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託是什麼意思
信託是一種委託人把財產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換句話說,就是「受人之託,為人管業,代人理財」。
雖然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但是和傳統理財又有不一樣的地方。比如說財產委託並不僅限於貨幣,可以是房子、土地、股票和債券等等財產,而且受益人也可以不是委託人自己。
舉個例子,某網著名的賈姓人士逃跑美國時,網上就傳出他的一份信託文件,內容是他為他的女兒留下一份7500萬美金資產。委託人是賈某,受託人是信託公司,受益人是賈某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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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信託投資的資產都需要提供擔保、抵押或者進行結構化設計。結構化設計可以理解為收益分層,典型的方式就是優先劣後級。
信託作為優先資金,享有優先收益分配且承擔次要風險,劣後資金享有次級收益分配且承擔主要風險。
2. 什麼是離岸信託
信託是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工具。在普通法的定義下,信託Trust是指創立人Settlor(又稱委託人Trustor)將其財產(包含不動產,無形資產和有形資產)交予受託人Trustee,讓受託人根據信託的主旨,為受益人Beneficiaries之利益或為特定的目的,對財產進行管理或保管,信託當事人主要有以下幾類: 委託人:通過信託契約,合法將其需要「信託」的財產轉讓給「受託人」,並可以「意願書」的形式分配信託資產給指定「受益人」,同時可指定「保護人」監管信託運作。受託人:合法控制,並根據信託契約為受益人的利益持有管理「信託資產」;具體包括,信託資產的管理、行政及分配。受託人必須對信託相關資料保密,履行盡責義務,遵照相關法律,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行事。受益人:由委託人指定,根據委託人意願獲得相關資金或收益的分配。委託人在某些條件下,也可成為受益人。保護人:可被委託人賦予各種權利,如更改或監管受益人。離岸信託是指在離岸屬地成立的信託,在操作上與信託類似,但因為特定的屬地對信託的定義或法條有相對寬松或特別的政策,或受益人的利益能夠得到更多的保護,所以越來越多的客戶為達到企業和個人的財務目的,選擇CIL確保能以從法律尋求最佳解決方案。
3. 離岸信託介紹(一):什麼是離岸信託
離岸是指投資人的公司注冊在離岸管轄區,但投資人不用親臨當地,其業務運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開展。
信託是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工具。在普通法的定義下,信託是指委託人將其財產(包含不動產,無形資產和有形資產)交予受託人,讓受託人根據信託的主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的目的,對財產進行管理或保管。
離岸信託是指在離岸屬地成立的信託。在操作上與信託類似,但因為特定的屬地對信託的定義或法條有相對寬松或特別的政策,或受益人的利益能夠得到更多的保護。
4. 什麼是離岸信託
離岸信託也稱為境外信託或外國信託,一般是指日常管理在境外進行,且全部或大部分受託人不在本國居住或不在本國習慣性居住的本國居民委託人設立的信託。
在操作上與信託類似,但因為特定的屬地對信託的定義或法條有相對寬松或特別的政策,或受益人的利益能夠得到更多的保護,所以越來越多的企業家為達到企業和個人的財務目的,選擇離岸信託,確保能以從法律尋求最佳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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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信託通常創建於將資產轉移到託管人名下時(成為離岸信託基金),這時託管人成為資產的法律所有者,同時根據信託約定的條款負責管理資產,並將它們分割給離岸信託的受益人(受益人可以包括將資產所有權轉移到託管人名下的個人或公司)。
財產交付信託後,委託人仍保有信託財產運用的決定權,隨時終止信託契約,取回信託財產,避免將財產贈與子女後,子女揮霍無度之困擾。因此,信託可以用於確保前輩積累的資產不會被後代輕易浪費。
離岸信託是信託的一種創新,在操作上與信託類似,指的是在財產授予人的注冊成立地點以外的司法權區成立的信託。
由於避稅地在稅收和法律設定上的優惠,使大多數的離岸信託都設立在避稅地。離岸信託最早出現在20世紀70年代末世界幾個著名的避稅港,如開曼群島、百慕大、巴哈馬等。任何形式的資產都可以注入離岸信託,包括現有的存款、股票、債券及房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