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託計劃可以對接基金專戶、券商小集合或者券商定向嗎
可以,但需要在募集前就明確聲明
㈡ 信託為什麼不施行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
准確來說,信託已經施行了結算資金第三方(銀行)託管了,而不是你說的存管,兩者還是有區別的
㈢ 銀行裡面做的券商資管業務和信託有什麼區別
券商和信託都是銀行的通道,客戶和資金都是銀行的,只不過出於繞開監管的需要,有時會選擇信託作為通道,有時會選擇券商作為通道。現在銀行更多地是選擇券商,因為證監會出台了新政策,對券商資管業務進一步給予鼓勵和扶持!
㈣ 銀行如何與信託公司和證券公司合作
證券結構化信託(擴大杠桿),非結構化信託(陽光私募)
還有就是券商集合理財產品,這裡面大有文章可做,可以繞開信託產品的審批流程,利用證券金融牌照做成立私募融資產品
㈤ 信託受益權的流通條件
(一)物質條件
信託受益權從簡單的轉讓到大規模的流通,不僅發生了經濟性質上的變化,其所需要的物質條件也會發生變化,正如股票從個別轉讓到櫃台交易,再到上網交易所發生的變化一樣,每向前走一步,交易的手段、交易的組織體系都完全不同。
1、在自辦信託受益權流通市場的條件下:
適應信託業務的發展,積極推進信託受益權流通,需要創造交易的物質條件。其中交易場所和設備是主要條件。櫃台轉讓是一種原始的方式,盡管信託投資公司還沒有充分運用這種方式,但它顯然已經落後了。由於世界已經進入電子化、信息化時代,信託受益權的流通如果再走一條從個別轉讓到櫃台交易,再到電子計算機實時處理的道路,是沒有必要的。完全可以一步到位,實現現代化,達到方便、快捷、安全、穩妥、簡單的目的。
具體方式可以借鑒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系統。要建立受益人資金帳戶和信託受益權帳戶,將信託受益權存入受益帳戶;要設置交易的自動報價和實時撮合電子系統、清算系統等等。如果條件具備,可以利用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系統開展信託受益權的交易。另外,象證券公司那樣與銀行進行有效合作,可以使信託受益權的交易者在結算時更為方便、安全,必然促進信託受益權的流通。
2、在利用其他交易市場的條件下:
由於中國的信託投資公司都有搞證券的經歷,與證券公司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所以,將信託受益權流通放到證券公司來搞,可能會有很多方便條件。這對於證券公司來講,是一項增值服務,而對於信託投資公司來講,不僅可以省掉很多麻煩,還有可能實現與證券公司共享客戶資源的目的。
(二)信託文件方面的條件
信託文件設計應圍繞信託受益權流通來進行
1、在信託計劃、信託合同中,要明確信託受益權可以分割轉讓。2、要明確信託受益權流通的方法。3、在信託收益分配條款上,國家規定不準承諾最低收益,但沒有規定限制最高收益。為了使信託受益權的價值給人們留下一個想像的空間,在設計時不要做成封頂的方式,比如,某些信託品種,將預計收益率限制在一定水平,高於限制部分都被信託投資公司作為管理費收取,這就無形中給信託受益權的轉讓價格定了一個最高標准,不利於吸引交易者。4、在信託文件中對委託人的權利進行合法地限制,防止委託人憑借其對信託的權利而變更信託受益權,影響其流通。5、除此之外,信託文件的其他一切條款都應以方便信託受益權流通為條件。
(三)交易規則
正如所有游戲都需要有規則一樣,信託受益權的流通也必須有完善的規則,否則,會發生秩序混亂、交易不公平等現象。1、一般性的交易規則可以借鑒證券交易的規則。2、針對信託業務的特定,可以制定信託受益權交易的特定規則。
(四)交易管理和服務人員
高素質的管理和服務人員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必要條件,無疑也是做好信託受益權流通工作的必要條件。
信託受益權流通過程中還會涉及許多問題,需要在探索中解決。
㈥ 資金信託計劃在券商開戶還有持股,主要是做什麼業務靠什麼賺錢
信託產品是一個資管計劃,至於怎麼用,是有合約條款的,如果規定是可以進入股市的,那就是很正常了,持股也好,持有債券也好,只要按規定合約就可以,投入股票或者債券自然會有收益的。
㈦ 信託,券商和基金子公司有什麼區別
1、信託歸銀監會管,券商和基金都是證監會的。
2、金融行業是嚴格監管的,除了做私募的,凡是從事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信託、擔保、融資租賃等金融業務的,都需要向監管部門申請牌照。
3、信託需要銀監備案,券商資管和基金產品需要證監審批。
4、有準備金計提要求,具體請查詢《金融企業准備金計提管理辦法》及相關監管細則。
信託目前只有集合資金信託需要報銀監會備案,單一不需要;另外券商資管計劃和基金子公司專項計劃都是事後備案制而非審批制。
㈧ 信託計劃 可以開設證券資管賬戶嗎
1,這種是可以的;
2,信託計劃投資於資管產品,俗稱信託套資管,多一重通道,就需要開立證券資管賬戶。
3,現實中也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如陸家嘴信託投資於大通證券的產品,之所以這么設計,一來可能是兩家機構有合作關系,二來可能存在逃避監管。
㈨ 信託公司的信託專戶和結算賬戶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信託公司的信託計劃合同上一般分為兩種描述:
1、募集賬戶和保管賬戶:募集賬戶一般在信託公司所在地的銀行,投資者打款用的,便於當地投資者認購該項目;保管賬戶一般在項目公司所在地,是信託計劃募集成立後,將資金由募集行劃至保管行,方便項目公司使用及當地銀行的監管。
2、信託專戶:將募集賬戶和保管賬戶的功能合二為一即是。
結算賬戶就是項目結束後,將本金和收益打給投資者的賬戶。
㈩ 信託與券商資管的區別,股權質押信託是什麼意思
資管產品,是獲得監管機構批準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公司,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由託管機構擔任資產託管人,為資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投資的一種標准化金融產品。目前我國有91家公募基金,但證監會只批復了67家公募基金可以設立全資子公司做特定資產管理業務(這些在證監會網站可查詢)
資管產品與信託產品的區別:
相同點:
1.必須報備監管部門,信託是銀監會監管,資管計劃是證監會監管;
2.資金監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3.認購方式相同,項目合同、說明書等類似;
4.本質相同通道不同,都屬於投融資平台,都可以橫涉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產業市場等多個領域;
不同點:
1.全國只有68家信託公司,而資產管理公司只有67家,牌照資源稀缺性更加明顯;
2.資產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強,尤其在宏觀經濟研究、行業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這樣的研究團隊指引下選擇可投資項目,能有效的增加對融資方的議價能力並降低投資風險;
3.信託報備銀監會1次,募集滿即可成立;資管計劃要報備2次,募集開始時報備1次,募集滿後驗資報備1次,驗資2天後成立;
4.資管計劃具有雙重增信,經過資產管理公司、監管層的雙重風險審核
5.資管計劃小額暢打,最多200個名額
6.收益高,資管計劃一般比信託計劃高1%/年;期限短,資管計劃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今後趨勢:基金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證監會提倡的金融創新結果,因監管嚴格、運作靈活,收益較高,小額不受限制、專業管理等優勢,未來基金專項資管用來分拆信託或發起類信託產品是一種必然趨勢。
股權質押信託:顧名思義,就是融資方把股權質押給信託計劃。信託計劃的底層資產就是股權的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