当前位置:首页 » 外汇黄金 » 外汇局经常处
扩展阅读
股票投资经济学 2021-06-17 16:24:20

外汇局经常处

发布时间: 2021-05-29 09:43:10

『壹』 外汇局有哪些主要职责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科技司8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4个事业单位。

(六)负责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七)承担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和其他外汇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

(八)拟订外汇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与相关管理部门实施监管信息共享。

(九)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承办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宜。

『贰』 在外汇管理局省分局工作怎么样这个单位好不好权力大不大

应该还是可以的,比较清闲

一、破产后法人需要承担哪些后果
公司破产法人的责任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

法人财产是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法人的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人财产有限责任。

法人成立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外责任无疑应为法人的责任,应由法人来承担。但法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它不是静态的,而是在不停地动态地变化,法人从设立到后来的可能被撤销、解散或破产。那么在这些特殊情况下,法人的债务如何处理和承担,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

法人设立时的责任承担的设置决定了在法人倒闭后的责任承担的问题。

破产后法人需要承担哪些后果

二、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三、关于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界定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但是,在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如能以借贷等信用方式还债,并不必然会丧失对到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因此,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新破产法将其并列作为破产原因的构成要件。形象地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现金流标准,资不抵债为资产负债表标准。这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叁』 外汇管理局的人就可以随便欺负骂人吗

人家可是公务员!在中国,公务员可是高人一等的!唉,你啊,不想受气,就走吧。

『肆』 什么叫外汇管理局,主要做什么

外汇管理局是中国人民银行下的一个分支机构。
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汇管理局是中国人民银行下的一个分支机构,级别比人行低半级.
主要是负责外汇出入境管理.

『伍』 国家外汇管理局人事局处长

主要精神是: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

法制日报讯记者吴坤全国法制宣传处处长会议近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会上强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做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09年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

张苏军指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圆满完成“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认识当前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审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谋划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张苏军强调,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三项重点工作”,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任务、新课题。要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部署和安排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纳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提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具体思路,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关宣传活动。要结合各地实际,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及时总结在活动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要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情况,纳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表彰“五五”普法先进的重要指标。

张苏军要求,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认真抓好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几件大事,带动和推进全局工作。要合理整合资源,善于借助社会资源和力量,构建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大舞台。要加强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理论研究,用创新的精神来谋划、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在会上对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他要求今年要着重抓好八项工作:要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立足于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立足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指导“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立足于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立足于营造良好社会法治环境,组织开展“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立足于塑造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做大做强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立足于坚持不懈地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立足于树立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努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

『陆』 国家外汇管理局是什么机构

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柒』 去外管局办理延期付汇事宜

延期付汇是2005年3月1日以后的进口报关单,报关单总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金,付汇日期超过申报日期90天的,要在申报日期的60天内去外汇局经常项目处办理《延期付汇登记表》,有四联单,也有的外汇局需要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

《外债签约情况表》是2005年12月1日以后签约的合同,约定或实际的付汇日期超过180天,报关单总金额超过等值20万美金,需要办理,但是需要先到外汇局的资本项目处核一个额度,然后再去办理《外债签约情况表》,如果是合同约定,就要在申报日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如果因故超过180天,要在超过18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去办理

国内的借款属于国内外汇贷款,是非贸易项下;和延远期付汇不是一回事

『捌』 东莞市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科电话

3.传统意义上的项目管理软件更多的是管理项目的资源、任务、进度、质量,而忽略了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项目成本控制。诺明软件为例,通过项目管理软件,可全面核算各类项目成本,其中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设备、管理分摊、外包等项目成本的精细化管理,帮助财务人员轻松完成项目成本核算过程,同时帮助项目经理实时了解项目实际产生的各项成本。

『玖』 广东省外汇管理局投诉电话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通信地址:

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东区C座6~10楼。

邮政编码:510100

办公地点:

外汇综合处:江湾新城东区C座8楼

国际收支处:江湾新城东区C座10楼

经常项目管理处:江湾新城东区C座6楼

资本项目管理处:江湾新城东区C座7楼

外汇检查处:江湾新城东区A座12楼

外汇营业室(广东省分局营业厅):江湾新城中区20楼

联系电话:

值班电话:83283666

传真电话:83287922

投诉及举报电话:83282786

咨询电话:(详见下表)

相关业务
咨询电话

外债业务
83282704

外汇登记、验资询证
83283105

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
83282725

贸易、非贸易业务
83283073

出口核销业务
83282721

进口核销业务
83282722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辖属中心支局通信地址:

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

珠海市吉大景山路196号人民银行大楼

邮政编码:519015

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

东莞市城区可园南路1号

邮政编码:523011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山市中心支局:

中山市石岐华柏路55号广发大厦12、13楼

邮政编码:528400

国家外汇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鉴海北路382号

邮政编码:528300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门市中心支局:

江门市东华二路12号

邮政编码:529030

国家外汇管理局惠州市中心支局:

惠州市麦地路28号之二

邮政编码:516008

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头市中心支局:

汕头市长江路五号

邮政编码:515041

国家外汇管理局潮州市中心支局:

潮州市新洋路金宇大厦

邮政编码:521011

国家外汇管理局揭阳市中心支局:

揭阳市东山区建阳路南

邮政编码:522000

国家外汇管理局湛江市中心支局: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3号

邮政编码:524022

国家外汇管理局肇庆市中心支局:

肇庆市建设二路86号

邮政编码:526060

国家外汇管理局茂名市中心支局:

茂名市油城六路40号大院

邮政编码:525000

国家外汇管理局梅州市中心支局:

梅州市梅江二路

邮政编码:514021

国家外汇管理局清远市中心支局:

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号人行大厦

邮政编码:511515

国家外汇管理局韶关市中心支局:

韶关市惠民南路48栋

邮政编码:512025

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尾市中心支局:

汕尾市50米大道中段人民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516600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源市中心支局:

河源市文明路昌盛街1号

邮政编码:517000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浮市中心支局:

云浮市兴云中路69号

邮政编码:527300

国家外汇管理局阳江市中心支局:

阳江市漠江路 188号

邮政编码:529500

国家外汇管理局增城市支局:

增城市光明西路12号

邮政编码:511300

国家外汇管理局从化市支局:

从化市街口街开源路31号

邮政编码:510900

『拾』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职责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基本职能是: 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的政策措施,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参与起草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 负责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 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并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不断完善管理工作;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 负责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承担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和其他外汇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 拟订外汇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与相关管理部门实施监管信息共享。 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承办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