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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債券類信託違約

發布時間: 2021-05-08 05:53:07

信託與債的區別要哪些呢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集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所規定的資金借貸雙方的權責關系主要有:第一,所借貸貨幣資金的數額;第二,借貸的時間;第三,在借貸時間內的資金成本或應有的補償(即債券的利息)。
債券所規定的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包含四個方面的含義:第一,發行人是借入資金的經濟主體;第二,投資者是出借資金的主體;第三,發行人必須在約定的時間付息還本;第四,債券反映了發行者和投資者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而且是這一關系的法律憑證。
債券的基本性質:
1,債權屬於有價證券。
2,債券是一種虛擬資本。
3,債券是債權的表現。
債券的特徵:
1,償還性。2,流動性。3,安全性。4,收益性。
在信託關系中的受益人與在債的關系中的債權人,在權利要求上處於一種類似的地位。信託受益人對信託財產享有收益權.而債權人對債務人則享有請求權。受益人享有信託財產收益權是特定的,而債權人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並無財產上的利益。在信託關系中的受益人與受託人間存在一種信任關系,而在債的關系中,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不一定存在信任關系。信託與債的區別還具體表現在下面三個方面上;
1.關於破產時權利的區別
某債權人與某債務人如存在法律上的債的關系,當某債務人宣告破產,則此債權人只能與此債務人的其他債權人平等分配破產後的財產。某債權人沒有優先於其他債權人受清償的權利。若某債權人與某債務人存在的是法律上的信託關系,即債權人是受益人的地位,債務人是受託人地位,則此債權人(受益人)在債務人(受託人)宣告破產時,則能優先於其他債權人取得清償的權利。
2.關於利益承受的區別
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舉債將資金用於投資而獲益.此收益當然歸債務人所得.債權人不得要求享有.只有要求債務人償還原借資金的權利。但在信託關系中,受託人處於債務人地位,受益人處於債權人地位.受託人用收取的信託資金用於投資而獲益,受託人(債務人)不能享有此收益.收益應歸於受益人(債權人)。
3.關於風險承擔的區別
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對債權人對待定的借款負責。如所借財產發生遺失或損失,其對債權人應負的責任並不因此減輕。但在信託關系中,如嚴格按信託文件規定運用,發生信託財產的損毀、滅失或資金受損,均應由受益人(債權人)承包,受託人(債務人)不承擔損失責任。當由於受託人(債務人)本身造成的過失而使財產受損,則應負責填補。

❷ 債券都違約了,還可以買什麼

你指的是11超日債吧,投資都有風險的,就看是否控制好了。建議你看下 合時代 ,標的都是第三方擔保公司全額擔保,比較安全。

❸ 信託產品與債券主要有哪方面區別

首先是基礎法律關系不同。債券的基礎法律關系是債權債務關系,實質上是發債人對投資人的負債;而信託產品只是基於信託關系,即委託人對受託人的信任,在受託人完全履行了相應的信託合同的約定義務後,不對承擔委託人承擔其他的責任。簡言之,債券投資原則上是要「保本保息」的;而信託投資更重要的是「風險自擔」,不得承諾本息不受損失。 其次是在目前的法律法規下,二者的載體不同。債券目前的主要載體是標准化、無紙化的「電子」證券;而信託產品則必須以書面信託合同為基本載體; 第三是相關的發行渠道不同。債券主要的發行方式是公開募集,原則上沒有最低投資金額和份數的限制;而信託產品法定私募,最低投資金額不低於人民幣5萬元,一般的信託產品(主要是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份數不得超過200份。 第四是流動性不同。債券基於其標准化、無紙化的特性,可以在公開的證券市場上進行即時的轉讓,亦可在商業銀行進行抵押;而信託產品的載體是紙質的信託合同,其轉讓是比照《合同法》規定的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轉讓,需要有一系列書面工作要做,流動性較差,一般商業銀行不接受其抵押或質押。

❹ 信託與債券的區別

1、性質不同

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

2、特點不同

債券的特點低風險,低收益,費用較低。由於債券投資管理不如股票投資管理復雜,因此債券基金的管理費也相對較低。

信託管理內容上的廣泛性:一切財產,無形資產,有形資產;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組織、國家。 管理目的的特定性,管理行為的責任性,發生損失,只要符合信託合同規定,受託人不承擔責任;如違反規定的受託人的重大過失導致的損失,受託人有賠償責任。

3、作用不同

信託將零散的資金巧妙的匯集起來,由專業投資機構運用於各種金融工具或實業投資,謀取資產的增值;信託財產的管理的運用均是由相關行業的專家來管理的,他們具有豐富的行業投資經驗,掌握先進的理財技術,善於捕捉市場機會,為信託財產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證。

從債券的投資方來說,需要逐步提高非存款貨幣類機構投資人持有債券比重,為社保基金、企業年金等入市創造條件,採取多種方法豐富投資人結構。

❺ 債券和信託風險大嗎

債券的主要風險是利率風險,和通貨膨脹風險
如果你持有到期,那麼主要風險是通貨膨脹風險,如果你中途需要周轉資金,那麼就需要賣掉手中的債券,這個時候就涉及到利率風險和市場風險了。
但總的來說,債券的風險是小的,基本能收回本金,但是股票就是風險很大了。有可能連本金都收不會來。
另外:買債券要看發債的主體實力如何,從債券的可靠性來看,風險從小到大依次為:國債、金融債、三A企業債、次級債。所以當你買到信用等級差的債券,也有不能兌付本金和利息的風險。
信託,目前市場上主要以固定收益為主,和持有到期債券或者存定期差不多。目前市場上信託產品兌付風險很小,風險程度比債券還小些,但是會涉及到流動性風險,就是你需要流動資金的時候不能提現,需要有人來接盤你手裡的信託份額。
隨著金融市場的動盪也許未來信託也會發生不能兌付或者不能足額兌付的事情。畢竟信託產品是不能承諾保本保收益的。

❻ 信託產品發生過未兌付的嗎

樓上回答的是債券違約,和信託是否兌付是兩回事。

❼ 債權與債券信託項目有什麼區別

債權是對某一債務的權利,可以使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

❽ 債權類信託與股權類信託有什麼區別

債權類信託一般分為借貸之債與買賣之債:①借貸之債,即信託成立後,受託人(
信託公司) 將信託資金以貸款形式貸放給融資方並簽署借款協議,按照約定周期收回利息及到期返還本金的投資方式。該種投資方式由受託人與融資方形成借貸之債;②買賣之債,即信託成立後,受託人將信託資金用於購買融資方某項財產的所有權或收益權( 如購買機器設備所有權、商業物業收益權等) 並簽署權益轉讓合同與溢價受讓( 回購) 合同,按照約定周期收取溢價款及到期收取與信託資金等額的受讓( 回購) 款。該種方式由受託人與融資方形成買賣之債。
股權類信託一般分為股權融資類信託與股權投資類信託。兩類信託均為在信託成立後受託人將信託資金以增資形式、購買融資方持有的股權或股權收益權形式進行投資,只是在股權融資類信託中投資人獲得固定收益,而在股權投資類信託中投資人獲得非固定收益。
債權融資與股權融資是兩種最為基本的投資方式,從法律上講,債權類信託所構建的法律關系以「債」為基礎,構建債權關系,股權類信託則構建股權法律關系。債權類信託與股權類信託各有利弊,在選擇信託產品投資時,投資者應結合融資方財務情況、經營情況、擔保情況以及項目管理情況等要素對項目進行篩選投資。
( 一) 控制力比較。債權具有相對性,受託人在債權法律關系形成後具有要求融資方按照先前約定支付價款、償還債務的權利,此時如融資方拒絕償債或無力償債,受託人只能訴諸法院( 即使有擔保財產,受託人處置擔保財產也必須通過法院訴訟或強制執行),因此受託人權利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股權則類似於物權,表現為受託人在投資完成後成為交易對手股東之一( 一般為大股東),雖然不享有債權,但是對被投資主體具有支配地位,從理論上講,此時的受託人不僅能夠控制被投資主體的資金往來和進出,而且能夠決定其董事選任與人員安排,財務上、人事上均能對被投資主體加以控制。因此,從這個角度講,股權投資的安全性是高於債權投資的。
(二)優先性比較。債權投資對於融資方來說,屬於其一般債務(如有擔保則為優先債務),而股權投資對於被投資方來講則不是債務。債務金額不會變,但是投資的股權價值卻隨著被投資企業的凈資產變化而變化,因此債權投資在投資之初即將風險進行了鎖定,而股權方式投資的風險和收益卻時刻發生著變動。同時,債權因是融資方的一般債務,其具有法律上的優先性,舉個例子,對於同一個融資方,其既有借款1000萬元(受託人貸款,期限1年),又被增資款1000萬元(受託人投資,於1年後受讓退出),如在運行1年後融資方僅剩餘1000萬凈資產,則在償還完畢借款後企業凈資產為0,受託人投資的股權便沒有任何價值。因此,從這個角度上講,債權投資的安全性又高於股權投資。

❾ 理財觀察、資管「剛兌」、垃圾債違約,讓你看到了什麼

債券成大資管主要配置資產被稱為未來最具發展潛力之一的大資管行業,截至2015年底管理規模已達38萬億元,相當於去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67.67萬億元的一半。具體來看,公募基金佔8.34萬億元,券商資管佔11.89萬億元,私募基金佔5.07萬億元,基金專戶4.16萬億元,基金子公司專戶8.57萬億元,期貨資管0.1萬億元。

關於資金投向問題,相關數據顯示,債券是資產配置的大頭。據不完全統計,其中約5.98萬億元投向債券,3.84萬億元投向股市,1.51萬億元投向信託計劃,此外還有銀行委託貸款、票據等。

事實上,2015年資產管理行業的資金洶涌流入債市。表現最明顯的就是,與股票型產品發行低迷相反,債券策略產品受到投資者熱捧。據某券商營業部人士反映,券商固收型資管產品在銷售中受到投資者追捧,常見「秒殺」。收益方面,債券策略型券商資管產品今年一季度跑贏同類機構產品,前十名中佔去半壁江山。

債券型基金同樣火熱。根據私募排排網數據統計,2016年一季度新發行債券策略基金共168隻,數量已超過2015年全年發行數量(200隻)的八成。從產品類型來看,券商依然是債券策略產品的最大發行機構,產品數量多達110隻,佔比超過六成。

私募排排網研究員楊建波認為,一季度債券型私募基金新發行量大幅增長,與一季度股市暴跌、弱勢震盪有一定關系。他稱:「經濟較差的環境下,債券投資收益好於股票收益。今年以來,私募基金發行受股市影響較小的債券類產品和量化投資產品比較多,尤其是券商資管更傾向於發行低風險產品。」

一方面是投資者的「買債」熱情有增無減,一方面是國內信用債違約風險事件頻頻被曝出。自今年以來,債券違約的頻率明顯加大。繼南京雨潤短融未能足額償付、構成實質性違約之後,近日,東北特鋼也被爆陷入債務危機,並迅速成為信用市場上新的熱點。業內人士指出,信用違約是債券投資不得不面臨的風險,並且信用風險暴露趨於常態化。

海通證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師姜超對此表示,除了估值風險和兌付風險,相關債券暫停交易將導致機構難以出貨止損,對貨幣基金等流動性要求較高或即將到期的產品損傷較大;若出現兌付風險的主體採取暫停交易措施,需防範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的雙重沖擊。

據了解,自2014年超日債違約開始,我國公募債共發生違約事件16起,覆蓋民企、央企、地方國企等各類主體,擴散至短融、中票、公司債、企業債等各種債券類型。「受經濟下滑、企業承壓加劇的影響,債券投資者面臨的違約風險越來越大。」德晟資本分析稱。

對此,楊建波指出,債券違約事件增多環境下,意味著投資者要承擔更高的風險,投資者也將會要求更多的風險補償,債券收益率有望繼續上升,而對於資質不佳的企業來說,發行債券的價格也會更低,收益率更高。

值得一提的是,已披露年報的10家上市銀行數據顯示,各行債券投資增速明顯提升,這主要是受地方政府債務置換的影響。業內普遍認為,出於收益率相對穩定以及資本考量,銀行利率債配置意願難衰減。

踩雷概率大增基金如履薄冰

債市風險愈演愈烈,資管機構受到的挑戰越來越大,其中公募基金作為投資「大頭」受到的波及也較為直接。隨著越來越多的違約事件發生,債券基金踩雷的概率大增。固收類基金旱澇保收的時代一去不復返,如何加強信用風險的防範成為擺在基金經理面前的難題。

4月11日,中國鐵路物資股份公司發布公告稱,由於該公司業務規模持續萎縮,經營效益有所下滑,正在對下一步的改革脫困措施及債務償付安排等重大事項進行論證。鑒於此,該公司相關債務融資工具於當日起暫停交易,待相關事項確定後,再申請恢復交易。一天之後,浙交投發布子公司債務違約的公告。

債券違約現象密集出現,部分基金也因此不幸「踩雷」。相關媒體根據去年年報的統計表明,3家基金公司旗下的4隻債基或許被牽扯其中,它們總共持有債券的市值合計為1.11億元。具體說來,易方達基金旗下的易方達純債1年定期開放債券A與長城基金旗下的長城久盈分級債均持有「13鐵物資MTN002」:其中,易方達純債1年定期開放債券A持倉總量為50萬張,持倉總市值為5037.50萬元,占基金凈值比例為4.91%,占債券市值比是2.78%;長城久盈純債分級債持倉總量為40萬張,持倉總市值為4030.00萬元,占基金凈值比例為7.88%,占債券市值比是7.32%。

此外,萬家基金旗下的貨幣市場基金萬家現金寶與混合債券型基金萬家雙利債券均持有「15鐵物資SCP005」,兩只基金持倉總量分別為15萬張、5萬張,持倉總市值分別為1500.02萬元、500.95萬元,持倉市值分別占基金凈值比例為5.03%、6.15%,占債券市值比例分別為11.28%、7.51%。

「信用債違約事件正成為債券基金不得不規避的"地雷"。從構成實質性違約的山水水泥、東北特鋼再到已經暫停交易的中鐵物資,真是防不勝防。」北京一位債券基金經理表示,債券違約剛剛開始,信用風險暴露趨於常態化,信用債會出現較大分化,基金投資需要篩選,甚至操作手法都要改變。

去年至今發生的十餘起違約債券中,基金公司集體「中招」的不在少數。如此前山水水泥中票、雨潤短融違約事件中,涉「雷」基金公司在10家以上。

債市風險給基金經理頭上「懸了一把劍」。「當前風險防範應該置於投資策略的首位,對於資金管理人而言,切實做好信用風險篩查和合理控制久期風險是有效手段。」有基金經理認為,二季度債券操作或需以休整為主,同時可關注後期市場下跌帶來的交易機會。信用利差目前已處於極低的水平,加上近期信用事件頻發,二季度信用利差走擴概率較大,可適當調整信用債的持倉。

對於如何選擇債券投資標的,創金合信鑫安保本基金擬任基金經理王一兵表示:「未來在投資信用債時,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將是信用分析的關鍵,這一原則不僅適用於民企,也適用於國企類別的發行主體,弱化國企或央企背後隱含的政府隱形信用增強因素。不踩雷,將是規避向下折損風險的第一要素。」

在債券的投資上,把握好波段性投資機會則成為不少基金經理的共識。上海某中型基金公司的債券型基金經理表示,對風險的管控會成為今年投資業績好壞的關鍵。在債券市場信用事件頻發和權益市場間歇性巨震的大背景下,努力守住風險底線,同時努力把握出現的每個投資機會,通過靈活的大類資產配置獲取超額收益。

據悉,為了防止信用債違約帶來的流動性風險,個別基金公司已經對購買即將到期的企業債所佔流通盤比例作了規定,如果去除掉機構持有部分後,一旦超過一定比例,就不允許公司交易買入。

目前債市投資已經進入新常態,雖然目前損失率仍然不高,但未來會越來越市場化,對基金公司的風控要求將越來越高。

債轉股重啟引資管熱議

另一債市大事件是國內債轉股重啟的腳步漸行漸近。作為上世紀末為國企脫困祭出的「利器」之一,債轉股在當前不良資產急升的背景下受到高關注。目前來看,關於債轉股操作尚存在許多爭議,對銀行到底影響如何,資管公司能在其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也正在討論之中。

所謂債轉股,是指國家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銀行的不良資產,把原來銀行與企業間的債權債務關系,轉變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間的控股(或持股)與被控股的關系,債權轉為股權後,原來的還本付息就轉變為按股分紅。國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實際上成為企業階段性持股的股東,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參與公司重大事務決策,但不參與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在企業經濟狀況好轉以後,通過上市、轉讓或企業回購形式回收這筆資金。

隨著中國經濟轉型進入深水區,中國推進高負債企業去杠桿化的迫切性提升,債轉股被認為是解決債務問題的開端。

中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出席二十國集團(G20)華盛頓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主席國新聞發布會期間曾經表示,中國正在醞釀改革給全社會降杠桿,比如外界正在討論的債轉股,但還沒有確定實施方案。而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出席4月14日經濟與合作發展組織(OECD)記者會上也表示,債轉股是項新政策,細節仍在討論。

雖然債轉股是處理不良資產的國際常用舉措之一,但始終具有爭議。高盛在3月研究報告中表示,要想讓債轉股真正有助於解決中國不良資產的問題,需要滿足以下條件。首先,債轉股需要合理架構並市場定價,比如價格和交易結構需要反映投資風險和回報;其次,長線上,允許債務人獲利退出;其三,退出機制到位,退出方式包括上市或並購。海外投資人擔心,如果運用不當,債轉股措施將給中國僵屍企業繼續存活的契機,或是此措施只能短期美化銀行資產負債表,無益於消解銀行業的長期風險。

國泰君安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林采宜日前發表文章稱,大部分債轉股的結果都是「假股真債」,使得企業去杠桿只是停留在報表上,宏觀經濟的真實杠桿率被掩蓋,實體經濟過度杠桿化的風險加大。如果只是通過債轉股,把銀行的不良債權轉移到表外去,沒有在財務上對其潛在損失率做充分的處理,那麼,宏觀經濟下行產生的銀行壞賬風險只是被暫時隱匿了,而不是被化解了,債轉股在這里扮演的是自欺欺人的報表魔術師角色。

不過,也有行業人士對債轉股的實施充滿期待。華泰證券分析師羅毅表示,從總體看,債轉股有利於實現「靴子落地」的效果,銀行的隱含不良資產得到積極處置,企業端的改革得以順利推進;銀行以股東身份參與企業運作,也將提振市場對於企業發展的信心。

目前來看,債轉股似乎正漸行漸近,據國開行某高層透露,首批債轉股規模為1萬億元,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招商銀行等銀行入選第一批債轉股試點。據悉,銀行有望自建資管公司承接債務。

3月8日,中國最大民營造船廠熔盛重工(現更名為華榮能源)發布公告稱,擬向22家債權銀行發行141億股,向1000家供應商債權人發行30億股,共發行171億股,以抵消公司的171億元債務。

招商證券認為,盡管現有《商業銀行法》禁止銀行持有企業股權。不過公告表明「銀行可以通過債權人"指定實體"持有股權,比如子公司,如若該方法能夠實施,或將成為未來不良貸款處置的一種備選方案。」未來不良貸款置換為股權的案例或將越來越多。

「具體形式上,或採用債轉股試點與投貸聯動試點配合。」姜超預計,銀行或將成立新的資產管理公司(AMC),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撬動社會資本,直接承接銀行債務。其中,該股權投資基金作為GP(普通合夥人),銀行理財資金或類似資管計劃作為LP(有限合夥人)。

部分資管公司也看準了債轉股的投資機會。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總裁張曉松表示,資管公司實行債轉股,從法律上看不存在什麼障礙。而其他金融機構還存在一些限制,長城資管希望能夠成為中國首先的債轉股試點資產管理公司。

在業內人士看來,債轉股要真正落地並起到積極的效果,仍需要經歷一系列的監管細則,而一旦其重啟的大幕真正拉開,整個大資管的產業鏈也將順勢而動。

打破剛性兌付推動轉型

長期以來,中國債券市場,尤其是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與國企的債券一直都被籠罩在剛性兌付的「魔咒」之下。隨著近年來債務違約風險事件頻發,部分債券通過政府出面協調幫助發行人、銀行和承銷商等相關機構解決處置,或發行人債務重組等方式最終實現償付,但債券市場打破剛性兌付已成為趨勢。一旦剛性兌付被徹底打破,整個國內資管市場也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和挑戰。

事實上,剛性兌付同樣已成為資管發展和轉型的「攔路虎」。近日一份由光大銀行和波士頓咨詢公司共同發布的報告披露,過去三年,我國市場管理資產總規模的年均復合增長率達到51%,但在此期間很多資金處於閑置狀態。

BCG合夥人、中國金融業智庫負責人何大勇表示,在我國剛性兌付的環境下,客戶資金成本黏性高,客戶並不真正承擔自身投資的風險,而資管機構難以持續獲得匹配的低風險優質資產,從而對資管行業的產品收益率、新增規模和風險管理造成疊加影響。

「剛性兌付導致資金價格扭曲,推高無風險收益。伴隨著近兩年風險事件頻發,打破剛兌成為監管與從業者的共識。但打破剛兌難以一步到位,需要監管機構、資管機構和投資者三方共同有計劃地迎接"後剛兌"時代,避免發生系統性風險。」何大勇認為。

基金行業呼籲打破剛性兌付的聲音也一直存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長洪磊近日表示,解決資管市場的問題核心在於打破剛兌,推動完成基金產品募集規范成為他到任後最重要的工作。

在業內人士看來,打破剛性兌付是國內資管市場成長的必經階段。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表示,「允許債券違約,打破剛性兌付有利於市場的公平和自我調節,未來還會有更多的債券出現違約。如果剛性兌付一直存在,意味著高風險高收益的債券將受到追捧,這顯然不利於提高投資者的風險意識,也不利於債市的中長期發展。」

央企「剛性兌付」的幻想已被打破,此前違約的保定天威集團和中煤集團山西華昱能源均為央企持股的下屬子公司,中國鐵路物資更是直接屬於國務院國資委直接管理並持有100%利益的央企之一。而2014年3月,「11超日債」的違約不僅打開了債券市場的潘多拉魔盒,也讓信用債剛性兌付成為歷史。打破剛性兌付的同時,其可能給市場帶來的潛在沖擊也不可忽視。雖然債市打破剛性兌付的呼聲越來越強烈,但違約事件發生後,當事公司也面臨各種追償窘境,這令市場人士開始關注違約發生後的投資者保護和救濟途徑。

上海某債基基金經理表示,雖然目前債市中,真正打破「剛性兌付」的案例寥寥,但伴隨著經濟增速放緩持續,以及地方政府維持「剛性兌付」難度加大,預計未來幾年打破「剛性兌付」的案例會有較大幅度增加;因此,現在債券市場的投資邏輯,不得不提高控制信用風險的比重,尤其是針對高收益債券的投資,一定要小心其中的違約風險。

有基金經理還指出,由於中國債券市場剛性兌付剛剛打破,債券投資者面對的是債券承銷商不盡責、投資者討債無路、持有人會議無用、法律起訴效果不佳的困境。另外,由於中國目前沒有對沖信用風險的工具,債權人利益很難保證。

未來隨著違約債券數量的增多,剛性兌付終將被打破。去年12月25日,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表示,經濟在變化,誰也不能保證,買了債券,每一家發債的主體都能夠按時兌付,具備一定能力的投資者有一定風險分析的能力,還有風險承擔的能力。如果發生風險,那就打破剛性兌付,市場該怎麼解決怎麼解決。如果都是沒有風險承擔能力和風險分析能力的投資者進到這個市場的話,一旦發生風險,最後還要政府介入,這就形不成一個市場了。

❿ 大家談一談債券,信託哪個更好一點

都是投資品種。在你做選擇的時候,不能籠統的分析。因為債券和信託兩種產品中都有好的,也有差的。
根據你的資產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選擇不同的投資品種。
這兩個類型風險都不高。信託管理 能力和風控能力比較強。現在債券也是爆違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