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找銀行委託理財,對股票價格有什麼影響
企業找銀行委託理財,
對股票價格沒有影響。
Ⅱ 委託理財的常見問題
從業人員全權幫忙買賣股票,合法嗎?
不合法。
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和經營人員持有、買賣股票,為法律所禁止,因此投資者私下全權委託公司從業人員代其買賣股票,因受託人不具有合法的證券市場投資資格,在法律上為無效民事行為,雙方均有過錯,因此若有損失,受託的證券公司從業人員能舉證證明其交易指令確下達到場內,交易損失是市場風險所致,損失後果只能由委託的投資者自負。需要說明的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私下接受投資者委託,不是以公司名義進行,所以證券公司對上述雙方無效民事行為並不承擔相應後果。
我可以委託他人代理交易嗎?
可以。
我國證券法律法規及交易規定,投資者可委託他人代理其股票交易活動。但是投資者應與委託代理人到證券商處臨櫃辦理授權委託手續,包括訂立授權事項明確的授權委託書,交由券商備案;預留本人印鑒以及本人與代理人的有效證件(影印件)。投資人在授權有授權有效期內變更或終止授權時,應及時通知券商,並到券商處辦理有關手續。
變更賬號操作者為何應及時告知券商?
由於代理權的授與是基於本人與代理人之間內部基礎法律關系而產生,如委託、僱傭等基礎法律關系,因此代理權的授與必須公知於外,使第三人(如證券營業部)知悉代理人有權代理。否則雖然本人沒有授權但因其行為使第三人(證券部)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權,仍允許他操作賬戶;也雖然本人變更或終止授權但因未及時告知證券部而使證券部有理由認為代理人其代理權未被變更或未被終止,仍允許他操作賬戶,因此產生的後果仍由本人承受。
因此,投資者變更或終止對代理人授權時,應及時告之證券商,以避免不必要的紛爭。中國證券業協會下發的《證券交易委託代理業務指引》就有這方面的要求。
Ⅲ 股票理財委託合同,出現虧損糾紛,該如何處理
最普遍的介紹:糾紛問題
特點是什麼:委託合同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合同法
其它含義:法院投訴
舉例說明應用場景:判決
Ⅳ 你出資,我炒股,是民間借貸,還是委託理財
案例一
2008年2月,A與B簽訂《炒股協議》,約定:A出資10萬元給B炒股,月息2%,盈利三七開,如虧損B要將本金返還A,協議期限為一年。
2009年2月,雙方又訂立《借款協議》,約定:A出資10萬元給B炒股,月息2%加分紅(三七開),借期1年,借期屆滿還本付息加分紅,如炒股虧損,月息按1%計。
數月後,A訴至法院,要求B返還借款9萬元,並按2%利率支付2008年2月以來拖欠的利息。
法院審理該案的首要任務,是認定當事人的法律關系,即2008年2月和2009年2月,A在分別與B訂立《炒股協議》和《借款協議》後,支付B各10萬元,是借款,還是委託理財資金。筆者分析如下:
1、是不是委託理財資金?
有報道稱,最高人民法院曾出台關於審理委託理財合同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但目前未找到正式版本,故在此適用《合同法》相關規定進行分析。
《合同法》第396條規定,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第398條規定,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受託人為處理委託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託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第405條規定,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因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支付相應的報酬。第399條規定,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第410條規定,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
據上述規定,委託合同當事人的主要權利義務有:1、受託人負責處理委託事務;2、委託人預付委託費用,並承擔受託人墊付的費用及利息;3、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 4、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報酬;5、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委託關系。A與B簽訂的兩份協議,看似一方出資委託另一方炒股,但並不具備委託關系的主要法律特徵。第一,A沒有向B預付委託費用,也未約定向B支付報酬,即使B可能在炒股時獲得收益,但既不確定,也不是委託報酬。第二,B無須按照A的指示炒股。第三,A的出資期限為一年,雙方不可任意解除合同。據上述,雙方當事人並無委託理財的權利義務,相關款項當然就不宜認定為委託理財資金。
2、是不是借款?
《合同法》第196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當事人的主要權利義務有:1、一方支付借款,有出借方式及期限等;2、另一方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一般情況下)。A與B的權利義務內容,比較符合借貸關系特徵。主要是,雙方約定借款金額、利率及返還借款期限。雖然還約定A可以參與炒股盈利的分配,筆者認為可視為A出借款項給B,B炒股獲利後給予A的額外回報。或者說,雙方以炒股盈利作為提高利率的條件。據上述,雙方應為借貸關系,A的出資為借款。
Ⅳ 職業股民代客理財違法么
目前是屬於違規行為,一直被禁止。
南京一家券商營業部負責人對表示,券商從業人員代客理財屬於違規行為,此前一直被禁止,但事實卻是屢禁不止。代客理財一般分為不保底和保底兩類。不保底的,代客理財人員不承擔投資虧損,對投資收益部分進行三七分成。如代客理財人員拿三成,投資者拿七成等。
保底類的,代客理財人員要承擔投資虧損,保證投資者本金安全。這種方式風險較大,一般不保底的代客理財較多。很多券商從業人員與投資者私下簽訂代客理財協議,一旦投資者的利益受到損害,證券公司並不承擔責任。
有券商表示,從業人員私自接受客戶全權委託的行為,證券公司並不知情,且未提供任何便利,因此從業人員的行為並非職務行為。而且從業人員之所以掌握客戶的密碼等信息,是客戶主動提供。因客戶自身違約行為而造成的損失,在證券公司無過錯的情況下,需由客戶自行承擔。
(5)股票委託理財內蒙古擴展閱讀:
業內人士認為,在國外很多成熟的證券市場都是允許從業人員代客理財的,而國內券商代客理財現象一直屢禁不止,與其禁止不如通過加強規范來保護投資者利益。而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也希望藉此推動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轉型發展,提升證券經營機構盈利水平。
在關於《賬戶管理業務規則(徵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中就提到,隨著居民財富增長和證券市場發展,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希望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和專業人員在為其提供投資顧問服務時,不僅能為其提供投資分析建議,還能為其提供賬戶管理,代理其執行賬戶投資或交易管理。
Ⅵ 個人委託理財收入要交稅嗎
根據財稅《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總的來說,股票賣出都要交印花稅,與你盈利還是虧損無關,但是股票收入不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只要交易成功,就要收取單筆成交總金額的0.1%的印花稅。除了印花稅,還需向所在證券公司上交傭金,和代收規費。
Ⅶ 股票可以代客理財么是不是違法的啊
依照我國現有的有關法律規定,代客炒股理財可以通過合法的私募、基金公司以公募的方式進行,或者通過投資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研發的理財產品操作。
Ⅷ 案是委託理財,民間借貸還是合夥炒股
根據現有的判例來看:委託理財有的判定為民間借貸,有的判定為合夥炒股,但判定為民間借貸的相對較多些(數據樣本較少,僅供參考);
委託理財,如果涉及數額較大,建議找當地律師當面咨詢,咨詢時建議帶上全部材料(避免交流不充分,出現分析失誤的情況)。
Ⅸ 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應該比照委託理財嗎
民間借貸「資金黑洞」危機顯現,上市公司恐怕也難倖免於難。滬深交易所日前就「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事宜向上市公司發放問卷調查表,要求上市公司填報今年以來所進行的委託貸款和委託理財情況。
數家上市公司證券部負責人表示,在此之前兩市交易所並沒有就上述兩項目專門發出過調查通知。「因為在例行的半年報中,上市公司都需要對這兩個項目進行披露。」一位資深董秘稱,這次的情況調查具有「摸底」的意味。
銀行理財產品
成為摸底重點
2011年的秋天,對於國內企業老闆來說,身邊颳起的「銀根秋風」比三九嚴寒更具殺傷力。面對銀行借貸無門,手握著從資本市場上融來的大量現金,上市公司成了「民間借貸」的重要水源之一。
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熱衷於將閑置資金大量投入理財和貸款行為。針對這種愈演愈烈之勢,來自交易所和上市公司相關人士均證實,兩市交易所在上周向上市公司發出了兩份關於「委託貸款」和「委託理財」的在線調查問卷,分別是《關於填報上市公司委託理財問卷調查表》和《委託貸款問卷調查表的通知》。
其中,關於委託理財的問卷情況說明,要求上市公司填報從今年1月1日到8月底之間進行的所有委託理財事項。並註明,填報委託理財事項應包括所有的銀行理財產品。
「委託理財資金用途」分為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金融衍生品、其他投資品種。這比在半年度業績報告和年報中需披露的委託理財情況更為詳實。另外,委託理財「報酬確定方式」分為「固定收益」、「浮動收益」和「其他」類別。一券商業資深人士認為,「從這種分類可見,監管層關注的是上市公司投資理財產品的資金是否安全。」
而在「委託貸款」調查表中,交易所要求需「逐筆填列」。在填寫「期末委託貸款余額」項時,該數據的計算公式需列明「期初委託貸款余額+期間發生的委託貸款金額-期間收回(償還)的委託貸款金額」。
同時需要在線填報的還包括上市公司是否接受過交易所的處罰。
其實在今年8月底,深交所已經向上市公司發布了最新修訂的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0號,要求上市公司參與各類風險投資時,嚴格做好風險控制並完成信息披露義務。依據該備忘錄,風險投資包括證券投資、房地產投資、礦業權投資、信託產品投資以及深交所認定的其他投資行為,其中,證券投資包括上市公司投資境內外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購買以股票、利率、匯率及其衍生品種為主要投資標的的理財產品,基本涵蓋了目前上市公司理財的各種途徑。
調查或針對
「曲線信貸」
一分析人士表示,區別於上市公司直接購買金融機構理財產品,「委託理財」就是委託第三方投資機構,進行資本市場的投資。雖然同樣屬於財務性投資,但從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情況來看,由於「委託理財」有第三方機構參與,「因此很多上市公司的委託理財,會投資於具有大額擔保的信託產品。」他說道,這就相當於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有擔保的放貸。
上述董秘說,其實這兩類信息在半年報中是必須披露的,「這次再進行一次情況匯總,個人認為一是為防範已出現的小企業倒閉潮、民間借貸資金鏈斷裂等情況向上市公司傳遞的可能性;還有就是受相關監管部門委託進行的行業摸底,同時健全上市公司的徵信檔案資料庫。」
相比半年報披露要求,這次調查問卷要求上市公司在「委託貸款資金投向」中列明資金投入的行業類型,比如「房地產業」。同時還要寫明委託貸款逾期和展期的情況。
「而目前來看,銀監會已明確要求商業銀行向房地產投放的貸款不得展期。那麼不排除一些房地產公司通過向上市公司進行委託貸款,獲得展期貸款。」一大型商業銀行信貸部人士說道。
值得關注的是,在2001年至2004年,由於大量證券公司以及投資企業的資金鏈斷裂,使得一大批做委託理財受託人的上市公司血本無歸。現在雖然有了第三方存託管業務,但是新的危機隱患也從證券公司受託機構,轉向了其他一些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的受託機構。
比如不少上市公司大金額的委託理財都投資於「單一信託」。因為區別於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單一資金信託業務的信息無需公開,具有完全的私密性。在單一資金信託中,委託人一般占據主導地位,一些項目甚至指定投資對象,當然也有完全委託信託公司操作的。
如陝鼓動力(8.98,0.00,0.00%)在8月23日公告以自有資金13億元購買四款單一信託理財計劃。海螺水泥(19.74,0.00,0.00%)也與國元信託設立25億元信託理財計劃,以及與四川信託設立7.5億元信託理財計劃,從「公司為該信託計劃的委託人和受益人」來分析,均是採用單一資金信託模式,均不披露具體的投資項目。
但根據現有規定,除非上市公司主動披露,投資者無法知悉具體投資項目,投資資金基本處於體外循環狀態。而一旦發生重大損失,最後來買單的一定還是股東。
查閱上市公司半年報就可以看到,TCL集團(3.84,-0.08,-2.04%)上半年就有4.3億元的資金,以單一資金信託的方式委託專業信託機構進行低風險的投資理財,但公司沒有進一步披露投資的具體項目。
委託貸款年利率
已高達24.5%
而拿閑置資金進行「委託貸款」、坐收高收益的上市公司更是不在少數。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至少有70家公司發布了近130份通過銀行委託貸款的公告,總金額近170億元,其中35家上市公司提出的貸款利率高居不下,總金額近100億元。
其中,時代出版(17.12,-0.34,-1.95%)8月30日發布的公告顯示,該上市公司在今年8月23日與交通銀行(6.34,0.02,0.32%)安徽省分行簽署委託貸款總協議,將自有資金6000萬元委託交通銀行安徽省分行貸款,委託貸款期1年,委託貸款年利率高達24.5%,按季付息;本次委託貸款以土地為抵押物,股權為質押物。
今年8月,香溢融通(10.88,-0.27,-2.42%)子公司通過寧波銀行(15.09,-0.26,-1.69%)貸給浙江長興眾望物貿公司和長興縣振宇物貿公司的貸款利率均為18%,而今年上半年,其給杭州地產公司東方巨龍和南通麥之香的委託貸款年利率更是高達21.6%,為當時銀行貸款利率6.31%的3.42倍。反觀兩年前,香溢融通委託貸款給杭州現代聯合投資公司時,年利率還僅僅為12%。
除此以外,香溢融通、武漢健民(26.59,-0.37,-1.37%)等公司貸款年利率也超過20%。盡管上市公司通過銀行委託貸款有著合法、公開的平台,但香溢融通、粵水電(7.74,-0.03,-0.39%)、萊茵置業(5.97,0.00,0.00%)等公司相繼出現貸款合同到期,而還款出現問題,導致合同延期6個月至1年不等,讓人不得不對上市公司放貸產生擔憂。
2010年4月30日,ST波導通過交通銀行寧波分行奉化支行向青海中金提供委託貸款9000萬元,月利率千分之13,期限自2010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4日,結果時至5月20日逾期未還。2011年5月23日,香溢融通委託寧波銀行分別貸款給宏業建設集團、台州宏業混凝土、臨海市宏業混凝土5000萬元、3000萬元、3000萬元3筆委託貸款,均未能如期收回,結果均展期6個月。還有很多上市公司財報披露巨額其他應收款均是由於委託貸款所致。
而對於生產企業而言,面對還未見曙光的宏觀環境,很難支撐起20%的高借貸成本。一旦生產企業支撐不住,那些報表上的固定資產、應收賬款、存貨都難以變現。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委託貸款的風險均由委託方承擔,也就是說,貸款企業逾期不還款的風險由委託公司自身承擔,銀行沒有義務返還貸款。
但是,上海證券分析師蔡鈞毅表示,上市公司進行委託貸款和委託理財要分兩面看。雖然發生了借貸關系,必然有違約風險存在。「但是在宏觀經濟不好的環境下,非要拿現金去投入主業,在宏觀需求低迷的時候再擴張產能,這也是很畸形的做法。」他提出,如果能夠在風險可控的范圍內(比如抵押品的評估性資產占貸款比例較高)進行貸款,是上市公司在經濟低迷時期,不失時機地做出的正確選擇。「當市場環境明朗後,用利息收入再進行行業的兼並收購,也不失為真正的好企業。」
Ⅹ 股票代客理財違反非法經營罪還違反其他哪些法律怎樣能規避違法嫌疑
跟你講,自己弄個機構私募團體,或者跟著私募混就能鑽法律的空子了 詳細的你在問問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