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貸款和信託貸款有什麼區別
信託和銀行信貸都是一種信用方式,但兩者多有不同。
1、經濟關系不同
信託是按照「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經營宗旨來融通資金、管理財產,涉及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個當事人,其信託行為體現的是多邊的信用關系。而銀行信貸則是作為「信用中介」籌集和調節資金供求,是銀行與存款人、與貸款人之間發生的雙邊信用關系。
2、行為主體不同
信託業務的行為主體是委託人。在信託行為中,受託人要按照委託人的意旨開展業務,為受益人服務,其整個過程,委託人都佔主動地位,受託人被動地履行信託契約,受委託人意旨的制約。而銀行信貸的行為主體是銀行,銀行自主地發放貸款,進行經營,其行為既不受存款人意旨的制約,也不受借款人意旨的強求。
3、承擔風險不同
信託一般按委託人的意圖經營管理信託財產,信託的經營風險一般由委託人或受益人承擔,信託投資公司只收取手續費和傭金,不保證信託本金不受損失和最低收益。而銀行信貸則是根據國家規定的存放款利率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自主經營,因而銀行承擔整個信貸資金的營運風險,只要不破產,對存款要保本付息、按期支付。
4、清算方式不同
銀行破產時,存、貸款作為破產清算財產統一參與清算;而信託投資公司終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清算財產,由新的受託人承接繼續管理,保護信託財產免受損失。
B. 信託貸款的貸款限制
中國銀監會發布新信託監管規章,規定信託公司向他人提供貸款不得超過其管理的所有信託計劃實收余額的30%。新辦法在信託公司類型、信託產品設立、集合信託異地業務、信託財產託管等方面作出更靈活的規定。
同時,在信託公司固有業務、關聯交易、合格投資者、自然人人數、信託貸款等方面,作出了一些限制和要求。
原辦法規定「信託公司管理、運用信託財產時,可以依照信託文件的約定,採取貸款的方式進行」。新辦法規定信託公司向他人提供貸款不得超過其管理的所有信託計劃實收余額的30%,這主要是防止信託公司以貸款作為主要業務模式和盈利模式。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一些信託公司的經營存在偏離信託本業、風險管理能力不強、公司治理不完善等問題,再加上少數股東和高管人員違規經營、違法犯罪,信託公司經營風險時有發生。新辦法的頒布實施,將進一步明確信託公司「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定位。
C. 辦理信託貸款有哪些
(1)由企業向金融信託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按要求提供企業的基本情
況,生產經營情況,貸款用途,貸款條件,還款能力及還款來源等有關情況.
(2)由金融信託機構的經辦人員對企業的申請內容和資料進行審查和分
析,並提出自己的分析結論和意見逐級上報.
(3)由主管部門經理根據經辦人員上報的初審材料進行綜合分析,排出
擬貸款企業的順序,並組織調查.
(4)由經辦人員根據需要調查的內容列出提綱,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
後,進行調查,並寫出調查報告.
(5)主管經理根據調查情況和有關資料進行審核,並最終作出決定:貨
與不貸,貸款金額和期限.
(6)經批准同意貸款的企業,應向金融信託機構出具借據,並經確實具
有代償能力的經濟法人出具擔保手續;然後,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
(7)金融信託部門根據合同及借據規定的時間,將款項匯劃入借款單位
的帳戶.
(8)貸款發放後,應定期和不定期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監督借款方按合
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並及時處理出現的問題,防止風險損失.
(9)貸款到期時,應及時催收,按期收回貸款本息.借款單位如因暫時
困難不能還款,應在到期前提出展期申請,說明原因,調整還款計劃,提出
保證還款的措施,並經原擔保單位承諾續保,由金融信託機構審查同意後,
可辦理一次展期,展期期限最長不超過半年.
(10)固定資產信託貸款結束時,經辦人員還應寫出結束報告,存檔備
D. 信託融資和信託貸款是一回事嗎
信託融資是間接融資的一種形式,是通過金融機構的媒介,由最後信託公司向最後貸款人進行的融資活動。
信託貸款屬於直接金融產品。信託貸款受到信託目的特定化的約束,資金從委託人到受託人到融資人手中,處於環行封閉運行狀態,風險傳遞是線性,不同信託項目之間風險互不交叉利益互不滲透。
望採納,恩美路演
E. 信託貸款和委託貸款有什麼區別
委託貸款和信託貸款的區別主要包括:
1】性質不同。委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具有財產管理性質,主要根據委託人的指示轉移委託財產;而在信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通過類似銀行的貸款業務,為委託人投資。
2】形式不同。委託貸款合同須由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簽訂三方協議,或者分別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受託人與借款人簽訂內容一致協議。信託借款合同只有委託人和受託人兩方簽訂協議。即,委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須有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三方,而信託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僅為委託人和受託人。
3】確定借款合同內容的主體不同。委託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託人指定;而信託貸款合同中,委託人對於借款合同很少干預,借款合同獨立於信託合同,借款合同的具體內容由受託人確定。
4】責任和風險承擔不同。委託貸款中借款人負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貸款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信託貸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沒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信託貸款中款項的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由信託機構承擔。
F. 信託投資和信託貸款有什麼區別
G. 信託貸款和銀行貸款的區別是什麼
從獲取資金的角度來看,其實沒有什麼區別。但是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會有以下不同:
1、信託綜合成本較高,一般在12-15%每年,但是該成本比較明確,不會有其他隱形成本。
2、銀行貸款成本相對較低,一般6-9%每年即可,但是會有一些其他的要求,例如:存款、辦理代發工資、辦理信用卡、買保險等,另外銀行貸款一般比較穩定,只要你經營穩定,基本明年還能獲得貸款,信託不確定性較大。
3、綜合來看,能獲得銀行貸款盡量到銀行去,如果不行,而信託願意給你做,就可以去信託做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