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信託受益權拆分轉讓的受讓人不得為自然人的解釋
我國《信託法》對於信託收益權拆分有嚴格的內容規定:
《信託法》第47條:受益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其信託受益權可以用於清償債務 ,但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定的除外。
《信託法》第48條: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 ,但是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定的除外。
《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2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信託計劃),由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將兩個以上(含兩個)委託人交付的資金進行集中管理、運用或處分的資金信託業務活動,適用本辦法。
辦法第29條:信託計劃存續期間,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資者轉讓其持有的信託單位。...信託受益權進行拆分轉讓的,受讓人不得為自然人。機構所持有的信託受益權,不得向自然人轉讓或拆分轉讓。
辦法第52條:兩個以上(含兩個)單一資金信託用於同一項目 的,委託人應當為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並使用本辦法規定
辦法第53條: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以及其他財產和財產權信託 進行受益權拆分轉讓的,應當遵守本辦法的相關規定。
Ⅱ 信託收益權與受益權的區別
首先要明確詞語的范疇,一般我們講得是信託收益,而不非信託受益權;
信託收益,指的是信託產品的盈利,通過各種增值手段,信託產品實現盈利而非虧損。
受益,則是指信託參與各方投資所得到的回報。這里也包含著不同層次的受益,可分為優先受益和次級受益。這一塊涉及到信託公司和信託產品的設計模式。
Ⅲ 什麼是信託收益權
信託受益權是信託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享受信託財產經過管理或處理後的收益權利。也包括信託合同結束時,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可享受信託財產本身利益的權利。 信託受益權定位於物權不僅是信託及運行機制的本質性質要求和需要,而且在信託法律制度的具體規范中也有相當的根據。 信託受益權具有物權的追及與優先效力。一方面,因信託財產處於受託人的佔有、管理和處分之下,為了防止受託人的不當行為對受益人利益的影響;另一方面,在信託法上,信託財產盡管名義上屬於受託人,但它並非受託人的固有財產,而是僅以信託目的即為受益人利益而存在的特定財產,為此,受託人的債權人無權對信託財產進行追索。 信託受益權具有物權請求權的效力。在信託法上,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受益人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原狀或者予以賠償,該信託財產的受讓人明知是違反信託目的而接受該財產的,應當予以返還或者予以賠償。 信託受益權具有物權的直接支配力。這種直接支配力在物權中並非都現實地存在,有些物權如抵押權等擔保物權,其支配力在一般情況下是潛在存在,只有當債權得不到滿足時,支配力才現實地發生。信託受益權的支配力也是如此。在受託人正常管理時,受益權的支配力隱而不現,當受託人不當處理信託財產時,其支配力開始顯現。只不過較為特殊的是,該支配力要經過撤銷程序才可實現而已。
Ⅳ 股權收益權為什麼要做成集合信託
集成信託之所以要集合,主要原因在於沒有單筆的資金。如果信託公司有大筆的資金直接對接項目,其實信託公司更加希望單一資金就把項目做了。
股權收益權,股權項目,風險偏大。對於大筆的單一資金來講。風險太高,很難找到大筆單一資金直接對接。反而,通過集合信託的方式發產品,募集多份、小筆的資金。風險承受能力提高。有利於項目的對接。
Ⅳ 中信信託貴能投資特定資產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具體是怎麼樣的在哪裡購買
2012年4月初非常值得投資的信託產品
產品名稱: 中信信託 貴能投資特定資產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募集規模: 12億
產品期限: 2+1年
起點金額: 300萬元
收益說明: 信託收益按年支付:前兩年11%。若延期,第三年增加0.5%的收益
發行機構: 中信信託
投資方向: 托資金主要用於購買五家煤礦企業的特定資產收益權
該項目優勢:
1、目前煤炭在中國能源消費中佔70%,煤炭需求旺盛是必然趨勢。
2、煤炭價格在整合過程中會供不應求,整合後,煤炭生產集中度提高,大型煤企話語權加重,未來煤炭價格將趨於穩定且易漲難跌。
3、貴州煤礦相比北方,距南方省市路程更近,運輸成本較低,因此貴州煤炭企業外銷周邊省市,在價格上擁有明顯的優勢。
4、貴能投資規模在貴州省民營煤企中排名前十,生產、安全技術水平都較高。
5、高管專業素質高:貴能高管擁有良好的專業知識背景和豐富的煤炭行業從業經驗。其中,專業技術部門負責人均來自國有大型煤炭企業。
6、煤礦地理分布相對集中,便於集中化管理;下屬各礦沒有發生一起瓦斯事故,瓦斯治理能力突出。
抵押擔保措施:
1、貴能投資、華源瑞豐、四季春、大田洗煤100%股權質押.
2、貴能投資新設的六個子公司的100%股權質押。
3、弘財礦、騰慶礦、荒田礦采礦權抵押。
4、華源瑞豐、四季春、弘財礦、騰慶礦、范家寨礦、荒田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5、貴能投資全體自然人股東及配偶提供無限連帶責任擔保。
6、中能瑞豐商貿股東代恩虎及其配偶為回購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本項目本益抵押率為24.24%,高度安全!
我們公司包銷了中信信託貴能項目1個億的額度,有需要了解該信託的朋友可以找我私聊!4月10日正式開始募集,現在在預約中!
Ⅵ 股票收益權包含哪些股票質押給了信託公司,信託公司發放股票收益權集合信託資金。
股票收益權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其實質就用上市公司股東用自己的股票做抵押進行融資,然後到期以商定的收益比例連本帶利返還給投資者(即該信託計劃的委託人)。因此,股票收益權實質只是一個幌子,當然,融資方(上市公司股東)還要支付信託公司管理費和信託計劃的發行費等費用。
Ⅶ 什麼是銀行投資信託收益權
目前銀行信託理財許多都有了創新產品,比如在信託產品中增加了地方政府、商業銀行或某些企業的擔保,有一些在產品中增加土地抵押擔保或股權質押擔保等,在收益分配上引入了優先順序受益人與次級受益人等方式,這相當於給資金的安全加了一把鎖。
Ⅷ 集合信託收益權份額需要注冊登記嗎
對於發力資產證券化對信託公司的要求,信託人士認為主要是考驗信託公司發掘資產、評估資產和配置資產的能力。
近日,建信信託作為交易安排人發行了市場上首個以多個信託資產為基礎資產的資產證券化產品——「嘉實建信信託受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簡稱「嘉實建信ABS」)。建信信託作為第一層信託計劃的受託人代表該信託計劃的原始權益人,並作為交易安排人主導了項目論證、方案設計、中介組織、監管溝通、推廣發行等全流程服務。
此前,信託公司多作為信貸資產證券化受託人,通過SPV把基礎資產變成信託資產,起到風險隔離的作用。但此類業務多為銀行主導,信託公司若僅充當SPV,在同質化的競爭中項目利潤微薄。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信託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推進,信託公司在業務流程中充當的角色也開始出現了變化,從「參與」變成了「主導」,從「受託人」轉變為「交易安排人」。未來預計會有越來越多的信託公司看到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利潤空間,拓展業務藍海。
建信信託主導 首單信託受益權集合ABS
2015年11月27日,由建信信託作為交易安排人的「嘉實建信信託受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簡稱「嘉實建信ABS」)成功發行,並在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與服務系統掛牌交易。該產品是市場上首個基礎資產為多個信託資產打包的資產證券化產品,且增信措施採用的是優先順序/次級結構分層設計,回歸了資產證券化業務依託於基礎資產現金流自身的風險水平而與主體信用相隔離的本源。
嘉實建信ABS採用了「信託+信託+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三重SPV結構,實現了基礎資產的真實出售。該項目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稱,建信信託作為第一層信託計劃的受託人代表該信託計劃的原始權益人,並作為交易安排人主導了項目論證、方案設計、中介組織、監管溝通、推廣發行等全流程服務,體現了信託機構在資產管理領域的優勢。
該產品優先順序資產支持證券發行總規模人民幣26億元,包括優先順序A檔24億元,評級AAA,期限22個月;優先順序B檔2億元,評級AA+,期限22個月;次級規模約為1.7億元,無評級。產品推出後獲數倍超額認購。
布局企業ABS SPV向交易安排人轉變
目前我國的資產證券化工具主要分為三大類:人行和銀監會主管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證監會主管的企業資產證券化和交易商協會主管的資產支持票據(ABN)。
此前,信託公司多作為信貸資產證券化受託人,通過SPV把基礎資產變成信託資產,起到風險隔離的作用。但有業內人士坦言,信貸資產證券化均為銀行主導,券商承銷,信託公司若僅充當SPV,在同質化的競爭中項目收費極低,然而仍要參與項目結構交易設計、文本撰寫、項目審批報備、費用清算等工作,工作繁瑣、耗時長,有點得不償失。
信貸資產證券化能夠給信託公司帶來的利潤微薄,據業內人士介紹,信託參與信貸資產證券化費用有兩種計算方式:一種按規模計算,可能在萬分之一到萬分之五之間;一種按數量計算,一單業務收費30萬元左右。
顯然信託公司並不會滿足於通道角色和微薄的利潤。2014年11月19日,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及配套文件,企業資產證券化的業務行政審批取消,正式實施事後備案制和基礎資產負面清單管理。之後,信託公司開始涉足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信託公司在資產證券化中的角色也開始出現了變化,從「參與」變成了「主導」,從「受託人」變成了「交易安排人」。據嘉實建信ABS項目負責人介紹,建信信託充當了項目的發起人、受託人、交易安排人,並實際主導了該產品的銷售工作,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擔任項目的評級機構,嘉實資本為項目管理人。由信託公司主導的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在業內也居前。
此前,中信信託也曾主導發行「中信·茂庸投資租金債權信託受益權資產支持專項計劃」,成為國內首單直接以商用物業租金債權為基礎資產的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
「從參與到主導,很直觀的好處就是利潤的提升。從前我們從主導方手中分取項目費用,現在我們作為原始權益人和交易安排人,給其他參與方分撥項目費用。未來越來越多的信託公司會看到企業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前景,也將是信託公司一個新的利潤增長點。」上述項目負責人表示。
負面清單做指引 基礎資產多樣化可期
進入2015年第四季度以來,信託業資產證券化業務屢傳佳訊,先有中信信託發行國內首單物業租金債權ABS,後有外貿信託參與國內首單微貸信託受益權ABS,建信信託主導國內首單信託受益權集合ABS成功發行。
從早期的個人住房及汽車金融等零售信貸,到信用卡、應收款,再到物業租金債權和信託受益權集合,信託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基礎資產日益多樣化。
2014年年底公布的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負面清單實施穿透原則,明確了不投向負面清單中所述資產的信託受益權均可以作為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基礎資產,為企業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的多樣化掃清了障礙。
以嘉實建信ABS為例,以建信信託自持的多款存量信託計劃為基礎資產,打包成資產證券化產品,基礎資產都是信託公司挑選的優質資產,因此在市場上反響熱烈。
「該產品是標准化產品,於銀行而言資本佔用少,同時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資產的流動性,因而受到銀行青睞。」項目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對於發力資產證券化對信託公司的要求,上述信託人士認為主要是考驗信託公司發掘資產、評估資產和配置資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