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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業務框架

發布時間: 2021-04-27 21:34:29

Ⅰ 如何使用信託架構進行海外投融資

企業使用信託工具進行海外融資

在海外,信託充分利用其制度創新的優勢,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實物市場都形成了其獨特的信託工具,便利了企業進行融資。

一是單位投資信託(Unit Investment Trusts,UITs)。單位投資信託實際上是從融資者的角度定義的,而集合信託投資計劃實際上是從投資者的角度進行定義的,如果對集合信託投資計劃進行狹義理解,不包括共同基金,兩者實際上指的是同一種信託產品。

單位投資信託產生於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是指單位投資信託的發起人通過向投資者出售可贖回的信託單位募集資金,持有人定期可獲得信託單位的分紅,到期後按其資產凈值獲得償付。單位投資信託不需要聘用專業的投資顧問管理其投資組合,採取嚴格的購買並持有策略,在發行之初就將投資組合固定化,一般投資於相對單一的資產類型,專門投資於免稅市政債券或高等級的公司債券。如果使用資金的企業不發生信用違約、並購或陷入破產等事件,單位投資信託一般採取「無人管理」的方式,沒有董事會、高管或投資顧問,管理費用也遠低於共同基金與封閉式基金。

二是以信託作為特定目的實體的資產證券化。英屬開曼群島於1997年制定了《特別信託法》(Special Trusts Alternative Regime Law),特別信託是開曼群島的一種制度創新,靈活性很強,應用廣泛,可用於融資。

特別信託在資產證券化領域有廣泛適用,在資產證券化運行機制中,最核心的設計是風險隔離機制,而風險隔離機制最具典型的設計就是設立一個特殊目的機構SPV。發起人將證券化資產轉讓給受託人成立信託關系後,由SPV向發起人發行代表享有證券化資產權利的信託受益證書,然後由發起人將受益證書出售給投資。

三是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是一種以發行信託收益憑證的方式匯集特定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由專家進行房地產投資經營管理,並將投資綜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給投資者的一種信託基金。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同樣產生於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在美國得到了飛速發展,在歐洲、亞洲等地也得到了快速發展。在美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年平均收益達到12%以上。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本質上是一種資產證券化,在海外,通過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為房地產企業進行融資已經成為常態,同時,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也為中小投資者提供了可以獲取穩定收益回報的渠道。

Ⅱ 想了解一下信託公司的架構,比如有哪些部門,各個部門的職責,以及整個信託業務的流程、盈利模式。

信託公司財務部工資高且穩定,舒坦的是前台接待也是好混的,最糟的是業務員要出去拉單子的,沒單子收入低又累沒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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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信託產品的設計流程是怎樣的,所有信託產品設立流程都一樣嗎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大多信託產品的設立流程為:項目前期考察→信託項目立項→信託項目預審→信託項目終審→信託項目成立→信託項目後續管理等過程,但不同類型的信託產品,其設立流程也是不同的。

下面看門狗財富就以融資類集合信託產品為例,為你解答信託設立流程。
1.盡職調查

盡職調查又稱謹慎性調查,是指信託產品各方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後,經協商一致,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就本次信託相關的各類事項開展的現場調查、信息收集、資料分析等一系列活動。信託公司在開展盡職調查時應該與受託責任規定、交易結構設計、投資估值模型和各類協議准備等關鍵交易要素緊密結合,深刻理解信託計劃的設立目的和運作方式,以維護受益人利益為根本出發點。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各種問題和潛在風險,最終要在受託責任規定、交易結構設計、投資估值模型和各類法律文本的保護性條款中反映出來。

2. 產品審核

產品立項信託產品立項是在前期廣泛的項目調研的基礎上,業務承辦部門就擬受託承辦的信託項目確定產品框架,撰寫立項報告,同時對該產品的銷售、營銷進行可行性分析。產品文件的製作一般而言,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文件內容應包含認購風險申明書、信託計劃說明書、信託合同以及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內容。產品審批在項目報審階段,由合規部門對項目的合規性進行審核,並出具合規意見;由風險管理部門對項目風險進行預評估,並出具風控意見。在合規部門和風險控制部門分別對項目出具合規意見和風控意見後,項目材料提交至項目評審委員會(信託委員會)進行評定。根據項目評審委員會(信託委員會)的綜合評定,得出信託產品是否通過評審的結論。

3. 信託產品的推介

信託產品推介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直接銷售;二是代理銷售。直接銷售:由信託公司自身的銷售人員直接向合格投資者推介信託計劃。代理銷售:即信託公司委託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代為向合格投資者推介信託計劃,同時委託商業銀行辦理信託計劃的資金收付。

4. 信託產品的成立

信託產品按照信託文件規定的條件成立,依法需要辦理信託登記或者主管部門審批的信託項目,於辦理完畢信託登記手續或者獲得主管部門批准後成立。單一信託產品一般於信託文件簽署並於信託財產交付後成立。集合信託計劃一般按照以下方法成立:信託計劃推介期滿後,未能滿足信託文件約定的成立條件的,信託公司應當在推介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返還委託人已繳付的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由此產生的相關債務和費用,由信託公司以固有財產承擔。信託計劃推介期屆滿,依信託文件約定成立的,信託公司應當將信託計劃財產存入信託財產專戶,並在五個工作日內向委託人披露信託計劃的推介、設立情況,並正式發布產品成立公告。

Ⅳ 長安信託的家族信託業務,在組織架構方面方面有哪些優勢

在組織架構方面,長安信託於2015年專門成立家族信託事業部,是行業內首家成立家族信託事業部的信託公司,涵蓋了開發部、投資配置部、賬戶管理部三個部門,設置開發團隊、法律團隊、投資團隊、運營團隊,實施前中後台一體化專業管理。具有專業的信託法律架構設計能力,全面的家族服務體系,完善的投資交易管理與資產價格核算,定期資產管理報告,及時的市場資訊反饋等核心優勢。長安信託家族信託專業水平、創新意識和優質服務備受業界認可,被多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已納入戰略合作夥伴。

Ⅳ 離岸家族信託什麼架構,功能

家族信託,資產的所有權與收益權相分離,富人一旦把資產委託給信託公司打理,該資產的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離婚分家產、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債,這筆錢都將獨立存在,不受影響。 家族信託能夠更好地幫助高凈值人群規劃「財富傳承」,也逐漸被中國富豪認可。

Ⅵ 金融體系的基本框架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的主要區別為:中國人民銀行是政府的銀行、銀行的銀行、發行的銀行,不辦理具體存貸款業務;中國銀行則承擔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相同的職責。
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2003年4月成立,主要承擔由中國人民銀行劃轉出來的銀行業的監管職能等,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及信託投資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1992年10月成立,依法對證券、期貨業實施監督管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1998年11月設立,負責全國商業保險市場的監督管理。按照我國現有法律和有關制度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保留部分金融監管職能。
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由政府發起並出資成立,為貫徹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經濟政策和意圖而進行融資和信用活動的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是指以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從事中間業務為主的營利性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恆豐銀行等)、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包括城市信用社及農村信用社。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等。
證券機構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如融資者、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這里所說的證券主要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發行和流通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存托憑證等有價憑證,通過證券這種載體形式進行直接融資可以達到投資和融資的有機結合,也可以有效節約融資費用。
保險機構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Ⅶ 關於信託公司部門架構的問題

負責找項目的都是業務部門,具體根據每個公司按不同業務類型或者1、2、3、4的傳統來細分,負責信託項目資金運營的部門一般有信託財務部和運營部門,負責推廣的部門現在一般都有自己的財富管理中心

Ⅷ 我國信託業與證券業,競爭還是合作論文開題報告框架寫些什麼

業務領域不同,信託公司只能從事信託方面的資產業務,它不能做股票買賣的中介,而證券公司則是以股票市場的業務為對象的。這個我就能夠搞定的哦,全套的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