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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業從業要求

發布時間: 2021-05-16 06:14:23

Ⅰ 成立信託公司需要哪些條件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八條,設立信託公司,必須具備符合銀監會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規定,信託公司的股東必須是「境內非金融機構、境內金融機構、境外金融機構和銀監會認可的其他出資人」。下文你可以看到法規對這些概念的具體描述。此外,根據該辦法的規定,信託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是3億元人民幣,並且不得分期繳納,必須以貨幣一次性付清。因此,個人基本不可能設立信託公司。以下是前面提到的對股東的具體要求:
「第七條 境內非金融機構作為信託公司出資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
(二)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或有效的組織管理方式;
(三)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
(四)經營管理良好,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五)財務狀況良好,且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六)年終分配後,凈資產不低於資產總額的3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七)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託資金入股;
(八)單個出資人及其關聯方投資入股信託公司不得超過2家,其中絕對控股不得超過1家;
(九)承諾3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銀監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不將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並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十)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權益性投資余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合並會計報表口徑);
(十一)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八條 境內金融機構作為信託公司出資人,應當符合與該類金融機構有關的法律、法規、相關監管規定及本辦法第七條(第六項除外)規定的條件。
第九條 境外金融機構作為信託公司出資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最近1年年末總資產原則上不少於10億美元;
(二)銀監會認可的國際評級機構最近2年對其作出的長期信用評級為良好及以上;
(三)財務狀況良好,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
(四)境外金融機構為商業銀行時,其資本充足率應不低於8%;為其他金融機構時,應滿足住所地國家(地區)監管當局相應的審慎監管指標的要求;
(五)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
(六)承諾3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銀監會依法責令轉讓的除外)、不將所持有的信託公司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信託,並在公司章程中載明;
(七)注冊地金融機構監督管理制度完善;
(八)所在國(地區)經濟狀況良好;
(九)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Ⅱ 進入信託行業工作需要哪些條件

一下大概是普通基層員工的大致要求,中層高管等要求更高
1、金融相關的專業本科、
2、有銀行、證券等金融從業背景最好
3、財富端需要有相關理財產品銷售渠道及經驗,資產端需要有信貸、投行業務經驗
4、一般需要有3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補充:信託行業屬於金融行業中收入相對較高的,因此門檻較高,從業人數也很不多,關鍵是看社會關系是否廣泛,金融行業是靠業績說話的。

Ⅲ 信託從業資格考試必須一次性全過嗎

不是
前可見資料記載中,僅於2005年年末由中國信託業協會及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發起過《信託從業人員管理辦法(建議稿)》的討論。

討論內容涉及信託從業資格,信託經理資格,信託供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信託從業人員基本行為規范等多個方面。但後續似乎未能得到監管層的有效回應,隨即銷聲匿跡至今。

2007年1月中國銀監會頒布的《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四章「信託計劃的運營與風險管理」,第23條規定「 信託公司管理信託計劃,應設立為信託計劃服務的信託資金運用、信息處理等部門,並指定信託經理及其相關的工作人員。每個信託計劃至少配備一名信託經理。擔任信託經理的人員,應當符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條件。」但所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條件」迄今未見明確。

故此截止本答案提供之日,有關信託從業資格,特別是信託執行經理的認定,仍是以各信託公司內部自行認定為准,並刊載於相關對監管機構及投資者的信息披露文件中。

另,就個人意見,鑒於「信託」本身屬於「法律概念」范疇,實質上當前市場上更多的是構建於「信託法律關系」基礎上的銀行信貸業務,證券投資業務,及涉及產業投資市場領域股權投資業務等,僅就「信託從業人員」而定的專項准入資格的條件設定等,將仍是一件十分糾結的工作。

相對應的,如我國台灣地區等實質以「公募、基金化」運作「信託業務」的地區和國家,參照基金管理等基本要求,並輔以對信託基本法律常識,特別是結合有關判例法項下案例評析,信託從業資格考試已經成為常態。有興趣的話,可自行查找。

Ⅳ 優秀信託從業者應具備的幾個素質

你好,優秀的證券從業人員素質要求主要包括: 1、道德品質。道德品質一般包括: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社會責任心、功利觀等。作為一名優秀的證券從業人員必須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只有具有認真學習、勤於學習的態度,嚴謹的工作方法,良好的職業道德,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有正確的價值觀,並且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其才能才會得到充分發揮。 2.知識結構。根據所在崗位的需要,主要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組成。 3.實務技能。一般來說,作為證券從業人員,根據其從事的具體業務的不同而對實際技能有不同的要求,但作為證券從業人員的基礎技能是應當具備的,如較強的語言文字的表達能力、記憶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智力水平。具體技能要求依工作性質的差異而不同。 4.身體素質、心理素質。
希望可以幫到你。

Ⅳ 公司開展信託業務需要哪些條件

設立信託投資公司,應當申請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並領取《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

申請設立信託投資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備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

三、具有信託投資管理公司規定的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不少於三億人民幣,經營外匯業務的不少於1500萬美元)。

四、有具備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信託從業人員。

五、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信託業務操作規則和風險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立的信託投資公司應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根據經濟發展需要和信託市場狀況對申請審查。

Ⅵ 應聘信託公司有什麼要求

現在信託公司要求也越來越高,學歷:碩士以上,其他條件:因崗位而異。總體來說應屆生側重於學歷、獲獎等在學校表現及筆試、面試結果,社會招聘主要看職業經歷與招聘崗位相關度,以及能力、素質等!

Ⅶ 公司開展信託業務需要哪些條件

設立信託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司章
程;
(二)有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
(三)具有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
(四)有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任職資格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信託從業人員;
(五)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信託業務操作規程和風險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信託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 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注冊
資本為實繳貨幣資本。來源《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希望能幫到你。

Ⅷ 信託業有資格證可以考嗎

其實是有的。2012年12月,信託業從業人員培訓教材14日正式發行,共四本:《信託基礎》《信託法務》《信託公司經營實務》《信託監管與自律》。中國信託業協會組織編寫,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
2013年7月份,信託業協會組織了信託業全員培訓首期班,共有來自58家信託公司及協會的105名學員參加了本期培訓。歲後每年都有培訓,培訓期間,對四門科目分別進行了考試,通過獲得協會頒發的《信託業全員培訓合格證書》。目前這個證書就是從業資格了。不過這個資格不面向社會,培訓和考試只面向當前的信託公司員工,只能通過信託公司內部報名。
大學生和社會人員沒有資格報名的!

Ⅸ 如何進入信託公司工作,都有什麼要求

這個行業在中國並不是很發達,受到的監管很多,所以做起來沒有基金、銀行那麼成熟。主要是提供各種各樣的平台服務,其實在金融領域里那個行業都不錯,不過一定要進信託行業的話,一定要進大公司,排名在前面的,因為小的信託公司壓力會很大!希望能給你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