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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公司行業洗牌

發布時間: 2021-05-06 01:22:52

信託行業公司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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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誰能分析一下信託行業的前景,因為信託公司很難進去,現在做的是第三方信託銷售。接下來哪些行業會有機會

大一點的信託公司和第三方都有自己的轉型戰略路線,未來一段時間發展都還不錯,做銷售的話都可以,但是壓力也很大,覺得可以承受覺可以考慮。

㈢ 信託公司有發展前景嗎

信託公司待遇中上水平
發展前景很好
;好的信託
如中信信託
外貿信託
平安信託等都是行業比較牛的

㈣ 信託業的行業現狀

經過第五次清理整,重新登記發牌的信託投資公司普遍經過了資產重組,卸掉了歷史的債務包袱,充實了資本金,改進了法人治理結構,吸取了過去的經驗教訓,革新了市場經營觀念,增強了抗風險能力,夯實了發展的基礎,提高了整體的經營管理水平,以誠信為前提條件的信託業必將逐步獲得社會的認可。 進入2001年,以《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頒布實施為標志,我國信託業基本結束了長達三年的 「盤整」格局,躍出谷底,步入規范運行的軌道。
2002年5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頒發[2002]第5號令,根據《信託法》和《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再次對《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其內容較原《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對信託投資公司業務開展的可操作性方面進行了重大調整,使信託投資公司在發起設立投資基金、設立信託新業務品種的操作程序、受託經營各類債券承銷等方面的展業空間有了實質性突破。
按照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直接作為投資基金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而無需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同時,信託投資公司設計信託業務品種可完全根據市場需求進行,而無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報批核准。
《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也於2002年6月13日正式頒發,並在7月18日正式實施,進而為信託投資公司開展資金集合信託業務提供了政策支撐。至此,由《信託法》、新《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文件和規定構建起來的信託公司規范發展的政策平台已經趨於完善。 某些「新觀點」順應信託業發展趨勢。
最近,信託業界對圍繞信託公司的功能定位和業務發展方向傳出的一系列新的觀點(下簡稱「新觀點」),反應較為強烈。新觀點提出了涉及信託公司固有業務、信託業務、關聯交易、資本金、合格投資人、受益權轉讓、資金信託合同份數、異地信託等八項措施,核心是固有業務壓縮、信託業務規范、關聯交易清理。
某些「新觀點」順應信託業發展趨勢
關於固有業務,新觀點要求在「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基本定位下,信託公司應取消現有業務范圍中的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業務,並將投資業務范圍界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自用固定資產投資和短期投資(包括股票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等),原則上取消實業投資,充分保證資產的流動性。
具體操作上,信託投資公司可採取公司分立、業務剝離、公司轉制等方式逐步壓縮固有業務,限期達到上述要求,同時信託公司不得辦理存款、資金拆入、發行債券、資產回購等任何形式的負債業務。不得以經營資金信託或者其他業務的名義吸收存款。降低對外擔保比例,限定不超過凈資產的一定比例。
對於信託業務,新觀點要求對信託業務范圍進行梳理,大致分為信託業務和兼營業務。信託業務按信託產品進行描述,如資金信託計劃、企業年金信託業務、信貸資產證券化、不動產信託、事務管理型信託等;兼營業務包括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投資咨詢、證券承銷、代保管等投行業務和中介業務。信託公司不得將信託財產用於貸款和賣出回購業務。
而對於關聯交易,則進行限制——取消善意關聯,禁止逆向關聯。關於善意關聯,信託公司經營信託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自己或者關系人的有價證券;將不同信託賬戶下的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以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信託與固有賬戶、信託財產專戶之間不得辦理沒有交易背景、沒有簽訂協議或合同的款項劃撥、墊付甚至混用。
關於逆向關聯,即信託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或信託財產向關聯方融出資金,轉移財產,不得為關聯方提供擔保,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提供融資,不得接受關聯方股權作為信託財產進行受益權分割。
關於信託份額限制,新觀點還對取消200份限制,允許開展異地信託業務,資本金浮動管理,以及合格投資人、受益權轉讓等做出了相關規定。對取消資金信託合同200份和異地信託業務的限制,順應了金融領域對外全面開放後信託業務的發展趨勢。
「新觀點」令信託公司找不著北
多年來一直對信託業十分關注,不斷提及自己事業發展的第一桶金得益於信託的上海遠景投資有限公司張遠景懷著對信託業的良好期盼,對上述新觀點詳談了自己的看法。他說,信託的本質是設計,信託業務具有多樣性,對信託業務的過多限制,是否有利於信託公司生存和發展?取消同業拆放、貸款、融資租賃經營等業務,信託公司的金融性將大打折扣,而以保證資產流動性為目的,對實業投資的限制,其合理性值得商榷。
自有資金投資實業未嘗不可,投資實業並非資產不流動,資產證券化的結果同樣可以保證資產流動性。信託業務一定要具有多樣性、流通性,其多樣性表現在,除傳統資金信託外,亦有企業年金信託、不動產信託、事務管理型信託、教育信託、公益信託、離岸信託、產業投資信託、投資理財等,而信託產品流通性表現為,流通是風險的最好防範,增強流通才能降低風險,更好地吸引投資者,因此如何設計信託產品,使其具有流通性,建立流通平台交易,以及信託產品證券化,包括交易平台證券化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張遠景說,信託業務和非信託業務區分確定,有廣義、狹義之分,誰能說信託公司現有的兼營業務就不是信託業務?對受益權轉讓設限,妨礙了信託業務發展,也缺乏法律依據。而就關聯交易而言,不是不可以關聯交易,而是關聯交易必須經過合法的程序,應明確關聯交易過程中的兩個合法依據:一是公司法下的公司治理結構;二是金融監管領域中的相關規定。
張遠景認為,美國的信託投資人多為自然人,中國更多的自然人成為信託投資人是趨勢,信託公司應做的是風險提示和按照約定經營。信託工具多為富人運用,他們應該具備較多的風險意識。刻意的限制自然人人數,不是防範風險的辦法,而應在信託公司發展和風險防範上找平衡點。
他感慨,長期以來,信託公司一直在探討發展之路並不斷博弈,結果是五次整頓和隨之而來的一連串嚴厲監管。如今的信託公司面臨的問題是在十分狹小的空間里如何生存?生存的基礎是什麼?他比喻,如今的信託公司處境就好比池塘里的魚,有水但不夠深,缺氧。既然放了水養魚,就要夠魚存活的水量,保持氧分,倘若既要養魚又不給足夠的水量和氧分,魚在水塘中必然會上竄下跳。
談到信託公司的出路時,張遠景說,伴隨著金融市場的開放,信託業務領域亦將得到擴大和延伸,對信託公司既是機遇又是挑戰。信託公司改制或與商業銀行合並成為信託銀行,是值得思考的,這是美國、加拿大、日本、我國台灣地區等金融信託發達地區都相繼走過的道路。這將從根本上改變信託公司缺乏信用基礎,現金流不足,抗風險能力差的狀況,並能實施有效的商業銀行治理模式,徹底改變信託公司現狀。 2015年8月3日,中國信託業協會發布的《2015年2季度中國信託業發展評析》顯示,截止到二季度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達到15.87萬億元,比2015年一季度末的14.41萬億元環比增長10.13%,比2014年二季度末增長27.16%。這也是自2013年三季度至2015年一季度,連續7個季度信託資產規模同比增長率逐季下滑後,首度迎來回暖態勢,信託業邁入「15萬億元時代」。

㈤ 信託公司是做什麼業務的

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業務。主要包括以下五點:

(一)信託業務類:信託存款、信託貸款、信託投資、財產信託等。

(二)委託業務類:委託存款、委託貸款、委託投資。

(三)代理業務類:代理發行債券和股票、代理收付款項、代理催收欠款、代理監督、信用簽證、代理會計事務、代理保險、代保管、代理買賣有價證券等。

(四)租賃業務類:直接租賃、轉租賃、代理租賃、回租租賃等。

(五)咨詢業務類:資信調查、商情調查、投資咨詢、介紹客戶、金融業務咨詢等。

(5)信託公司行業洗牌擴展閱讀: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十六條,信託公司可以申請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資金信託;

(二)動產信託;

(三)不動產信託;

(四)有價證券信託;

(五)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

(六)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七)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

(八)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

(九)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十七條,信託公司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開展公益信託活動。

第十八條,信託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按照信託目的、信託財產的種類或者對信託財產管理方式的不同設置信託業務品種。

第十九條,信託公司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時,可以依照信託文件的約定,採取投資、出售、存放同業、買入返售、租賃、貸款等方式進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信託公司不得以賣出回購方式管理運用信託財產。

第二十條,信託公司固有業務項下可以開展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等業務。投資業務限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金融產品投資和自用固定資產投資。

信託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進行實業投資,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信託公司不得開展除同業拆入業務以外的其他負債業務,且同業拆入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20%。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信託公司可以開展對外擔保業務,但對外擔保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50%。

第二十三條,信託公司經營外匯信託業務,應當遵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並接受外匯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

㈥ 高手幫忙: 我們是一家信託公司,感覺最近人員流失挺嚴重的,尤其是一些優秀的核心員工,

就個人與信託公司接觸的情況來看,解決流失問題,必須明白流失原因,個人有以下觀點:
第一,收入。一方面收入多少是核心問題,員工流失的原因多半如此,在貴公司加入收入為年薪60,到另外一家信託公司為80,作為員工當然選擇80,所以有必要考慮公司的員工收入是否公允。
第二,收入差距大。信託公司業務部門一些團隊負責人的收入和普通人員的差距,你懂的。
第三,公司背景實力。在同等收入的情況下,背景好的企業吸引的員工自然是更優秀一些。
第四,領導與員工的關系,盡管信託公司基本都是國企,但如果企業的國企作風過強,是很難留得住好員工的。
針對上述問題,個人建議如下:
第一,重新衡量薪酬體制,薪酬是否低於行業平均水平?基本工資和獎金能否快速發下?能否達到承諾的工資要求?收入分配是否合理?如果薪資過低,必須改變薪資,這是核心,如果想依靠高薪吸引人才,但人才來到以後覺得收入不行,這個基本都要離職的。
第二,重新公司內部治理和管理體系是否合理完善,若風控過嚴,斃掉的項目過多,會打擊業務部門的積極性。管理體系雖講究等級分明,但不要過於讓員工感到過於壓抑或者受到領導的嚴厲管制。
第三,信託公司大量人員流動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放寬心,只要是有走的優秀員工也能有來的優秀員工就行。
第四,發展企業文化,多半情況下,信託公司在急忙走通道的時候,忘記了發展企業文化,良好的企業文化能夠讓員工覺得自己和公司是一條戰線上的,能夠感受到濃厚的集體氛圍。
PS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信託實習生,我可以推薦一下法大的師弟。
望採納,祝您工作順利、順心!

㈦ 信託公司還有前景嗎

一個行業都有其一個生命周期 現在信託應該進入鼎盛期了吧 慢慢要走下坡路了,現在不管什麼行業都在改革,就看信託要怎麼改革,創新了。

㈧ 信託的行業整頓

第一次清理整頓:1982年,國務院針對各地基建規模過大,影響信貸收支平衡,決定清理信託業,開始嚴格限定信託公司的成立許可權,並將計劃外的信託業務統一納入國家信貸計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進行綜合平衡。
第二次清理整頓:1985年,國務院針對1984年全國信貸失控、貨幣發行量過多的情況,要求停止辦理信託貸款和信託投資業務,已辦理業務要加以清理收縮,次年又對信託業的資金來源加以限定。
第三次清理整頓:198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清理整頓信託投資公司的文件,同年10月,人民銀行開始整頓信託投資公司。第二年,國務院針對各種信託投資公司發展過快(高峰時共有1000多家),管理較亂的情況,對信託投資公司進行了進一步的清理整頓。
第四次清理整頓:1993年,國務院為治理金融系統存在的秩序混亂問題,開始全面清理各級人民銀行越權批設的信託投資公司;1995年,人民銀行總行對全國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了重新審核登記,並要求國有商業銀行與所辦的信託投資公司脫鉤。
第五次清理整頓:1999年,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人民銀行總行決定對現有的239家信託投資公司進行全面的整頓撤並,按照「信託為本,分業管理,規模經營,嚴格監督」的原則,重新規范信託投資業務范圍,把銀行業和證券業從信託業中分離出去,同時制定出嚴格的信託投資公司設立條件。
第六次清理整頓:從2007年起,實施「信託新政」,壓縮信託公司的固有業務,突出信託主業,規定信託公司不得開展除同業拆入以外的其它負債業務,固有財產原則上不得進行實業投資。

㈨ 廣東粵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信託轉型

可能是機遇,可能是瓶頸。臨近年末,一些信託公司人員放棄高額年終獎另覓高就,使得圈外人不得其解。
「我只能算半個學經濟的,而且未來的信託市場,不再會是像兩年前房地產信託唱主角,別的信託產品將會打開另一種局面。」一位浸淫信託行業多年的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對於將來的市場,我並沒有把握能帶領團隊做出多少業績,所以我打算回到自己的老本行。」
團隊或將洗牌
細細回味信託行業被人津津樂道的時段,也就是這兩年。而這一切都是樓市調控細則出台帶來的後續效應。
在那個瘋狂的歲月,房地產信託產品的年化收益率最高達到過18%,而平安信託更是把80%的業務都投在了這塊。
但隨著國內通脹預期依舊在高位徘徊,以及監管層對信貸規模的控制,使得二、三線城市的開發商只能轉戰信託來滿足自己對資金的渴望。
中國信託業協會專家委員會一專家就曾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坦言:「如果一個信託公司把業務重點都放在房地產上,那它將來的業務轉型將十分困難。」
而面對新產品的開發,瑞銀證券報告指出,產業人才的缺失將制約行業的發展。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調查采訪中發現,國內一些信託機構的高層都是從基金公司或者證券轉過來,而更有一些人員直接是國資委的「空降兵」,對具體產品設計、風險管控都不甚了解。
「事實上,做產品開發的一些人,有些是房地產公司,而有些則是基金公司的,很多公司都是『雜牌軍』的混編。做一個產品根本沒有考慮風險,只考慮把利潤做到多少。」滬上一知名信託公司人員表示。
他認為,隨著一個兌付期的到來,很多公司的產品將進行一個洗牌,專業人才將更加稀缺。
專業人才短缺
隨著 《凈資本管理辦法》的大限就要到來,銀信合作一方面低報酬率,另一方面風險系數卻要高於單一類信託業務。
瑞銀證券認為,凈資本管理要求將促使信託公司從規模驅動向報酬率驅動轉變,低報酬率的銀信合作業務規模會在四季度顯著下降。人才和渠道建設是中國信託行業持續發展的關鍵環節。並認為在房產信託短期出現回調的前提下,投資方向多元化和投資股權化是信託行業轉型發展所面臨的方向。
而從信託公司對項目進行定價和管理的角度來看,礦業、能源以及製造業等絕大多數行業都比房地產更需要專業的產業人才。瑞銀認為對於長周期的股權投資,有經驗的產業人才或者產業機構在項目評估、運行到監督管理整個流程中都不可或缺。

㈩ 六家都未成功 信託公司上市之路有多難

業內人士認為,增強資本實力是信託公司謀求上市或掛牌的首要原因。事實上,近年來信託行業已經掀起了增資潮,上市或掛牌新三板有助於信託公司進一步增強資本實力。此外,藉助轉型公眾公司完善公司治理,進一步豐富和完善公司的激勵機制,為原有股東提供退出渠道,提升公司的品牌效應,亦被認為是信託公司謀求上市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