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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香港交易所停牌規則

發布時間: 2021-04-09 04:01:09

1. 聯交所會主動讓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嗎

聯交所在其認為適當的情況及條件下可能會指令上市公司的股票短暫停牌、停牌或除牌。具體情況如:
1.發行人(即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的規定,且情況嚴重
2.發行人股票的公眾持股量不足
3.發行人進行的業務活動或擁有的資產不足以保持其證券繼續上市
4.發行人或其業務不再適宜上市

2. 滬市新股上市首日臨時停牌有何規定

上交所新股上市停牌規則如下:
1、盤中停牌情形: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含)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2、盤中停牌時間 :
(1)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 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含),當日14:57復牌。
(2)在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包括開盤臨時停牌1小時的情況),上交所不接受投資者委託申報(委託單自動廢單),但投資者可以撤銷未成交的申報。

3. 香港交易所會主動把上市公司停牌嗎

你好,會的。聯交所在其認為適當的情況及條件下可能會指令上市公司的股票除牌。
其一,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的規定,且情況嚴重;上市公司股票的公眾持股量不足;上市公司進行的業務活動或擁有的資產不足以保持其證券繼續上市;又或上市公司或其業務不再適宜上市。上市地位可能會在未遭停牌的情況下予以撤銷。如聯交所認為上市公司或其業務不再適合上市,聯交所將刊發公告並列明限期,以便該上市公司在限期內對導致其不適合上市的事項作出補救。如上市公司未能於指定限期內對該等事項作出補救,聯交所可將其除牌。
其二,上市公司證券如已短暫停牌或停牌,復牌程序將視情況而定,聯交所保留附加其認為適當的條件的權利。上市公司一般須公布短暫停牌或停牌的理由以及預計復牌的時間。上市公司作出公告後應盡快復牌。停牌持續較長時間,而上市公司並無採取適當的行動以恢復其上市地位,則可能導致聯交所將其除牌。
其三,上市公司被視為現金資產公司而停牌持續超過12個月,聯交所有權取消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

4. 香港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

對,也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另外補充一下:
投資者參與股票交易需要支付傭金(0.25%)、交易徵費(0.012%)、政府稅項(0.1%)、轉手過戶費等費用(每張2.5港元)。
股票市場的交易時間(星期一至五)如下:
上午10時正至下午12時30分(午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4時正
在聖誕前夕、新年前夕或農歷新年前夕,沒有午市交易。

5. 什麼情況下聯交所會主動將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發生以下情況的,聯交所會主動將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1.發行人未能遵守《上市規則》的規定,且情況嚴重;
2.發行人股票的公眾持股量不足
3.發行人進行的業務活動或擁有的資產不足以保持其證券繼續上市
4.發行人或其業務不再適宜上市

6. 聯交所會主動讓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嗎

聯交所在其認為適當的情況及條件下可能會指令上市公司的股票短暫停牌、停牌或除牌。具體情況如:
1.發行人(即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的規定,且情況嚴重
2.發行人股票的公眾持股量不足
3.發行人進行的業務活動或擁有的資產不足以保持其證券繼續上市
4.發行人或其業務不再適宜上市

7. 香港股市交易規則和交易時間

一、香港股市交易規則

1、港股買賣可做T+0回轉交易,當天買入、當天可以賣出。

2、實際交收時間為交易日之後第2個工作日(T+2);在T+2以前,客戶不能提取現金、實物股票及進行買入股份的轉託管。港股不設當日漲跌幅限制。

3、港股可以賣空。但根據香港聯交所規定,只有被列為「可進行賣空的指定證券」,投資者才可進行沽空。認股權證及債券,不被列入沽空名單之內。

二、香港股市交易時間

在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進行交易,交易時間如下:

1、開市前時段 :上午9:00至上午9:30

上午9:00至上午9:15(競價買賣盤時段)

上午9:15至上午9:20(對盤前時段)

上午9:20(對盤時段)

上午9:20至上午9:30(暫停時段)

2、持續交易時段:

早市:上午9:30至中午12:00(註:若因節假日產生半日市將在12:08-12:10隨機收市)

午市:下午13:00至下午16:08-16:10(隨機收市)

在聖誕前夕、新年前夕或農歷新年前夕,將沒有午市交易。

香港聯合交易所每年編制一份休市日歷,可於香港聯合交易所網站查閱。

香港股市每個交易日在早上10:00開盤交易,中午12:30收市休息;下午14:30開盤,交易直到16:00結束。這與A股的交易時段有明顯差異。此外,指數期貨的交易時段要比股票市場多出30分鍾,具體為早上9:45開盤,下午16:15結束。

(7)香港交易所停牌規則擴展閱讀

香港股市是香港股票市場的簡稱。一般指香港證券交易所。香港原有4家證券交易所,即遠東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交易所、金銀證券交易所和九龍證券交易所。1986年,4家證券交易所合並成立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也稱為香港證券交易所。香港股市的管理機構是證券監理處,它是根據《1973年證券條例》而成立的法定監管機構。《1973年證券條例》還規定設立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負責有關證券的決策工作。香港是世界著名的自由貿易港,是重要的國際金融中心,銀行業、地產業和加工業十分發達,近年來股市發展非常迅速。

重要指數

恆指服務有限公司:

(恆指服務有限公司)乃(恆生銀行全資附屬機構),負責編制及管理恆生指數及一系列其他股市指數:

選取范疇:

成份股以在聯交所主板作第一上市的公司為選取目標.

以(H 股)形式於香港上市的中國企業如符合以下其中一種情況,將合資格獲考慮納入恆生指數.

該(H 股)公司的股本以全(H 股)形式於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該( H 股 )公司已完成整個股權分置改革,且沒有非上市股本;或新上市的( H 股)公司沒有非上市股本.

挑選准則:

恆生指數成份股乃經廣泛向外諮詢,及嚴謹周詳的程序而挑選.

任何公司均須符合以下基本准則,才有機會獲選為成份股:

必須位列在聯交所上市所有普通股份( H 股除外 )總市值首90% 之列(市值乃指過去12個月的平均值);

必須位列在聯交所上市所有普通股份( H 股除外 )成交額首90% 之列(成交額乃指將過去 24 個月的成交總額分為八個季度各自作出評估);或

須在聯交所上市滿 24 個月或符合有關上市少於 24 個月的大型股獲納入恆生指數之指引.

上市少於 24 個月的大型股獲納入恆生指數之指引:

新上市的大型股獲納入為恆生指數成份股候選名單須符合以下所列的市值排名及最少達到相關的上市時間:

於檢討指數時大型股平均市值排名:

五或以上:最少上市時間三個月

六至十五:最少上市時間六個月

十六至二十:最少上市時間十二個月

二十一至二十五:最少上市時間十八個月

二十五以下:最少上市時間二十四個月

經甄選合資格後,再按以下准則接受最終評選:

公司市值及成交額之排名;

不同行業在恆生指數內所佔的比重能反映大市分布;及公司的財政狀況.

恆生(中國企業)指數:

挑選准則:

恆生綜合指數成份股中的(國企 H 股).

恆生中國(H 股)金融行業指數.

挑選准則:

根據恆生行業分類系統中被歸類為金融業的恆生中國企業指數數份股.

恆生(綜合)指數系列:

恆生綜合指數系列由十八隻指數組成,以不同方法來反映市場之表現.

除恆生綜合指數外,整個系列包括六隻地域指數及十一隻行業指數.

恆生(綜合)指數:

成份股:

恆生綜合指數以涵蓋聯交所主板上市之股票市值的百份之九十為目標,而現時的成份股數量為二百隻.

挑選准則:

除停牌的日子外,成份股不能在過去十二個月中,有超過二十天在市場欠缺成交;

以過去十二個月的平均市值計算,選取在通過(1)項後最大市值之二百間公司作為成份股.

恆生綜合指數 - (地域)指數

挑選准則:

公司的大部分營業銷售額須來自中國內地以外的地方,並為恆生綜合指數的成份股.

挑選准則:

恆生香港綜合指數中,市值最大的十五間公司.

挑選准則:

恆生香港綜合指數中,以市值計算名列第十六至五十的股份.

挑選准則:

恆生香港綜合指數中,以市值計算名列第五十一或以後的公司.

挑選准則:

公司最少 50% 之營業銷售額須來自中國內地,並為恆生綜合指數的成份股.

挑選准則:

恆生中國內地綜合指數成份股中的非國企 H 股;並至少百分之三十股權由下列股東直接擁有:

1.中國國營、省市單位所擁有的機構;或

2.由上述( 1 )項所述之上市或私營公司.

恆生綜合指數 - (行業)指數

恆生綜合行業指數包括能(源業)、(原材料業)、(工業製品業)、(消費品製造業)、(服務業)、(電訊業)、(公用事業)、(金融業)、(地產建築業)、(資訊科技業),以及(綜合企業).

挑選准則:

二百隻成份股將會根據其業務而編制到所屬之行業.

恆生(流通)指數系列

恆生流通指數系列旨在為投資者提供另一組市場參考指數,在編算上顧及由策略性股東長期持有而不在市場上流通的股份.

恆生流通指數系列在編算上,採用個別股份的流通市值,並將其占指數的比重調整至不超過百分之十五.

恆生流通指數系列共有六隻指數:

流通指數:

三隻流通指數的成份股相對的恆生綜合指數內的「地域指數」組別相同.

流通指數相對指數.

恆生流通綜合指數.

恆生香港流通指數.

恆生中國內地流通指數.

恆生綜合指數.

恆生香港綜合指數.

恆生中國內地綜合指數.

精選指數:

精選指數採用同樣方法編算,但包括較少數目的成份股,以促進指數衍生產品之發展.

恆生 50(更新日期: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恆生香港 25(更新日期: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恆生中國內地 25(更新日期: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一日)

剔除停牌成份股之政策:

恆生指數系列之任何一隻指數成份股如連續停牌一個月,該成份股將會從有關指數中被剔除.

在非常特殊情況下,如該成份股被認為極有可能在短時間內復牌,始有可能獲保留在指數內.

參考資料

網路_香港股市

8. 香港股市交易制度

新浪財經訊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滬深證券交易所日前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新的交易規則引入了異常波動停牌、特別停牌等多項機制和制度,並為股市T+0做准備。新規則將自2006年7月1日起實施,相關的業務細則將另行公布。

交易所方面表示,這是在股權分置改革取得重大進展時刻,滬深證券交易所貫徹落實

《證券法》、夯實市場基礎制度、進一步推動市場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

據悉,此次制定的新規則引入了差異化的交易機制、提供市價申報、完善大宗交易制度、吸收並完善了在中小企業板行之有效的開盤、收盤集合競價制度、交易公開信息披露制度和異常波動停牌制度等;明確了交易所對異常交易行為進行重點監控的各種情形和相關監管措施,引入特別停牌機制,並為T+0回轉交易制度、融資融券制度留下了制度介面。

新的《交易規則》共分十一章,分別對交易市場、證券買賣、交易信息、交易行為監督、交易異常情況處理、交易糾紛、交易費用、紀律處分以及包括轉託管、開盤價與收盤價、除權與除息等在內的其他交易事項,做出了詳細規定。《規則》規定,債券、債券回購實行當日回轉交易,B股實行次交易日起轉交易。同時規定深交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實行主交易商制度,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新《交易規則》規定,證券競價交易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並規定不同證券在集合競價期間不同的有效競價范圍。其中,有漲跌幅限制證券有效競價范圍與漲跌幅限制范圍一致。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確定有效競價范圍: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90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債券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3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債券質押式回購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0%。

2001年8月31日發布的《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同時廢止。

9. 港股正常申請停牌最長可停多久,港交所給予停牌是多久呢

你好,根據港交所《上市規則》的規定,上市公司被視為現金資產公司而停牌持續超過12個月,聯交所有權取消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所以,港股停牌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港交所上市公司股票如果已經短暫停牌或停牌,復牌程序將視情況而定,港交所保留附加其認為適當的條件的權利。上市公司一般須公布短暫停牌或停牌的理由以及預計復牌的時間。上市公司作出公告後應盡快復牌。停牌持續較長時間,而上市公司並無採取適當的行動以恢復其上市地位,則可能導致港交所將其除牌。
港交所一直以來的政策是上市公司的股份應盡可能持續交易。但是,為了維持市場公平有序,香港交易所在認為適當的情況及條件下可能會把公司停牌或除牌。另外,交易所亦可能在以下情況把公司停牌或除牌:發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而情況屬嚴重者;發行人證券的公眾持股量不足;發行人進行的業務活動或擁有的資產不足以保持其證券繼續上市;發行人或上市公司的業務不再適宜上市。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10. 港交所勒令停牌什麼意思

股票停牌是因為公司開股東大會停牌1-2天或者公司內部出現財務危機停牌時間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