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託交易 » 大數據對交易所的作用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大數據對交易所的作用

發布時間: 2021-05-05 03:24:49

『壹』 證券交易所的作用是什麼

證券交易所是買賣股票,公司債,政府公債,國庫券,可轉讓定期存單等有價證券的市場。因此通常稱它為長期金融市場。

『貳』 中關村醫葯健康大數據交易平台啟動,將帶來哪些方面變化

中關村醫葯健康大數據交易平台啟動,將帶來哪些方面變化?醫葯健康大數據平台十分關鍵,主要是用於全面新技術開發,以及對於相關產業進行扶持,另外還有一個重要功能,那就是培養更多醫葯類人才,下面給大家說明一下,這個平台未來將會給醫葯行業帶來什麼變化,朋友們可以參考:

三、醫葯健康大數據交易平台啟動對於人才培養十分重要,會加速人才流動:

這次醫葯健康大數據交易平台啟動,對於很多人才有直接好處,他們能夠通過這個平台,展示自己能力,從而讓人才流動加速,這方面改變意義十分重大。

『叄』 貴陽大數據交易所屬於傳銷嗎

不屬於

交易所提供的只是交易的平台,至於企業與企業之間商業交易的數據,全是賣家通過各種渠道自行搜集、統計、分析之後提供的。

交易所執行會員制度,不論是賣家還是買家都需要先「入會」才能獲得交易資格。入會先提交申請,審核過關的才能進駐交易所。另外,該所尚不接受個人用戶參與交易。

數據值多少錢,由交易所與數據賣家協商制定。數據內容和交易價格在平台網站上掛出。買家看中了,在平台上拍下就算交易成功。

進入平台交易前,數據都要經過脫敏,抹去和隱私相關的信息。另外,數據交易的行業公約和大數據立法這兩個話題,已經引起各界廣泛關注。

賣家當然也可以選擇私下交易,但是在交易所這種大平台上交易肯定更省時省力。交易所已納入百餘位交易商會員,其中50家企業來自貴陽本地,另有70多家來自省外。

數據買家需遵守交易所制定的保護條例,不得私自轉售、泄露「數據產品」,以確保數據不被濫用。

平台搭建起來後,數據交易更加方便,利用數據掘金的公司也會活躍起來,每個人的生活會因此改變。打個比方,貴陽市民出行的數據經脫敏進入平台,有商家瞅准商機,買了這些數據做出一款APP,每天提前分析出貴陽每個堵點,每個人出行就更方便了。

拓展資料:

貴陽大數據交易所是經貴州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國第一家以大數據命名的交易所,是一個面向全國提供數據交易服務的創新型交易場所。

它旨在促進數據流通,規范數據交易行為,維護數據交易市場秩序,保護數據交易各方合法權益,向社會提供完整的數據交易、結算、交付、安全保障、數據資產管理和融資等綜合配套服務。

貴陽大數據交易所全程參與了貴陽大數據產業頂層設計、產業規劃和產業推動,當前正在參與工信部《大數據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大數據交易標准、大數據技術標准、大數據安全標准等國家大數據戰略頂層設計,同時在全國布局三十個交易中心。

截至2015年底,貴陽大數據交易所交易金額已突破6000萬元人民幣,會員數量超過300家,接入的數據源公司超過100家,數據總量超過10PB,已發生實際交易的會員超過70家。

『肆』 關於大數據交易中心的問題

大數據交易中心需要什麼條件:國內的大數據是生產生活的核心數據,發起成立的大數據交易所的股東背景是否需要審查,涉及境外的勢力或是境外人員是否可以參與?

『伍』 貴陽大數據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簡介:貴陽大數據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5年12月08日,主要經營范圍為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禁止的不得經營等。
法定代表人:朱志剛
成立時間:2005-04-08
注冊資本:5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520100000059383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控股)
公司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陽關大道112號煤田地質科技中心3號樓

『陸』 貴陽大數據交易所的主要業務

貴陽大數據交易所主要通過自主開發的大數據交易電子系統,線上與線下相互結合,撮合客戶進行大數據交易,促進數據流通,同時,定期對數據供需雙方進行評估,規范數據交易行為,維護數據交易市場秩序,保護數據交易各方合法權益,面向社會提供完整的數據交易、結算、交付、安全保障、數據資產管理和融資等綜合配套服務,以及大數據清洗建模分析服務、大數據定向采購服務、大數據平台技術開發等增值服務。
交易數據是基於底層數據,通過數據的清洗、分析、建模、可視化出來的結果,徹底解決了數據交易如何保護隱私及數據所有權的問題。 交易數據主要是清洗建模後的政府數據、金融數據、互聯網數據。 目前,已有濟寧、寧夏、武漢、蘇州、貴陽等地政府相繼開通了政府數據公開賬戶。

『柒』 數字貨幣交易所的作用是什麼一般怎麼搭建交易所

盡管目前國內已經封鎖所有相關數字貨幣交易和ICO項目的網站和平台,但交易所在數字貨幣領域所起到的作用非常重要,因此不得不提。
數字貨幣為什麼需要交易所?
眾所周知,數字貨幣基於區塊鏈技術和平台,也是區塊鏈最典型的應用,而且沒有之一。
以比特幣為例,其平台提供了各用戶間轉賬的功能,但並沒有提供交易和支付的功能,造成比特幣不能與外界溝通,更無法真正流通,也就不能成為真正的貨幣。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交易所就孕育而生。
交易所的作用:
包括以上說到的交易和支付外,交易所具體的功能大致為資產管理、撮合交易及資產清算等等。說白了,就相當於數字貨幣的銀行。此處的撮合交易,其實就是兌換為其他幣種,例如將比特幣兌換為萊特幣。當然還少不了充值和提現等基本功能,從原理上說,其實就是一個中心化的賬本,且不上鏈。

另一方面,交易所還扮演證券交易所的角色,使得ICO(首次代幣發行)項目成為可能。
各種Token(代幣或通證)正是通過交易所才能募資並發行。
說到這里,有人肯定認為,交易所就是融合了銀行和證券交易兩大功能。
但不僅如此,交易所還有期貨、理財的功能,就等於還具備期貨交易所、券商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屬性。
還不夠,其實交易所還兼具監管功能,因為無人監管,由此可見,數字貨幣交易所完全可以看成為一個超級金融中心。

中心化的交易所扮演著過於重要的職責和角色,顯然會帶來眾多安全隱患和信任危機。
這些都與違背區塊鏈所倡導的「去中心化」有密切的關系。
好在,目前已經有一些「去中心化」的交易所開始出現,其基於區塊鏈平台,依靠智能合約,以達到自動化、去信任及透明化的目的。

這里給大家簡單講一下怎麼搭建交易所,一般都是先注冊一個主體,比如新加坡基金會,因為新加坡政府鼓勵區塊鏈發展,並且優質的項目方都在新加坡注冊,更能在行業中得到認可。

新加坡基金會提供一個公司名稱和董事身份信息就可以辦理注冊了,之後還可以做一些法律合規,這也是新加坡基金會的優勢所在,它可以出具有效的法律意見書,使得項目合規進行。

『捌』 大數據交易所的介紹

隨著大數據技術的成熟和發展,大數據在商業上的應用越來越廣泛,有關大數據的交互、整合、交換、交易的例子也日益增多。大數據交易所也隨之應運而生。2015年4月15日,全國首家大數據交易所——貴陽大數據交易所(英文名:Global Big Data Exchange,簡寫:GBDEx)正式掛牌運營並完成首批大數據交易。

『玖』 交易所的作用是什麼

期貨交易所可以採取會員制或者公司制的組織形式。 [編輯本段]第一節 會員制期貨交易所 第十九條 會員制期貨交易所設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是期貨交易所的權力機構,由全體會員組成。 第二十條 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定期貨交易所章程、交易規則及其修改草案; (二)選舉和更換會員理事; (三)審議批准理事會和總經理的工作報告; (四)審議批准期貨交易所的財務預算方案、決算報告; (五)審議期貨交易所風險准備金使用情況; (六)決定增加或者減少期貨交易所注冊資本; (七)決定期貨交易所的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事項; (八)決定期貨交易所理事會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項; (九)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一條 會員大會由理事會召集,每年召開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一)會員理事不足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人數的2/3; (二)1/3以上會員聯名提議; (三)理事會認為必要。 第二十二條 會員大會由理事長主持。召開會員大會,應當將會議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會員。臨時會員大會不得對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第二十三條 會員大會有2/3以上會員參加方為有效。會員大會應當對表決事項製作會議紀要,由出席會議的理事簽名。 會員大會結束之日起10日內,期貨交易所應當將大會全部文件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二十四條 期貨交易所設理事會,每屆任期3年。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常設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會員大會,並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二)擬訂期貨交易所章程、交易規則及其修改草案,提交會員大會審定; (三)審議總經理提出的財務預算方案、決算報告,提交會員大會通過; (四)審議期貨交易所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的方案,提交會員大會通過; (五)決定專門委員會的設置; (六)決定會員的接納和退出; (七)決定對違規行為的紀律處分; (八)決定期貨交易所變更名稱、住所或者營業場所; (九)審議批准根據章程和交易規則制定的細則和辦法; (十)審議結算擔保金的使用情況; (十一)審議批准風險准備金的使用方案; (十二)審議批准總經理提出的期貨交易所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十三)審議批准期貨交易所對外投資計劃; (十四)監督總經理組織實施會員大會和理事會決議的情況; (十五)監督期貨交易所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政策和期貨交易所章程、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的情況; (十六)組織期貨交易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審計工作,決定會計師事務所的聘用和變更事項; (十七)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和會員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六條 理事會由會員理事和非會員理事組成;其中會員理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非會員理事由中國證監會委派。 第二十七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1至2人。理事長、副理事長的任免,由中國證監會提名,理事會通過。理事長不得兼任總經理。 第二十八條 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會員大會、理事會會議和理事會日常工作; (二)組織協調專門委員會的工作; (三)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理事會報告。 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理事長因故臨時不能履行職權的,由理事長指定的副理事長或者理事代其履行職權。 第二十九條 理事會會議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每次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0日前通知全體理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 (一)1/3以上理事聯名提議; (二)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的情形; (三)中國證監會提議。 理事會召開臨時會議,可以另定召集理事會臨時會議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 第三十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為有效,其決議須經全體理事1/2以上表決通過。 理事會會議結束之日起10日內,理事會應當將會議決議及其他會議文件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三十一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委託其他理事代為出席;委託書中應當載明授權范圍。每位理事只能接受一位理事的委託。 理事會應當對會議表決事項作成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的理事和記錄員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二條 理事會可以根據需要設立監察、交易、結算、交割、會員資格審查、紀律處分、調解、財務和技術等專門委員會。 各專門委員會對理事會負責,其職責、任期和人員組成等事項由理事會規定。 第三十三條 期貨交易所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幹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中國證監會任免。總經理每屆任期3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總經理是期貨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是當然理事。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會員大會、理事會通過的制度和決議; (二)主持期貨交易所的日常工作; (三)根據章程和交易規則擬訂有關細則和辦法; (四)決定結算擔保金的使用; (五)擬訂風險准備金的使用方案; (六)擬訂並實施經批準的期貨交易所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 (七)擬訂並實施經批準的期貨交易所對外投資計劃; (八)擬訂期貨交易所財務預算方案、決算報告; (九)擬訂期貨交易所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十)擬訂期貨交易所變更名稱、住所或者營業場所的方案; (十一)決定期貨交易所機構設置方案,聘任和解聘工作人員; (十二)決定期貨交易所員工的工資和獎懲; (十三)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的或者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總經理因故臨時不能履行職權的,由總經理指定的副總經理代其履行職權。 第三十五條 期貨交易所任免中層管理人員,應當在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編輯本段]第二節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 第三十六條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設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期貨交易所的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 第三十七條 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四)項至第(七)項規定的職權;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監事會和總經理的工作報告; (四)決定期貨交易所董事會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開及議事規則應當符合期貨交易所章程的規定。 會議結束之日起10日內,期貨交易所應當將會議全部文件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三十九條 期貨交易所設董事會,每屆任期3年。 第四十條 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大會會議,並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二)擬訂期貨交易所章程、交易規則及其修改草案,提交股東大會審定; (三)審議總經理提出的財務預算方案、決算報告,提交股東大會通過; (四)審議期貨交易所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的方案,提交股東大會通過; (五)監督總經理組織實施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議的情況; (六)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至第(十三)項、第(十五)項、第(十六)項規定的職權; (七)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和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一條 期貨交易所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1至2人。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免,由中國證監會提名,董事會通過。董事長不得兼任總經理。 第四十二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和董事會日常工作; (二)組織協調專門委員會的工作; (三)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因故臨時不能履行職權的,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董事代其履行職權。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的召開和議事規則應當符合期貨交易所章程的規定。 董事會會議結束之日起10日內,董事會應當將會議決議及其他會議文件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可以根據需要設立本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專門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其職責、任期和人員組成等事項由董事會規定。 第四十五條 期貨交易所應當設獨立董事。獨立董事由中國證監會提名,股東大會通過。 第四十六條 期貨交易所可以設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由中國證監會提名,董事會通過。 董事會秘書負責期貨交易所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期貨交易所股東資料的管理等事宜。 第四十七條 期貨交易所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若幹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中國證監會任免。總經理每屆任期3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總經理是期貨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應當由董事擔任。 第四十八條 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股東大會、董事會通過的制度和決議; (二)本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至第(十二)項規定的職權; (三)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或者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總經理因故臨時不能履行職權的,由總經理指定的副總經理代其履行職權。 第四十九條 期貨交易所設監事會,每屆任期3年。監事會成員不得少於3人。監事會設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監事會主席、副主席的任免,由中國證監會提名,監事會通過。 第五十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期貨交易所財務; (二)監督期貨交易所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職務行為; (三)向股東大會會議提出提案; (四)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一條 監事會會議的召開和議事規則應當符合期貨交易所章程的規定。 監事會會議結束之日起10日內,監事會應當將會議決議及其他會議文件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適用於公司制期貨交易所。
求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