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託公司有發行額度的限制嗎
信託公司沒有發行額度的限制。
信託的本質特徵
一、所有權與受益權分離
即受託人享有信託財產的所有權,而受益人享有受託人管理財產所產生的收益,實現了信託財產的所有權主體與受益權主體的分離,從而構成信託的根本特質。受託人運用信託財產,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進行交易,並有權行使財產所有權人享有的一些酌情處理、取得收益的權利,在信託財產被侵害時,有權提起訴訟。不過受託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運用信託財產,也不能將管理和運用信託財產的收益據為已有。受託人必須妥善管理信託財產,將所生收益在一定條件下包括本金交給受益人,形成所有權與受益權的分離。
二、信託財產的獨立性
信託一經有效成立,信託財產即具有了法律的獨立性。這種獨立性表現為:1、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相區別,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同時也與受益人財產相區別。2、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的債權人不得追及信託財產。信託關系一旦成立,受託人因接受委託而取得信託財產,成為法律上的財產所有人,這意味著信託財產不再屬於委託人,委託人的債權人無權追及。而且信託財產不屬於受託人的自由財產,受託人的債權人也無權追及信託財產。盡管受益人有權享有信託利益,受託人以信託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承擔支付信託利益的義務,但信託財產並不屬於受託人對受益人的負債,受益人的債權人同樣無權追及信託財產。
3、受託人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固有財產產生的債務相抵消,受託人管理、運用、處分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也不得相互抵消。
4、受託人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所取得的財產,均歸於信託財產。
5、信託財產不屬於受託人的遺產或清算財產,一般也不屬於委託人的遺產或清算財產(除非委託人是唯一受益人),不因委託人、受託人的死亡或依法撤消、被宣告破產或信託終止而喪失,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歸於信託文件規定的人,信託文件未規定的,其法定歸屬順序為:受益人或者其繼承人,委託人或其繼承人。
三、全面的有限責任
從信託內部關系人來看,由於信託一旦設立,委託人除非在信託文件中保留了相應的權利,否則即退出信託關系,信託的內部關系僅表現為受託人與受益人之間的關系。受託人對因信託事務的管理處分而對受益人所負的責任,僅以信託財產為限。只有在其未盡善良管理人的忠實義務和注意義務導致信託利益的未取得或損失時,才負真正所有者的無限責任。從信託的外部關系看,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實質上對因管理信託所簽訂的契約和所產生的侵權行為而發生的對第三人責任,皆僅以信託財產為限負有限責任。
四、信託管理的連續性
信託是一種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的財產管理制度。在信託關系中,信託財產的運作一般不受信託當事人經營狀況和債權債務關系的影響,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信託一經設立,委託人除事先保留撤消權外不得廢止、撤消信託;受託人接受信託後,不得隨意辭任;信託的存續不因受託人一方的更迭而中斷。即英美信託法的一項普遍規則是「法院不會因為欠缺受託人而宣告信託無效」。這就是說,在委託人沒有任命受託人,或者受託人拒絕任命或者不能接受信託,或者任命的受託人在信託實施前已死亡,都不能使信託終止。
㈡ 如何評定信託產品中的抵押物
我在「康宏財富」
看到的關於問題的答案,你看看能不能幫到你。
為了防範信託產品出現風險,信託公司一般會要求借款方採取資產抵押,關聯方擔保等保障措施來保證信託資金的安全。抵押物的種類很多,比較常用的有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房產、股權、上市公司股票等,此外還有一些非主流的抵押物,如收費權、采礦權、藝術品等。
通常在選擇抵押物時要考慮以下因素:
1、抵押率低:抵押率越低,借款方違約成本就越高。比如估值2億元的土地,抵押率40%,如果借款方到期不還錢,信託公司只需以8000萬元的價格轉讓土地,就可以收回本金,而對借款方來說,如果土地被信託公司處置,則會造成1.2億元的損失,借款方就不敢輕易違約。
2、估值合理:被抵押資產的評估價值如果遠高於市場的實際價值,就會使抵押率失去意義,導致處置價不夠償還信託本金,造成投資者損失。
3、不易貶值:目前市場上比較受認可的抵押物如房產,土地等,市場接受度高,貶值的風險小。
4、容易變現: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因為處置成本低,變現速度快,成為非常受歡迎的質押物。
㈢ 信託中追加在建工程抵押率不超過70%是什麼意思
就是這個信託項目有一個在建工程抵押,如果在建工程估值1個億,那麼最多抵押不超過7千萬,就是70%。如果超過就說明風險太高啊。
㈣ 信託中抵押率高不好嗎有東西抵押的越高不是越安全嗎還有什麼專業術語2大配3小什麼意思
抵押率越高,企業要在其資產中做抵押的部就越高,必險必然增大。比如說項目抵押貸款1億,企業拿出80%才能達到這個額度,和企業拿出20%來達到這個額度,哪個企業的實力更雄厚?毫無疑問是後者。那麼以企業大部份資產出來抵押才能達到所需額度的企業,只能證明其實力和發展能力不足。
你說的應該1大帶3小吧?《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三項「單個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但單筆委託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資者和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
就是100萬-300萬之間的自然人客戶只能有50個俗稱小額,300萬及300萬以上為大額客戶,數量不受限制,所說的一大帶三小,是信託產品銷售方為了滿足額度、數量要求制定的營銷方案。
㈤ 抵押貸款限額最高不得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百分之多少呀
70%一、抵押貸款1、抵押物: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自有產權房屋,已具備房產證。2、抵押流程:(1)持房產證到產權房屋所在區縣房地局詢問該房產是滯可以辦理房產抵押登記;(2)如得到可以辦理的確切答復,持房產證及有關個人資料到建行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經辦機構辦理抵押貸款申請;(3)建行指定房產評估機構對申請人提供有自有房產進行評估,並提交房產評估報告,按評估價值的3‰收取手續費;(4)建行協助申請人辦理房產保險手續及相應的貸款審批手續,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評估價值的70%,並與審批同意發放貸款合同及抵押合同;(5)借款人持房產證、借款合同到房產所在區縣房地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機關費用由借款人承擔;(6)抵押登記辦妥後,建行方可發放貸款至借款人個人儲蓄帳號中
㈥ 貸款金額不能超過抵押物的百分之幾是70%么答案上寫的怎麼是50%啊
貸款金額不能超過抵押物的百分之70%
如果用現金支票抵押,抵押貸款不能超過支票面額的60%
如果那票據不是現金支票的話,那麼貸款不能超過票據面額50-60%
是北京嗎,我可以幫忙
㈦ 信託項目中的抵押率是什麼意思一般為多少的
抵押率就是融資額占抵押物或者質押物的總值的比例,比如你融資2個億,抵押物為4個億,抵押率就是50%,抵押物為5個億,就是40%,抵押率越低,風險相對就越小。根據產品的不同,抵押率一般在30到60%之間,當然也不能僅從抵押物來判斷信託的好壞,要綜合來看的
㈧ 如何評定信託產品中的抵押物
抵押物比較好評估,因為抵押物一般都是房子。土地,這樣的資產直接通過評估公司做一個估價就可以。
㈨ 信託 為他人擔保和拆入的資金不得超過注冊資金 的多少
信託公司的信託財產不得對外提供擔保.
信託公司的自有財產可以對外提供擔保,但對外擔保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50%。
㈩ 抵押人債權不得超出抵押物的%多少
依據《擔保法》第三十五條的一款的規定,抵押物的價值與所擔保的債權之間必須保持一種量上的關系,即抵押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抵押物的價值,否則為法律所不許。不僅如此,《擔保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進而對「一物多押」的情形也作出相同的限定,抵押物的價值大於所擔保的債權時,其超出部分可以再設立抵押,但再設立的抵押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抵押物價值的余額部分。顯然,在「一物多押」時,抵押所擔保的多個債權與抵押物的價值之間仍應保持第一款所確定的量上的關系,否則亦為法律所不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