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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雷達幣上交易所了嗎

發布時間: 2021-05-09 15:44:10

⑴ 雷達幣騙局揭秘請問雷達幣到底是什麼樣的騙局

首先雷達幣不是騙局,雷達幣Radar是一個互聯網金融工具(同等於互聯網銀行),幫助用戶簡單、快捷、低成本地進行支付、轉賬和全球貨幣的自由兌換。

雷達幣只是沿用了3m的模式,把利息降低了從3m的月收益百分之三十降低到月收益百分之6左右剛開始的時候是這樣的,而且逐步利息往下調整,在以一個數字概念和金融工具為幌子進行非法集資,要進入玩就必須投資進場也就是做接盤人而已。


(1)雷達幣上交易所了嗎擴展閱讀

1、雷達幣與瑞波幣、比特幣一樣是經過開源、去中心化、無中央伺服器三項技術保障其安全的虛擬貨幣。

2、它具有貨幣的屬性,同時是一個金融交易平台。雷達幣可以打破金融壁壘、防止通貨膨脹。讓用戶簡單、快捷、低成本地進行支付、轉賬和資金結算。

3、持有一個雷達幣賬戶就如同有了一個全球的支付寶,讓您在全球每一個國家任意提現、支取、轉賬和結算資金。

⑵ 雷達幣可以在哪些交易所交易

,雷達幣是第三方撮合交易平台交易,只要上方價格認同,交易就會產生。

⑶ 雷達幣在中國有交易嗎

沒聽過那是什麼玩意。網路上的錢幣嗎?類似比特幣的那種東西嗎?沒聽過,不了解啊

⑷ 黑馬交易所上線雷達幣了嗎

一一種上線,沒大力交易,已經很長時間了

⑸ 雷達幣是什麼如果投資可靠么

單從目前掌握的信息來看,雷達幣很有可能是一種傳銷幣,或者有人盜用雷達幣的概念進行傳銷活動。

媒體調查發現,Vpal背後竟然是一系列第三方代理公司,與其宣稱來自美國的「洋身份」並不符合。它通過拉人頭、收提成的方式發展壯大,活脫脫一傳銷組織。

⑹ 雷達幣怎麼樣,是合法的嗎

雷達幣是虛擬貨幣,使用雷達幣是違法行為。

雷達幣是虛擬幣,根本沒上市,也不受法律保護。

雷達幣也是網路下衍生出來的網路產品,作為一款原生貨幣,根本沒有上市。是有人建立了一個交易平台,不斷拉人頭來把錢給之前進來的人分利息。相當於做了一個平台,放了一個盒子,人們可能將信將疑,但是它做得並不著急,在一定的時間內還是確實給了利益,並且不斷洗腦來讓人相信自己投的這筆錢還在,也一直在賺錢,也沒有必要把它拿出來。你拿了反而覺得自己虧了。

因為雷達幣已經被國家定性,是明確的一種貨幣傳銷騙局,因此販賣和宣傳雷達幣,全部都是算違法行為,而你使用了它,就不可能不按它的套路走。有著高額利潤做誘餌,投進錢的人就得想辦法再去把更多的人拉進來,吸收更多的錢,這些都是典型的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不要被虛擬貨幣閃亮的名聲吸引,也不要被錢套錢的的利潤迷住,這是個虛擬的金錢塔。

⑺ 雷達幣是什麼意思

雷達幣Radar是一個互聯網金融工具(同等於互聯網銀行),幫助用戶簡單、快捷、低成本地進行支付、轉賬和全球貨幣的自由兌換。

雷達幣是一種跟比特幣一樣的真正的虛擬貨幣,它公開了程序運行的源代碼,相當於把雷達幣的程序機密都公開了。

雷達幣是美國雷達實驗室推出的虛擬貨幣,和比特幣一樣屬於區域鏈技術,美國雷達實驗室和中國央企大唐電信合作推出開元通寶交易平台,推廣雷達幣。

(7)雷達幣上交易所了嗎擴展閱讀

1、雷達幣與瑞波幣、比特幣一樣是經過開源、去中心化、無中央伺服器三項技術保障其安全的虛擬貨幣。

2、它具有貨幣的屬性,同時是一個金融交易平台。雷達幣可以打破金融壁壘、防止通貨膨脹。讓用戶簡單、快捷、低成本地進行支付、轉賬和資金結算。

3、持有一個雷達幣賬戶就如同有了一個全球的支付寶,讓您在全球每一個國家任意提現、支取、轉賬和結算資金。

⑻ 開元通寶雷達虛擬貨幣交易所什麼時候上市

開元通寶不是虛擬貨幣,是紀念幣,唐朝的貨幣,開元通寶為唐代貨幣。錢幣在唐代始有「通寶」。唐初沿用隋五銖,輕小淆雜。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為整治混亂的幣制,廢隋錢,效仿西漢五銖的嚴格規范,開鑄「開元通寶」,取代社會上遺存的五銖。
雷達幣是一種數字貨幣,但這種數字貨幣好像是由V寶發展而來,借鑒的是瑞波幣。這種幣被質疑為傳銷,雷達幣和可以在交易平台上交易的瑞泰幣、比特幣千金卡是不同的。

⑼ 雷達幣要上線納斯達克指數交易所嗎

所有的這些數字幣本身都沒有任何價值。完全是投機品,一旦投機資金撤出,價值就為0。

⑽ 雷達幣,為什麼好多平台不賣

國家禁止虛擬幣交易,所以很多平台都不賣。相關文件如下《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投資者須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希望廣大投資者謹防上當受騙。

對各類使用「幣」的名稱開展的非法金融活動,社會公眾應當強化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及時舉報相關違法違規線索。

(10)雷達幣上交易所了嗎擴展閱讀:

2014年法院判決5起,此後呈倍數增長,到2017年增長到62起。最新一份判決系法院於2018年5月2日作出。65種「傳銷幣」涉案超百億,逾千萬人買入。

經統計,141起虛擬貨幣傳銷案共涉MBI、M3幣、暗黑幣、亞洲幣、恆星幣、金緣購物聯盟電子幣、長江國際虛擬幣、奇樂吧、微視傳媒電子幣、分紅點幣、虛擬金幣、HGC、COA、LFG、SRI、bismall、AHKCAP、CPF、億分、K幣、R幣、百川幣、K寶、中富通寶、紅通幣、雷恩斯電子貨幣、環球貝萊德一號理財幣、格拉斯貝格、BCI、M幣;

翼幣、EV幣、業績幣、FIS、U幣、ES、藏寶網業績幣、匯愛電子幣、建業盤電子幣、補助幣、高頻交易幣(HFTAG)、開心復利幣、快聯網站虛擬貨幣、世華幣、恩特幣、CPM、克拉幣、至尊幣、五華聯盟虛擬幣、美盛E、中華幣、米米虛擬貨幣、FIS、世界雲聯雲幣、利物幣、維卡幣、馬克幣等至少65種名稱的「虛擬貨幣」。這些虛擬貨幣傳銷組織在國內發展會員至少15653622人次。

根據裁判文書,上述虛擬貨幣傳銷案中,以「維卡幣」涉案金額最高,共達70億,其全球會員數量共10770000人,數量最多。以傳銷組織在國內的發展規模來看,「雲幣」(又稱世界銀聯、世界雲聯網路傳銷平台)傳銷組織發展下線4391449為最多;其次是「暗黑幣」傳銷組織共發展會員340多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