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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北京產權交易所股東

發布時間: 2021-05-09 15:16:17

Ⅰ 請問股東股權變更和股東名稱變更都需要提交給工商哪些資料謝謝^ ^ 我在北京海淀

股東轉讓股權:(1)城鎮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應提交股東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農村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應提交合作股東大會決議;(2)股權轉讓協議;(3)涉及本市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中央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外埠國有產權轉讓的,可依據國有產權屬地政府有關規定,提交規定的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批准文件;(4)股東發生變化的應提交新股東資格證明。提請注意: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在任職期間和離開本企業後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內,其所持有的股份不得轉讓。
變更股東姓名或者名稱:(1)城鎮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應提交股東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農村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應提交合作股東大會決議;(2)股東名稱或姓名變更的證明。(法人股東名稱變更;由該股東的登記機關出具名稱變更證明,自然人股東姓名變更,由其戶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證明文件)(3)變更後的股東資格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轉讓股權:(1)股東會決議(股東之間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的可不提交決議);(2)股權轉讓協議;(3)涉及本市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中央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外埠國有產權轉讓的,可依據國有產權屬地政府有關規定,提交規定的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批准文件;(4)股東發生變化的應提交新股東的資格證明。若想詳細咨詢服務,請聯系我,我的用戶名就是聯系方式

Ⅱ 有限責任公司內部股東轉讓股權的流程和需要准備的資料有哪些

有限責任公司內部股權轉讓流程

1、《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請根據不同變更事項填妥相應內容); 2、《指定(委託)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4、變更下列事項的,還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證件: 股東轉讓股權:(1)股東會決議(股東之間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的可不提交決議);(2)股權轉讓協議;(3)涉及本市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中央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外埠國有產權轉讓的,可依據國有產權屬地政府有關規定,提交規定的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批准文件;(4)股東發生變化的應提交新股東的資格證明。 提請注意: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章程修改的應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的修改後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涉及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出資額及董事、經理、監事發生變化的,還應提交列印的與公司修改後的章程載明內容一致的股東名錄和董事、經理、監事成員名錄各一份。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登記事項前需先辦理許可文件變更的,應在辦理變更登記時一並提交變更後的許可文件。

准備資料:

去工商局辦理公司股東變更,修改股東名冊,包括以下資料: 1、雙方簽署有效的股份轉讓協議; 2、公司其他股東同意轉讓的書面聲明(或股東會決議); 3、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4、出讓方「完稅證明」——因為股份轉讓價格和股份取得成本之間的差額,需要交納所得稅,去地稅局繳納後取得。有些地方的工商局還要求股權轉讓款已支付(有的要求支付50%)的證明,比如銀行記錄等。

望採納!

Ⅲ 請問股東轉讓股權和股東名稱變更需要向工商提交哪些資料

股東轉讓股權:(1)城鎮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應提交股東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農村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應提交合作股東大會決議;(2)股權轉讓協議;(3)涉及本市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中央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外埠國有產權轉讓的,可依據國有產權屬地政府有關規定,提交規定的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批准文件;(4)股東發生變化的應提交新股東資格證明。提請注意: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在任職期間和離開本企業後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內,其所持有的股份不得轉讓。
變更股東姓名或者名稱:(1)城鎮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應提交股東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農村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應提交合作股東大會決議;(2)股東名稱或姓名變更的證明。(法人股東名稱變更;由該股東的登記機關出具名稱變更證明,自然人股東姓名變更,由其戶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證明文件)(3)變更後的股東資格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轉讓股權:(1)股東會決議(股東之間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的可不提交決議);(2)股權轉讓協議;(3)涉及本市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中央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外埠國有產權轉讓的,可依據國有產權屬地政府有關規定,提交規定的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批准文件;(4)股東發生變化的應提交新股東的資格證明。詳細請咨詢我,用戶名就是我的聯系方式

Ⅳ 什麼是股權交易

簡單說明
1、股權交易通常是非上市公司轉讓一部分低價股票投資
2、股權交易中心,其實應該叫產權交易所,是股權交易的平台
稍詳細說明
1、股權交易的具體含義
一般解釋:
就是公司轉讓一部分權利給的交易。
通常只有非上市公司才進行股權轉讓
比如說,把半個公司或百分之幾的公司股份讓給你,如果你買了你就算是半個老闆或是小老闆的意思。
或是盈利或上市後都能按股權分紅的,通常比二級市場上買賣的股票要更便宜。
常見的股權交易:
一種是按《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設立並經證券監管部門核准,公開發行募集股份。
另一種是帶有定向募集性質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因企業發展的自身需求,這些非上市公司股權也有通過一定的渠道擴大資本或進行流通轉讓的要求,而產權交易市場就為此提供了一個重要平台。
2、股權交易中心是什麼樣的?
所謂的股權交易中心,目前大多是叫產權交易所是集全社會各類產權,包括股權、債權、物權和知識產權等交易服務為一體的統一市場平台。
如果你要進行股權買賣,要在正規的當地產權交易所進行(請打工商局電話確認該公司的合法性)
如北京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北交所」)是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綜合性產權交易機構,是集各類產權交易服務為一體的專業化市場平台。
1994年成立北京產權交易中心
2003年成立中關村技術產權交易所
2004年2月14日二機構合並重組為北京產權交易所
2006年9月27日,北交所金融街辦公區揭牌,實行雙區辦公
北京市國資委指定的市屬企業國有產權交易場所
國務院國資委選定的從事中央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業務的試點產權交易機構
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國家專利技術(北京)展示交易中心
3、股權買賣是有分險的,一定要找正規的產權交易所做中介才能進行
因為一些企業未經證券監管部門核准,通過私下募集股份的方式進行融資,在融資交易過程中存在諸多違法違規情形。
所以,非上市公司股權交易是否合法也要視公司及交易方式的具體情況而定,不能簡單地一概而論。
產權交易市場是非上市公司股權流通的一個重要平台

Ⅳ 公司要變更法人和股東需要什麼資料

變更法人:

變更營業執照上的法人:

1、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

2、公司變更登記審核表,

3、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如法人擔任執行董事或董事長時要填寫)(加蓋公司公章),

5、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股東會決議(蓋上公司公章),

6、新法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蓋上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7、舊法人的免職證明及新法人的任職證明(蓋上公司公章);

變更股東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附表股東出資信息》(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4、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提交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文件;或同意股權轉讓的股東會決議;或其他股東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復的,提交擬轉讓股東就轉讓事宜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 及徵求意見的說明;

5、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7、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以及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9、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5)北京產權交易所股東擴展閱讀

變更法人的費用高低分為兩種:

1、法人不佔股份:變更費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

2、法人佔有股份:如果法人佔有公司股份,則會牽扯到股權問題,需要做股權轉讓,就工本費這一塊有兩個大頭,印花稅,照注冊資金的萬分之五收費,在一個就是個人所得稅,它有兩種收費方式:

(1)平轉,收費是注冊資金的萬分之五。

(2)差額轉,費用是注冊資金的萬分之二十。

注冊資金比較大的企業,需要變更法人,一定要慎重了哦!

三、公司法人變更後果,企業法人變更的影響

公司法人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後,其組織、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等重要事項發生的變化,這些事項的變更,可依據法人意願自主決定,法人只要作相應的變更登記,即可發生變更效力。公司法人變更有如下兩點後果。

(1)法人之消滅。在新設式合並,原法人均告消滅;在吸收式合並,被吞並的法人歸於消滅。在新設式分立,原法人消滅;在存續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財產或組織機構發生變更。

(2)債權債務承受。因合並而消滅的法人,其債權債務由合並後的法人概括承受。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債權債務,應依分立前締結的合同確定的分擔份額,由分立後的法人承受。

同時公司法人的變更會影響公司的一些證件的重辦,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信息等。在此小編也附上公司法人變更的具體流程以供大家參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法人變更

Ⅵ 北交所進行國有產權交易,原股東如何行使優先購買權

程序上:原股東可以不進場遞交受讓申請,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個意向受讓方,與轉讓方草簽合同後,征詢原股東意見;掛牌期間產生2個或以上意向受讓方,先競價,最終產生的意向受讓方與轉讓方草簽合同後,征詢原股東意見。根據《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競價轉讓辦法》中第十一條規定:轉讓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就《產權交易合同》的內容向其他股東征詢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應在二十天內做出書面回應。

Ⅶ 國有股權轉讓哪些情形需要進國有產權交易所哪些可以直接轉讓

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行為,推動國有資源優化配置,防止國有資產損失,維護證券市場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有股東,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有關機構、部門、事業單位等。
第三條國有股東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過證券交易系統轉讓、以協議方式轉讓、無償劃轉或間接轉讓的,適用本辦法。
國有獨資或控股的專門從事證券業務的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第四條國有股東轉讓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應當權屬清晰。權屬關系不明確和存在質押、抵押、司法凍結等法律限制轉讓情況的股份不得轉讓。
第五條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符合國家或地區的產業政策及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方向,有利於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有利於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第六條國有股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價格應根據證券市場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價格確定。
第七條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國有股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的審核工作。
中央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有關機構、部門、事業單位轉讓上市公司股份對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和國有經濟布局與結構有重大影響的,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國務院批准。
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有關機構、部門、事業單位轉讓上市公司股份不再擁有上市公司控股權的,由省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
在條件成熟時,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的要求,將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有關機構、部門、事業單位轉讓上市公司股份逐步交由省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