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交所對競價交易臨時停牌有何規定
證券競價交易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深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交易出現下列情形的,交易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措施:
(一)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1小時;
(二)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至14:57。
(三)盤中換手率達到或超過5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1小時。
(四)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二、證券在9︰25前停牌的,當日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開盤集合競價,復牌後繼續當日交易。
三、證券在9︰30及其後臨時停牌的,當日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盤中集合競價,復牌後繼續當日交易。
四、停牌期間,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註:具體停復牌時間,以交易所公告為准。
Ⅱ 深交所盤中停牌有關規定
首次超過20%即停牌30分鍾,如果復牌開市後股價又再度上漲超過50%就繼續臨時停牌
Ⅲ 深交所暫停上市股票復牌的規定(漲幅規定)
為防範恢復上市和股改方案實施復牌首日股票交易風險,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深交所日前發布《關於加強恢復上市和股改方案實施復牌首日股票交易風險控制的通知》,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規定,當股票盤中漲幅與開盤漲幅之差首次達到+100%或—100%時,深交所對其實施臨時停牌30分鍾;盤中漲幅與開盤漲幅之差達到+200%或—200%時,交易所對其實施臨時停牌至14:57後恢復收盤集合競價。盤中漲幅是指盤中成交價格較股票暫停上市前或股改停牌前收盤價格的漲幅,開盤漲幅是指開盤價格較股票暫停上市前或股改停牌前收盤價格的漲幅。
通知稱,臨時停牌30分鍾跨越收盤集合競價開始時間14:57的,交易所於14:57將其復牌,恢復收盤集合競價。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
深交所將對恢復上市和股改方案實施復牌首日股票交易實施重點監控,對涉嫌蓄意操縱交易價格的有關賬戶採取限制交易等處理措施,並上報中國證監會查處。
深交所要求,各會員單位應嚴格做好相關規則和制度的宣傳和風險教育工作。
Ⅳ 深交所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具體有哪些變化
很多網友們在平時去做一些資產上面的交易,或者是一些證券投資的過程中也會比較關心像這些證券市場到底有什麼樣的新規。這樣的話才能夠在第一時間做好掌握,才能夠去更好的去應對自己的投資理財的活動。很多網友們也會發現深圳的交易所也是針對於當地的交易規則進行了相應的整改,從這些整改上來看的話也是感覺到比較多的變動的情況。
所以針對這些比較大的改動,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進行相應的投資理財的過程中,一定要去注意這些變動。否則的話很有可能會導致自己在進行投資的過程中有一些錯誤的判斷,另外就是對於當天停牌或者是其他收市的一些證券他們在深圳這個交易所不再接受一些盤後定價或者是大宗交易。這樣的申報了,這種情況也是降低了一些風險性。另外就是像這樣的一個修改,大家也會覺得要進行相應的准備工作,這樣的話才能夠讓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更加的去習慣這樣的改動。
Ⅳ 簡述上市證券交易的暫停和終止的條件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3)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Ⅵ 哪來有查深交所 所有的停牌規則
在深圳交易所網站: http://www.szse.cn在規則/指南裡面,找《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二章 停牌和復牌12.1 上市公司發生本章規定的停牌事項,應當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與復牌。本章未有明確規定的,公司可以以本所認為合理的理由向本所申請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與復牌。12.2 上市公司於交易日披露年度報告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自披露當日上午開市時起停牌一小時,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12.3 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期間為本所交易時間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自股東大會召開當日起停牌,直至公告股東大會決議當日上午開市時復牌;股東大會決議公告的內容涉及否決議案的,直至披露股東大會決議公告當日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公告日為非交易日,則公告後首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期間為非交易時間,且在此後的首個交易日或之前未公告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自該首個交易日起停牌,直至披露股東大會決議公告的當日上午開市時復牌;股東大會決議公告的內容涉及否決議案的,直至披露股東大會決議公告當日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公告日為非交易日,則公告後首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12.4 上市公司於交易日披露臨時報告,其內容涉及11.3.1條、11.3.2條、11.3.5條、11.3.7條或11.4.1條規定事項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自披露臨時報告當日上午開市時起停牌一小時,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臨時報告的內容涉及其他事項的,本所可以根據有關事項的具體情況決定停牌與復牌時間。12.5 上市公司發生的購買、出售交易行為屬於中國證監會規定應當向本所申請停牌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停牌。12.6 公共傳媒中出現上市公司尚未披露的信息,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關公告的當日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公告日為非交易日,則公告後首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12.7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關公告的當日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 上市公司股票的衍生品種交易被中國證監會、本所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該衍生品種應當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關公告的當日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本所視情況決定公司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種的停牌與復牌。12.8 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非標准無保留意見,且該意見所涉及事項屬於明顯違反會計准則、制度及相關信息披露規范性規定的,自公司公布定期報告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停牌,直至公司按規定作出糾正後復牌。12.9 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和本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公布定期報告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停牌,直至其定期報告披露當日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公告日為非交易日,則公告後首個交易日復牌。公司因未披露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的停牌期限不超過兩個月。 在停牌期間,公司應當至少發布三次風險提示公告。公司未披露季度報告的同時存在未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按照本條第二款和第十三章的規定停牌與復牌。12.10 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因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中國證監會責令其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停牌,直至其改正的財務會計報告披露當日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公告日為非交易日,則公告後首個交易日復牌。上述停牌期限不超過兩個月。在停牌期間,公司應當至少發布三次風險提示公告。12.11 上市公司在公司運作和信息披露方面涉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情節嚴重的,在被有關部門調查期間,本所視情況決定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和復牌時間。12.12 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或臨時報告披露不夠充分、完整或可能誤導投資者,上市公司拒不按要求就有關內容進行解釋或補充披露的,本所可以對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關公告的當日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公告日為非交易日,則公告後首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12.13 上市公司嚴重違反本規則且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按要求改正的,本所可以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並視情況決定其復牌時間。12.14 上市公司因某種原因使本所失去關於公司的有效信息來源時,本所可以對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直至上述情況消除後復牌。12.15 收購人進行上市公司協議收購或要約收購時,被收購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停牌與復牌:(一) 收購人於交易日披露《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摘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要約收購報告書》或涉及要約收購的其他公告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自披露當日上午開市時起停牌一小時,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二) 要約收購期滿至公告上市公司收購情況報告期間,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本所根據收購完成後具體情況決定復牌事宜。12.16 上市公司出現異常狀況,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的,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按本規則第十三章規定停牌和復牌。12.17 上市公司出現14.1.1、14.1.10條規定的情況之一,或者發生重大事件而影響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上市資格的,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按本規則第十四章規定停牌和復牌。12.18 除上述規定外,本所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或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決定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停牌與復牌。12.19 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期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轉換公司債券停止交易:(一) 可轉換公司債券流通面值少於3000萬元時,在公司發布相關公告三個交易日後停止其可轉換公司債券的交易;(二) 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期結束前的十個交易日停止其交易;(三) 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贖回期間停止交易;(四) 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認為應當停止交易的其他情況。
Ⅶ 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三大規則
證券交易所是市場的組織者和監管者,對市場運行進行一線監管是交易所的核心職責。交易規則、上市規則和會員管理規則三大規則,共同構成了交易所一線監管的基石。
交易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2013年11月修訂)》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交易市場
第一節 交易場所
第二節 交易參與人
第三節 交易品種與方式
第四節 交易時間
第三章 證券買賣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委託
第三節 申報
第四節 競價
第五節 成交
第六節 大宗交易
第七節 融資融券交易
第八節 債券回購交易
第四章 其他交易事項
第一節 轉託管
第二節 開盤價與收盤價
第三節 掛牌、摘牌、停牌與復牌
第四節 除權與除息
第五節 退市整理期間交易事項
第五章 交易信息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即時行情
第三節 證券指數
第四節 證券交易公開信息
第六章 證券交易監督
第七章 交易異常情況處理
第八章 交易糾紛
第九章 交易費用
第十章 附則
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及一般規定
第三章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第一節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聲明與承諾
第二節 董事會秘書
第四章 保薦人
第五章 股票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
第一節 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
第二節 上市公司新股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與上市
第三節 有限售條件的股份上市流通
第六章 定期報告
第七章 臨時報告的一般規定
第八章 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大會決議
第一節 董事會和監事會決議
第二節 股東大會決議
第九章 應披露的交易
第十章 關聯交易
第一節 關聯交易及關聯人
第二節 關聯交易的程序與披露
第十一章 其他重大事件
第一節 重大訴訟和仲裁
第二節 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第三節 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和盈利預測
第四節 利潤分配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第五節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澄清
第六節 回購股份
第七節 可轉換公司債券涉及的重大事項
第八節 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
第九節 股權激勵
第十節 破產
第十一節 其他
第十二章 停牌和復牌
第十三章 風險警示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退市風險警示
第三節 其他風險警示
第十四章 暫停、恢復、終止和重新上市
第一節 暫停上市
第二節 恢復上市
第三節 終止上市
第四節 重新上市
第十五章 申請復核
第十六章 境內外上市事務
第十七章 監管措施和違規處分
第十八章 釋 義
第十九章 附 則
創業板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及一般規定
第三章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第一節 聲明與承諾
第二節 董事會秘書
第四章 保薦機構
第五章 股票和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
第一節 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
第二節 上市公司新股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與上市
第三節 有限售條件的股份上市流通
第六章 定期報告
第七章 臨時報告的一般規定
第八章 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大會決議
第一節 董事會和監事會決議
第二節 股東大會決議
第九章 應披露的交易
第十章 關聯交易
第一節 關聯交易及關聯人
第二節 關聯交易的程序與披露
第十一章 其他重大事件
第一節 重大訴訟和仲裁
第二節 募集資金管理
第三節 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和盈利預測
第四節 利潤分配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第五節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澄清
第六節 回購股份
第七節 可轉換公司債券涉及的重大事項
第八節 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
第九節 股權激勵
第十節 破產
第十一節 其他
第十二章 停牌和復牌
第十三章 暫停、恢復、終止上市
第一節 暫停上市
第二節 恢復上市
第三節 終止上市
第十四章 申請復核
第十五章 境內外上市事務
第十六章 監管措施和違規處分
第十七章 釋義
第十八章 附則
會員管理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會員資格管理
第三章 席位、交易單元與交易許可權管理
第四章 證券交易及相關業務管理
第一節 證券交易業務管理
第二節 交易及相關系統管理
第三節 證券交易信息管理
第四節 其他證券業務管理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一節 會員代表
第二節 報告與公告
第三節 會員收費
第四節 糾紛解決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七章 紀律處分
第八章 附 則
第八章附則
Ⅷ 深交所對上市公司一年可以停多少次牌
要求對上市公司一年可以停三次,特停的要求超過就有可能特殊處理
Ⅸ 深交所對股票臨時停牌和復牌有什麼規定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在以下情況下交易所將對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進行臨時停牌:
(1)上市公司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如存在不確定性因素且預計難以保密的,或者在按規定披露前已經泄漏的,公司應當第一時間向深交所申請停牌,直至按規定披露。
(2)公共媒體中出現上市公司尚未披露的信息,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深交所可以在交易時間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關公告的當日復牌。公司披露日為非交易日的,則在公告披露後的首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3)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被中國證監會、深交所認定為異常波動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關公告的當日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公告日為非交易日的,則在公告後首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4)上市公司在公司運作和信息披露方面涉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深交所發布的業務規則、細則、指通知等相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在被有關部門調查期間,深交所視情況決定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和復牌時間。
(5)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或臨時報告披露不符合上市規則或深交所其他相關規定,且拒不按要求進行更正、解釋或補充披露的,深交所可以對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關公告的當日復牌。公告日為非交易日的,則在公告後首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Ⅹ 深交所的股票什麼情況下會特停
1 新股上市當天,漲幅過大.
2 三天漲幅大於20%.
3 上市公司有未公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