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託財產一般不得強制執行
對信託財產不得進行強制執行的例外情形
第十七條 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
(一)設立信託前債權人已對該信託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並依法行使該權利的;
(二)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所產生債務,債權人要求清償該債務的;
(三)信託財產本身應擔負的稅款;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於違反前款規定而強制執行信託財產,委託人、受託人或者受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
【釋義】
本條是關於對信託財產不得進行強制執行的例外情形的規定。
(一)信託財產獨立性之三:強制執行的禁止
本條雖未直接規定,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本條的第一款,規定的是不得強制執行的例外情形,其隱含的前提就是,對於信託財產一般情況(指除法律規定的例外情形外)不得強制執行。一般認為,因信託財產應與受託人自有的財產相分離,所以某一信託一經產生,該信託所設定的財產即「自我封閉」。這樣一來,不論是受託人個人固有財產的債權人,還是受託人所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的債權人,都不能對該信託財產申請強制執行。
具體而言,從信託當事人的債權人方面來講,委託人的債權人除了以設定信託有害於債權人為由而請求撤銷信託外,對於信託財產不能強制執行,因信託成立後,信託財產已經歸受託人所有,而不再是委託人的財產;受益人的債權人,只有在受益人破產並且信託之受益權不專屬個人的情況下,受益權列為破產財產時,才有權請求強制執行,但無權對信託財產本身申請強制執行。
其他國家的信託法除了對信託財產的強制執行加以禁止外,還同時規定了對信託財產也不得進行拍賣。比如《日本信託法》第十六條規定:「信託財產除因信託前之理由發生的權利或信託事務處理中發生的權利外,不得強制執行、臨時扣押、臨時處分或進行拍賣。」《韓國信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或拍賣。」我國對信託財產拍賣的禁止未加規定。
(二)禁止強制執行的例外情形
本條第一款規定了可以對信託財產進行強制執行的四種情形。
1.「設立信託前債權人已對該信託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並依法行使該權利的」。此項規定表明,申請強制執行的主體是債權人,如果和「設立信託前」這一時間要求相聯系,債權人一般應是委託人的債權人。該債權人先在某一財產上設定了優先受償的權利,之後,委託人又將該財產信託出去。比如,信託成立前,該財產之上已經設定了抵押權,此時,雖然信託成立,但原抵押權等優先受償的權利仍然有效。如果債權人申請對信託財產進行強制執行,信託財產不再具有獨立性,人民法院可以對其依法執行。
2.「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所產生債務,債權人要求清償該債務的」。此項規定表明,申請強制執行的主體是受託人的債權人,但不是受託人固有財產的債權人,而是受託人在處理信託事務時所產生債務的債權人。這種債權,一般被認為是受託人因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由他人取得的債權。比如因維護信託財產而應向維護者支出的手工和材料等費用等。我國台灣「信託法」第十二條規定,對「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可以對信託財產強制執行。台灣的學者認為,「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還應包括信託財產本身所生的權利和受益人的給付請求權,前者如受託人依信託文件出賣信託財產時,而產生的瑕疵擔保責任。我國信託法對於為實現因出賣信託財產所產生的瑕疵擔保責任所生的債權,也應該可以對信託財產強制執行。
3.「信託財產本身應擔負的稅款」。這里的稅款應該理解為信託財產被管理和處分過程中所產生的稅。比如將信託的現金存入銀行後對所生利息徵收的利息稅,將信託的房屋出售,在此過程中所要支付的契稅、印花稅等。對於這些稅款,名義上是受託人應該支付,受託人當然可以用信託財產支付。如果信託財產本身應擔負的稅款未按時上繳,國家稅務等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對信託財產進行強制執行。如果是受託人固有財產所生的稅款,則不能以信託財產償付,更不能對信託財產強制執行。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本條包括現行法律和將來實行的法律中所有對信託財產可以強制執行的情形。
(三)相關第三人對強制執行信託財產的異議
本條第二款規定,如果委託人、受託人或者受益人認為對信託財產的強制執行不在信託法規定的上述四種情形以內,是違法對信託財產進行了強制執行,可以和人民法院提出異議。
執行異議是指在執行中,案外人以執行標的的全部或一部主張權利,並要求人民法院停止並變更執行的請求。
提出執行異議要具備以下條件:第一,有權提出執行異議的人必須是案外人,即本案當事人以外的人。他雖然沒有參加訴訟,但卻對執行標的主張權利。第二,必須是案外人對執行標的主張自己的實體權利。第三,執行異議必須在程序結束之前提出。
因此,如果委託人、受託人或者受益人是案外人,不是執行案件的當事人,他可以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出執行異議。有一點疑問是,如果信託財產已經轉移給受託人信託持有,那麼受託人一般已經成為信託財產的所有人,如果是對該信託財產執行的案件,受託人一般應是案件的當事人,這樣看來,由受託人的提出執行異議,似乎不可能。
Ⅱ 信託擔保拍賣典當是什麼意思
可能是信託項目出問題了,拍賣擔保物進行資金回籠。
Ⅲ 信託產品不能兌付怎麼辦
拍賣抵押,擔保方承擔擔保責任等等,目前信託的安全性還是很可靠的
Ⅳ 看中套巨額信託抵押+法院查封的房子,有多大風險
這屬於不良資產了。看地區。
其實不良資產一直是一塊肥肉,但是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房子的所有權變更。這個問題一定要處理清楚。
一般這樣的房子會由法院來拍賣。如果你能夠從拍賣中拿到。處理清楚產權問題。比如說現在市場5萬一平。法院拍賣你3萬一平拍了下來。通過法院處理好相關事情。那麼中間你的獲利肯定不少。
還有涉及到抵押。中間的手續肯定會很復雜。但是處理的好,肯定能賺不少。
Ⅳ 潮州市商業信託服務公司怎麼樣
簡介:潮州市商業信託服務公司成立於1989年08月31日,主要經營范圍為僅供本企業清理債權債務使用等。
法定代表人:鄭漢強
成立時間:1989-08-31
注冊資本:51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5102000001125
企業類型:全民所有制
公司地址:潮州市西河路十號
Ⅵ 有出問題的信託項目嗎
信託產品發行方:中誠信託
涉及企業:振富能源
涉及資金:30億元
結果:兌付,但不支付第三期利息
2,2月19日 吉林信託·松花江【77】號山西福裕能源項目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第五期)
信託產品發行方:吉林信託
涉及企業:聯盛集團
涉及資金:1億元
結果:已逾期
3,2月21日 山西信託•山西聯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權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第三期
信託產品發行方:山西信託
涉及企業:聯盛集團
涉及資金:5億元
細節:該信託計劃前兩期在延期後清算兌付,該官網上並沒有第三期的詳細信息,此為媒體報道的綜合。
可能的結果:延期
4,3月11日 吉林信託·松花江【77】號山西福裕能源項目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第六期)
信託產品發行方:吉林信託
涉及企業:聯盛集團
涉及資金:1億元
可能的結果:延期
5,3月31日 中信信託·中信乾景套利型投資集合信託計劃
信託產品發行方:中信信託
涉及企業:重慶麥吉可房地產開發有限
涉及資金:1.96億元
細節:麥吉可房地產公司在去年年中陷入資金鏈緊張,中信信託試圖拍賣抵押房產但是計劃擱淺,因為開發商已經將抵押的房產出售,並再度抵押給了幾家貸款方。
可能的結果:開發商和信託公司將共同支付該筆款項
原因:1,在中信信託出售這款產品的時候,合同中並沒有明確地表明接下來的投資項目。2,為防止市場出現騷亂,地方政府已經出手干預。此前相關的一處房產因歸屬權不明,已導致當地的一位買家自殺。
6,5月14日
信託產品發行方:江西國際信託(現中江國際信託)
涉及企業:聯盛集團
涉及資金:該信託計劃的總規模為15億元
細節:中江國際信託是聯盛最大的信託債權人
可能的結果:延期
7,5月30日,中誠信託·農戈山鉛鋅礦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信託產品發行方:中誠信託
涉及企業:四川農戈山多金屬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涉及資金:1.96億元
細節:投資鉛鋅礦資源
可能的結果:違約
原因:1,相較於煤礦,鉛鋅礦的投資吸引力更低,開采難度大。2,根據不願具名的政府人士,中央能夠容許出現1-2億元的信託違約。
8,7月25日 中誠信託·誠至金開2號集合信託計劃
信託產品發行方:中誠信託
涉及企業:山西新北方集團有限公司
涉及資金:13億元
細節:新北方是山西另一家煤礦開采商
可能的結果:延期
原因:新北方正在與一家國企談判出售部分煤礦資產。
9,7月27日 金牡丹·融豐系列·宏盛聚德特定資產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第二期)
信託產品發行方:華融信託
涉及企業:山西宏盛能源開發投資集團
涉及資金:3.19億元
細節:華融還出售了另外一隻信託產品,9月4日到期,規模為6300萬元。
可能的結果:延期
10,9月7日 建信證大金牛增長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第1期)
信託產品發行方:建信信託
涉及企業:證大投資
涉及資金:4億元
細 節:1,該信託通過投資金融市場獲得收益。2,該計劃的第一期在2013年3月到期,投資者損失38%,而預期的回報率為20-30%。投資者同 意將該產品的到期日展期到今年9月。3,該計劃的第二期規模為3.59億元,預期收益也為20-30%,在去年6月份到期時虧損31%,投資者同意將到期 日展期到今年12月。
可能的結果:信託公司和投資公司共同承擔損失
願意:1,證大投資在產品最初到期時拒絕全額補償投資者,因此信託公司可能不得不參與進來。2,到今年1月,第一期產品的虧損情況收窄至24%,第二期浮虧減少至13%。3,為了聲譽,證大可能不讓違約發生。
11,11月15日 長安信託·煤炭資源產業投資基金3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第一期)
信託產品發行方:長安信託
涉及企業:聯盛
涉及資金:2億元
可能的結果:延期
12,11月20日
信託產品發行方:中建投信託
涉及企業:聯盛集團
涉及資金:該信託計劃的總規模為6億元
可能的結果:延期
13,12月23日 華潤信託•焱金2號孝義德威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信託產品發行方:華潤信託
涉及企業:山西省孝義市德威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涉及資金:11億元
細節:該信託產品原本在2013年12月到期,但是延期到了2014年12月。
可能的結果:有可能違約
原因:在最開始的到期日,信託公司和融資方都拒絕全額償還投資人,近來也沒有該公司變賣資產的相關報道。
14,2015年1月15日
信託產品發行方:五礦信託
融資方:宏盛能源實際控制人屈全大
涉及資金:12億元
細節:該信託產品用以受讓屈在京所控房產和土地的收益權。
可能的結果:被新的信託產品替代
美銀認為,今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集合信託產品到期的高峰時段:
我們認為信託市場是主流金融市場中最脆弱的一部分,借款人的質量越來越不如貸款、公司債等市場的參與者,他們幾乎是市場中風險最高、償付能力最差的一群主體。
而在信託市場內,集合信託產品(可以向多個投資者募集資金)的風險要高於單一信託,因為單一信託的投資者資源更豐富更牢固,所以他們對風險的把控更加老練。但如果償付能力是一個系統性問題,單一信託最終也會違約。
Ⅶ 中融信託出現過不能兌付的信託產品嗎
沒有,中融信託出過信託第一例拍賣對付的案例,是青島凱悅案例。
當時信託存續到期之後,資金沒有到位,中榮信託用自有資金對付後,再對抵押物進行拍賣的,保證了兌付。
中融國際信託有限公司前身為哈爾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成立於1987年。
2002 年5 月中國人民銀行作出《關於哈爾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重新登記有關事項的批復》(銀復[2002]139 號),准予公司重新登記並批准更名為中融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中融信託通過與國有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等銀行機構合作,利用銀行在業務渠道、投資范圍、風險控制方面的優勢,參與信貸資產轉讓、證券二級市場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等多種產品為客戶提供低風險的穩定回報。
(7)潮州信託拍賣擴展閱讀:
信託宗旨
中融信託秉承「受人之託、代客理財」的信託宗旨,積極開拓信託業務,形成了一套安全、有效的管理機制。
建立了業務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擁有一支具有成熟投資理念和豐富經驗的專業團隊,公司骨幹業務團隊具有在國內金融市場從事證券、期貨等金融產品的具體操作經驗,在有價證券、金融衍生產品、房地產投資、風險投資等領域均有豐富經驗。
形成了公司發展的中堅力量。管理的專業化和服務的個性化,使得中融信託的資產管理能力獲得了客戶的高度認可,贏得了良好的市場聲譽。
截止到2008年3月底,累計發行資金信託項目已超過700個,受託管理規模810餘億元,各項經營指標名列行業前茅。
Ⅷ 信託到期不兌付怎麼辦
按照項目的風控拍賣抵押,拍賣質押,第三方責任方擔保方進行償還。
如果這些還不足以償還投資者的話,信託公司可以選擇用自己的資金進行墊付
Ⅸ 重慶信託拍賣行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簡介:注冊號:****所在地:重慶市注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倪衛東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登記狀態:存續登記機關: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區分局注冊地址:重慶市南岸區南坪西路2號B塔樓36-F號(浪高凱悅)
法定代表人:倪衛東
成立時間:1999-08-27
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50010800008393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重慶市南岸區南坪西路2號B塔樓36-F號(浪高凱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