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託公司怎麼賺錢
1,項目公司就當是貸款人。
2,購買信託的投資人你可以理解為儲戶。
3,信託公司在其中起到了就是一個金融中介的作用,把需要投資機會的投資者的資金貸給那些需要資金的項目公司。
4,信託公司的收益來自於信託報酬。
比如房地產信託,以14%的利率貸給項目公司,然後給投資人的信託產品的利率為9.5%。這時候還剩下4.5%的利差,不過不是全被信託公司賺了。由於信託公司一般沒有網點發售,所以要委託銀行或者第三方理財幫忙發行。
所以要給幫忙發行的機構2%的發行費。然後有0.5%左右的錢要支付銀行賬戶監管費、保管費、律師費等。剩下2%就是信託公司的收益。
(1)信託業務及管理費擴展閱讀
信託公司基本特徵
1、信託是以信任為基礎,受託人應具有良好的信譽。
2、信託成立的前提是委託人要將自有財產委託給受託人。
3、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信託依法成立後,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運作的財產。
4、受託人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託事務。
信託業務范疇含商事信託、民事信託、公益信託等領域。經央行批準的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經營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和其他財產信託等四大類信託業務。
㈡ 100萬的信託產品!除了資金管理費,還沒沒有其他費用
你買信託的話,你自己100W就完全不帶任何費用,資金管理費應該是第三方找信託公司拿的,你該出的就只有100W
㈢ 信託公司收入來源有哪些
買信託理財師回答:
對於信託公司的收入來源可分為兩類為考慮,長線業務收入(非周期性)和短線業務(周期性)收入。長線業務收入包括長期的託管業務、企業年金業務等。短線業務收入包括自營業務、PE管理提成等。一個優秀的信託公司,是在有巨額長線收入基礎上,還具有極強的短線搶錢能力。
㈣ 信託公司的費用
信託項目費用是指信託文件約定應由信託項目承擔的各項費用。信託文件中沒有做出約定的,信託項目費用指受託人與委託人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約定由信託項目承擔的各項費用。
一、營業稅金及附加
「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信託項目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發生的、按稅法規定應由信託項目承擔的營業稅金及附加。期末,應將本科目的借方余額全部轉人「本年利潤」科目借方,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通常而言,信託項目應根據當期實現的信託項目收入計提應由信託項目承擔的營業稅金及附加。計提營業稅金及附加時,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金」科目。
例:某信託項目2005年3月當期實現信託項目收入1250000萬元,當月末應計提本月營業稅金及附加62500元(稅率為5%)。分錄為: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62500
貸:應交稅金 62500
二、營業費用
(一)營業費用核算的內容及賬務處理
「營業費用」科目核算信託項目信託文件約定由信託財產負擔的、因管理信託業務而發生的可以直接歸屬於該項信託項目的費用,包括利息支出、賣出回購證券支出、賣出回購信貸資產支出、累計折舊、無形資產攤銷、受託人報酬、託管費、律師費、審計評級費、資料印刷費、發行費等。該科目應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期末,應將「營業費用」科目的借方余額全部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當信託項目發生上述相關費用時,借記「營業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二)業務舉例
例1:某信託項目2005年3月1日,將不帶息商業承兌匯票到銀行貼現。該票據出票日期為2005年1月1日,面值500000元,期限6個月,貼現年利率為3%(假設與貼現的應收票據相關的風險和報酬已實質上轉移給銀行)。
票據貼現利息=500000×3%×4÷12=5000(元)
票據貼現所得金額=500000-5000=495000(元)
相關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495000
營業費用 5000
貸:應收票據 500000
例2:某信託項目於2005年1月1日按面值購入北方公司當年1月1日發行的面值為10000000元、期限為3年、票面年利率5%的債券,另外支付相關稅費50000元。該公司債券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相關分錄為:
借:長期債權投資——債券投資(面值)10000000
營業費用 50000
貸:銀行存款 10050000
例3:某受託人於2004年5月1日收到委託人以無形資產設立信託項目,信託文件約定該無形資產的價值為3000000元。合同上註明的受益年限為6年,相關的法律規定該無形資產的有效年限為5年。
2005年該項無形資產的攤銷額=3000000÷5÷12×9=450000(元)2005年12月31該項無形資產應攤銷時。
借:營業費用 450000
貸:無形資產 450000
三、資產減值損失
(一)資產減值損失核算的內容及賬務處理
「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核算信託項目按規定計提(或轉回)應計人損益的各項資產減值准備,包括壞賬准備、長期投資減值准備、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無形資產減值准備、貸款損失准備等。該科目應按計提准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期末,應將「資產減值損失」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本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1.計提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計提固定資產減值准備時,按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超過其可收回金額的部分,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科目。如有跡象表明以前期間據以計提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的各種因素發生變化,使得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大於其賬面價值的,應按不考慮減值因素情況下應計提的累計折舊與考慮減值因素情況下計提的累計折舊之間的差額,借記「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與不考慮減值因素情況下計算確定的固定資產賬面凈值兩者中較低者,與價值恢復前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借記「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2.計提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計提無形資產減值准備時,按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超過其可收回金額的部分,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無形資產減值准備」科目。如果已計提減值准備的無形資產價值又得以恢復,應按不考慮減值因素情況下計算確定的無形資產賬面價值與其可收回金額進行比較,以兩者中較低者,與價值恢復前的無形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借記「無形資產減值准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如果已計提減值准備的無形資產價值又得以恢復,應按不考慮減值因素情況下計算確定的無形資產賬面價值與其可收回金額進行比較,以兩者中較低者,與價值恢復前的無形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借記「無形資產減值准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計提壞賬准備、長期投資減值准備、貸款損失准備。
計提壞賬准備、長期投資減值准備、貸款損失准備時,按確認的減值准備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壞賬准備」、「長期投資減值准備」、「貸款損失准備」等科目;如其後有跡象表明導致發生減值准備的因素發生變化,使得原計提減值准備的資產的價值恢復而轉回減值准備,按轉回的金額,借記「壞賬准備」、「長期投資減值准備」、「貸款損失准備」等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二)業務舉例
例1:某信託項目於2005年12月31日,根據其當期期末應收款項的余額,採用賬齡分析法,應計提壞賬准備550000元;計提貸款損失准備800000元。另外該信託項目2004年12月31日對天大公司長期股票投資的賬面價值為8000000元,由於天大公司經營出現巨額虧損,該項投資的市場價值已降至7500000元。假定壞賬准備本月科目貸方余額為300000元,貸款損失准備本月科目貸方余額500000元,「長期投資減值准備」科目貸方無余額。
(1)當期應補提的壞賬准備為550000-300000=250000(元)
當期應補提的貸款損失准備800000-500000=300000(元)
(2)相關的賬務處理為: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准備 250000
——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 300000
——計提的長期投資減值准備 500000
貸:壞賬准備 250000
貸款損失准備 300000
長期投資減值准備——股票投資 500000
例2:假設2005年12月31日上述對天大公司長期股票投資的市場價值回升至8200000元。則相關的賬務處理為:
借:長期投資減值准備——股票投資 500000
貸: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長期投資減值准備 500000
例3:某信託項目於2005年3月1日外購的專利權在2005年年末的賬面價值為1750000元,由於與該專利權相關的經濟因素發生了不利變化,致使該專利權發生了減值。估計該專利權在2005年年末的可收回金額為1500000元,該項專利權在此之前未計提減值准備。相關的賬務處理為: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250000
貸: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25000
㈤ 信託收取管理費是多少
信託公司收取的費用叫做信託報酬。一般發行集合理財產品,收取的是2%-5%不等,也有高的。單一產品,比2%低。
㈥ 信託業務包括哪些
信託業務包括寄售商店、貿易貨棧、商業企業附設的信託服務部受託代購、代銷、代運或組織買賣雙方成交等業務。信託業可以經營的業務項目依《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法可分為如下:
1、受託經營資金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2、受託經營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的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將自己的動產、不動產以及知識產權等財產、財產權,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3、受託經營法律、行政法規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4、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
5、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國債、政策性銀行債券、企業債券等債券的承銷業務。
6、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與處分。
7、代保管業務。
8、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
9、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10、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公益信託:
1、救濟貧困。
2、救助災民。
3、扶助殘疾人。
4、發展教育、科技、體育、文化、藝術事業。
5、發展醫療衛生事業。
6、發展環境保護事業,維護生態環境。
7、發展其他有利於社會的公共事業。
㈦ 信託公司是做什麼業務的
委託和代理兩個方面的業務。主要包括以下五點:
(一)信託業務類:信託存款、信託貸款、信託投資、財產信託等。
(二)委託業務類:委託存款、委託貸款、委託投資。
(三)代理業務類:代理發行債券和股票、代理收付款項、代理催收欠款、代理監督、信用簽證、代理會計事務、代理保險、代保管、代理買賣有價證券等。
(四)租賃業務類:直接租賃、轉租賃、代理租賃、回租租賃等。
(五)咨詢業務類:資信調查、商情調查、投資咨詢、介紹客戶、金融業務咨詢等。
(7)信託業務及管理費擴展閱讀: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十六條,信託公司可以申請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資金信託;
(二)動產信託;
(三)不動產信託;
(四)有價證券信託;
(五)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
(六)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七)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
(八)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
(九)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十七條,信託公司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開展公益信託活動。
第十八條,信託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按照信託目的、信託財產的種類或者對信託財產管理方式的不同設置信託業務品種。
第十九條,信託公司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時,可以依照信託文件的約定,採取投資、出售、存放同業、買入返售、租賃、貸款等方式進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信託公司不得以賣出回購方式管理運用信託財產。
第二十條,信託公司固有業務項下可以開展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等業務。投資業務限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金融產品投資和自用固定資產投資。
信託公司不得以固有財產進行實業投資,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信託公司不得開展除同業拆入業務以外的其他負債業務,且同業拆入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20%。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信託公司可以開展對外擔保業務,但對外擔保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50%。
第二十三條,信託公司經營外匯信託業務,應當遵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並接受外匯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
㈧ 信託費用的信託費用要素確認[1]
標准確認是財務會計日常記錄及編制財務報表的把關標准,在何時確認並符合何種條件確認是研究確認的主要任務。信託費用是信託會計六要素之一,信託費用要素的確認分為兩個階段,一是在賬戶中正式記錄;二是在報表中正式表述,即信託費用的確認應先識別信託業務發生的支出,應記入哪個或哪些所屬賬戶,以及記入報表中的什麼項目。
美國財務會計准則委員會在第五輯《論財務會計概念》,即企業財務報表項目的確認和計量》中要求,確認一個項目和有關的信息的四條標準是:(1)符合定義;(2)可計量性;(3)相關性l(4)可靠性。凡符合四個標準的,均應在效益大於成本以及重要性這兩個前提下予以確認。美國FASB提出的四條確認標準是有重要參考價值的。可見,從財務會計的角度定義信託費用是信託費用要素確認的首要標准。
信託費用概念的確認需區分信託支出、信託費用。信託支出是指信託業務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各種支出,包括資產性支出、償債性支出、退還信託本金或財產支出、收益性支出、信託損失等內容。其中前三項支出與信託資產權益表相關,後兩項與信託利潤表相關。我國《企業會計准則》中,費用是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全部收益性支出。信託費用是一定時期內,信託業務管理中所發生的全部收益性支出。
信託費用和信託損失均影響當期損益,應計入信託利潤表的有關項目。由於信託會計的特殊性,信託費用和信託損失的承擔主體不全是信託會計主體(信託業務),信託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信託結構因違背管理職責或者管理信託事務不當發生的信託損失應由信託機構承擔,隱含著無過錯發生的信託損失,如非常損失,仍應由信託業務主體承擔;至於信託費用的承擔,《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是,能直接歸屬於某一信託財產的費用,由信託會計主體承擔,不能直接歸屬於某一信託財產的費用由信託機構承擔。可見,信託會計主體所承擔的信託費用只是按經濟實質發生的全部信託費用的一部分,另外的部分不由信託會計核算。
本文認為,信託費用的合理分割可借鑒作業管理的思想。作業是為了特定經濟目的而消耗資源的活動或事項。不妨建立信託作業的概念,即信託業為了特定財產管理方案的出台、有效執行、終止而消耗資源的活動或事項。信託作業可根據能否使信託財產保值和增值分為必要的作業和不必要的作業。必要的信託作業能夠使信託財產保值、增值;反之,不必要的信託作業不能使信託財產保值、增值、信託作業消耗資源,資源的流出(某一信託財產的減少)導致信託費用的發生。
筆者建議,將能使特定信託財產保值、增值作業引起的費用歸類為信託成本,如支付給受託人的傭金或手續費;將不能使特定信託財產保值、增值作業引起的費用歸類為信託管理費用,如信託業務營業場地的租金、從事信託業務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費以及申辦信託業務資格等開展信託業務必須的經營條件的支出。信託成本應記入信託會計賬戶.並列入信託利潤表;信託管理費用應記入信託機構會計賬戶, 並列入利潤表。
㈨ 信託報酬由哪幾方面組成具體怎麼計算的
信託報酬與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所支出的費用有所不同,後者是圍繞信託財產而在信託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過程中發生費用。 信託報酬是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的經濟利益的支付,因為,它產生於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人。或者說,受託人在信託中是為委託人服務的,委託人應當支付報酬。 但是,設立信託時的信託財產是委託人交付的,所以,委託人可以決定交付的信託財產中是否包括信託報酬。
㈩ 信託公司主要經營的業務有什麼
11、資金信託的定義: 資金信託是一種以資金作為信託財產的信託管理模式,它通常是以資金在一定時期內獲取收益為信託目的。一般分為委託人指定用途和不指定用途兩種資金信託。信託結束時,信託財產通常以維持原樣或折算為現金的方式,返還給委託人。 資金信託包括單一資金信託(受託人接受單個委託人委託,單獨管理和運用信託資金的方式)和集合資金信託(受託人將兩個或兩個以上委託人的信託資金匯集起來,按照事先約定的方式運用和管理信託資金的信託方式)二種形式。 12、信託相關法規對信託投資公司接受委託人資金的要求: 信託公司接受的信託資金,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必須是委託人合法所有的資金; (2)、單筆信託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5萬元; 13、信託資金發生損失的處理: 受託人(信託投資公司)依據信託文件的約定管理、運用信託資金導致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託財產承擔; 受託人(信託投資公司)違反信託目的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受益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有重大過失的,委託人(受益人)有權依照信託文件的規定解任受託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 14、信託收益和信託報酬的定義: 信託財產因受託人的管理和運作而產生的收益稱為信託收益。 受託人因管理和運作信託財產而獲取的報酬稱為信託報酬。 15、資金信託產品不能保底收益的原因: 信託業務的本質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作為受託人的信託公司必須嚴格按照信託文件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由此獲得的收益或者造成的損失,均由信託財產承擔。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2002年6月5日公布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信託投資公司經營信託業務,不得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 現在信託市場已經出現了達不到預期收益率,免收手續費的產品,表明信託公司對達到預期收益率的十足信心。 16、信託產品的媒介宣傳: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信託公司辦理資金信託業務時,不得通過報刊、電視、廣播和其他公共媒體進行營銷宣傳。 17、信託的預計收益的由來: 信託公司經事先周密測算後,得出信託項目預計收益,扣除相應各種費用,即為受益人獲得的預計收益。 依據《信託法》,除非信託公司與委託人簽有協議,否則超過預計的信託收益應為受益人所有。 18、如何看待信託投資的風險: 任何投資均有風險。風險同收益成正比,收益越高,風險越大。信託產品屬於中等收益,中等風險。信託項目不同,風險的來源、大小不同。 投資風險包括:政策、項目經營、不可抗力等風險。 信託公司擁有一套嚴密有效的風險防範機制,並對每一個信託計劃均設計有效規避風險的方案,使信託投資的風險降為最低。 19、信託公司經營虧損、倒閉對信託財產的影響: 信託公司經營虧損、倒閉,信託財產(委託人的資金)不受影響。 根據《信託法》規定信託公司需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信託財產不屬於信託公司的自有資產,不參與清算。信託公司如經營不善、倒閉、破產,信託財產應移交給其它公司,使得信託財產的管理連續有效。 20、信託資金的轉讓、變現: 一般情況下,信託資金不可以提前支取。 但根據合同約定:信託生效三個月後,委託人(受益人)可轉讓信託受益權。轉讓形式為轉讓人與受讓人共同到信託公司辦理轉讓手續,轉讓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轉讓人與受讓人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交納轉讓手續費。 21、信託資金及收益的領取: 信託合同終止後,信託公司將本金及收益一同劃至受益人在合同中指定的受益賬戶,受益人到銀行領取。 22、信託財產稅費的繳納: (1)、收益人、受託人應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納稅。 (2)、信託計劃期限內所涉及的稅務問題應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辦理。 23、受託人(信託公司)在信託期間應盡的責任: 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4、受託人在信託業務中的義務和責任: (1)、受託人應當遵守信託文件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 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受託人除依照合同約定取得報酬外,不得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受託人違反合同約定,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的,所得利益歸入信託財產。 (3)、受託人不得將信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受託人將信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的,必須恢復該信託財產的原狀;造成信託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受託人不得將其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進行交易或者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但信託合同另有規定或者經委託人或者受益人同意,並以公平的市場價格進行交易的除外。受託人違反規定,造成信託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受託人必須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並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6)、受託人必須保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完整記錄。受託人應當每年定期將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報告委託人和受益人。 (7)、受託人對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依法保密的義務。 (8)、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在未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未予賠償前,不得請求給付報酬。 25、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了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委託人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其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帳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 (2)、因設立信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信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調整該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 (3)、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該信託財產的受讓人明知是違反信託目的而接受該財產的,應當予以返還或者予以賠償。 (4)、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有重大過失的,委託人有權依照信託文件的規定解任受託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 26、受益人的權利: 受益人是在信託關系中享有信託財產利益的人。受益人有權放棄信託受益權。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 27、信託業務文件主要包括: (1)、信託合同; (2)、信託計劃書; (3)、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28、信託合同的概念: 信託合同是由信託法律關系中作為信託關系當事人的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的設立、變更、終止信託和規定信託關系當事人(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協議。 29、信託合同需載明的事項: (一)信託目的; (二)委託人、受託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圍; (四)信託財產的范圍、種類及狀況; (五)受益人取得信託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項外,可以載明信託期限、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受託人的報酬、新受託人的選任方式、信託終止事由等事項。 參考資料:信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