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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產品投顧可以擔任劣後嗎

發布時間: 2021-04-13 09:28:26

1. 從事金融證券人員不允許炒股的原則規定是什麼

從事金融證券人員不允許炒股的原則是防止金融證券人員內幕交易,利用自身的優勢資源炒股,獲取非正當利益。

2. 私募走信託通道發產品是管理人還是投顧

基金公司肯定是管理人,如果投到一級、一級半、二級市場,投顧可以任意選擇。

信託公司發行得單一信託計劃,只作為放款得通道,因為私募基金不具備法人資格,必須藉助金融機構(如:信託、銀行、券商)放款並投向管理人所指定的標的。

3. 信託理財的劣後級是什麼意思

你所指的應該是信託計劃中的劣後受益人的概念。
劣後受益人一般與優先受益人相較,指的是信託公司發行的結構化信託產品,在同一款產品中,優先受益人分享較低的收益率,承擔較小的風險,而劣後受益人則承擔高風險獲得高收益。 在證券投資信託業務中,名義上均由信託公司作為發起人發行信託計劃,但事實上,有一部分證券投資信託業務是由投資者中的某人(或若幹人)發起的。某些投資者有較好的投資能力,但資金有限,因此借信託公司的名義發行信託計劃,以募集資金、增加盈利。在這一類信託計劃中,信託公司雖在名義上仍另行聘請投資顧問,但實際上只有該投資者才能真正決定證券買賣的方向、時間、數量、價格等。為約束該投資者的行為,在這一類信託計劃中通常會保障其他普通投資者的最低收益水平,並設置強制平倉線,約定投資虧損時該投資者應立即彌補的虧損等特殊條款,此時該投資者被形象地稱為「劣後受益人」,其他普通投資者則被稱為「優先受益人」。

信託公司為「劣後受益人」發行信託計劃,實際上是為「劣後受益人」買賣證券提供融資服務。根據《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證券公司為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融券服務,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當然,證券公司在這一類業務中沒有直接與「劣後受益人」發生法律關系,沒有違規,但畢竟有打法律擦邊球的嫌疑。在有證據證明證券公司積極為「劣後受益人」與信託公司牽線搭橋,促成信託計劃發行時,證券公司仍然存在較大的違法風險。所幸的是,大多數的證券投資信託計劃並沒有「劣後受益人」的參與,較常見的是對所有受益人一視同仁且不保證最低收益的信託產品,證券公司可以合理合法的參與其中。

4. 信託產品投資顧問被證監會處罰 信託會受到影響嗎

有可能。如果你所投的信託產品的管理人出了問題。產品肯定會收到影響。畢竟投顧負責產品的運作策略。如果投顧被罰了。但是管理團隊還能正常運作的話。那影響也不大。你要相信。能做投顧的管理能力強。

5. 資產管理公司作為信託計劃投顧、需要什麼資質或者條件是什麼

資產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主要發起人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
(2)主要發起人經營狀況良好,最近三年連續盈利。
(3)每個發起人實收資本不少於3億元。
(4)擬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
(5)有明確可行的基金管理計劃。
(6)有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才。
(7)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歡迎追問,私聊~

6. 如何做信託產品劣後級投資人

一般劣後級份額都是管理人自己拿下的。如果投資人也願意接受劣後級的風險,可以直接和管理人簽署劣後級的合同。管理人肯定不會拒絕的。

7. 優先順序信託產品和劣後級信託產品有什麼區別嗎

在結構化信託產品中,出資人有優先和劣後兩個。優先順序出資人投入了資金到信託產品中,享有的收益水平略低,同時承受的風險略低,劣後級的出資人 投入了資金到信託產品中,享有的收益水平略高於優先順序的投資人,同時要承受高於優先順序的產品風險。當信託產品出現違約的時候,劣後級要支持優先順序得到償付,償付完優先順序剩餘的部分才能給劣後級投資人償付。這是結構化信託產品中的內部增信,一般是信託產品被投資人利用自有資金持有劣後級,以撬動外部優先順序資金支持自己的項目。在國際金融中,有一個詞彙叫同等債權順位,與此相類似,優先順序和劣後級的債權順位是不同的。
希望這個解釋對你有幫助。

8. 集合信託 必須有劣後嗎

不是必須,集合信託從類別上可以分為三大類,股權類、貸款類、管理類。
貸款類的集合信託都沒有劣後
股權類的集合信託原則上是都有劣後的
管理類的有些有,有些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