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陽光私募基金的組織架構是怎樣的
1、陽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資顧問公司作為發起人、投資者作為委託人、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銀行作為資金託管人、證券公司作為證券託管人,依據《信託法》及《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發行設立的證券投資類信託集合理財產品。
2、信託私募證券基金一般存在兩種形式:「結構式」和「開放式」。
陽光私募基金一般僅指以「開放式」發行的私募基金。所謂開放式,即基金認購者需要承擔所有投資風險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資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諾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總資金2%左右的管理費和投資盈利部分的20%作為傭金收入,這種收費模式即是俗稱「2-20」收費模式(2%管理費+20%盈利部分提成)。這種2-20收費模式是私募基金國際流行的收費模型。
「結構式」的陽光私募基金,就是指將受益人分為不同種類,進行結構劃分,比如將受益人劃分為優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特別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以此為基礎來分配利益。這種模式以上海模式為典型。
『貳』 怎麼樣銷售陽光私募基金 首先我說明一下,託管行是工行,和工行下面的網點可以合作嗎怎樣合作
陽光私募共涉及五方當事人:投資管理公司、投資者、受託人、銀行、證券公司。首先,要把這五方當事的關系搞清楚。
投資管理公司是陽光私募基金的發起人,這些人基本都是股票投資高手,有從公募基金來的,有從證券公司來的,還有一些草根的股票高手,他們發起設立陽光私募,用向投資人募集的資金進行投資,收益方式是從基金的投資收益中分成。
投資者就是出錢的個人或機構,收益方式靠基金投資賺錢。
受託人是信託公司,它只是一個媒介(但是,沒有信託公司,陽光私募就無法發行),收益是發行信託的手續費。
銀行是保管陽光私募資金的,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投資管理公司挪用資金,以保障投資人資金的安全,收益方式是託管費,還有一塊很重要的,是能吸收存款。
證券公司為陽光私募基金提供交易席位,就是說投資管理公司要在證券公司開戶,證券公司的收益是交易傭金。
根據信託法的規定,信託發行陽光私募的個人投資者不能超過50個,機構投資者不受限制,單個投資者的資金起點是100萬元。所以,目前通行的銷售思路有三個:一是投資管理公司要負責銷售一部分,二是證券公司會向自己的客戶推薦銷售一部分,三是託管銀行可以向自身的客戶銷售一部分。
就本案來說,由於託管行已經是工行了,應該說你最好和工行合作,你首先要與工行的個金部門聯系,陽光私募對銀行來說屬於理財產品的一種,一般是個金部門負責。你與工行談的要點有兩個:一是託管費用及發行手續費定一個什麼樣的標准,這些一般都是隨行就市,有時遇到市場不好,可能要提高費用比例,以吸引工行的銷售熱情。二是有多少個網點來銷售。由於陽光私募的規模一般都不太大,同時銀行的網點都是重要的資源,所以銀行不會讓每個網點都銷售的。讓多少網點銷售的標準是基金能否順利成立。
關於能否和其他銀行合作,並沒有統一的說法。一般說來,其他銀行由於無法託管,也就收不到募集資金,也就沒有存款和收益,同時還會消耗自身客戶的潛力,不會進行合作的。不過,如果你和他們的關系非常好,他們願意幫忙也沒關系。
其他渠道就投資管理公司和證券公司了,要點都大致相同。
『叄』 陽光私募和信託的區別
首先,我理解您的題目為陽光私募產品和信託產品的區別,因為陽光私募是一種資金募集方式,信託是一種財富管理的方式,兩者不具有可比性。
其次,陽光私募產品,又稱為證券投資類信託產品,是通過信託公司發行的,一般投資於二級市場股票和基金的、面向特定人群募集資金的金融產品。從定義來看,陽光私募是信託的一種類型,除此之外,信託類型還包括融資型信託,比如股權信託、房地產信託、基礎建設信託、藝術品信託;事務管理類信託,如消費信託、養老信託、家族信託等。
我們以陽光私募產品與融資型信託產品進行比較為例,其區別主要有:
1、資金投向不同。陽光私募產品投資於二級市場的股票和基金,融資型信託產品投資於一級市場的股權,或者以債權的形式直接投資於企業;
2、收益不同。前者收益不確定,受二級市場整體表現以及管理人投資能力的影響,甚至會出現本金虧損,後者屬於類固定收益產品,到期獲得一個相對確定的收益。
3、風險控制措施不同。前者主要依據管理人對市場的研究和對倉位的控制,部分結構的產品還通過劣後級的資金投入來保障優秀級投資的本金和收益,後者主要通過融資方提供的抵質押物來控制風險,與抵質押物的價值、流動性息息相關。
4、信息透明度不同。前者一般能夠在網站查詢產品凈值,頻率一般為一個月或者一個星期一次,後者很難查看凈值情況。
5、流動性不同。
(1)追加。前者在開放日可以申請追加,一般為一個月一次,後者募集結束後不能追加。
(2)贖回。前者過了封閉期或者半封閉期後(封閉期一般為1年,半封閉期一般為6個月),投資者隨時可以申請贖回(有些產品在半封閉期和 封閉期之間需要有一定的贖回費,過了封閉期一般都是免費贖回),後者平時分配收益,到期一次性分配本金,或者平時不分配收益,到期一次性分配本金和收益,中間基本沒有流動性。
『肆』 上海十和陽光私募基金
他聽說過這種私募基金,但是一般的基金還是有一定的風險。
『伍』 私募基金和陽光私募基金的區別 知乎
陽光私募基金與一般私募證券基金的區別主要在於規范化,透明化,由於藉助信託公司平台發行,能保證私募認購者的資金安全。
陽光私募基金
是指由投資顧問公司作為發起人、投資者作為委託人、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銀行作為資金託管人、證券公司作為證券託管人,依據《信託法》及《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發行設立的證券投資類信託集合理財產品。
陽光私募基金是藉助信託公司發行的,經過監管機構備案,資金實現第三方銀行託管,有定期業績報告的投資於股票市場的基金。
參與方及職責:
一、私募基金公司作為信託公司的投資顧問,實際管理和運作資金;
二、信託公司是產品發行的法律主體,提供產品運作的平台;
三、銀行作為資金託管人,保證資金的安全;
四、證券公司作為證券的託管人,保障證券的安全。
陽光私募基金一般會有6到12個月的封閉期。成立之後的6個月內,不能贖回,6個月之後贖回需繳納手續費,12個月之後贖回不用繳納手續費。封閉期滿,一般會在每個月公布一次凈值並開放申贖。
私募證券基金
是相對於我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的,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和富有的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在這個意義上,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也可以稱之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
『陸』 信託能否充當陽光私募的募資渠道融資規模和其他渠道相比如何呢
信託公司的很多產品都在找第三方代銷,信託公司自己的營銷隊伍的建設還需要一定時間。當然,很多信託公司都建立了自己的營銷隊伍,比如,平安信託。
信託公司的主要客戶都是一些大的機構,比如,政府,銀行,券商等,這部分大機構對資金的安全性要求比較高。一般的信託產品,其優先順序大都是這些機構資金。
你說的陽光私募,也不例外。
市面上的陽光私募,大都是中間級、劣後級。中間級找一部分自然人,就是一般意義上的合格投資者。劣後級找的是機構。
『柒』 我想請問下,那陽光私募和信託的區分點在哪是以什麼區分的投資范圍還是結構類型
陽光私募是通過信託來發行的,也是信託產品的一種,它和其他信託產品的不同就是信託標的的不同。
陽光私募的信託標的是二級市場的股票,其他的信託產品的標的看它的的信託項目,比如有的是某某股權類信託,某某房地產信託等等。陽光私募和其他信託的區別主要是投資范圍的不同,其實結構方面相差不大的,陽光私募也可以由很多不同結構類型的。
『捌』 陽光私募基金運作模式是怎麼樣的
陽光私募基金因與公募基金的區別而得名,又因為與以往的私募基金相比存在透明化、公化的特點,因此稱之為陽光私募基金。陽光私募基金的運作模式為:信託公司建立信託計劃後聘請私募基金公司進行管理,並通過第三方銀行發售理財產品募集並託管理財資金,獲得的收益在三方和投資者之間分配。陽光私募理財產品是由私募公司擔任投資顧問,經監管部門備案,資金實現專業託管,具備規范的信息披露機制,投資於二級金融市場的資產管理型金融產品。
銀行陽光私募基金理財產品的運作模式大致有顧問式和結構式。
在顧問式模式下,信託公司首先建立相應的信託計劃,銀行根據信託計劃設計發售理財產品募集資金,信託公司聘請銀行同意的私募基金公司擔任投資顧問,投資於資本市場。私募公司需要以自己資金投資本信託計劃,並會在存續期內以業績的提成追加認購。在這種模式中私募基金公司實際上操作著銀行募集的理財資金。信託公司也可以在一個信託計劃性設計多個子計劃,並聘多個私募基金公司進行操作,並採取末位淘汰制,以促進各家私募基金公司的優勝劣汰。信託計劃產生的收益在私募基金公司、商業銀行和信託公司之間按照約定分配管理費用,並償還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
結構式的陽光私募理財產品實際上是運用了收益權結構化分級,在產品端分為優先順序投資者和次級投資者,根據投資者風險偏好的不同推薦其購買不同類型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