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託交易 » 導致信託終止的情形有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導致信託終止的情形有

發布時間: 2021-04-07 12:43:05

1. 下列選項中,屬於委託代理終止的情形有( )。

正確答案為:A,B,D,E選項
答案解析:
《民法通則》中僅僅規定了代理人死亡會導致委託代理的終止,而沒有規定被代理人的死亡也會導致委託代理的終止。事實上,被代理人死亡不一定導致委託代理的終止。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見》第82條規定了四種情況下,被代理人死亡的,委託代理人實施的代理行為有效。

2. 哪些情形家族信託終止

這個要看具體條款。家族信託的合同具有私密性。所以要看條款。

3. 信託清盤的原因有哪些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信託產品清盤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信託產品存續期滿;單位凈值跌破止損線;信託產品規模或參與份額數達不到要求;為了發行新產品而清盤老產品等。
1、信託產品存續期滿
宣布清盤的產品,絕大多數是由於信託期限已滿。特別是非結構化產品,大多存續期為1-3年,在期滿後就選擇不再運營,這屬於「正常死亡」。
2、單位凈值跌破止損線
這種情況下終止的產品比較少,原因是基金經理投資管理不善,加上一些產品是在2008年發行,碰上單邊下跌的大熊市,從而導致基金凈值跌破信託合同中約定的止損線,不得不被信託公司清盤。目前,大部分陽光私募產品均將止損線設在7毛錢,如果連續一段時間基金凈值都在7毛錢以下,就或者提前結束清盤,或者改變投資策略。
3、信託產品規模或參與份額數達不到要求
部分信託產品成立以來,業績不如人意,長期徘徊在凈值邊緣,甚至還連續出現負收益情況,導致大量的持有人贖回產品,而其本來規模就只有2-5千萬,出現大量贖回後就達不到信託合同中約定的最低規模或者最少份額紅線,從而被迫清盤。
4、為了發行新產品而清盤老產品
自從2009年7月,信託產品開設證券賬戶被叫停之後,原有的存量信託證券賬戶就越發緊俏。私募公司發行新的信託產品,要付出很高的賬戶成本。
為此,一些私募公司為了發行新產品,就選擇將一些資金管理規模不大、收益不太理想的老產品清盤,利用老產品的證券信託賬戶重新發行新產品。

4. 信託法案例分析

1,A公司破產不影響原信託的存在。法律依據為:信託法第五十二條 信託不因委託人或者受託人的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而終止,也不因受託人的辭任而終止。B公司被撤銷,其信託職責終止。法律依據為:信託法第三十九條 受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職責終止: (三)被依法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2,甲的兒子死亡後,信託的效力終止。3,甲的兒子死亡後,信託財產作為遺產。

5. 信託可以提前終止嗎

1、信託計劃期限屆滿進行清算。
2、信託計劃存續期內,出現項目風險,信託公司終止信託項目,進行清算比如拍賣抵押,拍賣質押等等。
3、期限未滿,融資方提前還款結束項目。
目前來看就是這三種情況。

6. 信託終止,信託文件沒有規定信託財產歸屬人的,信託財產在下列當事人中以什麼順序進行歸屬


在信託文件未作規定的情況下,規定信託財產按下列順序確定歸屬:第一是受益人或者其繼承人。第二是委託人或者其繼承人。
信託法釋義
第五十四條 信託終止的,信託財產歸屬於信託文件規定的人;信託文件未規定的,按下列順序確定歸屬:
(一)受益人或者其繼承人;
(二)委託人或者其繼承人。

信託終止後,受託人喪失了佔有、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的權利,需要確定該財產的歸屬。根據本條的規定,信託終止的,信託財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其歸屬人:
1.歸屬於信託文件規定的人。信託關系是依委託人之意志而設定,委託人在信託文件中對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歸屬人作出明確規定的,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當然歸屬於信託文件所規定的人。
2.歸屬於受益人或者其繼承人。當信託文件對信託終止信託財產的歸屬人未作規定時,因委託人設立信託的目的就是為了受益人的利益,所以信託財產歸屬於受益人最符合信託的目的。如果信託終止時,受益人已死亡,根據繼承的一般原則,受益人取得該信託財產的權利應當由其繼承人繼承。
3.歸屬於委託人或者其繼承人。由於設立信託前,信託財產為委託人所有的財產,因此當信託文件對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歸屬人未作規定,而受益人和受益人的繼承人已不存在時,信託財產回歸於委託人最為公平、合理。如果委託人已死亡,委託人取得該信託財產的權利應當由其繼承人繼承。

7. 信託產品提前終止是怎麼回事

信託產品提前終止,一般是在合同中都提前寫清楚的,因此不存在違約風險。對於近期,信託產品提前終止的問題,據國內知名財富管理機構嘉豐瑞德的理財師William分析,雖說在2015年,信託公司為了爭奪客戶,也會給出很多優惠的利率,吸引了不少投資者。但是,如今又出現信託產品提前終止的問題,覺得「未必是壞事」。信託產品提前終止是壞事嗎?首先,信託產品的提前終止,也意味著投資者安全拿到了本金和相應的收益,總比出現兌付危機連本金拿不到要好;其次,雖說信託產品提前終止,公司收入減少,但也能安全兌付投資者的本金和部分利息,理財信譽還是一直保持著,未來有好的信託產品,投資者還會來做投資;另外,像那些找不到好的投資標的的資金池類信託產品,通過提前終止一定程度上是降低了公司及投資者的風險,所以整體來說就未必是壞事了

8. 資金信託終止,信託投資公司應當於信託終止後幾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

A

9. 哪些原因會導致信託終止以及終止後將產生何種法律後果

融資方按時且足額還款,信託終止。
後果:委託人本息將正常進行分配。
受益人大會決定終止信託。
後果:根據受益人決定終止的原因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融資方、擔保方單方面違反相關交易合同的約定,受託人為避免信託財產的損失宣布終止。
後果:融資方需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本金、利息、罰息等。
信託受益權轉讓,新的受益人足額支付了轉讓價款替換了原來的受益人。
後果:原來的受益人正常進行分配。
融資方提前還款,信託終止。
後果:對受益人提前進行分配。
融資方無力還款,信託進入延長期。
後果:受益人應有的本息不能得到保證。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信託目的不能實現。
後果:受益人應有的本息不能得到保證。
受託人未盡職盡責導致信託被迫終止。
後果:受託人對信託財產的損失負責。
以上是針對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可能出現終止的解釋,如需要了解單一資金信託的內容,請私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