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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理財產品交易結構是信託貸款

發布時間: 2021-04-15 04:27:29

Ⅰ 銀行理財產品和信託產品有什麼區別

銀行理財產品和信託產品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概述不同:

1、銀行理財產品的概述:銀行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2、信託產品的概述:信託產品是指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理財產品。信託品種在產品設計上非常多樣,各自都會有不同的特點。

二、兩者的主要種類不同:

1、銀行理財產品的主要種類:

(1)人民幣理財產品:銀行人民幣理財是指銀行以高信用等級人民幣債券(含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其他債券等)的投資收益為保障,面向個人客戶發行,到期向客戶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低風險理財產品。

(2)外幣理財產品:在股票市場大幅波動下,「保本增值」已逐漸成為理財新風向。在此背景下,各大銀行紛紛推出外幣理財產品迴避短期股票市場風險。

(3)保證收益理財產品:保證收益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客戶承諾支付固定收益,銀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投資風險或者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客戶承諾支付最低收益並承擔相關風險,其他投資收益由銀行和客戶按照合同約定分配,並共同承擔相關投資風險的理財產品。

2、信託產品的主要種類:

(1)貸款信託:指通過信託方式吸收資金用來發放貸款的信託方式。這種類型的信託產品,是數量最多的一種。

(2)權益信託類:這一類型的信託產品,是通過對能帶來現金流的權益設置信託的方式來籌集資金,其突出優點就是實現了公司無形資產的變現,從而加快了權益擁有公司資金的周轉,實現了不同成長性資產的置換,有利於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資機會,迅速介入,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3)融資租賃信託:信託公司以設立信託計劃的方式募集信託資金,將其運用於融資租賃業務,通過嚴格專業化、流程化的管理,通過定期收取租金,實現信託收益,為社會投資人提供安全、穩定回報的理財回報。

(4)不動產信託:土地與地上或地下的各種建築設施統稱為不動產。現行一般投入房地產開發類企業較多。

三、兩者的風險不同:

1、銀行理財產品風險: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居民的收入得到迅速提高,理財與投資意願不斷增強,使我國理財市場呈現出蓬勃發展之勢。但同其它成熟市場國家相比,我國理財市場起步較晚、相關法律法規相對滯後,投資者自我保護意識較為薄弱,關於理財產品的法律糾紛時有發生。

這些法律風險嚴重阻礙了我國資本市場健康快速的發展。從宏觀來看,這些法律風險不僅有礙我國理財產品的持續健康發展,進而影響我國資本市場的穩定與繁榮。

從微觀角度上說,會使投資者及商業銀行面臨著更多的法律層面上的不確定性,不僅增糾紛與爭議大幅增多,同時也提高了交易成本,挫傷了投資者的信心,因此對理財產品法律風險的剖析與防範極為必要。

2、信託產品的風險:多數信託產品的投資對象是單一項目,風險集中在融資方的信用上,如何增強信託產品的安全性始終都是投資者關注的焦點,產品安全不但關繫到信託產品的市場認同度,在現有監管政策下,也關繫到信託公司的成敗。

信託產品的安全性創新主要體現在風險控制措施的使用上,除了採用藉助政府部門,大型企業集團等高信用主體的聲譽外,還採用資產抵押,如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抵押;外部信用措施增強,如第三方擔保,銀行信譽調查等,內部信用措施增強,主要是優先/次級結構的運用和其他風險控制措施,如採用財產質押和信用擔保雙重保證。

Ⅱ 關於轉讓存量貸款和信託貸款的問題

呵呵,你是個懶人,這些問題仔細在網路上搜搜都能找到答案啊。

1、存量貸款和信貸資產實質是一回事兒。銀行既已發放的貸款,就是存量貸款,在其資產負債表上表現為信貸資產。任何一家銀行所能發放的貸款的額度,即受央行總體宏觀調控的限制,也受其本身存款額度的限制,就是所謂的存貸比。

在一個給定的期限內,存量貸款多到一定程度,受限於存款額度的限制,銀行就不能再發放新的貸款了。可貸款與存款的利率差,是銀行賺錢的根本,不能放貸款就不能賺錢了。怎麼辦,把存量貸款賣掉,收回現金,存量貸款下降了,現金增多了,不就能放新的貸款了嗎?真是個好主意。

賣給誰呢?銀行?大家兄弟,境況差不多。保險和證券?那倆就沒貸款的權利。那就信託公司吧,丫也是有權貸款的金融機構啊。賣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沒錢的話,銀行可以發理財計劃,信託與信託公司,並指定信託公司以來自理財計劃的信託資金定向購買自己的存量貸款。爽呆了,銀行賣掉了存量貸款,能放更多的貸款,又發了理財產品,吸引了更多的個人客戶,存款有望增長,信託公司呢,基本沒幹啥事兒,還多少有筆手續費收,信託財產的規模也增長了。好事兒啊。

等等等等,信託公司啥事兒不幹?那萬一銀行賣給我的這幾筆信貸資產成了不良貸款、呆壞賬咋辦?以認購銀行特定信貸資產為信託資產管理方式的信託產品,它的還款來源也是貸款本息的回收啊!好吧,既然啥事兒不幹,那索性徹底些,你銀行得承諾過程管理(銀行去催帳),到期不能收回貸款本息的話,你銀行得承諾收回去。不然就砸了我信託公司的牌子了。

這個交易結構是目前監管機構最恨的交易結構之一!都這么弄,到底實體經濟中以貸款方式投放的貨幣總量有多少?誰也說不清楚了。所謂國家的宏觀經濟調控,還搞毛啊!?而且這事兒吧,還一般不好弄清楚。你問銀行,銀行說我賣掉了啊!你問信託公司,信託公司說我發的信託產品啊!你問投資者,投資者說我買的理財啊!把這幾個人弄到一起查不就清楚了嗎?監管機構說我得有那個許可權和時間啊。大家都是短視的,只為自己的利益負責的,國家宏觀調控?出了經濟危機再說吧。

2、再說信託貸款。信託,指的是將要用於放貸的資金來源的法律關系,是委託人信託與受託人信託公司的;貸款,值得是受託人信託公司接受委託人的資金信託而形成信託財產後,對信託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的方式是,發放貸款。

因此信託資金的來源,就是資金信託的委託人,可以是商業銀行,也可以是其他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社會組織。

信託公司的固有資金,當然可以用來發放貸款。但自己的錢,就不存在信託這個法律關系了。當然也就不是什麼信託貸款了。信託公司的固有資金和信託資金必須分賬管理的。

說清楚沒?

Ⅲ 銀行理財產品為什麼通過信託做委託貸款

信託貸款理財產品,是銀行將客戶的資金以理財產品的形式集中起來,通過信託公司向指定對象發放貸款,分為轉讓和貸款兩種性質。 轉讓類產品是銀行和信託公司進行的某個債權轉讓行為;而純貸款類產品由信託公司向企業發放貸款,銀行只起到中介作用,一般會提供第三方擔保來提升產品競爭力。
簡單了說:就是責任轉嫁。

Ⅳ 什麼是銀行理財產品什麼是信託理財產品

這個「產品」兩個字,是中國人跟老外學來的。 美國人最早認為,銀行和商業一樣,也是做「產品」的,不過他們的「產品」不是實物產品,而是「服務產品」。他們把銀行業務也分為批發(銀行間的,銀行與大企業之間的)業務和零售(儲蓄和小額貸款)業務。 儲蓄,是銀行的基本產品。 理財,是另一類產品,不保收益,用途相對固定。 而銀行理財產品和信託理財產品,基本差不多,只不過一個銀行賣的,一個信託公司賣的。起點差別比較大。信託的門檻更高一些。

Ⅳ 信託及銀行理財產品是否屬於金融商品

《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申報管理辦法》(國稅發[2002]9號)第七條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或非貨物期貨的所有權的行為。包括:股票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其他金融商品轉讓。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規定,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參照上述規定,企業購買的信託產品、銀行的理財產品,若不承擔投資風險,收取固定利潤,視為發生貸款行為,對收取的固定利潤應按照「金融保險業」繳納營業稅;若不承擔投資風險,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動收益,在稅法尚未明確下,對取得保本不固定的浮動收益可暫比照存款利息收入,不繳納營業稅;若承擔投資風險,取得不固定的浮動收益,視為投資收益,不繳納營業稅。

Ⅵ 信託貸款有哪些理財產品,其存在什麼缺點

信託貸款類理財產品
①融資方一般是房地產、礦產類公司這塊,滿足432條件,四證齊全/30%自有資金投入/最少二級開發資質;其次是一些優質企業的短期借貸行為。
②這類型項目優質,風險極低;
③均經過銀監會的安全審查,項目公司實力雄厚或是經營非常好。

Ⅶ 為什麼銀行理財產品希望是信託關系而不是委託關系

因為委託的話銀行作為委託人一旦出事兒.銀行是要擔負很大責任的, 頁信託是相信而託付給銀行幫忙打理,是自負盈虧的事兒, 一旦代賣的理財產品出事兒,他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

Ⅷ 什麼是信託產品

信託產品,由信託公司發行,,類似於銀行理財產品。

[定義]
什麼是信託理財,眾多投資其實對它並沒有準確的認識與理解。據悉,信託理財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它的核心內容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財產權的含義包括:對財產的實際使用權、獲取財產收益的受益權、實施對財產管理的權力、對財產處分的權利。而信託類理財產品是指由銀行發行的人民幣理財產品所募集的全部資金,投資於指定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的專項信託計劃。
[特點]
收益高、穩定性好,是信託類理財產品的主要賣點。信託計劃產品一般是資質優異、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優質房地產、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等信託計劃,大多有第三方大型實力企業為擔保(房地產類還會增設地產、房產做抵押),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動收益理財產品要高出一頭。今年以來發售的信託類產品,年收益率一般在6%—7.5%左右;而目前隨著銀行幾次上調存款准備金率,年收益率已提高至7%—9%,收益遠高於同期存款。
[選擇]
在購買信託產品時,專家提醒,主要是看三點。首先,要看理財產品的受託人,即信託公司的投資管理能力、風險控制體系、管理團隊、歷史業績等情況。其次要關注這個信託的具體交易結構和後期管理情況,具體來說就是信託財產的具體運用和投資方向、運作期限是否符合自己的投資要求、流動性情況和平均收益率怎麼樣。
最後,還要看其信託產品所採取的擔保措施,誰來擔保和用什麼來擔保,並且預期的擔保措施能否及時有效地補償信託本金等問題。專家同時提醒投資者,相比股票、債券,信託產品具有流動性較弱的劣勢,隨時變現的能力相對較差。

如還有其它想問的方面,歡迎問~

Ⅸ 什麼是信託,信託屬於理財產品嗎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

信託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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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是財產管理職能

1、管理內容上的廣泛性:一切財產,無形資產,有形資產;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組織、國家。

2、管理目的的特定性:為受益人的利益。

3、管理行為的責任性:發生損失,只要符合信託合同規定,受託人不承擔責任;如違反規定的受託人的重大過失導致的損失,受託人有賠償責任。

4、 管理方法的限制性: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只能按信託目的來進行,不能按自己需要隨意利用信託財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信託

Ⅹ 理財產品屬於銀行代理業務還是信託業務

銀行代理業務。理財期間資金所有權在你,使用權在銀行。要是信託銀行會註明是「信託理財產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