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長安信託的家族信託可以實現婚前財產隔離嗎
是可以的,婚前財產是屬於個人財產,但是後續的投資收益,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如果你害怕離婚會被分割的問題,可以在長安信託設立家族信託,把自己作為第一順位受益人,並在信託文件中約定於配偶無關,這樣萬一離婚,這部分的信託財產是不會被分割的。
Ⅱ 家族信託可以規避離婚財產分割嗎
從法律上來講,財產是與夫妻雙方有隔離的,離婚不分割。
Ⅲ 信託是什麼,它怎樣做到了財產隔離和家族傳承
信託,本質上來說是一個法律架構,是通過所有權和受益權的分離,實現財富的轉移或者傳承。
其實現財產隔離或者叫風險隔離的法律基礎在於信託財產既區別於委託人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也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更不屬於受益人的個人財產,所以能夠隔離債務。
但有死點需要注意:
第一,信託財產必須是合法的並且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比如能夠自由流通,或者經批准後限制流通的財產也可以成為信託財產;
第二,必須是具有100%的所有權,比如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將夫妻共同財產設立信託是有問題;
第三,只能隔離信託設立以後的債務,對於信託設立之前的債務,存在的一些不確定性;
第四,注意時效的問題。以美國為例,信託設立後2年內,委託人發生債務問題的,需要用信託財產來還債,2-5年內的,有可能會被抵債,5年以後的,則信託不受任何影響。所以,對於有潛在負債的委託人來說,比如企業主,提前至少5年設立家族信託,在債務隔離方面的效果是最好的。
而對於家族傳承,通過指定受益人並且約定受益條件的方式,讓家族財富在後代子孫中進行靈活的分配以合理的運用,同時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子孫爭產的鬧劇。
Ⅳ 家族信託有什麼潛在的風險
受益人和監察人之間在信託收益以及資產處置這一塊產生了不可調和的問題。或者是說信託公司管理能力出了問題。或者是說整個社會動盪因素。這些都是問題。
Ⅳ 國內家族信託可以做到財產隔離嗎
家族信託在財產隔離方面,相關的法律規定明確,不存在不確定因素。
2001年10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下稱《信託法》)是目前國內家族信託的主要法律依據。
其中第15條明確規定了信託財產的獨立性:除特定情形(包括信託本身的債務、稅款、設立信託前債權人已對信託財產享有優先受償權且依法行使等)外,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
但需要注意的是,中國目前就信託財產登記,尚無明確的規定。信託財產登記制度的缺失,導致以股權和房產作為信託財產時,其所有權人無法向公眾明示此類財產為信託財產。
同樣的問題也會出現在商事信託上。
但綜合國內現有的有關商事信託的判例,法院基本會結合信託等相關文件的基礎上,認可登記在「XX信託公司」名下的相應財產為信託財產。
所以盡管國內無信託財產登記制度,但股權、房產等財產作為信託財產的話,家族信託的財產隔離作用也是切實存在而無不確定因素的。
A2:為確保家族信託的合法有效,避免家族信託受到任何有關效力方面的挑戰,客戶應當注意以下幾點事項。
一是確保信託財產的合法性,並且,委託人有權處置此類信託財產。
信託法明確要求設立的信託財產必須是委託人的合法財產,這里有兩層含義:
首先,用於設立家族信託的財產必須是委託人所有的。在設立家族信託前,有必要梳理不同財產的所有權人,確保信託財產在法律上的所有權人是委託人個人,而非其所控制的公司等法人實體。
其次,用於設立家族信託的財產必須是合法的財產。
目前有些所謂專業人士過分誇大了家族信託的資產隔離效果,認為只要設立了家族信託,即便該等信託財產是灰色財產,甚至是非法財產,家族信託仍然能夠予以保護。這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若私人利益侵犯了公眾利益,則私人利益一般會被認定為非法、無效的。所以說,若委託人的財產是非法所得,那麼這部分財產所設立的家族信託,會被認定為無效。
同時,由於目前國內家族信託的委託人只能是單一的自然人;而用以設立家族信託的財產,大多是委託人的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共同財產的重大處置,需要徵得另一方的同意。所以,委託人在設立家族信託時,需要配偶對設立該家族信託的書面同意,以明確委託人有權處置用以設立信託的共同財產。
Ⅵ 家族信託信息保密應該遵守哪些規定
信託保密應該遵守嚴格專戶專用。不得超越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
Ⅶ 家族信託怎麼當事人死後還會發生財產問題
優點:
1、A身故或信託到期,分配給受益人B
2、委託人A自行做投資決策
3、一次雙錄,到期前均不用雙錄
4、保證優先認購權
5、投資+傳承+受益人風險隔離
6、靈活終止、可升級為定製型、幾乎免費的家族信託體驗版
歡迎您更多咨詢:
一夫妻共同財產怎麼辦?
二信託公司破產怎麼辦?
三家族信託避稅嗎?
你的問題不夠清晰,抱歉沒法正面回答,更多家族信託咨詢可以私信於我!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Ⅷ 家族信託產品的在運行過程中,存在哪些風險
1.受益人身份認定風險,家族信託必須明確委託人和受益人之間的關系,近親的話還簡單,只要相關證明即可,但是如果沒有血緣關系的話,就要考慮是否會被認為有洗錢和非法轉移資產的可疑性問題了。因此,委託人需要證明財產來源和歸屬都是合法的。2.受益條款的設計風險,受益人如果不能清償到期債務,那麼他的信託受益權是可以用在還債上的。因此在制定信託合同時,關於受益權轉讓、繼承和清償條款的設定是很重要的。3.委託人的債務風險,雖然家族信託的財產是獨立於委託人的財產之外,但是如果委託人設立的信託占據了他個人財產很大一部分的話,當有很大比例的外部負債,那麼債權人可以要求撤銷信託。對於信託公司而言可能會出現承擔賠償責任風險。鑫風口回答
Ⅸ 我國目前家族信託是否具有隔離財產的作用
傳統政治經濟學著作解釋
1.經濟是指社會生產關系的總和。指人們在物質資料生產過程中結成的,與一定的社會生產力相適應的生產關系的總和或社會經濟制度,是政治、法律、哲學、宗教、文學、藝術等上層建築賴依建立起來的基礎;
2.經濟是指社會物質資料的生產和再生產過程。包括物質資料的直接生產過程以及由它決定的交換、分配和消費過程。其內容包括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兩個方面,但主要是指生產力;
3.經濟是指一個國家國民經濟的總稱。包括一國全部物質資料生產部門及其活動和部分非物質資料生產部門及其活動。我們通常講不同國家的經濟狀況,就是從國民經濟的角度上講的(這一定義犯了邏輯錯誤,即循環定義)。
Ⅹ 除資產隔離作用外,家族信託還有哪些作用
除了資產隔離作用外,財富傳承是主要的另外一個作用。家族信託其實主要功能就是財富傳承。資產隔離是信託制度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