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信託公司的錢哪來的客戶的類別又投向了哪些領域
信託公司的產品分為單一資金信託和集合資金信託。
1、單一資金一般資金來源為同業資金為主,也就是各個銀行、證券的資金,主要投向是政信項目、地產等,一般風控要求由資金方來主導,起通道作用。
2、集合資金的來源為個人資金,100—1000萬不等,主要投向政信、地產、實體企業、股權投資、證券市場等領域。風控要求以信託為主導,起集合理財作用
補充:可以理解成,單一資金針對機構,集合資金針對高凈值個人客戶。
② 信託借的錢是否會出現在公司的貸款卡上,什麼情況下信託公司會入股一個公司,並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
只要向人民銀行徵信系統辦理了加入手續的信託機構,其信託貸款是應該進行貸款卡登記的。信託公司一般不是入股融資企業的,基本上是為了增信,融資方將股權收益權轉讓給信託公司,或者將股權質押給信託公司,辦理完成後,信託公司一般都會獲得融資企業重大項目的一票否決權,有的會對簽章進行管理。
③ 銀行卡收入:付款方為湖南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信託資金錢是借的嗎
不一定,信託公司也會吸收存款人的存款,也有可能是直接通過信託公司賬戶轉賬給你的錢。
④ 信託公司靠什麼賺錢
2016年信託業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信託公司2016年平均凈利潤是9億多。
可以看出,信託公司是非常賺錢的。雖然現在全國范圍內只有68家信託公司,但是每一家信託公司的管理規模都是上幾千億的。
信託公司本身賺錢的方式主要有以下2種:
1、收管理費。幫助別的企業融資,幫助地方政府融資。這些項目被做成信託產品。一個信託產品給到投資人7%收益,但是融資方需要付出的利息有可能超過9%,甚至是10%。其中2%左右的利差就是信託公司的信託報酬。這一塊業務也是信託公司佔比最大的一類業務。
2、收通道費。何為通道,現在給企業放款的企業主要有2種,一種是銀行,另一種就是信託公司,但是銀行每年都有自己的放款額度限制。當放款達到一定限度以後,就不能繼續放款給企業了,這時候信託公司就充當一個放款的通道。靠信託牌照所賦予的業務權利賺錢。
⑤ 我公司辦了一筆由信託公司發放的一筆借款,期限6個月,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不知道是怎樣計息的,利率也沒告訴。
1、每月末計提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第二月計提利息同上
2、若每季度末支付利息:
借:應付利息(前兩月)
財務費用(第三月)
貸:銀行存款
3、到期還本金: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如到期時,還有利息要支付:
借:短期借款
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⑥ 企業借款給信託公司是否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中明確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通則》第61條規定,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第73條規定,企業之間擅自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對出借方按違章收入處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罰款。由此可見,企業之間的借貸是違法的。
企業之間的相互借貸之所以為法律所禁止,除了違反國家有關金融貨幣專營的規定外,還因為:第一,信貸杠桿是國家對市場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如果允許企業之間借貸,而人民銀行又無法對這種借貸進行管理監督,信貸杠桿的宏觀調控作用便會大為削弱。第二,資金市場的發展規模及資金這種特殊資源按市場規則的優化配置,與國家經濟建設的全局有極大關系。資金市場的主體歷來都是銀行,並且歷來由國家通過制訂和執行金融法規政策調控。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使資金脫離銀行控制而形成「體外循環」,形成不受國家金融法規政策調控和不受人民銀行監督管理的地下資金市場。其發展結果必然使資金市場規模失控,並且使資金不能按市場規則優化配置,這對市場經濟的健康發育和有序運轉及國民經濟的健康均衡發展十分不利。第三,無論是從事商品生產、商品流通的企業還是從事其他服務業的企業,他們制定企業章程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他們的營業范圍時,不可能批准該企業可以從事借貸活動。因此,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也違反企業設立的宗旨和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規。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中明確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通則》第61條規定,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第73條規定,企業之間擅自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對出借方按違章收入處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罰款。由此可見,企業之間的借貸是違法的。
⑦ 企業破產信託借款怎麼償還
企業法人在清償還債前,應當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破產費用。破產費用是對破產財產保管、清理、處理和估價時所需要的費用。例如,破產訴訟的費用、聘任工作人員的費用等。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企業法人在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企業職工的權利首先應當得到保護,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應當優先支付,以保障廣大職工重新就業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稅收是國庫的收入,稅收的多少直接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關繫到國家的利益,因此,破產企業所欠的稅款,也應當優先清償。 3.破產債權。主要指破產還債企業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款項。企業法人清償財產時,前一清償順序完畢後,有剩餘財產的,才開始後一順序的清償。以此類推,一直到被執行人的財產清償完畢。在同一順序中,各個債權人的權利是平等的,他們之間不存在順序先後。如果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則按債權的比例償付債權人的債務。 已作為銀行貸款等債權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的財產,一般不能作為清償的財產。因為,作為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的財產在債務人不能履行義務時,實際上已轉換成債權人的財產。債務人已不能對它們再行使權利。因此,民事訴訟法規定,已作為銀行貸款等債權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的財產,銀行和其他債權人享有就該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的價款超過其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超過部分屬於破產還債的財產。
⑧ 請問企業向信託公司的借款需要提供繳納印花稅嗎
企業向信託公司的借款需要提應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
應計征印花稅的借款合同的范圍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貼花。借款合同的計稅金額為借款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