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陸有兩家證券交易所,即1990年12月設立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和1991年7月設立的深圳證券交易所。
在我國有四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灣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從世界各國的情況看,證券交易所有公司制的營利性法人和會員制的非營利性法人,我國的證券交易所屬於後一種。
(1)全國交易所大檢查了嗎擴展閱讀:
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業,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歸屬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秉承「法制、監管、自律、規范」的八字方針,上海證券交易所致力於創造透明、開放、安全、高效的市場環境,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
其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
⑵ 中國六大交易所是哪幾個
1、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英文:Shanghai Stock Exchange)是中國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之一,創立於1990年11月26日 ,位於上海浦東新區。
6、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中金所)
是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批准, 由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共同發起設立的交易所,於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
(2)全國交易所大檢查了嗎擴展閱讀
國外交易所
1、倫敦金屬交易所(LME)
倫敦金屬交易所(LME)是世界上最大的有色金屬交易所,倫敦金屬交易所的價格和庫存對世界范圍的有色金屬生產和銷售有著重要的影響。
2、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LIFFE)
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Liffe)是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NYSEEuronext)的國際衍生品業務,涵蓋了阿姆斯特丹、布魯塞爾、里斯本、巴黎和倫敦等都市。
參考資料
網路-交易所-國內交易所
⑶ 全國幾大現貨交易所
1、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
2、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3、上海期貨交易所
4、上海黃金交易所
⑷ 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全國的交易營業廳哪個城市開放了
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全國的交易營業廳,我認為應該是在廣州那邊,已經開放了,因為像這類交易所基本上對比較大的城市,會實行這種開放管理
⑸ 全國有哪些易貨交易所
全國有渤海商品易貨交易所、萬家易貨網、河南企業家易貨聯盟平台等易貨交易所。
易貨交易是指企業(個人)間不用現金而進行的商品和服務的等價交換。易貨交易的概念可以追溯到人類最早的生產生活活動,如:1袋米換2隻羊。早期的易貨交易就是一種物物交換,它不需要貨幣作為交換媒介。現代易貨交易,那就是基於網際網路這個交易平台,利用易貨額度(而不是現金)及特殊的易貨交易軟體,打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實現企業與企業之間與消費者之間商品或服務的自由交換。
⑹ 全國有六百多家交易所,全部是各省市政府批準的嗎
不一定。現貨國內現貨交易所魚龍混雜。有的假冒省市政府批准。即使真的省政府批准也不一定就是正規平台。要做現貨投資推薦3個平台中國浙江大宗商品交易所。上海黃金交易所。渤海商品交易所。我是中國浙江大宗商品交易所的不懂可以追問我或者斯我
⑺ 全國性的正規交易所都有哪些
全國性的交易所股票的兩個交易所深圳和上海 現貨的 上海油氣交易中心 青島華銀商品交易所 期貨的 上海期貨交易所 大連期貨交易所 鄭州期貨交易所
⑻ 國務院批準的哪八家正規交易所
一、如下
1、上海證券交易所;
2、深圳證券交易所;
3、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4、上海期貨交易所;
5、鄭州商品交易所;
6、大連商品交易所;
7、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
8、上海黃金交易所。
二、全國只有8家交易所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正規、合法且受到證監會監管、監控,其中包含三家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三家商品期貨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一家金融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一家黃金交易所:上海黃金交易所。
(8)全國交易所大檢查了嗎擴展閱讀
1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Shanghai Stock Exchange)是中國大陸兩所證券交易所之一,位於上海浦東新區。上海證券交易所創立於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開始正式營業。截至2009年年底,上證所擁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證券數1351個,股票市價總值184655.23億元。一大批國民經濟支柱企業、重點企業、基礎行業企業和高新科技企業通過上市,既籌集了發展資金,又轉換了經營機制。
交易即上證所市場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為前市,9:15至9:25為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為連續競價時間。下午為後市,13:00至15:00為連續競價時間,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市場休市。上海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歸屬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其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上證所市場交易採用電子競價交易方式,所有上市交易證券的買賣均須通過電腦主機進行公開申報競價,由主機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自動撮合成交。2009年11月,上交所升級新一代交易系統後,峰值訂單處理能力達到80000筆/秒,系統日雙邊成交容量不低於1.2億筆,相當於單市場1.2萬億元的日成交規模。
2深圳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職責,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深交所的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業務規則;審核證券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進行監管;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
深交所以建設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為使命,全力支持中國中小企業發展,推進自主創新國家戰略實施。2004年5月,中小企業板正式推出;2006年1月,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公司股份報價轉讓開始試點;2009年10月,創業板正式啟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架構基本確立。
深交所堅持以提高市場透明度為根本理念,貫徹「監管、創新、培育、服務」八字方針,努力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
3鄭州商品交易所
鄭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鄭商所)成立於1990年10月12日,是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國內首家期貨市場試點單位,在現貨交易成功運行兩年以後,於1993年5月28日正式推出期貨交易。目前是全國四家期貨交易所之一,隸屬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垂直管理。
鄭商所是為期貨合約集中競價交易提供場所、設施及相關服務,並履行《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和《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規定職能,不以營利為目的,按照《鄭州商品交易所章程》實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鄭商所曾先後推出小麥、綠豆、芝麻、棉紗、花生仁等期貨交易品種,目前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交易的品種有小麥、棉花、白糖、精對苯二甲酸(PTA)、菜籽油、早秈稻等期貨品種,其中小麥包括優質強筋小麥和硬冬(新國標普通)小麥。截止2005年底,鄭商所共成交期貨合約44,081萬手,成交金額138,261億元。1997年至1999年,鄭商所期貨交易量連續三年位居全國第一,市場份額約佔50%左右。目前,鄭州小麥和棉花期貨已納入全球報價體系,在發現未來價格、套期保值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鄭州價格」已成為全球小麥和棉花價格的重要指標。目前鄭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品種有:白糖--SR PTA--TA 棉花--CF 強麥--WS 硬麥--WT 秈稻--ER 甲醇--ME。
5上海期貨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是依照有關法規設立的,履行有關法規規定的職責,受中國證監會集中統一監督管理,並按照其章程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上海期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黃金、白銀、銅、鋁、鋅、鉛、螺紋鋼、線材、燃料油、天然橡膠、石油瀝青、熱軋卷板等期貨合約,並推出了黃金、白銀和有色金屬的連續交易。
上海期貨交易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戰略決策,依循「夯實基礎、深化改革、推進開放、拓展功能、加強監管、促進發展」的方針,嚴格依照法規政策制度組織交易,切實履行市場一線監管職責,致力於創造構建安全、有序、高效的市場機制,營造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透明的市場環境,長期目標是:努力建設成為規范、高效、透明,綜合性、國際化的衍生品交易所,未來五年的目標是:建設成為亞太時區領先、具有全球重要影響力的商品期貨、期權及其他衍生品的交易所。
上海期貨交易所現有會員200多家(其中期貨公司會員占近77%),在全國各地開通遠程交易終端700多個。
4大連商品交易所
大連商品交易所成立於1993年2月28日,是經國務院批准並由中國證監會監督管理的四家期貨交易所之一,也是中國東北地區唯一一家期貨交易所。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現上市交易的有玉米、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豆油、棕櫚油、線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焦煤等期貨品種。
6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是經國務院同意,中國證監會批准,由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共同發起設立的金融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於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注冊資本為5億元人民幣。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成立,對於深化金融市場改革,完善金融市場體系,發揮金融市場功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宗旨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完善資本市場體系,發揮金融期貨市場的功能,保障金融期貨等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正常進行,保護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維護金融市場正常秩序。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的主要職能是:組織安排金融期貨等金融衍生品上市交易、結算和交割;制訂業務管理規則;實施自律管理;發布市場交易信息;提供技術、場所、設施服務;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
⑼ 中國商務部明年整頓交易所
國務院對各類交易場所的清理整頓始於2011年的國發38號文 《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 ,此後,各地陸續開展多輪清理整頓的檢查工作。
清理整頓工作的具體實施和組織,是由 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級聯席辦公室執行。而非某一個國務院具體部門。
規定見:《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 國函〔2012〕3號》 (政府網站:http://www.gov.cn/zwgk/2012-01/12/content_2042870.htm )
內容如下:
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切實加強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的組織領導,規范市場秩序,防範金融風險,維護社會穩定,經國務院同意,建立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一)在國務院的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明確任務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切實有效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方針和政策。
(二)研究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提出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的意見和建議,提供政策解釋,組織制定有關規章。
(三)統籌協調、督促、指導省級人民政府開展各類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工作。
(四)根據相關單位的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對各類交易場所涉嫌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進行性質認定,並由證監會依法出具認定意見。
(五)督導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建立對交易場所和交易產品的規范管理制度。
(六)對省級人民政府擬批准設立的交易所提出意見。
(七)匯總各部門、省級人民政府報送的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工作情況,並及時上報國務院。
(八)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證監會牽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人民銀行、國資委、工商總局、廣電總局、林業局、知識產權局、法制辦、銀監會、保監會,以及中央宣傳部、高法院、高檢院等有關單位參加。聯席會議召集人由證監會有關負責人擔任,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人為聯席會議成員。
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相關部門參加。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審核後按程序報備。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證監會,承擔日常工作,落實聯席會議的有關決定。聯席會議聯絡員由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人擔任。
三、工作規則
(一)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定期召開,由召集人負責召集。研究重要政策事項、立法建議以及重大案件時,召集全體會議;研究清理整頓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會議。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以會議紀要形式印發有關方面,並抄報國務院,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二)出具交易所設立意見。省級人民政府就批准設立使用「交易所」名稱的交易場所徵求意見時,應提供交易所章程、出資人概況、交易品種、業務規則等說明材料和設立文件,證監會匯總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意見後出具反饋意見。
(三)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性質認定。省級人民政府對交易場所涉嫌從事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的性質認定存疑的,可提交聯席會議認定,由證監會在徵求相關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出具認定意見;有關部門對涉嫌從事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的性質認定存疑的,可提交聯席會議認定,由證監會在徵求相關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出具認定意見,並通報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司法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對交易場所涉嫌從事違法證券期貨交易活動的性質認定存疑的,可提交聯席會議認定,由證監會在徵求相關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出具認定意見。
省級人民政府根據認定意見負責相關案件查處和風險處置工作。
(四)日常溝通協調機制。省級人民政府就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成立領導小組、建立工作機制後,應及時通報聯席會議。省級人民政府對屬地交易場所的統計監測情況應定期報送聯席會議,發現交易場所重大風險隱患或風險事件的,應在第一時間報送聯席會議並向國務院報告。
聯席會議應對掌握的各類交易場所違法活動苗頭和風險動態及時研判,主動通報,提出預警,防微杜漸。
(五)聯合工作組制度。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聯合工作組,赴相關地區督促、指導、檢查清理整頓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清理整頓工作的相關問題,切實履行本部門職責,支持相關部門做好工作;認真落實會議議定事項,並按照聯席會議各項工作機制扎實開展工作;要圍繞國務院文件的貫徹落實,形成反應靈敏、配合密切、應對有力的長效工作機制。
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郭樹清 證監會主席
成 員:孫志軍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朱之鑫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偉中 科技部副部長
朱宏任 工業和信息化部總工程師
劉金國 公安部副部長
姚增科 監察部副部長
李 勇 財政部副部長
貟小蘇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張力軍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
陳曉華 農業部副部長
房愛卿 商務部部長助理
勵小捷 文化部副部長
劉士余 人民銀行副行長
黃丹華 國資委副主任
劉玉亭 工商總局副局長
田 進 廣電總局副局長
趙樹叢 林業局副局長
賀 化 知識產權局副局長
安 建 法制辦副主任
王華慶 銀監會紀委書記
姚 剛 證監會副主席
姜 洋 證監會主席助理
李克穆 保監會副主席
奚曉明 高法院副院長
朱孝清 高檢院副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