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證券交易模擬試題
紅色為重點,藍色次之,棕色一般掌握(考前沖刺可不看)
第一章 證券交易概述
知識點101(P1-3):證券交易的概念及原則。
證券交易是指已發行的證券在證券市場上買賣的活動。(□證券發行與交易的相互關系在基礎復習中已有)。
□證券交易的三特徵:證券的流動性、收益性和風險性。(不包括期限性)。證券之所以能夠流動,是因為它可能帶來一定得收益。
新中國證券交易市場的建立始於1986年。1988年我國開放了國庫券轉讓市場。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先後正式開業。1992年B股在上交所上市。1999年7月1日,《證券法》開始實施。2005年4月啟動股權分置試點改革。2006年1月1日,新修訂《證券法》開始實施。
□證券交易遵循三公原則:
1、公開原則。信息公開,其核心要求是實現市場信息的公開化。1934年美國《證券交易法》確定。
2、公平原則。□(公平與公正的區別)指參與交易的各方獲得平等的機會。交易主體的資金數量、交易能力可能不同,但不能因此而給予不公平的待遇或歧視。
3、公正原則。指公正地對待交易的參與各方。(注意同公平原則的區別,公正原則一般會後公正兩字,公平原則一般有公平或平等的字眼)
知識點102(P3-6):證券交易的種類及方式。
□按照證券交易對象的品種劃分,證券交易包括(具體內容包含在基礎學習中):
1、股票交易。在證券交易所進行,稱為上市交易;在場外交易市場進行,常見形式是櫃台交易。
2、債券交易。
3、基金交易。
4、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包括:權證交易、金融期貨交易、金融期權交易、可轉換債券交易等。
□根據交易合約的簽訂與實際交割之間的關系,證券交易方式有現貨交易、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其他有回購交易和信用交易。
1、現貨交易。現款買現貨。
2、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
3、回購交易。具有短期融資的屬性。
4、信用交易。是投資者通過交付保證金取得經紀商信用而進行的交易。主要特徵是投資者買賣證券的資金或證券有一部分是從經紀商借入的。我國過去禁止信用交易,但現在可以合法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知識點103(P7-12):證券交易參與人。
1、證券投資者。分為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買賣證券的基本途徑:一是直接自行買賣。如櫃台市場。二是經紀商代理。□(可出成多選題)我國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一般的境外投資者可以投資B股;
□(可出多選題)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則可以在批准額度內交易除B股以外的其他品種。
2、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設立條件:(1)公司章程;(2)主要股東3年無違法,凈資產不低於2億元;(3)高管任職資格,從業人員從業資格;(其它顯而易見)。
□(必考題)證券公司七大業務:
(1)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有關的財務顧問
(2)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
前三項業務注冊資本最低限額5000萬元;後四大業務一項的為1億元;後四大業務2項以上的為5億元。為實繳資本。可根據審慎監管原則和各項業務的風險程度調整(向上)。
3、證券交易所。□作用在於:一是,為證券提供交易條件;二是,提供公開、公平、充分的價格競爭,以發現合理的交易價格;三是,實施公開、公正和及時的信息披露;四是提供迅捷的交易與服務。□分為證券交易所和其他交易所:
(1)證券交易所。
□又稱「場內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其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其本身不持有證券,也不進行證券的買賣,不能決定證券交易的價格。
□證券交易所的職能有:①提供場所和設施;②制定業務規則;③接受安排證券上市;④組織監督證券交易;⑤對會員進行監管;⑥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⑦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⑧公布市場信息。(除第七項外,答案一目瞭然)。
□證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的事項有:①以營利為目的的業務;②新聞出版業;③發布對證券價格進行預測的文字和資料;④為他人提供擔保等。
我國證交所採用會員制,設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專門委員會,理事會是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理事會下面可設其他專門委員會。證券交易所設總經理,由國務院證券監管機構任免。
(2)其他交易所。證券交易所以外的證券交易市場,包括分散的櫃台市場和一些集中性市場。櫃台交易又稱點頭市場,交易是一對一的方式,轉讓價格一般由證券公司報
❷ 在證券交易市場發展的早期,什麼是場外交易市場的主要形式 A交易所市場 B櫃台市場 C第三
是櫃台交易市場。
它是通過證券公司、證券經紀人的櫃台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該市場在證券產生之時就已存在,在交易所產生並迅速發展後,櫃台市場之所以能夠存在並達到發展,其原因有:
(1)交易所的容量有限,且有嚴格的上市條件,客觀上需要櫃台市場的存在。
(2)櫃台交易比較簡便、靈活,滿足了投資者的需要。
(3)隨著計算機和網路技術的發展,櫃台交易也在不斷地改進,其效率已和場內交易不相上下。
場外交易市場(over-the-counter market)是指在證券交易所外進行證券買賣的市場。它主要由櫃台交易市場、第三市場、第四市場組成。場外交易市場的組織方式採取做市商制。投資者直接與證券商進行交易。證券交易通常在證券經營機構之間或是證券經營機構與投資者之間直接進行,不需要中介人。
場外交易市場即業界所稱的otc市場,又稱櫃台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是指在證券交易所外進行證券買賣的市場。它主要由櫃台交易市場、第三市場、第四市場組成。
從交易的組織形式看,資本市場可以分為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場外交易市場是相對於交易所市場而言的,是在證券交易所之外進行證券買賣的市場。傳統的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在物理概念上的區分為:交易所市場的交易是集中在交易大廳內進行的;場外市場,又被稱為"櫃台市場"或"店頭市場",是分散在各個證券商櫃台的市場,無集中交易場所和統一的交易制度。但是,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證券交易的方式逐漸演變為通過網路系統將訂單匯集起來,再由電子交易系統處理,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的物理界限逐漸模糊。
目前,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的概念演變為風險分層管理的概念,即不同層次市場按照上市品種的風險大小,通過對上市或掛牌條件、信息披露制度、交易結算制度、證券產品設計以及投資者約束條件等作出差異化安排,實現了資本市場交易產品的風險縱向分層。
❸ 投資者雙方在證券交易所場外直接買賣上市掛牌股票的市場稱為: A一級市場 B二級市場 C三級市場 D四級市場
場外的話選C。
證券第三級市場:
亦稱「第三市場」。由非交易所會員對在全國性交易所上市的普通股進行的場外交易的一種股票交易市場。大部分的證券三級市場的交易是由機構投資者和證券商進行的,但個人也正在逐漸進入。這種市場產生的原因在於,有大量的社會福利基金投資者要買賣大宗的股票,而股票交易所難以及時過戶,就由非交易所會員在場外充當這些大宗股票交易的中間商,直接與買賣雙方聯系,股價協商決定。另外,還可以節省大宗交易的傭金。上市證券也可由那些非交易所會員的經紀人和證券商不受限制地在場外進行交易。
❹ 證券交易的種類包括哪些證券交易的場所證券交易的程序
什麼是證券交易: 證券交易市場也稱證券流通市場、二級市場(security secondary market)、次級市場,是指對已經發行的證券進行買賣,轉讓和流通的市場。在二級市場上銷售證券的收入屬於出售證券的投資者,而不屬於發行該證券的公司。中國有深證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的種類劃分: 1、場內交易市場 場內交易市場'指由證券交易所組織的集中交易市場,有固定的交易場所和交易活動時間,在多數國家它還是全國唯一的證券交易場所,因此是全國最重要、最集中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接受和辦理符合有關法令規定的證券上市買賣,投資者則通過證券商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買賣。 證券交易所不僅是買賣雙方公開交易的場所,而且為投資者提供多種服務,交易所隨時向投資者提供關於在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證券交易情況,如成交價格和數量等;提供發行證券企業公布的財務情況,供投資者參考。交易所制定各種規則,對參加交易的經紀人和自營商進行嚴格管理,對證券交易活動進行監督,防止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欺詐客戶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交易所還要不斷完善各種制度和設施,以保證正常交易活動持續、高效地進行。 2、場外交易市場 場外交易市場又稱櫃台交易或店頭交易市場,指在交易所外由證券買賣雙方當面議價成交的市場,它沒有固定的場所,其交易主要利用電話進行,交易的證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證券為主,在某些情況下也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進行場外交易。場外交易市場中的證券商兼具證券自營商和代理商的雙重身份。作為自營商,他可以把自己持有的證券賣給顧客或者買進顧客的證券,賺取買賣價差;作為代理商,又可以客戶代理人的身份向別的自營商買進賣出證券。近年來,國外一些場外交易市場發生很大變化,它們大量採用先進的電子化交易技術,使市場覆蓋面更加廣闊,市場效率有很大提高。這方面,以美國的納斯達克市場為典型代表。 證券交易所的起源: 最早的是1613年成立的荷蘭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中國最早的是1905年設立的「上海眾業公所」。建國後,一度取消證券交易。1990年至1991年,上海和深圳相繼設立證券交易所。 香港最早的證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經紀協會丁1891年成立,1914年易名為香港證券交易所,1921年,香港又成立了第二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經紀人協會,1947年,這兩家交易所合並為香港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到60年代後期,香港原有的一家交易所已滿足不了股票市場繁榮和發展的需要,1969年以後相繼成立了遠東、金銀、九龍三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市場進入四家交易所並存的所謂「四會時代」。 1973~1974年的股市暴跌,充分暴露了香港證券市場四會並存局面所引致的各種弊端,1986年3月27日,四家交易所正式合並組成香港聯合交易所。4月2日,聯交所開業,並開始享有在香港建立,經營和維護證券市場的專營權。2000年3月6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成立,全資擁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三家附屬公司。 證券交易所的特徵: 1.證券交易所是由若干會員組成的一種非營利性法人。構成股票交易的會員都是證券公司,其中有正式會員,也有非正式會員。 2.證券交易所的設立須經國家的批准。 3.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是會員大會(股東大會)及理事會(董事會)。其中,會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決定證券交易所基本方針;理事會是由理事長及理事若干名組成的協議機構,制訂為執行會員大會決定的基本方針所必需的具體方法,制訂各種規章制度。 4.證券交易所的執行機構有理事長及常任理事。理事長總理業務。 證券交易所的種類 : 證券交易所分為公司制和會員制兩種。這兩種證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團體出資經營的(稱為公營制證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資經營的(稱為民營制證券交易所),還可以是政府與私人共同出資經營的(稱為公私合營的證券交易所)。 1.公司制證券交易所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是以營利為目的,提供交易場所和服務人員,以便利證券商的交易與交割的證券交易所。從股票交易實踐可以看出,這種證券交易所要收取發行公司的上市費與證券成交的傭金,其主要收入來自買賣成交額的一定比例。而且,經營這種交易所的人員不能參與證券買賣,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證交易的公平。 在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中,總經理向董事會負責,負責證券交易所的日常事務。董事的職責是:核定重要章程及業務、財務方針;擬定預算決算及盈餘分配計劃;核定投資;核定參加股票交易的證券商名單;核定證券商應繳納營業保證金、買賣經手費及其他款項的數額;核議上市股票的登記、變更、撤消、停業及上市費的徵收;審定向股東大會提出的議案及報告;決定經理人員和評價委員會成員的選聘、解聘及核定其他項目。監事的職責包括審查年度決算報告及監察業務,檢查一切賬目等。 2.會員制證券交易所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由會員自治自律、互相約束,參與經營的會員可以參加股票交易中的股票買賣與交割的交易所。這種交易所的傭金和上市費用較低,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放置上市股票的場外交易。但是,由於經營交易所的會員本身就是股票交易的參加者,因而在股票交易中難免出現交易的不公正性。同時,因為參與交易的買賣方只限於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新會員的加入一般要經過原會員的一致同意,這就形成了一種事實上的壟斷,不利於提供服務質量和降低收費標准。 在會員制證券交易所中,理事會的職責主要有:決定政策,並由總經理負責編制預算,送請成員大會審定;維持會員紀律,對違反規章的會員給予罰款,停止營業與除名處分;批准新會員進入;核定新股票上市;決定如何將上市股票分配到交易廳專櫃;等等。 證券交易所對股票交易活動的監管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證券交易所應當即時公布行情,並按日製作股票行情表,記載並以適當方式公布下列事項:上市股票的名稱;開市、最高、最低、及收市價格;與前一交易日收市價比較後的漲跌情況;成交量、值的分計及合計;股票指數及其漲跌情況;等等。 (2)證券交易所應當就市場內的成交情況編制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3)證券交易所應當監督上市公司按照規定披露信息。 (4)證券交易所應當與上市公司訂立上市協議,以確定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5)證券交易所應建立上市推薦人制度,以保證上市公司符合上市要求。 (6)證券交易所應當依照股票法規和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上市協議的規定,或者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對上市股票作出暫停、恢復或者取消其交易的決定。 (7)證券交易所應當設立上市公司的檔案資料,並對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股票的情況進行統計,並監督其變動情況。 (8)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的章程、業務規則,依照章程、業務規則的有關規定向證券交易所繳納席位費、手續費等費用,並繳存交易保證金。 (9)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供季度、中期及年度報告,並主動報告有關情況;證券交易所有權要求會員提供有關報表、帳冊、交易記錄及其他文件。 希望本人提供的資料能解答你疑問,祝你投資愉快!
❺ 證券交易所有哪些交易種類
證券公司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從證券經營公司的功能分,可分為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和證券承銷商。1、證券經紀商。即證券經紀公司。代理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接受投資人委託、代為買賣證券,並收取一定手續費即傭金。2、證券自營商。即綜合型證券公司,除了證券經紀公司的許可權外,還可以自行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它們資金雄厚,可直接進入交易所為自己買賣股票。如國泰君安證券。3、證券承銷商。以包銷或代銷形式幫助發行人發售證券的機構。實際上,許多證券公司是兼營這 3 種業務的。按照各國現行的做法,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場進行自營買賣,但專門以自營買賣為主的證券公司為數極少。
❻ 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採取的交易方式是A集中競價 B政府定價 C明碼標價 D自由定價
如果選擇就只有A,其實是集合競價,連續競價2種
❼ 可以在交易所內交易的證券投資基金類別
封閉式基金:採用封閉式運作方式的基金,是指經核準的基金份額總額在基金合同期限內固定不變,基金份額可以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交易,但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得申請贖回的基金。(封閉式基金只存在場內,目前深市還有一隻存續封基,目前上交所、深交所都沒有再發行新的封閉式基金)
開放式基金採用開放式運作方式的基金,是指基金份額總額不固定,基金份額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場所申購或者贖回的基金。
掛牌開放式基金:掛牌申贖開放式基金是指通過交易所辦理申贖但不上市交易的開放式基金。
實時申贖貨幣基金:實時申贖貨幣基金是指貨幣基金通過交易所場內系統進行實時申購和贖回業務。場內貨幣基金實時申購業務是指投資者在交易所規定的交易時間提交符合規范的貨幣基金申購申報,交易所系統實時確認申購申報是否有效,確認有效申購的基金份額當日享受基金收益,下一交易日可贖回;實時贖回業務是指投資者在交易時間提交符合規范的贖回申報,交易所實時確認贖回申報是否有效,確認有效贖回的基金份額對應的資金款項當日可用,下一交易日可提取。
LOF:上市型開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簡稱「LOF」)是一種既可以在場外市場進行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贖,又可以在交易所(場內市場)進行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贖和買賣,並通過轉託管機制將場外市場和場內市場有機的聯系在一起的開放式基金,
ETF:ETF即Exchange-Traded Funds的縮寫,全稱為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簡稱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也被稱為交易所交易基金。投資者可以如同買賣股票一樣簡單地買賣ETF,也可以用對應有關ETF的一籃子證券實物申購或贖回相關ETF。
分級基金:分級基金是指通過事先約定基金的風險收益分配,將母基金份額分為預期風險收益不同的子份額,並可將其中部分或全部類別份額上市交易的結構化證券投資基金。分級基金的母份額為LOF基金(上交所可由基金管理人選擇是否上市交易;深交所不支持上市交易),可通過交易所場內證券經營機構申購、贖回,可實時分拆為子份額;子份額在上交所場內上市交易,可實時合並為母份額,但子份額不可單獨申購、贖回。
❽ 何謂證券交易
證券交易又稱證券買賣,是指已經發行的證券在不同的證券投資者之間再次進行交換的行為。
證券交易是指已發行證券的流通轉讓活動。它與證券發行有著密切的聯系,兩者相互促進、相互制約。主要的品種有股票交易、債券交易、基金交易和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
場內交易是指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的股票買賣活動。證券交易所是設有固定場地、備有各種服務設施(如行情板、電視屏幕、電子計算機、電話、電傳等),配備了必要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集中進行股票和其他證券買賣的場所。在這個場所內進行的股票交易就稱為場內交易。目前在世界各國,大部分股票的流通轉讓交易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進行的,因此,證券交易所是股票流通市場的核心,場內交易是股票流通的主要組織方式。
場內交易,又稱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參與者收取保證金、同時負責進行清算和承擔履約擔保責任的特點。此外,由於每個投資者都有不同的需求,交易所事先設計出標准化的金融合同,由投資者選擇與自身需求最接近的合同和數量進行交易。所有的交易者集中在一個場所進行交易,這就增加了交易的密度,一般可以形成流動性較高的市場。期貨交易和部分標准化期權合同交易都屬於這種交易方式。
而場外交易,又稱櫃台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有許多形態,可以根據每個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設計出不同內容的產品。同時,為了滿足客戶的具體要求、出售衍生產品的金融機構需要有高超的金融技術和風險管理能力。場外交易不斷產生金融創新。但是,由於每個交易的清算是由交易雙方相互負責進行的,交易參與者僅限於信用程度高的客戶。掉期交易和遠期交易是具有代表性的櫃台交易的衍生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