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價格怎麼定的
股票交易一般根據買賣雙方報價,系統撮合,遵守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當買入一方與賣出一方的報價一致時成交。買入一方的報價波幅不能超過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的10%。
投資者可以通過限價委託和市價成交來確定買入價格。
1、限價委託
投資者根據股票走勢圖、政策消息等其它因素,確定一個買入價格,當股票價格達到投資者設置的價格時,以限價委託的價格,作為買入價,自動成交。
2、市價成交
登錄交易軟體,在交易欄目點買入,輸入買入量,即可成交,此時的買入價為股票當時的市場價格。
3、對方最優價格
對方最優價格即按照五檔明顯中的賣一成交價格成交,此時的股票買入價為賣一的委託價格。
4、本方最優價格
本方最優價格即按照五檔明顯中的買一成交價格成交。此時的股票買入價為買一的委託價格。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2. 股票交易系統是怎麼計算股票價格的
不是太清楚,配資也是有一定的風險,可以多了解一些對比一下9687
股票面值如何確定?股票面值,是股份公司在所發行的股票票面上標明的金額,其作用是表明每一張股票所包含的資本數額。紫金A股上市前,我國A股市場的股票面值均以人民幣為記價單位,且每股面值統一為人民幣1元。
股票面值的確定,並不是隨心所欲的,而是有章可循的。我認為,從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來看, 其每股面值應統一為人民幣1元。理由如下:
1994年8月4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特別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國-務-院證券委會同國-務-院授權的公司審批部門,可以對公司章程必備條款作出規定。公司章程應當載明公司章程必備條款所要求的內容;公司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刪除公司章程中有關公司章程必備條款的內容」。1994年8月27日,原國-務-院證券委、國家體改委根據《特別規定》第十三條發布了《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規定:到香港等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在其公司章程中載明《必備條款》所要求的內容,並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刪除《必備條款》的內容。同時還指出,在此之前已經獲得批准到香港等境外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不符合《必備條款》規定要求的,有關公司應當在該《通知》發出後的第一次股東年會上,對其公司章程做出相應修改。《必備條款》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公司發行的股票,均為有面值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
但是,由於歷史原因,143家H股公司中有41家公司的H股每股面值低於1元,與《必備條款》的上述規定不一致。這部分公司回歸境內發行A股,涉及到以人民幣為記價單位的面值確定。由於長期以來我國股票市場早已形成了每股面值1元的慣例,因此,紫金礦業0.1元面值股票的發行,不可避免地帶來一系列問題:
一是不同面值股的出現加大了證券市場監管的復雜性和難度。過去近20年中,不僅我國廣大投資者早已對1元面值股習以為常,而且監管部門也早已習慣了對統一面值股票市場的監督和管理,其監管規則亦大多與這種面值統一的市場運行狀況相契合。如果市場上充斥著成千上萬種面值的股票,甚至同一家公司發行多種面值股的話,其所帶來的市場亂象將顯而易見。市場的混亂不可避免地會加大監管的難度,如果監管部門的監管思維、規則、方式和手段不能適應這種市場變化作出及時的調整,可能會削減監管的效力,對市場穩定運行產生不利的後果。
二是不同面值股的發行異變為一些公司惡意圈錢的手段。股票面值雖然在股票發行與交易價格的決定中並不起作用,但在統一面值的情況下,人們可以通過對不同公司股票發行價格或溢價倍率的對比,大體判斷某種股票發行價格的高低。但是,在股票面值多樣化的情況下,不同公司股票發行價格的對比失去了統一的基礎,一隻面值1元的股票和一隻面值0.1元或0.01元的股票可能具有相同的發行價格。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公司可能會有意利用這種股票發行價格的不可比性,名義上降低股票的發行價格,實質上則將低面值股的發行作為高價惡意圈錢的手段。以紫金礦業本次0.1元股的發行為例,表面看,其發行價的區間上限只有7.13元/股,發行價似乎低得不能再低,但摺合為1元面值股,其發行價區間上限實則高達71.3元/股,面值溢價率超過70倍,創出了A股發行溢價倍率的新紀錄,其對應的市盈率也高達39.26—40.69倍,與當前整個中國股市的市盈率基本持平。可以預料,隨著股票面值的進一步多樣化,今後以降低股票面值做幌子而高價發行、惡意圈錢的現象會時有發生。如何防止這種行為的蔓延,是監管部門面臨的一個新課題。
三是不同面值股的發行加大了投資者了解情況的難度。與成熟的股票市場相比,我國股市的散戶投資者可能是最多的。這些小投資者相關知識極度缺乏,即使在1元面值股統一的情況下,面對1600隻左右的股票和大量的權證等投資對象,都雲里霧里。如果再面對股票面值的千差萬別以及由此引起的市場估值體系的混亂,更會使股在交易中無所適從,甚至很容易受到所謂「低價股」的誤導。這種情況下對肩負著投資者教育職責的監管部門無疑是一種新的挑戰。
四是不同面值股票的發行還有可能導致股票價格指數的失真。目前兩市股價指數的編制乃是建立在股票面值統一的基礎上。而0.1元股的發行以及隨後可能出現的股票面值多樣化,將使現行股價指數失去統一的基礎,特別是大量小面值股的發行,更有可能使名義股價指數與實質股價指數相背離,從而導致隱性股市「泡沫」的出現。如何適應股票面值多樣化的新情況而形成新的股票市場估值體系,也是擺在監管部門面前的一項新課題。
五是估值標准紊亂。中國股市一大問題是上市公司估值標准不夠規范和穩定。成熟市場上股票定價標準是比較明確的,市盈率在15~20倍左右,新興市場高一點,在35倍市盈率左右。反觀中國股市,對股票的估值一直缺乏穩定而明確的標准。去年市場上漲時,許多分析師可以把企業估值標准提高到市盈率60倍甚至是100倍以內,而在最近呢,甚至是市盈率低至10倍的股票機構還在不斷賣出。
總之,股票面值的確定,離不開此時、此地的實際,決不能夠隨心所欲、生搬硬套。那種以為把國際資本市場「司空見慣」的東西套到中國股市就可以,以為股票面值要怎麼定就怎麼定的言論,完全是痴人囈語,十分可笑。
4. 每日股票交易價格如何確定
9:30看盤後的變動是由買盤、外盤推動的,就像賣白菜一樣。
但開盤價則是由囤積白菜的業主(或菜販子)決定的。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買或賣某種股票的信息都輸入到電腦內,但此時電腦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開市前的一瞬間(9:30)電腦開始工作,十幾秒後,電腦撮合定價,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確定的價格產生了這種股票當日的開盤價,並及時反映到屏幕上,這種方式就叫集合競價(下午開市沒有集合競價)。
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
設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託和6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賸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競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竟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競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所謂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時間即每周1~5上午9時30分 ~11時30分,下午1-3時,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採取連續競價方式,接受申報進行撮合。
1. 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2.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結束、交易時間開始時(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期間每一筆買賣委託進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按照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在無撤單的情況下,委託當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間的委託無效。
1、時間優先原則 申買價高於即時揭示最低賣價,以最低申賣價成交;申賣價低於最高申買價,以最高申買價成交。兩個委託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餘的繼續留在單上,等待下次成交。
2、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兩個原則 打個比方現在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出現了一個願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願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根據價格優先原則就會優先讓他們撮合成交,成交價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價9.95了。
5. 證券交易所的股票收盤價格是怎樣確定的
你好,證券的收盤價格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或未進行收盤集合競價的,以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為收盤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6. 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價是如何確定的
最後一分鍾證券的均價。
收盤價:滬市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深市的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的,以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為收盤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6)證券交易所怎麼給股票定價的擴展閱讀
1、收盤價計算方式
下午3時收盤前的3分鍾將實施收盤集合競價的方式,用以確定收盤價,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的,以最後一筆成交價為當日收盤價。
2、開盤集合競價有變化
根據規定,在開盤集合競價的期間,交易所將即時揭示中小企業股票的開盤參考價格、匹配量和未匹配量。其中開盤參考價格是指截至揭示時所有有效申報按照集合競價規則形成的虛擬開盤價格。
3、將編制中小企業板塊指數
交易所將編制中小企業板塊指數,用以反映中小企業板塊總體價格變動和走勢。
4、披露席位的變化
根據規定,當中小企業股票交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交易所將公布成交金額最大五家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以及買入、賣出金額:
1)收盤時,個股的漲跌幅與中小企業板塊指數漲跌幅比較,其差距(下稱偏離值)達到±7%的前三隻股票;
2)盤中價格震幅達到15%的前三隻股票;
3)日換手率達到20%的前三隻股票;
5、異常波動的判斷
當中小企業股票交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屬於異常波動:
1)連續三個交易日內,個股漲跌幅的偏離值累計達到±20%;
2)連續三個交易日內,ST和*ST股票的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
3)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股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一旦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就將被實施停牌,直至有關當事人作出公告的當日10時30分復牌。同時交易所將公布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成交金額最大五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
7. 證券交易所大廳的屏幕上顯示的股票價格是指( )
如果是成交價格顯示的顏色:紅色的代表上漲,綠色的代表下跌,黃色的代表價格持平。
如果只是股票名稱顯示的顏色那就沒啥具體的約定了,有的公司會根據漲跌變化紅綠,但好像大多數的公司是從上到下紅綠相間的顯示股票名稱,顏色基本固定,比如浦發銀行紅色、邯鄲鋼鐵綠色、東北高速紅色。。。。。這樣看起來不那麼累眼睛,舒服一些。
8. 目前我國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的股票交易採用的報價方式有
限價委託:是指你可以自己設置指定的價格交易;
對方最優價格:比如你賣股的話,系統自動以現在賣方能交易的最高價格交易;
本方即反之
即使成交剩餘撤單 :就是你掛的單有一部分成交了,如果你想撤單的話,那就是剩餘撤單
五檔即成剩撤:這個不用管;用得少;我是沒用過的;
全額成交或撤銷; 我裡面沒這個;
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就申報執行效果而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在不考慮行情信息差異的情況下,以即時行情「買一」價格作為賣出價格的限價申報或以即時行情「賣一」價格作為買入價格的限價申報。
以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
舉例1:
某股票的賣方五檔情況為:
賣5 7.08 20
賣4 7.07 15
賣3 7.06 500
賣2 7.05 40
賣1 7.04 25
假如買方選擇按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買入的委託價為對手方的最優價格——賣一價7.04元作為委託價格進行申報。
反之:
若某股票的買方五檔情況為:
買5 7.03 20
買4 7.02 15
買3 7.01 500
買2 7.00 40
買1 6.99 25
假如買方選擇按對本方最優價格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申報手數為1000手,那麼該筆買入的申報價為買方的最優價格——買一價7.03元作為委託價格進行委託
9. 股票的收盤價是怎麼定出來的
你好,收盤價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一天交易活動結束前最後一筆交易的成交價格。如當日沒有成交,則採用最近一次的成交價格作為收盤價,因為收盤價是當日行情的標准,又是下一個交易日開盤價的依據,可據以預測未來證券市場行情;所以投資者對行情分析時,一般採用收盤價作為計算依據。
10. 在證券交易所股票價格為何會變動與買入賣出的具體關系
簡單的回答,買賣決定的。都是些數字變化。價格與量無關,有買就有賣,互相抵消。想想去菜市場買東西就行了。東西就在那裡,他開價賣,你開價買,討價還價後成交。如果他不肯,一定要多少賣,你又非得買,只能漲價,如果他生意不好想賤賣了,就開低價,你要也可以低價買。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