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德州信託投資公司德信發展經營分公司成立於1992年02月16日,主要經營范圍為鋼材,木材,建築材料,交通運輸設備(不含小轎車),針、紡織品,家用電器,百貨購銷等。
法定代表人:張保平
注冊資本:50萬人民幣
地址:德州市三八路13號
② 關於信託公司部門架構的問題
負責找項目的都是業務部門,具體根據每個公司按不同業務類型或者1、2、3、4的傳統來細分,負責信託項目資金運營的部門一般有信託財務部和運營部門,負責推廣的部門現在一般都有自己的財富管理中心
③ 96年在山東德州信託辦理的上證所股票帳戶還能用么
能,沒問題
④ 平安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簡介:平安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控股的獨立法人機構;是國內第一批獲准重新登記的38家信託投資公司之一。平安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1996年7月2日,是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02年2月,平安信託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重新注冊登記,成為全國第一批獲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投資公司之一。平安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平安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03年10月,平安信託進行增資擴股,注冊資本增加到27億元人民幣,成為國內注冊資本最大的信託公司之一。平安信託可以為客戶提供基於下列本外幣信託業務的產品:資金信託業務、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託業務、投資基金業務;公益信託業務;租賃信託業務;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等。至目前為止,平安信託代管理資產超過32億元。
法定代表人:任匯川
成立時間:1984-11-19
注冊資本:130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100000000020007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號平安金融中心27層(東北、西北、西南)、29層(東南、西南、西北)、31層(3120室、3122室)、32層、33層
⑤ 國家那個文件具體明確了信託公司不能設立異地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金融信託投資機構管理暫行規定》、《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信託公司不得在注冊地之外的異地設立分支機構,不能在注冊地以外區域進行產品營銷,2012年開始可以在異地進行直接銷售,但還是不能設立分支機構
⑥ 互聯網金融具體分支有哪些
如果是分類,具體可以分成資金業務、信息業務和渠道業務。
1、資金業務
含義是規模和資金的需求量成正比的業務,而這些業務在擁有一定的規模以後,資金的需求量將會增大。互聯網企業多數都是小公司且資金不多。如果是強行執行這種業務,可能業務規模受限制,甚至是需要出去借錢,再付完借款利息之後利潤率下降,而業務也不捨得放棄。
此外,資金業務監管也同樣不得不去考慮。就銀行而言,存款准備金必須交,存貸比會有限制,資本充足率也會有限制,另外加上央行有時會強迫購買一些定向債券,就這樣被扣走不少錢了。互聯網金融規模做大之後少不了要監管,但如果也像銀行那樣零零碎碎的扣一通,還能否再掙錢。
其中資金業務還包括:企業貸款(如阿里小貸)、個人貸款(如阿里的免息借款)、投資業務(余額寶)等等。這些沉重的吃資金的業務都是沒有競爭力的。
2、信息業務
對於互聯網而言,它所在的企業數據也非常豐富,做渠道也很強,尤其是賣基金、理財和保險等都是非常有優勢,且成本較低及覆蓋率廣,絲毫不遜色於傳統的營業廳和代理人銷售渠道。而純信息業務現在還很少,多數有信息優勢的企業希望自己可以開銀行來運作上百億的資金。但現實的情況是開銀行肯定開不動,倒不如賣信息服務,想通後來做信息服務的企業將會逐漸增多。
3、渠道業務
至於渠道業務就很多了,特別是賣基金的網站。當然賣保險也可以做,如果是監管能放開,那麼長期來看賣信託、賣股票甚至代理存款也完全沒有問題。做渠道的更好過做信息服務的,因為渠道是強勢資源,信息服務是輔助性業務。
互聯網金融的分支,也是和金融的分支一樣豐富。
⑦ 集合資金信託的敏感問題
異地作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都可設立分支機構,全國性作業。金融市場、資本市場是全國性的市場,不可能局限於一城一地。因而對資金信託業務,應該允許異地開展業務。可以考慮最保守的做法,即信託計劃向項目或銷售所在地人行備案,資金託管人由當地的信託公司擔任(如無,可由人行指定有資格的金融機構擔任)。這樣做,應該可以滿足當地人行的監管需要,且免除對資金風險的擔心 。
銀行代理:信託公司不允許設立分支機構和網點,開展業務面臨許多困難。建議在不突破「200份、5萬元」條件的前提下,允許銀信合作,共享客戶資源,代辦、代銷信託計劃產品。甚至產品說明中可以增加「本行僅代理該信託計劃銷售事宜、不承擔任何投資管理和收益保證義務」等字樣;
風險控制:項目風險和預期收益率風險是任何投資行為共同面對的,這主要取決於項目選擇、收益模式和管理能力。需要特別強調的一是信託公司的信用風險,要嚴格按照專戶、專人管理原則:建立資金防火牆,自覺接受主管機關的檢查。強化信託經理人的職業精神,建立信託經理人的信用評價和職業准入機制;二是信託計劃的流動性風險。由於信託計劃不能公開交易,允許受益權轉讓是必要的。特別是長期性的信託計劃,流動性是其開發設計的關鍵因素。應該允許信託公司研究「櫃台交易」的可能性。
資金運用:資金運用包括投向、方式、用途(目的)三個方面。大多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是確定資金投向和運用方式,不管資金用途(或者將目的化為收益性)。有的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沒有明確資金運用投向和方式,而突出資金用途的具體目的性,但這種產品市場反映不佳。
管理風險與收益:按照「200份、5萬元」的限制,一份信託計劃募集的金額在2000萬元~3000萬元左右(統計表明,平均每份合同金額10萬元~15萬元)。按平均1%的管理費率,管理年費為20萬元~30萬元。而信託計劃產品開發從項目篩選、研究開發、上市銷售、跟蹤管理到最後順利完成,耗費大量人力財力,成本大於收入。另一方面,信託公司盡職管理,雖不承擔投資風險,但卻承受贏利預期、最終退出等管理風險和信譽風險。因此,信託計劃必須有相當的規模和較長的期限,信託公司才有開發的積極性。
管理費形式:有關法規沒有規定信託公司收取費用的具體標准。多採用直接費用由信託計劃承擔,管理費收取採取分段計費方式。有必要通過行業內的協調機制,制定相應的行業標准及指導價格,逐步形成所謂「行規」。便於成本核算、經營比較,也有利於維護委託人利益。
委託管理:按信託「親自管理原則」,要求信託資金由信託公司運作。但實際上由於資金投向的多元化,資金運用方式的不同,信託公司很難實施親自管理的原則。這就要求信託公司在設計產品和管理期內,要建立有效的監督、制約、預警、風險辨識及控制機制和措施。
管理責任界定:按法規規定,信託公司不得承諾信託資金不受損失和最低收益。同時又規定信託公司違背信託文件的約定而導致信託資金受到損失,信託公司負有賠償責任。由於委託人和受託人立場不同,必然會導致判斷看法不同。而動不動付諸法律,對信託公司形象不利。因此,有必要在合同或其他文件中以案例形式列舉一些條文,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產生。
監管:對集合資金信託的監管,具有常規性的特徵,即對信託計劃產品設計和推出,既不需要審批,也不用經過核准,而是通過常規檢查、審計來實施監管。這反映了主管機關「鼓勵創新,嚴格監管」的指導思想,有利於集合資金信託的發展。但是,「寬松」是一把雙刃劍,上述寬松政策是以嚴格限制性條件為前提的。也就是說,信託公司可以想發就發,想幾個就幾個,想多大就多大,很自由。但必須符合「200份,5萬元,純私募,本地化」(後兩個限制雖無明文,但是實情)條件。這實際上是關在小籠子里給自由,恐怕未必適應中國的國情。筆者認為有必要考慮「放寬限制、增強監管」的策略。
稅收等配套制度環境:稅收問題,是中國信託業遇到的一個專業難題。國家稅務部門表示,制定專門的信託業稅收政策,不在稅務總局的議事日程上。現在已經進行的信託業務活動,適用於國家一般性的稅收政策在這種情況下,信託公司可以採取:受益人納稅原則、避免雙重納稅原則、直接按相似稅法納稅、維護委託人最大利益四個原則處理。
⑧ 英大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簡介:英大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公司」)成立於1987年5月,前身為濟南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是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准成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為適應發展需要,2010年6月,公司注冊地由濟南遷至北京,成為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劍波
成立時間:1987-03-12
注冊資本:402900.595031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70100000016833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乙18號院1號樓英大國際大廈4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