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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公司主營業務收入賬務處理

發布時間: 2021-04-20 16:39:55

❶ 小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核算的內容及賬務處理

小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核算小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 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

(1)確認本期實現的商品銷售收入時,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 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按實現 的銷售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 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2)企業發生的銷售退回,按應沖減的銷售收入,借記「主營 業務收入」科目,按允許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 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已付或應付的金額,貸 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按退回商品的成 本,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如果該項 銷售已發生現金折扣,應在退回當月一並處理。

(3)實現的勞務收入,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入賬。小企 業在提供勞務取得收入時,應按已收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 「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實現的勞務服務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 科目,應交納增值稅的,還應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 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例:某小企業銷售一批日用品,增值稅發票上註明售價20000 元, 增值稅3400 元。該批產品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5%,生產成本為16000 元。
根據上述業務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234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0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1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1000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16000
貸:庫存商品 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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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主營業務收入的賬務處理方法是什麼

主營業務收入的賬務處理方法:

1、日常活動的認定

收入准則第二條規定,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其中「日常活動」,是指企業為完成其經營目標所從事的經常性活動以及與之相關的活動。

比如,工業企業製造並銷售產品、商品流通企業銷售商品、保險公司簽發保單、咨詢公司提供咨詢服務、軟體企業為客戶開發軟體、安裝公司提供安裝服務、商業銀行對外貸款、租賃公司出租資產等,均屬於企業為完成其經營目標所從事的經常性活動,由此產生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構成收入。

工業企業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出售不需用原材料等,屬於與經常性活動相關的活動,由此產生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也構成收入。

企業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活動,不是企業為完成其經營目標所從事的經常性活動,也不屬於與經常性活動相關的活動,由此產生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不構成收入,應當確認為營業外收入。

2、商品所有權上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的判斷

根據收入准則第四條規定,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構成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重要條件。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是指與商品所有權有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同時轉移。與商品所有權有關的風險,是指商品可能發生減值或毀損等形成的損失;與商品所有權有關的報酬,是指商品價值增值或通過使用商品等產生的經濟利益。

(2)判斷企業是否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應當關注交易的實質,並結合所有權憑證的轉移進行判斷。

通常情況下,轉移商品所有權憑證並交付實物後,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隨之轉移,如大多數零售商品。某些情況下,轉移商品所有權憑證但未交付實物,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隨之轉移,企業只保留了次要風險和報酬,如交款提貨方式銷售商品。有時,已交付實物但未轉移商品所有權憑證,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未隨之轉移,如採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託代銷的商品。

3、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的計量

根據收入准則第五條規定,企業銷售商品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應當按照已收或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

從購貨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通常為公允價值。某些情況下,合同或協議明確規定銷售商品需要延期收取價款,如分期收款銷售商品,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現值確定其公允價值。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按照應收款項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攤銷金額,沖減財務費用。

❸ 主營業務收入會計賬務如何處理

稅法上增值稅的規定就是自產貨物用於企業福利或個人消費,視同銷售。
借:相關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❹ 產生主營業務收入後,會計科目怎麼處理記賬

產生主營業務收入後,會計科目為 :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主營業務收入」賬戶用於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在「主營業務收入」賬戶下,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本賬戶期末應無余額。

(4)信託公司主營業務收入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實現的確定

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是指銷售產品(商品)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商業、農業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商業等企業的代購代銷收入。

工業企業的銷售產成品、自製半成品收入,提供工業性勞務收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土地轉讓收入,商品房及配套設施銷售收入等。

企業銷售收入的確定,應遵循權責發生制的原則,企業應當在發生商品、提供勞務,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⑴採取交款提貨銷售方式,無論產品(商品)是否發出,只要貨款已經收到,發票賬單和提貨單已經交於購貨方,即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⑵採取預收貨款銷售方式,在收到購貨單位的預收貨款。產品(商品)已經發出時,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⑶採取賒銷和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以本期實際收到的價款或以合同約定的本期應收價款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⑷採取托收承付或委託銀行收款銷售方式,在發出產品(商品)並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⑸採取委託代銷方式,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加⑸ 採取委託代銷方式 分兩種情況,一種是買斷代銷,應當有和代銷商簽訂相關憑證後計入該企業的收入;另一種按代銷商的業績會費的,才是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⑹採取商業匯票結算銷售方式,以收到購貨方開出並承兌的商業匯票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⑺採取自營出口銷售方式,陸運以取得承運貨物收據或鐵路運單;海運以取得出口裝船提單;空運以取得運單,並向銀行辦理出口賬單後,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⑻採取委託外貿代理出口銷售方式,以收到外貿企業代辦的運單和銀行賬單憑證時,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⑼採取為其他單位加工、製造大型機器設備、船舶和提供勞務的銷售方式,持續時間在1年以上的,按完工進度或實際完成工程量,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

⑽企業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也應按規定作為應稅銷售收入處理。

①採取委託代銷方式銷售商品的企業,委託方將委託代銷的商品作為手續費直接從委託代銷商品中支付給受託方的,其支付給委託方的商品應視同銷售處理。

②企業將該企業的產品(商品)用於該企業的基本建設、改擴建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在該商品、產品領用時視同銷售。

③企業將該企業的產品(商品)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經營者的,在產品(商品)移送時視同銷售。

④企業將該企業的產品(商品)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在產品(商品)分配移送時視同銷售。

⑤企業將該企業的產品(商品)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於產品(商品)信用分配時視同銷售。

⑥企業將該企業的產品(商品)無償贈送他人的,於產品(商品)移送時視為銷售。

⑦企業銷售產品(商品)價外收取的各種基金、費用和附加,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應作為企業的銷售收入。

⑧企業對外來進行來料加工裝配業務,節省的材料如留歸企業所有,應作為企業的銷售收入。

⑨企業「以物抵債」、「以舊換新」等,應視同產品(商品)已銷售。

❺ 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如何核算

⑴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通過主要經營活動所獲取的收入。包括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獲取的收入等。企業應設置「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的收入。
⑵本科目可按主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⑶主營業務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實現的收入,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按確認的營業收入,貸記本科目。其中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②企業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折現值),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③以庫存商品進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且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債務重組的,應按該產成品、商品的公允價值,借記「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④本期(月)發生的銷售退回或銷售折讓,按應沖減的營業收入,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退還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其中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⑷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❻ 跨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賬務處理

你好!分太少了!呵呵
此問題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企業發現的以前年度的會計差錯,屬於重大的,應該做會計差錯調整,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核算,屬於非重大的差錯,可以直接做調整,沖減當年的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即可。
如果是重大的會計差錯,可以參考以下會計調整:
借:以前年度調整—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收賬款
借:庫存產品,原材料等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主營業務成本
借:遞延稅款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調整
請注意:如果企業採用納稅影響法核算所得稅有該筆分錄。否則,就無以上所得稅的該筆分錄。
最終調整所有者權益類賬戶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盈餘公積—提取盈餘公積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每個企業有每個企業的實際,比如還有可能涉及到紅字發票等,以上分錄供你參考,關鍵是自己琢磨琢磨,並且也可以考慮和給你企業審計的注冊會計師勾通一下。

❼ 主營業務收入會計分錄

1、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 2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9417.48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528.52

2、計提附加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63.43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37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15.86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10.57

3、扣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528.52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37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15.86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10.57

貸:銀行存款 591.95

4、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A設備

(7)信託公司主營業務收入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主營業務收入」賬戶用於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在「主營業務收入」賬戶下,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本賬戶期末應無余額。

❽ 主營業務收入的會計分錄

1、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 2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9417.48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528.52

2、計提附加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63.43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37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15.86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10.57

3、扣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528.52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37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15.86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10.57

貸:銀行存款 591.95

4、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A設備

(8)信託公司主營業務收入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主營業務收入」賬戶用於核算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在「主營業務收入」賬戶下,應按照主營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本賬戶期末應無余額。

❾ 主營業務收入的會計處理

建造合同收入:
1.建造合同與建造合同收入
⑴建造合同是指為建造一項資產或者在設計、技術、功能、最終用途等方面密切相關的數項資產而訂立的合同,包括固定造價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⑵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規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
⒉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應採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和相關的合同費用。
⒊在完工比例法下,應採用下列公式計算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
⑴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合同總收入×完工進度)-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收入
⑵當期確認的合同毛利=(合同總收入-合同預計總成本)×完工進度-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毛利
⑶當期確認的合同費用=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當期確認的合同毛利-以前會計年度預計損失准備
⒋如果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則不能採用完工百分比確定合同收入,此時當合同成本能夠收回時,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確認收入;當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不確認收入。
分期收款銷售:
1.分期收款銷售,是指商品已經交付,但貨款分期收回的一種銷售方式。分期收款銷售的特點是銷售商品的價值較大,收款期較長,收取貨款的風險較大。因此,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下,企業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確認銷售收入。2.採用分期收款銷售方式的企業,應設置「分期收款發出商品」賬戶,核算已經發出但尚未結轉的商品成本。
⒊分期收款銷售會計處理實例:
[例]大華公司於20X0年6月1日採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A商品一台,售價500 000元,增值稅率為17%,實際成本為300 000元,合同約定款項分5年平均收回,每年的付款日期為當年6月1日,並在商品發出後先支付第一期貨款。每年收回貨款100 000(500 000÷5)元。
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假定符合銷售商品收入確認的所有條件):
①發出商品時:
借:分期收款發出商品300 000
貸:庫存商品 300 000
②每年6月1日: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117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 000
③同時結轉商品成本=300 000÷500 000×100 000=60 000元
借:主營業務成本60 000
貸:分期收款發出商品 60 000
銷售退回和銷售折讓:
[例1]大華公司售給達興公司一批商品,增值稅發票上的售價80 000元,增值稅額13 600元,貨到後買方發現商品質量不合格,要求在價格上給予5%的折讓。
①銷售實現時,大華公司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達興企業 93 6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8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 600
②發出銷售折讓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 4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80
貸:應收賬款──達興企業 4 680
③實際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88 920
貸:應收賬款──達興企業 88 920
[例2]若上例中達興公司要求退貨,則
①銷售實現時,大華公司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達興企業 93 6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8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3 600
②發出銷售退回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 8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 600
貸:應收賬款──達興企業 93 600
涉及現金折扣的銷售:
[例]大華公司在20X1年5月1日銷售100件商品,增值稅發票上註明貨款為10 000元增值稅額1 700元。公司為了及早收回貨款,在合同中規定的現金折扣條件如下:
2/10-1/20-n/30,假定計算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公司對於現金折扣採用總價法核算。
⑴5月1日銷售實現時,應按總售價作收入:
借:應收賬款 11 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 700
⑵如5月9日買方付清貨款,則按照售價10 000元的2%享受200元(10000×2%)的現金折扣,大華公司應記錄:
借:銀行存款 11 500
財務費用 200
貸:應收賬款 11 700
⑶如5月18日買方付清貨款,則應按照售價10 000元的1%享受現金折扣100元(10 000×1O%),大華公司應記錄:
借:銀行存款 11 600
財務費用 100
貸:應收賬款 11 700
⑷如買方在5月底才付款,則應按全額付款,大華公司應記錄:
借:銀行存款11 700
貸:應收賬款 11 700
不跨年度的勞務收入:
不跨年度的勞務收入,按照完成合同法核算的會計處理
[例]某洗衣公司為某賓館完成一批被服的洗滌工作,在賓館收到被服時取得3 000元的支票一張,並存入銀行,則該洗衣公司應記錄:
借:銀行存款 3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3 000
交款提貨銷售:
[例]大華公司於9月15日售給南山公司A商品500件,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商品價款42 735元、增值稅額7 265元,共計50 000元,商品已經發出,同時收到南山公司的轉賬支票並辦妥進賬手續。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5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2 73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7 265
若此例中大華公司收到的是南山公司開出並承兌的商業匯票,則大華公司應記錄:
借:應收票據 5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2 73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7 265
托收承付或委託收款銷售[例]大華公司於9月15日根據合同售給南山公司A商品500件,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商品價款42 735元、增值稅額7 265元,共計50 000元,商品已經發出,大華公司以銀行存款代墊運費2 000元(發票已經轉交)。貨款及代墊運費已向銀行辦妥托收手續,取得托收承付結算憑證回單。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南山公司 52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2 73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7 265
銀行存款 2 000
當公司收到銀行轉來的南山公司承付貨款及代墊運費52 000元的收賬通知時,應記錄:
借:銀行存款 52 000
貸:應收賬款──南山公司 52 000
預收貨款銷售[例]大華公司為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按照合同規定,5月8日,公司收到丁公司預付的貨款6 000元。15日,公司向丁公司發出A產品200件,售價為10 000元,應交增值稅1 700元。
⑴5月8日公司收到丁公司預付的貨款時,應記錄:
借:銀行存款6 000
貸:預收賬款──丁公司6 000
⑵5月15日公司向丁公司發出商品時,應記錄:
借:預收賬款──丁公司11 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 700
⑶5月25日企業收到丁公司補付的貨款時,應記錄:
借:銀行存款5 700
貸:預收賬款──丁公司5 700
出口商品銷售[例]大華公司銷售給境外A公司一批商品,按FOB計價,貨款為US$20 000,商品已經發出,並向銀行辦理交單手續,當日美元匯率為¥8.80。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A公司──美元戶(US$20 000) ¥176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外銷(US$20 000)¥176 000
接銀行通知收到A公司貨款,當日美元匯率為¥8.70。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美元戶(US$20 000)¥174 000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2 000
貸:應收賬款──A公司──美元戶(US$20 000) ¥176 000
視同買斷代銷方式銷售(視同買斷)
⒈視同買斷方式的代銷指由委託方和受託方簽訂協議,委託方按協議價收取所代銷的貨款,實際售價可由受託方自定,實際售價與協議價之間的差額歸受託方所有的銷售方式。
⒉如果委託方和受託方之間的協議明確標明,受託方在取得代銷商品後,無論是否能夠賣出、是否獲利,均與委託方無關,那麼委託方和受託方之間的代銷商品交易,與委託方直接銷售商品給受託方沒有實質區別,在符合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時,委託方應確認相關銷售商品收入。
⒊視同買斷的代銷方式的會計處理實例
[例]A企業委託B企業銷售甲商品100件,協議價為100元/件,該商品成本60元/件,增值稅率17%。A企業收到B企業開來的代銷清單時開具增值稅發票,發票上註明:售價10 000元,增值稅1 700元。B企業實際銷售時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上註明:售價12 000元,增值稅為2 040元。
⑴A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企業將甲商品交付B企業時:
借:應收賬款──B企業11 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 700
借:主營業務成本6 000
貸:庫存商品 6 000
②收到B企業匯來的貨款11 700元時:
借:銀行存款11 700
貸:應收賬款──B企業11 700
⑵B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收到甲商品時:
借:受託代銷商品10 000
貸:代銷商品款 10 000
②實際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14 04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2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 040
借:主營業務成本10 000
貸:受託代銷商品 10 000
借:代銷商品款10 000
貸:應付賬款──A企業10 000
③按合同協議價將款項付給A企業時:
借:應付賬款──A企業 1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 700
貸:銀行存款 11 700
代銷方式銷售:
代銷方式銷售(收取手續費方式)
⒈收取手續費方式的代銷是受託方根據所代銷的商品數量向委託方收取手續費的銷售方式。對受託方來說,收取的手續費實際上是一種勞務收入。
⒉在收取手續費代銷方式下,委託方應在受託方已將商品售出,並向委託方開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受託方在商品銷售後,按應收取的手續費確認收入。
⒊收取手續費代銷方式的會計處理實例
[例]A企業委託B企業銷售甲商品100件,該商品成本60元/件。假定代銷合同規定,B企業應按每件100元售給顧客,A企業按售價的10%支付B企業手續費。B企業實際銷售時,即向買方開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註明甲商品售價10 000元,增值稅額1 700元。A企業在收到B企業交來的代銷清單時,向B企業開具一張相同金額的增值稅發票。
⑴A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A企業將甲商品交付B企業時:
借:委託代銷商品6 000
貸:庫存商品6 000
②A企業收到代銷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B企業11 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 700
借:營業費用──代銷手續費1 000
貸:應收賬款──B企業 1 000
③收到B企業匯來的貨款凈額10700(11700-1000)元時:
借:銀行存款10 700
貸:應收賬款──B企業10 700
⑵B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收到甲商品時:
借:受託代銷商品10 000
貸:代銷商品款 10 000
②實際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11 700
貸:應付賬款──A企業1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 7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 700
貸:應付賬款──A企業 1 700
借:代銷商品款10 000
貸:受託代銷商品 10 000
③歸還A企業貸款並計算代銷手續費時:
借:應付賬款──A企業11 700
貸:銀行存款 10 700
主營業務收入1 000
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
跨年度的勞務交易(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
⒈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相關的勞務收入。勞務的完成程度應按已完工作的測量、已經提供的勞務占應提供勞務總量的比例或已經發生的成本占估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
⒉在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時,收入和相關費用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① 本年確認的收入=勞務總收入×本年末止勞務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確認的收入
② 本年確認的費用=勞務總成本×本年末止勞務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確認的費用
⒊會計處理實例
[例]某物業管理公司與客戶簽訂一項服務合同,合同規定服務期自20X1年7月1日至20X3年6月30日,服務費總額為60 000元,客戶分三次平均支付,支付的時間分別為20X1年7月1日、20X2年6月30日及20X3年6月30日,估計工程總成本為48 000元,假定成本估計十分准確,不會發生什麼變化。各年成本發生情況如下: 年度 20X1 20X2 20X3 合計 發生的成本 16 000 22 000 10 000 48 000 該項勞務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並結轉相應的成本,勞務的完成程度按照時間比例確定。
各期完工程度及按完工百分比確認收入與費用的計算可通過下表進行: 時間 20X1~12~31 20X2~12~31 20X3~6~30 勞務累計完成程度 6/24×100%=25% 18/24×100%=75% 18/24×100%=100% 累計確認收入 60000×25%=15000 60000×75%=45000 60000×100%=60000 以前年度已
確認收入 0 15000 45000 本年應確認收入 15000 30000 15000 累計確認成本 48000×25%=12000 48000×75%=36000 48000×100%=48000 以前年度已
確認成本 0 12000 36000 本年應確認成本 12000 24000 12000 該物業公司的會計記錄如下: 20X1年度 20X2年度 20X3年度 ①實際發生勞務成本
借:勞務成本 16 000
貸:應付工資等 16 000 ①實際發生勞務成本
借:勞務成本 22 000
貸:應付工資等 22 000 ①實際發生勞務成本
借:勞務成本 10 000
貸:應付工資等 10 000 ②收取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20 000
貸:預收賬款 20 000 ②收取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20 000
貸:預收賬款 20 000 ②收取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20 000
貸:預收賬款 20 000 交易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
跨年度的勞務交易(交易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
[例]A企業於20X1年11月受託為B企業培訓一批學員,培訓期為6個月,11月1日開學。雙方簽訂的協議註明,B企業應支付培訓費總額為60 000元,分三次支付,第一次在開學時預付;第二次在培訓期中間,即20X2年2月1日支付,第三次在培訓結束時支付。每期支付20 000元。B企業已在11月1日預付第一期款項。
20X1年12月31日,A企業得知B企業當年效益不好,經營發生困難,後兩次的培訓費是否能收回,沒有把握。因此A企業只將已經發生的培訓成本30 000元(假定均為培訓人員工資費用)中能夠得到補償的部分(即20 000元)確認為收入,並將發生的30 000元成本全部確認為當年費用。A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⑴20X1年11月1日,收到B企業預付的培訓費時:
借:銀行存款20 000
貸:預收賬款 20 000
⑵A企業發生成本時:
借:勞務成本30 000
貸:應付工資 30 000
⑶20X1年12月31日,確認收入:
借:預收賬款2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 000
⑷20X1年12月31日,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30 000
貸:勞務成本 30 000

❿ 信託公司利息單賬務處理

利息單據可作為融資人會計處理入賬依據,參照銀行貸款的利息單
此外,一般情況下信託公司考慮到稅收問題,不願意開出正式發票,但事實上,信託公司實現的信託報酬收入是可以出具專用發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