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託交易 » 新塘土地房產交易所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新塘土地房產交易所

發布時間: 2021-05-20 01:55:59

A. 在廣東,有土地房產所有證,能去國土局或房管局換新證嗎

這是怎麼回事?他們如何盜的呢?急急

B. 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怎麼過戶,都需要什麼手續

一、房產過戶流程

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二、房產過戶手續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三、土地證轉讓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2)新塘土地房產交易所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收件窗口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C. 2019年6月24日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所的拍賣會和30年前的深圳土地拍賣會有什麼不一樣

每個地方辦理過戶手續的方法都是不一樣的,即使倒塌的房屋,肯定也要走正常手續,

D. 房產證和土地證買賣過戶大概需要多少錢

過戶費的計算根據賣方所持產權證辦理年限來劃分,一般來說從辦理之日算起滿兩年不收增值稅,收取2個點個人所得稅和1.5契稅,滿五年且名下只有這一套房只收取契稅1.5
1、買賣雙方(賣方如果結了婚,必須夫妻雙方都到)持買賣協議、雙方《身份證》(賣方夫妻雙方都要,還要戶口本)、原《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並申報交易價格;
2、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實際上是必須,因為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般和房地產評估機構是一起的),要求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價格評估;
3、由買方到財政部門繳納契稅,賣方到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根據情況有優惠政策),任何買賣雙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協議中約定一方)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交易費、工本費;
4、等待領《房屋所有權證》
5、買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工本費,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E. 集體土地房產證交易所交稅費和國有土地房產證是一樣的嗎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房產證與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房產證是有本質上的區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房產證經過確權發證,受法律保護,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房產證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所購商品房應具備「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因此,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商品房受法律保護,可以買賣、抵押等等商業活動。
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房產證,俗稱」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的出現與城市房價躥升密不可分,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亦是從房價上漲邁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開始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F. 房產交易中心,就是房管局嗎

房屋交易所和房產局有區別。區別在於職能和級別。

1、職能方面:房屋交易所(房地產交易所)是服務單位,為房地產交易而服務,比如進行房地產價值、價格評估。提供有關房地產的法律、政策咨詢,接受有關房地產交易和管理的委託代理業務。

而房產局(房產管理局)是管理單位,代表政府行使房地產行政管理職能,進行政策指導、監督,負責城鎮公有住房確權發證,以及辦理產權產籍變更手續。

2、級別方面:房產局的級別更高,房地產交易所是房產局的下屬單位,被房產局所管理。


(6)新塘土地房產交易所擴展閱讀:

特點

(1)交易場所固定,給買者以信任感,安全感,信息暢通,交易方便,可長年吸引客戶人場。

(2)交易活動公開。對自己組織的房源標價出售,對代售的房產科學地估價,同時不定期公布最高限價,可約束不法中間人和不法業主隱價瞞租、高抬房價的違章行為。


(3)市場服務范圍多樣,可提供銷售窗口,可受託代售並估價,開辦房地產抵押、購房貸款業務,辦理立契驗證手續,提供「一條龍」系統服務。

G. 房產交易大廳屬於哪個部門

通常屬於當地的房管局。

房地產交易應遵循以下一般規則:

(1)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這就是「房產權與地產權一同交易規則」。

房產權與地產權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產的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只能由同一主體享有,而不能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如果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他們的權利就會發生沖突,各自的權利都無法行使。在房地產交易中只有遵循這一規則,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我國建立市場機制的時間還不長,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場化的房地產價格體系,我國房地產價格構成復雜,非經專業評估難以恰當確定,故法律規定房地產交易中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

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準,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3)實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

實施該制度的意義在於:進行房地產交易要依法繳納各種稅費,要求當事人如實申報成交價格,便於以此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當事人作不實申報時,國家將依法委託有關部門評估,按評估的價格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

(4)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權屬變更或抵押登記,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租賃登記備案。

房地產的特殊性決定了實際佔有或簽訂契約都難以成為判斷房地產權利變動的科學公示方式,現代各國多採用登記公示的方法以標示房地產權利的變動。我國法律也確立了這一規則,並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未辦理權屬登記,轉讓、抵押行為無效。

(7)新塘土地房產交易所擴展閱讀:

房地產交易所的工作職能:

1、為房地產交易提供洽談協議、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各種服務。

2、開展房地產價值、價格評估。

3、提供有關房地產的法律、政策咨詢,接受有關房地產交易和管理的委託代理業務。

4、對房地產交易進行指導和監督,調控市場價格,查處違法行為。

5、辦理房地產交易登記、鑒證和權屬轉移登記。

網路——房地產交易所

H. 辦房產證需要哪裡去辦

辦理房產證需要去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辦理房產證的一般流程。

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I. 房產交易所與不動產登記局怎樣整合

房產交易所與不動產登記局整合難題:

1.不動產登記機構的不統一,會帶來很多問題。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必然涉及相關部門權力的重新劃分,如何平衡各方利益需要時間。這項制度會觸動各相關部門利益。

2.與不動產登記工作相關的職能,散落於十多個部門,在許多城市,實行房、地分開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其上房屋則在房產管理部門登記。此外,耕地、草原、林地、海域使用權等又分散在不同部門,涉及國土、住建、農業、林業等多個部門。而設立不動產局,就是要整合這些職能。
  
3.《物權法》規定,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但「登記的范圍、機構和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不動產統一登記,主要是圍繞國土部為主展開相關職能的整合。」上述國土部官員說。

4.該項工作由國土部政策法規司、地籍司等參與。去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於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提出,由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於2013年4月底前完成整合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登記、土地登記的職責等,但記者了解到的情況是,「這項工作至今尚未完成」。
  
5.由誰負責,如何執行,都缺乏統一的法律依據。而對於不動產登記制度是否會倒逼官員「拋房」的問題,不動產登記與房價反腐無直接關系。不動產登記制度要真正發揮作用,需要與信用體系建設相配合。這需要一個過程,不可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