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安信信託靠譜嗎
安信信託是可靠的。安信信託作為信託類金融投資機構,經歷了艱難的創業和發展歷程。在歷次升華嬗變,鳳凰涅盤重生歷程中,安信信託始終堅持規范運作、穩健發展的經營方針,不僅保存自己,而且充分利用政策轉型的時機,不斷完善自己,發展自己,壯大自己。公司上市以來,通過四次送股和兩次配股,總股本已經達到45410.98萬股,擴大了29倍。
它是低風險、多元化的。利用信託的制度優勢,在風險管理、信用管理、破產隔離、遺產規劃、稅務規劃、過橋融資、企業並購、資產證券化、項目融資、財富管理規劃、投資銀行等一系列領域,通過與銀行、政府、大型企業等合作,為客戶提供多元化、低風險的金融服務,成為業內知名的金融策劃品牌。
B. 安信證券跟安信信託是同一家公司嗎
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它證券業務。 ★☆ |公司名稱|安信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ANXIN TRUST & INVESTMENT CO.,LTD |證券簡稱|安信信託 |證券代碼|600816 |注冊地址|上海市控江路1553-1555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廣東路689號29層 ★ 結論: 這是兩家不同的公司,不是一家。
C. 安信信託安贏23號可以如期兌付嗎
目前來說應該是能按期支付,不能兌付的話會有公告出來
D. 購買安信信託產品被挪用,可以要求賠償嗎
兌不兌付跟重不重組沒有關系。
兌不兌付,主要看你買的信託計劃底層資產是啥樣的。
一、如果底層資產的本金和收益沒問題,現金流沒有問題,就可以兌付。重不重組都能兌付,誰來重組都能兌付。
二、如果底層資產出現了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影響到了信託計劃的兌付,那麼分兩種情況
1、受託人(安信信託)充分履行了受託責任,履行了「適當性義務」。那就沒辦法,你只能等底層資產的現金流。因為《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資管新規》……都規定信託公司自有資金與信託財產相互獨立,信託公司對其發行的信託產品不得保底、不得進行剛性兌付。
*適當性義務是指 了解客戶、了解產品、將適當的產品(或者服務)銷售(或者提供)給適合的金融消費者等義務,確保金融消費者能夠在充分了解相關金融產品、投資活動的性質及風險的基礎上作出自主決定,並承受由此產生的收益和風險。
2、受託人沒有充分履行受託責任或「適當性義務」,那麼,根據《九民紀要》第74條: 金融產品發行人、銷售者未盡適當性義務,導致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過程中遭受損失的,金融消費者既可以請求金融產品的發行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金融產品的銷售者承擔賠償責任,還可以根據《民法總則》第167條的規定,請求金融產品的發行人、銷售者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但請求賠償的前提是,你可以證明受託人沒有充分履行適當性義務。你能嗎??
雖然《九民紀要》還規定了「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金融消費者需要對購買產品或者接受服務、遭受的損失等事實承擔舉證責任,賣方機構對其是否履行了適當性義務承擔舉證責任。賣方機構不能提供其已經建立了金融產品或服務的風險評估及相應管理制度、對金融消費者的風險認知、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進行了測試、向金融消費者告知產品(或者服務)的收益和主要風險因素等相關證據的,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實際上,現在大多數信託公司,對這些制度、認知、雙錄、測試、披露等等更偏形式化的「適當性義務」都履行得挺好的,想找出破綻不容易。
但是,真正關繫到項目能否兌付、且能由受託人主觀決定的,是受託人對底層資產是否充分盡調和篩選。對於這一部分的義務,投資人能不能請求賠償我不清楚,但是觸發兌付風險後投資人肯定很難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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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5月6日安信信託恢復交易嗎
這個的話,我記得好像就是那天恢復交易的,就是那天沒有錯的,那天之後就可以進行交易了
F. 最近我買了安信信託的產品,最近看到他們投資的股票跌得很兇,這會影響到我的產品收益嗎
安信是用自有資本投的那隻股票,即使虧損也是虧自有資金,不會影響到客戶資金的,像你買的安信信託產品都是專戶管理,有對應的底層資產,只要對應的交易對手不出現問題,對於你的產品就不會有任何影響的
G. 安信信託最新消息為什麼停牌
安信信託最後一次停牌公告:安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由於部分信託項目未能按期兌付,出現了相關訴訟事項,面臨較大流動性風險,為避免觸發系統金融風險,籌劃風險化解重大事項,公司股票自 3 月 31 日起停牌。
H. 安信信託,是怎麼回事。信託是保證每月有收益嗎
信託起點是比較高的,一般說事100萬起,但事實上是300萬才能做呢,而且也有風險,不是很透明,還是選一款適合自己的產品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