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信貸資金是否可以置換信託貸款
銀行的信貸資金當然是不能夠置換成信託貸款,這是不符合相關的財務制度
『貳』 一家銀行把信託受益權如何轉化為同業資產出售給另一家銀行,如何操作
銀行:活期,定期,債券和基金。
券商:股票,債券,基金,期貨,外匯,等等有價證券的活動
信託公司:就是信用託付公司,一般指的是基金公司。那你的錢去買股票債券基金等等有價證券。
『叄』 銀行與信託公司業務合作指引的第四章 風險管理與控制
第二十二條 銀行、信託公司開展業務合作,應當制訂合作夥伴的選擇標准,並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體系,完善風險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銀行、信託公司開展業務合作,應當各自建立產品研發、營銷管理、風險控制等部門間的分工與協作機制。
第二十四條 銀行應當根據客戶的風險偏好、風險認知能力和承受能力,為客戶提供與其風險承受力相適應的理財服務。
信託公司發現信託投資風險與理財協議約定的風險水平不適應時,應當向銀行提出相關建議。
第二十五條 銀信合作過程中,銀行、信託公司應當注意銀行理財計劃與信託產品在時點、期限、金額等方面的匹配。
第二十六條 銀行不得為銀信理財合作涉及的信託產品及該信託產品項下財產運用對象等提供任何形式擔保。
第二十七條 信託公司投資於銀行所持的信貸資產、票據資產等資產的,應當採取買斷方式,且銀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回購。
第二十八條 銀行以賣斷方式向信託公司出售信貸資產、票據資產等資產的,事先應通過發布公告、書面通知等方式,將出售信貸資產、票據資產等資產的事項,告知相關權利人。
第二十九條 在信託文件有效期內,信託公司發現作為信託財產的信貸資產、票據資產等資產在入庫起算日不符合信託文件約定的范圍、種類、標准和狀況,可以要求銀行予以置換。
第三十條 信託公司買斷銀行所持的信貸資產、票據資產等資產的,應當為該資產建立相應的檔案,制訂完整的資產清收和管理制度,並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資產風險分類。
信託公司可以委託銀行代為管理買斷的信貸、票據資產等資產。
第三十一條 銀行、信託公司進行業務合作應該遵守關聯交易的相關規定,並按規定進行信息披露。
第三十二條 中國銀監會依法對銀行、信託公司開展業務合作實施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可以要求銀行、信託公司提供相關業務合作材料,核對雙方賬目,保障客戶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三條 中國銀監會依法對銀行、信託公司開展業務合作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肆』 銀行理財產品和信託產品有什麼區別
銀行理財產品和信託產品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概述不同:
1、銀行理財產品的概述:銀行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2、信託產品的概述:信託產品是指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理財產品。信託品種在產品設計上非常多樣,各自都會有不同的特點。
二、兩者的主要種類不同:
1、銀行理財產品的主要種類:
(1)人民幣理財產品:銀行人民幣理財是指銀行以高信用等級人民幣債券(含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其他債券等)的投資收益為保障,面向個人客戶發行,到期向客戶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低風險理財產品。
(2)外幣理財產品:在股票市場大幅波動下,「保本增值」已逐漸成為理財新風向。在此背景下,各大銀行紛紛推出外幣理財產品迴避短期股票市場風險。
(3)保證收益理財產品:保證收益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客戶承諾支付固定收益,銀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投資風險或者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客戶承諾支付最低收益並承擔相關風險,其他投資收益由銀行和客戶按照合同約定分配,並共同承擔相關投資風險的理財產品。
2、信託產品的主要種類:
(1)貸款信託:指通過信託方式吸收資金用來發放貸款的信託方式。這種類型的信託產品,是數量最多的一種。
(2)權益信託類:這一類型的信託產品,是通過對能帶來現金流的權益設置信託的方式來籌集資金,其突出優點就是實現了公司無形資產的變現,從而加快了權益擁有公司資金的周轉,實現了不同成長性資產的置換,有利於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資機會,迅速介入,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3)融資租賃信託:信託公司以設立信託計劃的方式募集信託資金,將其運用於融資租賃業務,通過嚴格專業化、流程化的管理,通過定期收取租金,實現信託收益,為社會投資人提供安全、穩定回報的理財回報。
(4)不動產信託:土地與地上或地下的各種建築設施統稱為不動產。現行一般投入房地產開發類企業較多。
三、兩者的風險不同:
1、銀行理財產品風險: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居民的收入得到迅速提高,理財與投資意願不斷增強,使我國理財市場呈現出蓬勃發展之勢。但同其它成熟市場國家相比,我國理財市場起步較晚、相關法律法規相對滯後,投資者自我保護意識較為薄弱,關於理財產品的法律糾紛時有發生。
這些法律風險嚴重阻礙了我國資本市場健康快速的發展。從宏觀來看,這些法律風險不僅有礙我國理財產品的持續健康發展,進而影響我國資本市場的穩定與繁榮。
從微觀角度上說,會使投資者及商業銀行面臨著更多的法律層面上的不確定性,不僅增糾紛與爭議大幅增多,同時也提高了交易成本,挫傷了投資者的信心,因此對理財產品法律風險的剖析與防範極為必要。
2、信託產品的風險:多數信託產品的投資對象是單一項目,風險集中在融資方的信用上,如何增強信託產品的安全性始終都是投資者關注的焦點,產品安全不但關繫到信託產品的市場認同度,在現有監管政策下,也關繫到信託公司的成敗。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創新主要體現在風險控制措施的使用上,除了採用藉助政府部門,大型企業集團等高信用主體的聲譽外,還採用資產抵押,如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抵押;外部信用措施增強,如第三方擔保,銀行信譽調查等,內部信用措施增強,主要是優先/次級結構的運用和其他風險控制措施,如採用財產質押和信用擔保雙重保證。
『伍』 銀行和信託公司是怎麼合作的,有哪些合作種類 我是小白,求大牛通俗解釋~~~
1.託管資金關系。這是開發信託產品所必須的,每一個信託產品,都要有一個銀行為信託產品設立資金專款賬戶,信託公司運用資金都要經過銀行,從而做到信託資金的銀行監管。
2.銷售關系,銀行幫信託公司賣產品,信託公司給銀行提成;
3.客戶關系,銀行開發低起點的理財產品,比如5萬起、10萬起、20萬起的產品,有些是用於投資信託產品的,銀行從中獲取利潤。比如信託產品年化收益率10%,銀行開發產品給到散戶是年化收益率4.5%……
『陸』 請問信託公司於銀行合作業務具體流程是什麼,怎麼操作,有哪些業務投行業務怎樣與信託聯動
哦 你這個問題問的可大了,有機會私聊
『柒』 關於信託,我能否將錢交給相關信託公司或銀行,讓信託公司幫我投資給我制定的項目
銀信合作停止後,你可以通過集合信託計劃做,安排信託公司與銀行投資你指定項目。
需要注意的是:
1、如果你自己出錢,只要待投資項目合法,銀行與信託公司不審查,可以直接投資;
2、如果你需要銀行與信託公司給你籌集資金,那麼銀行與信託公司就要參考貸款審查程序進行嚴格審查待投資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