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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奇葩的交易所監管函

發布時間: 2021-05-03 11:40:36

❶ 關於貴州茅台收到上交所監管函這件事,你有何看法

據我說知,茅台,是A股的高價股。24日晚間,上交所發布關於貴州茅台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涉及對象為上市公司。此消息一經發布,引發市場的關注。收到監管工作函對貴州茅台意味著什麼?下面,一起來了解一下,揭開整件事情神秘的面紗。

其實對於茅台的整治,也是一種良好情況,對於市場秩序的恢復是有正向作用。

❷ 「股票涉鏈」收監管函 深大通被連續「點名」回復疑似逾期是什麼意思

這股票經常蹭熱點,什麼熱就說自己有什麼,『涉鏈』就是有涉及區塊鏈的技術,然後交易所下發了監管函,證監會的人去了還被打了,這是最近很火的事件啊,所以幾個無量跌停,不管怎麼樣,這樣的股票不要買,看看就好了。。。

❸ 突發!貴州茅台、山西汾酒董事長雙雙收到監管函,到底出現了什麼問題

12月31日,上交所連續發布兩份監管函,對貴州茅台(600519.SH)董事長高衛東和山西汾酒 (600809.SH)董事長李秋喜均實行監管關注。緣於兩家上市公司董事長在今年的年度經銷商大會上出言不慎,導致通過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對外發布涉及公司經營的重要信息,其公布的預測數據可能導致股價波動和影響投資者決策。

所以董事長發布的汾酒集團相關信息,直接涉及山西汾酒尚未披露的 2020 年度經營業績,屬於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和投資者決策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

上交所指出,高衛東和李秋喜作為兩家上市公司董事長,通過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對外發布涉及公司經營的重要信息,違反了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以及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予以監管關注。

❹ 對上市公司發布監管函的機構有哪些

對上市公司有權發布監管函的機構,只有證監會和交易所,其他任何機構都無權發布監管函。

❺ 深交所為什麼向暴風集團發監管函

8月29日,深交所發布對暴風集團及董事長馮鑫的監管函。在監管函中,深交所稱,暴風集團、董事長馮鑫以微信文章方式,違反相關規定對外發布上市公司經營業績預測信息。請暴風集團及馮鑫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切實採取有效措施,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此外,深交所還提醒暴風集團: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信息披露義務人,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得透露或者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❻ 上市公司年報預披露與實際披露有大出入會被證鑒會或交易所遣責嗎

會收到交易所監管函,交易所會關注要說明原因。具體看原因定性,定處罰

❼ 交易所出具的監管問詢函是行政處罰嗎

不是,交易所沒有處罰權的。他們只是做監督。

❽ 股轉系統上半年發了多少份監管函

目前,剛剛風生水起的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簡稱「股轉系統」,俗稱「新三板」)其實就處於和AIM以及2006年前的納斯達克同樣的地位,他們都是場外市場,都(還)不是證券交易所,在這里掛牌的公司,嚴格地講都不能叫「上市公司」,只能叫「掛牌公司」。因此,筆者稱股轉系統為中國的納斯達克,不過是2006年前的納斯達克,當然,也不排除股轉系統將來像納斯達克那樣注冊成為證券交易所的可能性。可能是因為「股轉系統」有將來注冊成為證券交易所的願望,因此,有人私下裡稱「股轉系統」為「北京證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