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四大資產管理的不良資產賣給誰
您好,自成立以來,我國的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分別對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進行了兩次剝離:
1999-2003年四大AMC收銀行6042億不良資產, 這一階段的收購完全由政府導向, 資金多由央行再貸款方式提供, 價格按賬面價值。1999年政府劃定不良資產的剝離范圍, 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及國家開發銀行1.4萬億元不良資產。不良資產按照帳面值剝離,收購資金全部由政府安排,按照回收現金額的一定比例(信達、華融為 1%、東方、長城為 1.2%)給予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績效激勵。
從2003年起, 商業銀行改革加速,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資產的方式也轉為非行政審批的方式,通過公開招投標進行。收購價格是按市場價格,而非賬面價值。 政府加速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步伐,首先對建行、中行注資,推動建行和中行進行股份制改造並盡快上市。與第一次政策性剝離的區別是,第二次剝離不再採用按帳面值剝離的方式,而是採取商業化運作模式.由央行牽頭組織不良資產包招標,由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參加投標,從而自剝離之時起鎖定資產損失。
2004年6月,中行和建行再次剝離不良資產共2787億元(中行1498億元,建行1289億元),均為可疑類貸款,採取封閉式招標競價,信達以約31 %的高價奪標。這部分再貸款由信達負責償還,償還期限為五年。
2005年6月,工行將4590億元可疑類貸款打成35個資產包,面向四家AMC招標,平均轉讓價格為資產面值的26.38%。這次競價中,長城拿到 17個資產包,占該次拍賣資產量的56%,中標2570億元,東方、信達、華融分別中標1010億元、 571 億元、238億元。
另一方面,銀行仍然以定向的方式把不良資產交給對應資產管理處置, 在2005年工行把在2460億元損失類貸款直接交由華融處置。
市場化轉型
在未全面轉型商業化運作前,財政部給四大AMC設立了一定的考核辦法。2004年4月 ,財政部出台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委託代理、商業化收購業務風險管理辦法,為資產管理公司商業化運作創造條件。資產管理公司經營范圍新增三大內容:一是根據市場原則,商業化收購、管理和處置境內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二是接受委託從事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的金融機構關閉清算業務;接受財政部、人民銀行和國有銀行及其他機構委託的不良資產管理與處置業務;三是運用資產公司現金資本金對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業化收購不良貸款的低債資產進行必要投資。資產管理公司經營范圍獲得重大突破。 四大AMC從其他銀行收購不良資產。2004年期間,信達收購交通銀行不良貸款、競價收購上海銀行、深圳商業銀行等十幾家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包上萬億元。
目前四大AMC已經轉型為市場化的資產管理為主的混業經營金融機構。2008年,財政部印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鼓勵資產管理公司轉型, 探索可持續發展之路。在2009年之後,由於政策性任務逐漸完成,四大AMC在此後先後加強了商業化進程,雖然具體定位不同,但都在向金控集團方向發展。
2010 年6月信達率先股改,於2013 年12月在港交所上市; 2012年10月華融完成股改, 2013年2月下旬,財政部發函正式批復東方、長城兩家公司啟動股改方案研究及股改准備工作。股改使AMC由政策性機構向商業性機構的身份轉型,還將引進戰投、整體上市。股改的完成意味著獲得更多的市場准入,如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發行金融債券、放行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收購業務等,AMC已經進入利潤高增長期。
『貳』 如何看不良資產收購難和處置難
一、資產公司收購、承接、處置不良資產可享受以下稅收優惠政策:1、對資產公司接受相關國有銀行的不良債權,借款方以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和票據等抵充貸款本息的,免徵資產公司銷售轉讓該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票據以及利用該貨物、不動產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應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2、對資產公司接受相關國有銀行的不良債權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3、對資產公司接受相關國有銀行的不良債權,借款方以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抵充貸款本息的,免徵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應繳納的契稅。4、對資產公司成立時設立的資金賬簿免徵印花稅。對資產公司收購、承接和處置不良資產,免徵購銷合同和產權轉移書據應繳納的印花稅。對涉及資產公司資產管理范圍內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持有人變更的事項,免徵印花稅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2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5、對各公司回收的房地產在未處置前的閑置期間,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資產公司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免徵土地增值稅。6、資產公司所屬的投資咨詢類公司,為本公司承接、收購、處置不良資產而提供資產、項目評估和審計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二、資產公司除收購、承接、處置不良資產業務外,從事其他經營業務或發生本通知未規定免稅的應稅行為,應一律依法納稅。三、對資產公司銷售轉讓相關國有銀行的不良資產取得的手續費收入,不屬於上述免稅范圍,應當依法按5%繳納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叄』 不良資產收購
您好,承接銀行的不良資產是要有相應的資質的,一般都是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或者地方的資產管理公司去承接,有時候不是不想給你,你可以去找資產管理公司談談合作
『肆』 資產管理公司是怎樣處置銀行不良資產,和信託公司又是什麼關系
打包出售,拍賣,催債,轉讓等各種方式,信託公司可以和資產管理公司合作,讓資產管理公司接手信託到期而無法按時還款的項目,讓後由資產管理公司控制,當然,現在還有其他方面的合作
『伍』 不良資產收購存在哪些風險!
首先得確定收購的對象確實為真正的不良資產債權人,要核實借條、合同、產權證的所有權歸屬等問題。
其次要保證收購之後可以收回本金以及盈利,那就要了解債務人是否有能力有辦法實現債權的變現、置換等處置方法。
簡單說就是要確定買的是真的債權、買來以後要真的能收得回來。
『陸』 中國四大資產管理的不良資產賣給誰
當然是盡量把這些資產重組,進行優化升級,債轉股,然後再賣出。。
我國目前處置不良資產的手法
首先,我們看看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的主要方式: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採取的處置不良資產的手段有債務追償、資產租賃、債務重組、資產拍賣和破產等七大類18種處置方式。經常要用到的方式有幾種,一種是拍賣,一個是實物資產的拍賣,一個是債權資產的拍賣。這兩種拍賣,通過把要處置的資產,通過評估,委託給拍賣機構,由拍賣機構刊登公告,在適當的場合進行公開拍賣。再比如說,債務重組,在接收的不良資產中,有95%的不良資產是屬於債權資產,債權資產處置的方式很多,其中一種重要方式就是債務重組,經過債務重組,把對方企業的債務按照債務重組的形式進行一定的減樣或者折扣,還一定比例的現金或實物,或者變成一定的股權。第三個,投資者可以把一個地區,或者一些企業的資產進行打包賣給他,包里的資產也是經過評估,經過投資者調查,或者談妥一個價格,按照這個價格在充分競價的基礎上進行出售。第四個,資產置換。可以把債權變成物權,也可以把債權變成股權。置換以後,再對置換以後的資產進行處置。投資者可以拿實物資產換我的債權資產,也可以直接買債權資產。還有資產租賃,融資租賃,經營性租賃,破產、清償等等,包括訴訟。手段是七大類,18種處置方式。
針對我國銀行不良資產存量的分類,我們把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目前正在使用和計劃使用處置銀行不良資產的方法,按目的分成兩種模式:獲取現實現金流為目的的模式和獲取預期現金流為目的的模式。
創造現實現金流模式
主要的方法有以下幾種:競價拍賣、捆綁出售、整體出售、全額承包、租賃經營和依法處置。它們都是通過讓渡手中的不良債權和抵押實物以獲取現實的現金流。
截止2001年9月底,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合計處置不良資產930.8億元,收回資產377.7億元,其中現金232.8億元。可以說,創造現實現金流的方法是目前銀行和AMC所普遍採用的。
創造預期現金流模式
主要手法有:債轉股和不良資產證券化。這兩種方法都是通過將債權轉換為股權或債券,以謀求未來的收益。因此,我們將其歸類為創造預期現金流模式。
在這兩種方式中,其中用得最多的還是債轉股。
目前我國利用證券化途徑處理國有商業銀行不良信貸資產的狀況
為了加快不良資產的處理速度,去年上半年,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宣布對其接收的不良貸款中的部分抵押貸款以及已過戶到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名下的房地產類資產進行證券化操作,還聘請了經驗豐富的韓國資產管理公司為特別顧問,計劃在去年11月間推出"資產支持債券"的全新債券品種,以建立起一個銀行不良資產二級交易市場,並以與國外投資者組建合資公司的方式加快處置持有的不良資產。與此同時,其它各家資產管理公司和各大商業銀行也都作了積極的准備,一時之間,不良資產的證券化在我國進入了議事日程。
但是,去年6月中央銀行為了對信託行業的規范管理,接連出台了兩項法規--《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和《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信託投資公司不得發行任何憑證式證券。這事實上卡死了資產管理公司通過信託投資公司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路子,也就是說,在新的法律環境下,四大資產管理公司以信託方式推出資產證券化的計劃不得不暫時擱淺。
還有關於你的問題,現在這些政度公司都撤銷了,錢去那裡要。。所以大家不是把它債轉股了嘛。。相當於甩包袱。。
外國投資者看重這些不良資產的哪點好處?。。這個。。課本上好像講過許多對不良資產投資的成本和收益吧。。你可以隨便找個不良資產買賣的網站上,別人會極力告訴你購買各種不良資產的預期收益~~以便你投資。。
後面的問題,你把上面的弄明白後就至少知道了一些,至於是不是這樣一個信息,我也不好說,信息不足,不乏判斷。。你看,你只是在對一個感性的認識做判斷,沒有給出數據及比例相對量,怎麼就能下這樣的結論呢??
『柒』 收購不良資產需要注意什麼,請詳細點。謝謝
資產管理公司對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接收及處置是一項政策性和法律性都很強的工作,因此在實際工作中,應注意把握政策性規定和有關指導原則,嚴格界定不良資產的接收范圍、接收條件,以期最大限度地保全資產。 資產管理公司對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接收及處置是一項政策性和法律性都很強的工作,因此在實際工作中,應注意把握政策性規定和有關指導原則,嚴格界定不良資產的接收范圍、接收條件,以期最大限度地保全資產。結合自己在信達和華融兩家管理公司參與專項法律顧問工作的體會,不良資產的接收在程序上分以下5個方面: 一.資料審查 所審查的資料,是指證明債權債務關系或資產所有權的有關法律文書,包括:(1)一般貸款類資產,如借款合同、擔保合同、證明擔保或抵押權利存在的其它法律文書等。(2)以物抵貸類資產。如抵貸協議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仲裁書、以物抵貸資產清單等。(3)涉訴貸款及相應法律文件,如起訴狀、上訴狀、撤訴申請書、財產保全申請書、支付令申請書以及破產還貸申請書、判決書、調解書和申請執行書、執行證明等相關法律文書。 二.債務人資信調查及現場檢查 對債務人的資信調查主要應圍繞以下問題展開,即:債務人的主體資格、組織形態、股本結構、分支機構情況等;債務人的歷史經營情況、對債務的態度、是否有逃廢債的傾向等;現實經營狀況、主要經營業務、產品的市場情況、債務人的總體負債情況、對外擔保情況、對外投資情況,以及債權情況等。 現場核查要求資產管理公司有關人員及法律顧問人員,要結合已有資料所示情況,對企業的住所、人員、資產實物狀態、抵押或質押資產的存在狀態及管理現狀等進行實物和資料對照核查。 此外,還有涉訴類資產的核查,主要內容是與承辦案件的人民法院具體辦案人員聯系,具體了解案件審理、執行的實際情況及可能存在的問題。 三.資料分析及綜合評估 所謂資料分析和綜合評估就是要在資料審查和現場核查的基礎上,對擬接收的不良資產進行評估分類,進而制訂出接收方案和初步的處置意見。 分析和評估的主要思路為:(1)債務人如為暫時性經營困難,有一定的市場,有一定的發展潛力,符合債轉股條件的納入債轉股企業管理;需要進一步信貸支持的,幫助企業改進管理,申請債務融資幫助。(2)債權資產為有效抵押或擔保的,確定行權計劃,包括自營、拍賣或出售等。(3)債務人下落不明或經營將持續惡化,難以起死回生的,要落實其財產情況,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強制執行。 對於有擔保或抵押債權的,要確切弄清其時效期限,及時通過催收或訴訟確權,以便中止或延長行權時效。債權接收過程中,尤其要注意債權資產的保全和相應的權利時效問題。 四.擔保性條款和擔保合同的審查 相關法律法規對各種擔保的有效設定均有詳細的、明確的規定,在諸多涉及擔保是否有效的條件中,常常因為當事人在設立擔保時沒有認真考慮擔保單位的資質能力,擔保條款的設定不規范、不明確,擔保設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要求等造成擔保無效或沒有起到應有的效果,對此,應給予足夠的重視。 我國《擔保法》對五種擔保方式的生效條件有著不同的規定,以抵押為例,《擔保法》規定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車輛、企業的設備和其它某些動產為抵押的,必須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五.《債權轉讓協議》和《債權轉股權協議》 債權人出讓人(國有商業銀行)與債權受讓人(資產管理公司)及債務人、擔保或抵押人之間簽署《債權轉讓協議》是債權轉移至 資產管理公司的必經法律程序。但在實踐中,債務人或擔保人並不一定會主動地在「債權轉讓協議」上簽字。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債權人和受讓人的合意即令債權轉讓具備特定的法律效力,但債權人和受讓人對債務人負有通知的義務。確切地講,擔保人在轉讓協議上簽字的法律效力僅限於對債權轉讓這一法律事實的確認,如需變更抵押權或延長抵押效力,則「債權轉讓協議」中應有新的條款加以約定並根據需要辦理登記或延展 希望你能夠滿意!
『捌』 中國有哪些公司是做不良資產和債權收購的
一、主要是四大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東方、長城、信達和華融,當年四大銀行上市剝離的不良資產主要是出售給這四家。
1、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 對應接收中國銀行的不良資產
2、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 對應接收中國建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部分的不良資產
3、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 對應接收中國工商銀行部分的不良資產
4、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 對應接收中國農業銀行的不良資產
5、現在各公司同樣也接收、處置其他金融機構和非對口銀行的不良資產
二、不良資產收購市場的賣方:又稱為不良資產的供給方或提供方,包括銀行、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包括實業企業等)。
其中,來自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主要為來自銀行的不良貸款和來自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各類不良資產,而來自實業企業的不良資產主要為應收賬款。在政策性業務階段和商業化轉型階段,四大資產管理公司所收購的不良資產主要來源於銀行類金融機構。
(8)不良資產收購信託擴展閱讀:
國有銀行不良資產與政府債務
中國銀行系統特別是國有銀行系統的"壞債"占銀行貸款總額的比重很高,這似乎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我們沒有這方面的准確的數字,只能根據各方面的信息加以估計。
為了最大程度地估計風險,避免低估問題的嚴重性,採用見到的各種估計當中較為嚴重的一種,即估計不良資產占銀行貸款總額的25%。
國有企業負債嚴重,當然首先是因為體制方面的問題。在國有企業、國有銀行、政府幹預這種三位一體的國有經濟體制下,國有經濟這個整體對社會欠下的"壞帳" 總會以各種形式發生(財政補貼、三角債、工資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債券、通貨膨脹,等等,我們這里暫不詳細分析)。
但以銀行壞債這種特殊形式發生,其中一個具體的原因,就是從80年代開始,中國政府逐漸地將國家財政對國有企業的財務責任,轉移到了銀行。
『玖』 銀行貸款不良資產收購一般是什麼樣的流程如何處置不良資產
不良資產處置是指通過綜合運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對資產進行的價值變現和價值提升的活動。資產處置的范圍按資產形態可劃分為:股權類資產、債權類資產和實物類資產;資產處置方式按資產變現分為終極處置和階段性處置。終極處置主要包括破產清算、拍賣、招標、協議轉讓、折扣變現等方式,階段性處置主要包括債轉股、債務重組、訴訟及訴訟保全、以資抵債、資產置換、企業重組、實物資產再投資完善、實物資產出租、實物資產投資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