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私益信託和公益信託的區別
正確答案:錯 解析:根據信託目的的性質不同,信託可以分為私益信託和公益信託;根據委託人和受益人是否為同一人,可以將私益信託分為自益信託和他益信託。
② 慈善信託新鮮出爐,都有哪些優劣勢
(一)有效保證慈善信託財產安全
信託制度的獨特優勢可以將信託財產的所有權分割為名義上的所有權和實質上的所有權,使得信託財產獨立於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的固有財產,這一點是公益法人和非法人社團所無法比擬的。慈善信託一般為不可撤銷信託,委託人一旦設置慈善信託,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和受託人的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一方面委託人當即喪失其對該財產的權利,另一方面受託人的任何經濟糾紛乃至破產都不會影響財產的存在和使用,使得信託財產得以與委託人及受託人各自的債權人實現有效隔離。
(二)結構簡單,操作靈活
相較與公益法人,慈善信託在設立和管理上更為簡單、操作更為靈活、形式更為多樣。第一,慈善信託在設立上比較容易,僅須經特定主管機關許可,受託人要求比較寬泛。第二,慈善信託不屬於法人,沒有常設機構,具體運營由受託機構負責,無需支付額外成本。第三,慈善信託比較彈性,沒有存續期限的限制,可以提供較為彈性的選擇。由於慈善信託的委託人追求的是公益目的而非投資回報,因此不應按照現有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包括不適用禁止利用媒體進行宣傳的限制,不適用合格投資者的規定,不適用對自然人委託人的人數限制,不適用對機構委託人的委託金額起點的限制,不適用對信託合同面簽和雙錄的要求,而應該鼓勵信託公司和慈善組織進行廣泛宣傳,面向廣大人群,不限金額、不限次數、不限人數、不限時間、不限地點地募集慈善信託資金。這一點正好與互聯網金融所固有的分散、小額、多筆、遠程、隨時、隨地等特點相契合,因此,慈善信託有望成為互聯網信託的試驗田。
(三)對受益人提供特殊的制度保護
信託監察人是對慈善信託受託人的活動進行監督的人,其行為目的是為了保護受益人之利益。信託監察人是慈善信託的特有制度,因為慈善信託的受益人是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在慈善信託設定之前並不確定,因此,要讓不特定且不確定的廣大受益人直接行使信託法賦予受益人監督信託之權利,在操作上不可行;而僅依賴委託人來監督來保護慈善信託受益人的利益,在法律上亦不足夠。因此,信託監察人之設計正是針對慈善信託的特點,以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方式對慈善信託進行有效監督。
③ 慈善信託存在哪些問題
目前慈善信託的幾個特點讓我們感受到離這個距離有點遠。我們會看到受託人有大量的信託公司,慈善組織很少,或者只作為雙受託人之一。有些慈善組織的加入是作為慈善信託的項目執行人或受益人,或作為一個管道實現免稅功能,因為慈善信託按照當下的稅法,還不能享受公益捐贈抵扣的優惠,慈善組織的存在成了尋求稅收利益的必然選擇。慈善信託從本意上來講應該就是免稅的。又比如說慈善信託財產規模比較小,所有的慈善信託資金加在一起都不如一個集合信託計劃,可能品牌效應對信託公司來講大於公益效應。再者慈善信託的期限都是以固定期限為主,財產種類是貨幣為主,現在市場上僅僅是有一單的是股權形式,接下來還有幾單的出現還在觀望中。以上問題的出現不僅僅是在業界,更重要的是在政策的不明朗,或者有些政策存在大的誤區。
商業能解決社會問題,而慈善是起步於商業止步之處,就是說商業無法解決的問題才是慈善大有作為的空間。講究公益績效是對的,但是僅僅關注公益績效而忽視過程的慈善就犯了大忌,因為過程與目的不相吻合。
最後我以十三世紀波斯詩人的一句詩來結束今天的發言,「所有的人類都來自於同一軀體,最初是來自共同的精髓。如果時光用痛苦折磨一條手臂,那麼另一條手臂也甭想安然休息。」
④ 什麼是公益信託
公益信託是指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使整個社會或社會公眾的一個顯著重要的部分受益而設立的信託。(公益信託是英美的慈善信託(charitable trust)翻譯過來的。
但嚴格來說,英美的慈善信託與公共信託(public trust)還是有區別的,有些公共信託不能構成慈善信託。而且,慈善信託較好地表現了現代公益信託的起源。)
公益信託的特點是:
1、目的必須是完全為了社會公共利益。
2、受益人是不完全確定的。
3、公益信託必須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4、接受社會公眾和國家有關機構監督。
5、不得中途解除合同。
⑤ 公益信託的特點
1、目的必須是完全為了社會公共利益。
2、受益人是不完全確定的。
3、公益信託必須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4、接受社會公眾和國家有關機構監督。
5、不得中途解除合同。
⑥ 公益信託與私益信託相比,公益信託有何特點
公益信託,顧名思義,投資的基本都是一些公益項目,比如希望工程、西部開發項目等等。相比私益信託來說公益信託的收益一般會比較低,大概8%左右,但是由於性質不同,國家會出台一些相應的鼓勵政策,例如適當放低投資門欄,標準的信託投資門檻是100萬起,而公益信託的投資門檻可能只有50萬,甚至30萬就可以。
⑦ 公益信託與私益信託相比,公益信託有何特點
公益信託是指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使整個社會或社會公眾的一個顯著重要的部分受益而設立的信託。
第六十條 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設立的信託,屬於公益信託:
(一)救濟貧困;
(二)救助災民;
(三)扶助殘疾人;
(四)發展教育、科技、文化、藝術、體育事業;
(五)發展醫療衛生事業;
(六)發展環境保護事業,維護生態環境;
(七)發展其他社會公益事業。
沒有私益這一說法,相對來說,公益是以公共利益為目的,另一種就是以收益為目的
⑧ 「中國式」慈善信託:未來之路如何走好
在業內人士看來,慈善信託業務中,信託公司可以與慈善組織合作構成「雙受託人」模式。在這一業務模式中,信託公司作為主要經營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開展公益信託具有公益財產破產隔離、公益財產多樣化、公益資金歸集渠道多樣化、公益財產保值增值、規范管理透明運作等優勢;而慈善組織具有稅收優惠的制度優勢,同時在公益項目運營方面更具經驗。所以,通過設立雙受託人,信託公司與慈善組織實現專業化分工,相互促進,共同推動慈善信託的發展。
⑨ 公益信託和私益信託的區別
私益信託指以個人或法人團體自身的利益而舉辦的信託業務,這種信託的受益人與委託人是有利益關系的個人或法人。受益人可能是本人,也可能是與自己有利益關系的他人。這里的衡量標準是看舉辦信託的目的,而不是以受益人是否是本人為標准。私益信託是信託業務中的主要部分。人們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以各種目的通過信託業務為自身的利益服務。
公益信託是由個人或團體捐贈或募集的資金,用於以公益事業為目的的信託。信託收益可以作為慈善事業的費用,科學研究的基金,支付宗教目的的費用,發展醫療、文化、教育、衛生事業;也可以用於救濟孤寡、貧困、傷殘等用途。這種信託由於非營利性質,其信託收益可免交或部分免交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