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託計劃是什麼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簡言之,信託是一種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財產的一項制度安排,也即「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利用信託原理,一個人(委託人)在沒有能力或者不願意親自管理財產的情況下。
可將財產權轉移給自己信任並有能力管理財產的人(即受託人),並指示受託人將信託財產及其收益用於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
(1)信託計劃項目路演擴展閱讀: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
第八條設立信託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
(三)具有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
(四)有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任職資格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信託從業人員;
(五)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信託業務操作規程和風險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四十四條 信託公司應當按照職責分離的原則設立相應的工作崗位,保證公司對風險能夠進行事前防範、事中控制、事後監督和糾正,形成健全的內部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
第四十五條 信託公司應當按規定製訂本公司的信託業務及其他業務規則,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並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
第四十六條信託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並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公司年度財務會計報表應當經具有良好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
『貳』 跪求 信託項目成立流程
前期都是項目篩選,是否符合受理基本條件。
如果項目來源靠譜,具備基本資料就可以立項了
如果項目只有一個大概,會有第一輪面談,收集資料立項。
立項了會有一個基本的判斷,對關鍵節點提出一些看法,然後就是和融資人溝通一些大體條件,製作交易結構和方案。
條件基本談攏,就是派評估公司過去,評估抵押物。
最後修正方案,過風控。(有的項目要報銀監)
簽署合同,辦一些手續,比如保證手續,抵押手續。同時中後台會製作發行的材料。市場預熱。
正式募集項目
信託計劃成立,
再次確定所有文件,放款。
之後就是劃付利息,和信託到期退出了
『叄』 請具體介紹下融資類信託計劃、投資類信託計劃
融資類信託按募集方式分為:單一的和集合的,交易對手分別為單個和一個群體。
單一信託類似銀行委託貸款,無非就是走個信託流程,無需審批報備就可以,成本可控。
按投向標的可以劃分為:房地產信託,礦產信託,收藏品信託,一級市場的股權質押類信託,一級半市場的增發信託 ,二級市場的上市公司股票質押信託,泥補銀行貸款的工商管理類信託,釋放銀行貸款規模的票據(信用證)信託等。目前市場以地產類信託最惹眼問題也最多,風險也最大。成本難控制,主要看募集資金的方式。都是信託「影子銀行」角色的體現。
投資類信託:比較熱的是股權投資類信託,收益大風險自然也大,和管理人水平直接掛鉤。
再就是證券結構化信託(個人杠桿證券投資)
證券非結構化信託(陽光私募)
信託為金融綜合體系,設計范圍很廣,體系比較龐大。信託目前的市場定位與銀行職能多為重疊,不利於其發展,需要多轉型向主動管理的投資類項目。
『肆』 請問信託計劃和資管計劃的組織形式
一個發行方是信託公司、一個是證券公司,雖然都是金融機構,監管層不同,一個銀監會一個事證監會,因此差異就很大。
除了債權投資,股權投資是可以的,一般用管理計劃+有限合夥模式,比較常用。
你應該是搞學術的吧?別太糾結於這些工具的理論,關鍵是要用這些工具去解決問題。
當融資項目由抵押物是,一般通過債權形式,可以選取兩者通道都可,當沒有抵押物時,如果主體強,可以採取股權質押或者直接入股控制項目公司的形式!
『伍』 什麼是信託計劃
信託計劃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信託計劃的特點 a) 信託具有融通資金的性質 b) 信託方式靈活,適應性強 c) 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 d) 信託收益穩定,且遠遠高於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息,是銀行定期存款的理想替代品 e) 國家信託計劃的發行與運作監管嚴格,有效的保護了投資人的利益 作為一種新型的投資理財品種,信託計劃將成為您投資組合之中中長期、低風險投資品種的最佳選擇。 信託計劃的分類 根據投資方向的不同,資金信託計劃可以分為: 1、流動資金貸款信託計劃 2、房地產投資信託計劃 3、基礎設施投資信託計劃 4、股權投資信託計劃等。 銀行參與信託計劃的收益 銀行應當非常熱衷於參與信託計劃,信託投資公司是非常重要的渠道類客戶,可以幫助銀行: 1、進入很多非常優質的項目。如很難進入的
『陸』 信託計劃是由哪裡發行的
信託計劃是由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公司受銀監會監管,可以到銀監會官網查看現有的所有信託公司。
信託公司審核該信託產品,等募集資金全部到位後,該信託產品正式成立,開始計息。
買信託可以到信託公司或信託代銷機構(如銀行、第三方理財機構)購買,異地購買是一樣的!錢都是直接匯入信託公司賬戶,第三方是不可能經手資金的,如果它要經手,就一定有問題。
小耶屬於信託代銷機構中的第三方理財機構哈,呵呵
信託投資門檻太高,一定要本著客觀、穩健、誠信的角度出發。
所以我不是太推薦客戶直接到信託公司購買,純屬個人意見,不代表任何公司!
『柒』 信託計劃從發起到成立需要哪些步驟
信託產品成立一般需要這樣幾個步驟:
信託項目包裝——銀監會過會審核——審核批准信託公司公開募集——募集完畢——資金封賬——項目成立
從實際操作中如果1個月的募集期結束,仍然沒有募集滿,信託公司可以選擇自有資金補充,延長募集期1個月,分期發行先行成立等來成立項目
『捌』 信託計劃的推介規則
信託公司推介信託計劃的規則
信託公司推介信託計劃,應有規范和詳盡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示信託計劃的風險收益特徵,充分揭示參與信託計劃的風險及風險承擔原則,如實披露專業團隊的履歷、專業培訓及從業經歷,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影響投資者進行獨立風險判斷的誤導性陳述。信託公司異地推介信託計劃的,應當在推介前向注冊地、推介地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省級派出機構報告。信託公司推介信託計劃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①以任何方式承諾信託資金不受損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諾信託資金的最低收益;
②進行公開營銷宣傳;
③委託非金融機構進行推介;
④推介材料含有與信託文件不符的內容,或者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等情況;
⑤對公司過去的經營業績作誇大介紹,或者惡意貶低同行;
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玖』 信託計劃的運作項目
你說的其實是有限合夥制信託投資基金亦可稱信託合夥制,指的是信託公司發行信託產品計劃向出資人募集資金,並以信託產品作為有限合夥人(LP)參與合夥制企業,而專業投資者或私募基金團隊則作為普通合夥人(GP)或者投資顧問提供投資決策,並按條款約定收取相應管理費和利潤分紅的私募組織形式。在「有限合夥制信託投資基金」中,私募投資機構是主要的操作者,投資顧問提供投資經驗作為智囊,而信託可以保障投資者集合資金的獨立性,可以保證被用於合同約定的投資項目(比如只能參與二級市場定向增發),這樣就規避了私募機構拿客戶的資金違規操作的風險。
『拾』 信託產品,與信託計劃項目,的區別,是分別指的什麼
一個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