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增持與回購有什麼區別
回購,也就是收購。誰來收購?上市公司自身!沒有開玩笑吧?上市公司自己買自己發行的股票?沒有開玩笑,上市公司回購行為,目前無論是公司法還是證券法都對此予以支持和認可。
那麼上市公司收購了這些股份的目的是什麼呢?最直接的目的是要把這些股份注銷,說的更直接一點,就是上市公司的減資,就是說,上市公司的股本要減少了。
增持,可就不一樣了。增持,言外之意是在現在基礎上增加股份數量。比方,甲股東持有某上市公司10%的股份,現在要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數至最高2%,這就是增持。
總結為一點,增持在不改變上市公司總股本的前提下,上市公司的特定股東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數量增加了;而回購,則是上市公司通過「自身」的行為,最終導致上市公司的總股份減少。
其次,在財務上,回購和增持對於公司財務有這截然不同的影響,回購深刻影響資本機構。
上市公司股東或者管理層的增持行為,改變了公司股東分布,但是由於公司總股本沒有任何變化,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市盈率等投資者最為關注的指標都不會發生任何改變。簡而言之,公司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營運能力等指標都不會發生任何改變。
而回購就不一樣了。總股份減少了啊。試想一下,某上市公司的當期凈利潤為1億元,回購發生前的總股份也是1億股,那麼EPS自然是1元/股。如果該上市公司回購10%的股份回來,那麼每股收益將變為1.11元/股,這要比原來的每股收益提升了11%。EPS的增大,導致公司市盈率的降低、股東回報的潛在增加,比方公司的ROE、ROA都會因此而提升。
同時,回購發生以後,總股本的減少以及股東權益的減少,還帶來公司資本結構的變化,
比方資產負債率會因此提升,公司杠桿倍數得以提升,在公司資本運營效率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最終將會反映為公司股東回報的增加以及盈利能力的提升。
再次,二者體現了不同的公司戰略意圖。
增持行為的發生主要包括幾種不同的情形,比如大股東地位受到威脅;股價長期低迷,增持體現大股東對投資者信心的支持。
導致公司發生增持的原因,還有很多,比如,管理層的可以增持,可能是為了實現MBO。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公司存在資產收購或者重組的意向,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情況下,自然股價越高越好,這個時候也會發生控股股東或者管理層的增持。當然,這樣的行為一般會相對隱蔽。
回購與增持不一樣。回購的出發點有幾個情形。一是基於公司手握大把現金流,但是不知道這個錢該花到哪裡去,與其趴在賬上,降低股東回報,不如通過回購的方式間接提高股東收益。還有一種情形是公司控股股東的地位受到了威脅,
比如第二大股東的不斷增持,會導致公司控股權的易主,這個時候大股東通過回購,再注銷的方式,可以變相提高大股東的控股權比例和地位。此外,還有很重要的一種情形是,上市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彰顯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提振股價,特別是公司股價異常低迷之時。
⑵ 競價交易方式增持是什麼意思
集中競價交易是證券交易所內進行證券買賣的一種交易方式,目前我國上交所、深交所均採用這一交易方式。
⑶ 持有30%以上的股份在上市1年內能增持公司股份嗎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30%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的2%的股份的,可以免於按照前款規定提出豁免申請,直接向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申請辦理股份轉讓和過戶登記手續。 上市公司股東完成上述增持行為後3日內就股份增持情況做出公告,並由律師應就相關權益變動行為發表符合規定的專項核查意見並由上市公司予以披露。 採用集中競價方式增持股份,每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次一交易日發布相關股東增持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應當在全部增持計劃完成時或自首筆增持事實發生後的十二個月期限屆滿後及時公告增持情況。 增持不超過2%的股份鎖定期為增持行為完成之日起6個月。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下列期間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業績快報或者定期報告公告前10日內,未發布業績快報的,且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定期報告原預約公告日前10日起算;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 6、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每達到該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公告期間無須停止出售股份。 ——《上市公司股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
⑷ 科技員工發一條朋友圈為何遭罰3萬
海南證監局近期下發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表示對奮達科技員工林立、楊小桃泄露內幕信息和內幕交易的違法行為,合計罰沒24.3萬元。而此次內幕交易的時點正是奮達科技董事長發出「兜底增持」的倡議期間。
海南證監局認為,楊小桃對《倡議書公告》進行拍照並發送至微信朋友圈的行為,構成泄露內幕信息的行為。林立利用《倡議書公告》的內幕信息,通過本人證券賬戶交易「奮達科技」股票,構成了內幕交易的行為。
海南證監局稱,根據上述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決定對楊小桃泄露內幕信息的行為處以3萬元罰款。沒收林立內幕交易違法所得10.67萬元,並處以10.67萬元的一倍罰款。
⑸ 交易所又出防「割韭菜」什麼新規
繼上周發布《上市公司高送轉信息披露指引(徵求意見稿)》後,舉牌信披規則也有新版本了。新規之下,「買而不舉」、「蒙面舉牌」、「快進快出收割韭菜」等現象將大為受限。
4月13日下午到晚間,滬深交易所發布《上市公司收購及股份權益變動信息披露業務指引(徵求意見稿)》,進一步規范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上市公司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中的信息披露行為。
第三是及時懲戒違規行為,將繼續從嚴監管此類信息披露違規行為,保證市場正常的收購和交易秩序。
2017年全年,上交所已就收購和權益變動中存在的各類違規行為,採取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紀律處分措施近30次,涉及股東50餘人次。違規類型主要包括:隱瞞一致行動關系、超比例增持、短線交易、違反減持預披露規定、違反增減持承諾、隱瞞控制權轉讓信息、收購人信息披露不實等。
本次大額持股信息披露標準的細化,適應了監管部門強化信息披露的內在要求,把大額持股變動信息披露間隔從5%變更為1%,可以讓投資者更清晰地了解股東層面的變化,也便於普通投資者及時了解股東層面的重大變動,從而及時恰當地進行合理反應,有利於保護普通投資者公平地參與證券市場投資。
尤其是把持股比例未達到5%的第一大股東納入信息披露義務人范圍,更是便於加對強大股東變動信息的及時把握,也有利於公司治理結構的進一步完善,減弱管理層內部人控制等證券市場頑疾。該項舉措的推出,進一步夯實了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基礎,從長期來看,屬於證券市場的重大利好。
⑹ 證監會對大股東增持是怎麼規定的政策是什麼
《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規定,大股東在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內均不得減持該公司股份。但並未規定大股東減持股份會有什麼懲罰。
相關政策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或超過30%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一年內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過2%的,可以先增持後申請豁免要約收購義務。12個月內大股東增持比例超過2%,還是要先申請豁免,才能增持。
上交所還規定,大股東在實施增持計劃時,不得將其所持該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的。違例者所得收益歸該上市公司所有。
為遏制內幕交易,《指引》規定四個時間段內,大股東不得進行增持。包括,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後2個交易日內。
以上規定出自上證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2012修訂版)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
(6)交易所倡議增持擴展閱讀
大股東增持就是說大股東自己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倉量,
是對公司長期看好,有些公司是官方增持,還有就是管理層增持,這都是對公司未來相當看好,有些公司是手上有大量的訂單,以及未來一段時間還會有大量的潛在訂單,因為沒有人比公司管理層更加了解自己公司的了。
大股東增持原因
上市公司大股東大規模增持股票,一般選在股市低迷時期,為顯示對公司未來業績有信心,同時提振二級市場股價。
但是在公司股價大幅上漲後,大股東動輒以上億元現金從二級市場購買股票,表面上看顯得有些任性。
如果是上市公司發公告說有大股東股票增持股票的情況就是說大股東比較看好公司的股票,增加持股數量。大股東增持對公司股票一般屬於實質性利好,一般會帶動股價上漲。其原因是:
一、最熟悉公司情況的應屬公司大股東,股東增持公司股票,說明對公司未來發展看好,公司一旦有發展前景,將從基本面上保障公司股票價格上揚。
二、從市場供求看,股東增持公司股票擴大了對該股票的需求,求大於供,將在市場層面推動股價上升。不過有時候大股東增持股票短期對股價有一定支撐作用,不過由於增持的原因絕大多數是由於市場行情低迷。
我們常常看到所謂大股東增持,基本屬於不得已而為之,所以利好作用極其有限,甚至會是主力刻意打壓股價的契機,絕大多數股票在大股東宣布增持後都走出先揚後抑的走勢,對這種股票我認為都沒有介入價值,尤其是大盤藍籌宣布增持,必須在一周內清倉。增持5%的股份和增持0.0005%的股份意義明顯不同。股票的好壞,還是看這家公司值不值。
大股東增持就是說大股東自己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倉量。對於股份公司而言,
大股東可以公開購買公司股東。對於有限公司而言,大股東可以從其他股東中購買股份。
參考資料
謹慎看待大股東增持 人民網
⑺ 在哪裡可以搜索到上市公司大股東增持的公告,請回答詳細一點。
可以按F10
⑻ 大股東增持需不需要進行公告,還是偷偷增持就可以
應該在增持之日發布公告。
1、《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
第二條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的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30%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2%的行為,適用本指引。
第三條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涉及前條所述增持股份行為的,應當在首次增持事實發生之日將增持情況通知上市公司,並委託上市公司於當日或者次日發布增持股份公告。
2、《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
第三條 相關股東應當在首次增持行為發生之日,將增持情況通知上市公司,並由上市公司及時發布股東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內容至少包括: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增持方式、本次增持前後該股東在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數量、比例、性質,以及相關股東是否提出後續增持計劃等。
(8)交易所倡議增持擴展閱讀:
1、《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
第四條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公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增持人姓名或名稱;
(二)增持目的及計劃;
(三)增持方式(如集中競價、大宗交易等);
(四)增持股份數量及比例;
(五)增持行為是否存在違反《證券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等規定的情況說明;
(六)涉及後續增持的,關於擬繼續增持股份數量及比例、增持實施條件(如增持股價區間、增持金額的限制、增持期限、是否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等)以及若增持實施條件未達成是否仍繼續增持的情況說明;
(七)本所要求的其他內容。
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應當在公告中承諾,在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減持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
第五條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連續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及2%時,應當參照本指引第三條、第四條的規定,通知上市公司並委託其發布增持股份公告。
2、《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
第四條 相關股東首次增持行為發生後,擬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在首次增持行為發生之日,將後續增持計劃一並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應當在股東增持公司股份公告中披露相關股東後續增持計劃的如下內容:
(一)提出後續增持計劃的股東姓名或名稱。
(二)後續增持計劃的實施安排,包括但不限於擬繼續增持比例、後續增持計劃實施的時間期限、價格區間和投入金額區間等。
相關股東增持前持股比例在30%至50%之間的,增持計劃實施期限不超過12個月,首次增持與後續增持比例合計不超過2%。
(三)後續增持計劃的實施方式和條件(如有),包括但不限於是否需經行政許可、可實施增持的股價范圍區間等。後續增持計劃設定了實施條件的,還應對若設定的條件未成就時,後續增持計劃是否予以實施進行說明。
(四)相關股東應當在公告中承諾,在設定的後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內不減持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全部股份。
相關股東通過一致行動人進行增持的,應當同時向本所提交一致行動人的股票賬戶名稱、號碼等基本信息。
相關股東在首次增持行為發生後無後續增持計劃的,也應當及時告知上市公司,並由上市公司在股東增持公司股份公告中予以披露。
⑼ 股票「增持」和「買入」有什麼區別
首先,增持是證券業中的一句行話,顧名思義就是增加持有,也可以叫加倉。如果是股票評級中看到增持,就是說可以適量買入的意思,比買入這一個直接進行買入的評級低一點。如果是上市公司發公告說有大股東股票增持股票的情況就是說大股東比較看好公司的股票,增加持股數量。
再來區分一下增持和買入的的概念意義。"增持"指增加手上的股數並持有,說明你手上的股票很有潛力,後市還有上漲空間。"買入"就是說這支票現在有買點出現,可以買進了,後市還有上漲空間。
也可理解為「買入」:看好,股價會有較大幅度的上升;「增持」:有繼續上升的可能。
(9)交易所倡議增持擴展閱讀:
股票相關術語:
1、A股 A Share
A股是中國境內的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含台、港、澳投資者)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A股市場於1990年成立。
2、B股 B Share
B股是中國大陸公司發行的人民幣特種股票,在國內證券交易所上市,以外幣交易。B股市場於1992年建立,2001年2月19日前,僅限外國投資者買賣。2001年2月19日後,B股市場對國內投資者開放。
3、保證金Margin
在證券市場融資購買證券時,投資者所需繳納的自備款。
4、買入報價和賣出報價 Bid and Ask
兩者合在一起稱為「報價」。買入報價指的是一個買家願意支付的最高價,賣價出報價指的是一個賣家願意接受的最低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