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定向增發信託和普通信託有和區別,風險高嗎
目前,信託公司參與的定增產品主要是一年期的,涉及到的合規問題主要包括: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證監發行字[2007]302號)第八條第三款規定:「信託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因此,信託公司參與定增項目,一般會選擇基金專戶、資管計劃、有限合夥作(2009年末監管機構放行合夥企業開通證券賬戶參與定增,不過合夥企業的相關政策不太明朗,而且可能面臨較高的稅費負擔)為通道來間接參與。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通道的選擇以基金專戶為主。
關聯交易。一年期定增產品,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的非關聯方可以審慎參與,允許結構化產品參與,但是發行人關聯方不能通過資管產品等通道認購。這也就意味著信託公司參與的定增項目不能是與自身有關聯關系的上市公司,一般來說信託公司的關聯方需要在相關合同中列出(比如《投資操作協議》),並錄入投資交易系統。
同時,信託公司如果以固有資金認購的,屬於信託財產來源信託公司關聯方的「正向關聯」業務,根據《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信託公司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銀監辦發【2014】99號),及信託公司注冊地銀監局的相關規定(如《北京銀監局辦公室關於優化信託項目報告流程的通知》(京銀監辦發【2015】23號)),需要向當地銀監局進行事前報告。
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2014年A股定增市場規模增長迅速,私募產品「白條式」認購現象頻出,2015年證監會推出了非公開發行監管新動向,要求參與非公開發行的私募產品必須完成基金備案,有限合夥企業被視為私募產品同樣要求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備案手續。信託公司如果通過私募產品、有限合夥來完成定增的,私募、有限合夥需要首先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
5%的舉牌紅線。受託資產持有單只股票達到已發行股份的5%時,需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監管機構、交易所書面報告,通知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在上述期限內將不得再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發生上述情況時,在買入該股票後12個月內不得賣出),在實際操作中信託公司會設立多個信託計劃,通過多個基金專戶產品來進行投資,以規避5%的紅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隻以上基金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
關於信託公司參與定增,與你說的信託公司的「普通信託」相比,因為你沒有定義什麼是普通信託,假定是固定收益的政信、基礎設施、企業貸款等等。這個相關風險,我覺得還是要看具體項目的評估。一個優質的定增對比一個還款能力、再融資能力比較差的固定收益,這其實是沒有什麼可比性的,幾乎可以說多數人都認為定增安全。所以形式不是最重要的,要看底層資產究竟是什麼,他的安全性、收益、管理人等等狀況。
Ⅱ 高管為什麼通過信託計劃增持
一方面是給其他投資者一種無形的信心,讓其他投資者更加堅信此公司股票的市場是多麼的好,提升公司股票的持有人的數量和質量。另一方面也是自己對於公司的自信和對自己公司發展的信任。
2、高層管理人員是指對整個組織的管理負有全面責任的人,他們的主要職責是制定組織的總目標、總戰略,掌握組織的大致方針,並評價整個組織的績效。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作用主要是參與重大決策和全盤負責某個部門,兼有參謀和主管雙重身份
Ⅲ 集合信託資金能參與一年期定增嗎
信託一般通過資管公司來做成資管計劃然後包著信託計劃投的。沒有信託計劃直接投
Ⅳ 信託計劃可以參與定向增發嗎
這個當然可以的,很多定增都是通過信託來做一部分的
Ⅳ 定增產品10%到30%折價購買什麼意思
定增產品10%-30%折價購買意思是,假如價格是100元,那麼折價為90-70元購買。
定增產品的特點編輯
1.投資標的單一性
定增理財產品最首要的特徵是投資標的的單一性。目前市場上主流的理財產品無論是公募基金、陽光私募、證券投資信託,還是投連險、券商集合理財等產品,其最大的特徵是採用組合投資的方式投資於證券市場,這樣可以規避單一個股的非系統性風險,正所謂精選個股、分散投資。一些理財產品如公募基金等對單一持股上限做了嚴格的規定,一般不能超過基金資產的10%。
但目前運作的絕大多數定增理財產品,無論是信託計劃、基金專戶還是券商資管,均在成立後將絕大部分資產投向了單一上市公司定增項目,這就決定了該定增產品表現完全由標的公司未來走勢決定,既要承擔大盤下跌的系統風險,又要面臨標的公司可能爆發的非系統性風險。這也意味著,定增產品總體上預期風險和收益要遠超普通的權益類理財產品。
2.封閉運作注意流動性
由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一般要鎖定12個月,這就使得該類產品絕大部分採取全程封閉運作,為了能覆蓋鎖定期並留有擇機變現時間,絕大多數定增產品的期限為18個月,一些為兩年,也有個別產品運作期更長,由於定增產品封閉運作這種特殊性,要求購買此類產品的投資者一般對流動性要求不高,可以進行中長線投資。對於流動性要求高的投資者並不適合。
3.分級設計選定份額
絕大多數定增產品都採取了結構分級設計,即將產品份額分為享有固定收益的優先順序份額和承擔高風險和享有高收益的劣後份額或次級份額。
Ⅵ 信託計劃持股有要求嗎
對委託人的條件要求: 《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 第六條 前條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 (一)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
Ⅶ 定增信託產品能同時做幾只定增股票
這個沒有統一規定,同時做幾只股票和信託計劃的投資目的、募集規模有很大關系。
比如永泰能源600157今年定增時,吉林信託成立一支產品,募集一億多專項投資這個定增;
如國內某銀行系的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的定增產品,募集6.5億,平均分散到8個項目中;
而一些小的私募基金運作的定增產品,由於規模普遍偏小(不到2億),只投資2-3個項目。
Ⅷ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不能投資定增嗎
可以呀,平安信託發行過非常多的類似計劃;建議你網路一下:中國信託網
Ⅸ 結構化信託計劃參與定增必須有投顧嗎
肯定的。信託公司自己如果要參與定增,只有拿自己的自有資金參與。
如果是產品。肯定需要一個投顧。如果信託公司就過一個通道。
Ⅹ 單一信託計劃可以購買定增收益權嗎
信託計劃,具備法人資格,單一信託也一樣,可以購買任何理財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