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美劇中或者電影里的『信託基金』是什麼 請通俗點講
通俗的講,
一個老闆很有錢,他女兒未成年時,知道自己身患絕症,他怕女兒年少無知時,被花心男騙走錢,就把錢委託給信託基金,等25歲之後,才把錢給他女兒(遺囑信託)
一個老闆很有錢,但是不知道怎麼打理,就把錢給信託基金,幫他打理這些錢(信託理財)
一個老闆有公司很缺錢,他就找信託公司借錢(信託貸款)
一個人想買房子收租,但是沒錢,就很多人一起把錢集合起來,委託信託公司買房子收租(房產信託)
最好描述下,你看的電影里的情節。。。。。不然不好解釋
信託投資基金也叫投資信託,即集合不特定投資者的資金,並委託專家代為投資,使其減少投資風險、分享投資收益的一種信託形式,基金投資對象包括有價證券和實業。
投資信託起源於19世紀的英國,當時正值工業革命時期,亦是帝國主義興盛的時期,英國為極力擴張殖民地版圖,並謀求海外投資更高之報酬,遂由政府出面組成投資公司,委託專業人士代為投資,分散風險,使中小投資者和大型投資者皆能享受國際投資的高報酬。位於大西洋西岸的美國則於第二次大戰之後才迅速地發展,到了1987年時已成長到七千億美元。日本則是在1954年開始蓬勃發展共同基金。
2. 為什麼英國男友要我幫他做信託基金延期
信託基金也叫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 指通過契約或公司的形式,藉助發行基金券(如收益憑證、基金單位和基金股份等)的方式,將社會上不確定的多數投資者不等額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信託資產,交由專門的投資機構按資產組合原理進行分散投資,獲得的收益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並承擔相應風險的一種集合投資信託制度。 信託基金的特點是: 1.集合投資2.專家管理、專家操作3.組合投資、分散風險4.資產經營與資產保管相分離5.利益共享、風險共擔6.以純粹的投資為目的7.流動性強.
3. 外國的富二代有時候被老爸凍結了信託基金,沒錢花。這個信託基金是什麼是不是零花錢
不是,簡單來說這里的信託是一種財富的傳承,富一代把錢交給金融機構打理,這就是自己的信託基金,然後信託基金的收益歸自己的子女,這樣可以保證自己的子女衣食無憂,這就是國外的信託基金
4. 國外的信託基金國內可以查封嗎
優選財富認為:1、有利於增加人民幣的國際化程度2、滬港通的開通能夠把國內居民的投資渠道擴展到香港市場,通過香港市場讓其資產實行全球配置。當國內居民進入國際市場之後,其投資行為、投資理念、投資取向等都將發生巨大的變化,而這種變化很容易傳遞到中國來,從而有利於國內信託基金金融市場逐漸地向成熟及健康的市場方向發展。滿意請採納,謝謝。
5. 英國的信託制度是怎麼產生的
「信託」是普通法對世界法律制度的重要貢獻之一,他起源於英國中世紀的土用益關系,即土地所有人將土地交付他人佔有、使用,但是約定土地收益度給原土所有人指定的受益。產生糾紛後,由於普通法院依據所有權轉移的理論不保護受益人的權利,英王亨利三世時衡平法院根據公平正義原則對有關當事人的權益進行了公正保護,到16世紀,最終形成了信託制度,因此,所謂信託即指財產所有人基於信託將財產交給受託人佔有,使用,處分,但是約定將收益交給特定的人或用於實現特定的目的的制度,基於此,人們可以利用遺囑或契約形成,在民事、商事或公益領域為各種合法目的設立信託,不視為一種深具社會機能的獨特的法律構造,在信託法律關系中有四個均成要件,其一為信託委託人,即基於不違法的目的而將財產交付他人佔有管理的人;其二為信託受託人,即接受他人委託,並非為自己利益而佔有、管理他人財產的人;其三為信託受益人,即雖不佔有管理財產,但是有權獲得該財產收益的人;其四為信託財產即信託標的物。因此,信託可以理解為信託委託人將信託財產交給了信託受理人,信託受託人雖然取得了所有權,卻不享有為自己的利益或按自己的意志來支配的權利,只是 為信託委託人或其指定的其他人利益,按照信託委託人的意願來支配他人的義務。(註:參加張淳著:《信託法原論》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第100頁)舊中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銀行設有信託業務,1952年被徹底取消。1979年10月成立了直屬中央政府的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是中國信託實踐的開始。2000年 月 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確立了信託目的合法性原則,信託財產上的權利與利益相分離原則,信託財產獨立性原則、信託公平原則、信託繼承原則、利益沖突防範原則。
6. 怎樣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公司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注冊英國公司便於公司收匯,取現無限制。英國公司在國際市場佔有一定地位,貿易自由。隨著當今國際化的進程日益完善和中國在世界貿易中的角色日益提高,您應該開始考慮在境外開設公司
注冊英國公司流程如下:
1.查名: 請閣下提供英國公司英文名稱,若無重復即可注冊,但英國公司名稱限制比較多,如教堂、大學、皇家、國王等是不能用的,敏感字眼有英國、英格蘭、信託、基金、集團、控股、合作等;
2.填寫英國公司申請表格: 請至佰嘉盛咨詢索取英國公司申請表格及授權委託書
3.製作英國公司法定申請文件;
4.簽署文件: 請閣下到本公司簽署,若閣下沒時間到本公司,我們可以安排快遞公司寄到府上;
5.政府審批:十到十五個工作日,即可完成審批手續;
6.製作英國公司的章程、核實正本、原子印及鋼印、公司記錄本;
7.公司注冊完成
8.佰嘉盛企業管理咨詢(香港)有限公司協助您銀行開戶
辦理費用:3280元 全包
7. 英國私募基金s0iq基金盡況什麼時候能開網,有消息了嗎
一、作為基金業發源地的英國公募基金行業
1.英國基金的發展歷程及現狀
基金作為一種為一般公眾服務的社會化理財工具,最早起源於英國,其發展歷程如下:
截止2012年末,英國基金業管理資產規模9388億美元,全球排名第7位。從基金分類來看,單位信託總資產規模已達到了2773億美元,數量達到529隻,分別佔英國基金總資產規模與總數的13.48%和10%。投資信託基金依舊是封閉式基金的主流在英國基金總數和總資產中分別僅佔比達5%和3.42%。英國的OEIC佔比達到35%,僅次於排名第一、佔比47%的開放式養老基金,成為機構投資者與零售、私人投資者的集合理財首選產品。
從基金投資資產結構類型來看,股票型基金佔主導,比例為56%,固定收益類基金佔比25%,低於全球平均水平,其他投資類型基金佔比不足20%。從銷售渠道來看,其渠道構成也體現出多元化的特點,已形成綜合性、立體化的基金營銷系統:主要包括基金公司直銷、銀行代銷、理財顧問、機構專戶及私人銀行等。
金融危機之後,獨立理財顧問(Independent Financial Adviser, IFA)渠道逐漸替代銀行代銷佔主導地位。目前,英國已有11000多家理財顧問公司,超過3萬名理財顧問,通過他們銷售的基金佔零售總額的80%,占銷售總額的50%以上。
2.英國基金業發展經驗
(1)自律性協會以保護所有投資者為中心對基金行業發展作出重要貢獻。
英國具體的共同基金投資管理實體是各類民間管理協會,如共同基金協會、投資顧問協會、投資信託協會、基金經理人協會、證券投資協會等。協會通過對會員資格的審查進行自律性管理,凡是從事共同基金業務的任何個人和機構,都需要獲得某共同基金協會的會員資格,協會有權對違反規定的成員取消會員資格,使其不能再從事共同基金業務。
各協會對共同基金的投資進行風控限制,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自律性協會作用的發揮,有利於保持基金行業的長期穩定和規范;便於政府進行宏觀引導和調控,且具有充分的靈活性和彈性。
(2)以市場及投資者的需求為導向,為創新提供法律支持、完善市場監管促進市場的穩定發展。英國的經驗表明,契約型基金的發展離不開外部力量的規范和監管,各項制度和法規都是保證基金良好發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前提。
(3)鼓勵、培育和監管獨立理財顧問,推動了基金理財向個人投資者的普及。
為確保IFA提供建議的客觀和中立性,英國金融服務監管(Financial ServiceAuthority,FSA)要求其監管下的投資咨詢公司和獨立理財顧問,都必須具備有效的內部投訴處理程序,通過對獨立理財顧問實施分級的資質管理和保證金制度等措施,保證理財顧問向客戶推薦產品時,充分了解其需求和投資境況,與其風險預期匹配,並提供書面報告。發達的獨立理財顧問渠道是促使英國基金市場高度發達的原因之一。
3.英國基金業發展教訓
共同受託人這種基金治理結構存在矛盾。按照英國1986年金融服務法第81節的規定,傳統信託法上的受託人職責由信託型基金中的基金管理人與基金保管人分擔,基金管理人是信託型基金的管理受託人,基金保管人是信託型基金的保管受託人。
雖然由於英國模式的「共同受託人」的存在,基金單位持有人的權益能夠有一定的保障,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資產的託管人權利歸屬問題難以明確,因此造成模糊地帶,二者的責任難以清楚劃分。而同時,由於管理人不是信託關系的當事人,則不受信託法的規范,相應地,投資者對管理人主張權利也不受信託法的保護。
二、私募的發展經驗和趨勢
1.私募股權投資
英國私募股權基金發展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在英國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成立手續較為簡便,不作為企業法人單獨征稅,因此在英國有限合夥制是主流模式。
二是與美國相比,英國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領域更偏向企業擴張期和管理層收購期,投資項目更偏重主流產業。
三是資金來源方面,銀行是主要供給者,由於稅收方面的優惠,外國資本也成為英國私募股權基金的重要資金來源。
四是退出方面,由於歐洲資本市場發展程度不一,公開上市難度較大,因此私募股權基金多採用並購或回購的方式。
(1)英國PE發展經驗
第一,持續的政策優惠極大地推動了PE發展。優惠政策主要包括推出信貸擔保計劃、放鬆投資管制、制定激勵創業投資的稅收政策等。
第二,PE市場監管以行業自律監管為主,法律監管處於次要地位。英國1986年《金融服務法》也確定了在自律基礎上的兩級監管體系,直接管理私募股權基金的自律組織是「英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協會」。由於環境和政策的寬松,加上嚴格自律的傳統(嚴謹的協議和公司章程),英國私募股權基金可以自由發展、規范運作且成本較低。
(2)英國PE發展趨勢
第一,完善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大力發展PE項目退出和交易的場所。1995年6月,倫敦交易所設立了二板市場(AlernativeInvestment Market,簡稱AIM)。最主要特點為上市標准較低.但是對公司信息進行充分披露和公開,並由投資者進行自行選擇。AIM 只有40個規則,簡潔清晰但必須嚴格遵守。
除此之外,英國還有為更初級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未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市場一未上市股票市場(OFEX)。其目的是為那些未進入倫敦證券交易所主板市場或AIM 掛牌交易的公司股票建立一個可出售其股票、募集資金的市場。在OFEX 掛牌交易的公司, 通過市場的培育可以按照相應的規則,進入AIM 交易。
(2)加強風險監控。
近來多家英國大公司被私募股權公司並購,銀行向一些私募股權公司大量放貸的做法引起了爭議,由於私募股權公司在英國經濟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市場上出現了濫用金融工具和過度利用杠桿效應等現象。
為了抑制這種趨勢,英國金融服務局在2008開始對銀行向私募股權公司的放貸情況進行監控。並且在金融危機後,英國對私募基金監管給予了更高重視,要對私募基金要建立高標准且具有針對性的信息披露制度。
(3)加快向新興市場國家的擴張。
2008年金融危機後,越來越多的英國股權投資集團看好新興市場國家尤其是亞中國的投資機遇,紛紛在重點城市設立辦事處,積極拓展項目,並希望投資比重提升,以分享這些國家高增長帶來的收益。
2.對沖基金
(1) 對沖基金的發展現狀及經驗
倫敦僅次於紐約是「對沖基金」第二大中心,聚集了75家對沖基金將總部設在倫敦,管理的全球20%左右、歐洲80%左右的對沖基金規模。倫敦形成目前對沖基金的地位得益於:
一是本地的專業知識;
二是接近客戶和市場,並有強大的資產管理行業;
三是完善的對沖基金配套服務,倫敦也是對沖基金服務的一個領導中心,如管理、主要經紀、託管、審計、經紀服務具有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優勢,大約有一半的歐洲投資銀行倫敦通過倫敦展業。
(2)對沖基金的發展趨勢
第一,對沖基金客戶主體機構化。
伴隨著對沖基金業規模的擴張,其投資者結構也出現了新的變化。近年來,機構投資者取代富裕家庭成為對沖基金的投資主體,投資者結構呈現出機構化的趨勢。機構投資者的投資已經佔到對沖基金資產總值的30%。另據數據顯示,目前近40%的主權財富基金已投資或將投資於對沖資金。隨著機構投資者對對沖基金業投資的迅速增加,對沖基金的規模還將繼續快速膨脹。
第二,監管更加嚴格。
英國政府率先於2007年10月宣布對對沖基金正式實施監管。組建了對沖基金標准管理委員會於2008年1月發布了《對沖基金標准管理委員會標准》,對對沖基金的監管建立在加強信息披露、靈活的監管措施及文明的投資人這三大支柱之上,通過信息披露、估價限制等措施來拓展對對沖基金行業監管的廣度和深度。
第三,對沖基金的區域分布向離岸區域變化。為了獲得稅收的好處與操作上的便利,目前50%以上的對沖基金注冊在開曼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和百慕大群島等離岸司法轄區內。
第四,對沖基金的基金大量成立,逐漸成為對沖基金最主要的投資者之一。
與單純的對沖基金相比,FOHF(對沖基金的基金)具有以下三個優勢:
一是通過對沖基金的基金投資於多個對沖基金,可以分散風險;
二是可以投資於不接受新投資的對沖基金,因為很多對沖基金不接受新的投資者(即合夥人),但接受對沖基金的基金;
三是有可能在封閉期滿之前申請特許贖回,這也是對沖基金的基金區別於普通投資者的另一項特權。
正是由於這些優勢,使得對沖基金的基金成為連接投資者與對沖基金之間的橋梁,從而大大推動了對沖基金的發展。
3.不動產投資
(1)英國REITs發展現狀及經驗
2005年英國政府發布REITs立法草案,標志著REITs引入英國。截至2013年1月,倫敦上市的REITs共有25個,總市值達275.58億英鎊。其快速的經驗有以下幾點:
第一,交易所的合理安排確保了REITs的流動性。
倫敦是領先的不動產國際融資中心,不動產市場活躍。同時倫敦交易所也是世界最大的交易所之一,保證了REITs較好流動性,使通過REITs間接投資不動產比直接投資更為便捷。另外,在倫敦交易所的交易成本很低,如印花稅僅為0.5%,而不動產交易的印花稅高達4%。
第二,REITs的成功需要政府政策的大力推動。
2012年6月,針對REITs體系的重大變革生效,其中包括取消REITs占租賃財產2%的入市費(entrycharge),降低了REITs發行主體和投資主體的准入門檻,將有助於吸引國際資本進入,提高投資者稅後收益,建立國際化的Reit品牌,這對增強REITs的吸引力有深遠意義。
第三,REITs的收益性是REITs成功的關鍵因素。英國REITs對投資者的稅收節約效應,是促使REITs迅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
(2)英國REITs發展趨勢
金融危機導致投資者避險情緒增加。具有現金收息概念的投資策略成為資產配置的主流之一。REITs收益率優於長期公債及投資等級債,且股利率平均約有5.5%,也高於其它類型股票的股利率,加上投資標的具有穩定的現金流入,REITs成為資產配置的重點之一。
4.資產證券化
英國資產證券化是伴隨著英國金融業的高度發達而發展起來的,凡是現金流動可以寫在合同上的均可證券化。英國經濟證券化率已達到200%左右。其以下發展經驗可供借鑒:
第一,完善的法律制度。最顯著的特點是維護經濟關系中的效益公乎、公正。在法務執行中充分體現了財產權至上、債權至上、信用至上的觀念。
第二,發達的金融體系。英國的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有賴於相關領域眾多具有高度專業技能的專業人員如律師、會計師、精算師、證券專家及其他專業顧問的支持。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眾多的外國銀行和種類齊全的專業金融公司以及各類大財團、互助協會,都為英國資產證券化提供了可靠的載體和循環空間。
第三,市場規則和管制完全符合金融市場參與者的需要。英格蘭銀行是英國所有獲得授權經營的銀行的首要監管者,有些銀行的證券和投資活動也受一個以證券與投資事務委員會為首的體制監管,從而為證券交易提供了一個井然有序的市場,公司可籌集資金,而投資者可購買和出售證券,投資者也能咨詢專家准備所有必要的財務和其他資料。
第四,鞏固的社會信用,是資產證券化有序進行的基本保證。英國的各種銀行和房屋互助協會都為客戶提供多種的付款服務,它們既包括傳統的、以票據為主的方法,也包括創新的金融產品或金融派生品,金融派生品是各種於未來時日買賣金融票據如股票、債券或貨幣市場票據的合同,分為金融期貨或金融期權,它們有助於比較有效的風險管理,即防範或預防不利的利率、匯率和證券市場的變動。
三、公司拜訪的感受與體會
1、隨著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加快以及資本跨境流動的逐漸放寬,建議參考歐洲UCITS成功經驗,研究制定大中華地區內容共同基金跨境銷售、運作與監管的「通行證」。
2、從海外經驗看,另類投資機構多為精品式運作,傳統公募起家的資產管理公司開展PE、對沖基金、房地產投資等另類業務多通過收購兼並的方式來開展,在集團下下設子品牌。包括此次考察的CVC為花旗資產管理下負責私募股權投資的機構,JardineFlemming為大摩資管旗下負責另類業務的機構。建議研究允許國內的公募基金公司通過並購與兼並的方式涉足私募股權、對沖基金等另類投資業務。
3、從全球及歐洲市場各種協會組織情況來看,基本上是屬於矩陣式的架構,即有不同地區的跨業務協會,也有不同業務的協會,協會組織之間的跨境與跨界交流與合作日益重要。建議加強與各地協會與監管機構交流合作。
8. 各國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稱呼分別是什麼
在不同的國家,投資基金的稱謂有所區別。英國和中國香港稱之為「單位信託投資基金」;美國稱為「共同基金」,日本和中國台灣則稱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這些不同的稱謂在內涵和運作上無太大區別。
證券投資基金,是指通過發售基金份額募集資金形成獨立的基金財產,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託管人託管,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證券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額享受收益和承擔風險的投資工具。
(8)英國的信託基金快遞擴展閱讀:
證券投資基金的特點:
1、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集合投資制度: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積少成多的整體組合投資方式,它從廣大的投資者那裡聚集巨額資金,組建投資管理公司進行專業化管理和經營。在這種制度下,資金的運作受到多重監督。
2、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信託投資方式:
證券投資基金與一般金融信託關系一樣,主要有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個關系人,其中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訂有信託契約。但證券基金作為金融信託業務的一種形式,又有自己的特點。
如從事有價證券投資主要當事人中還有一個不可缺少的託管機構,它不能與受託人(基金管理公司)由同一機構擔任,而且基金託管人一般是法人;基金管理人並不對每個投資者的資金都分別加以運用,而是將其集合起來,形成一筆巨額資金再加以運作。
3、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金融中介機構:
證券投資基金存在於投資者與投資對象之間,起著把投資者的資金轉換成金融資產,通過專門機構在金融市場上再投資,從而使貨幣資產得到增值的作用。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者對投資者所投入的資金負有經營、管理的職責,而且必須按照合同(或契約)的要求確定資金投向,保證投資者的資金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4、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證券投資工具:
證券投資基金發行的憑證即基金券(或受益憑證、基金單位、基金股份)與股票、債券一起構成有價證券的三大品種。投資者通過購買基金券完成投資行為,並憑之分享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收益,承擔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