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託交易 » 香港交易所主管
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香港交易所主管

發布時間: 2021-04-07 04:31:02

『壹』 內地企業香港上市有哪些條件

內地企業申請香港上市的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一千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司上市程序:

根據《證券法》與《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出股票上市申請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授權證券交易所根據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請。

二、接受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核准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報送的申請股票上市的材料,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審查,符合條件的,對申請予以批准;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駁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補交;預期不補交的,駁回申請。

三、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

股票上市申請經過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後,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報告書;

2、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營業執照;

5、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

6、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

7、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8、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香港交易所主管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八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

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條

申請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上市交易,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本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適用於上市保薦人。

第五十一條

國家鼓勵符合產業政策並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條

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三條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後,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告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並將該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第五十四條

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除公告前條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公告下列事項:

(一)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東的名單和持股數額;

(三)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及其持有該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

第五十五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七條

公司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二)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三)公司申請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第五十八條

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公司債券上市的董事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六)公司債券的實際發行數額

(七)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申請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上市交易,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上市保薦書。

第五十九條

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後,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告公司債券上市文件及有關文件,並將其申請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第六十條

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後,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二)公司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

(三)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不按照核準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

(五)公司最近二年連續虧損。

第六十一條

公司有前條第(一)項、第(四)項所列情形之一經查實後果嚴重的,或者有前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的,由證券交易所終止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

第六十二條

對證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暫停上市、終止上市決定不服的,可以向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復核機構申請復核。

『貳』 我想請問你,香港港交所財務及行政管理科下轄庫務組有沒有個叫陳雄兵的副經理這對我很重要,謝謝了

我才遇到了與你一樣的情況.他說他是財務及行政主管,是經理.叫林順澤.他的電話是0085267455667.也是以這個理由為由.我馬上警覺了,他一看不對,就沒再說要我匯款什麼的事情.但是要我去機場接他,我還真想相信他,我在機場等了他幾個小時.結果呢.人影都沒看見.我回家一看,他結果把我QQ號碼已經刪了,還在佳緣網上繼續騙人.我一定要把他揪出來.

『叄』 港交所20多年最重大改革是什麼

香港市場迎來20多年以來最重大改革。香港交易所(00388.HK,下稱「港交所」)12月15日宣布,正式拓寬現行上市制度,允許「同股不同權」的公司在主板上市。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稱,此次改革將為投資者帶來更多選擇,讓香港這個金融中心更有全球競爭力。市場人士表示,允許「同股不同權」可以吸引更多「新經濟」公司赴港上市,對香港市場百利無害。

而創業板上市的審批權力也發生了變化。審批創業板上市申請的權力將由上市科交給上市委員會,收回審批權的時間為2018年就上市委員會決策制度進行咨詢有結果後。

除了創業板的門檻有所提高,主板的上市門檻也有提高。港交所規定,將主板上市申請人在上市時的預期最低價值由2億增至5億元,並將主板公司在上市時的最低公眾持股價值由5000萬增至1.25億港元。

如何做好投資者保護

在2014年,香港熱議「同股不同權」時,很多市場人士質疑,與美國市場不同,香港並沒有「集體訴訟」制度,一旦實現「同股不同權」,很多小股東的利益可能會被控股股東所侵害,因此在當時,「同股不同權」在市場上反對聲音很高。

對此,李小加稱,在新的規則中,現有規則對於如何保護小股東的利益不受控股股東侵害所涉及的投資的保護措施,絲毫沒有因為引入「不同投票權」架構而改變或者減少,上市規則中新增的章節只是改變了以前只允許通過資本投入來獲取控股地位的規定,現在允許「新經濟」公司通過合同(即公司章程)形式來獲取控股股東地位,為了應對未來有可能出現的新問題、新風險,新的章節還將對這一權利設定更具針對性的特殊投資者保護措施。

明年一季度,港交所計劃推進上市規則的細則咨詢,計劃制訂出全面、完善的細則規定,實施最有利於香港市場發展,最能保持香港國際競爭力的方案,尤其是一定要設定好相應的投資者保護措施。

高盛股票資本部中國區主管王亞軍稱,從監管的角度來說,「同股不同權」不會帶來大比例的虛假公司,目前香港的市場淘汰率大約在5%至10%,不管什麼樣的市場都會有不好的公司,但「新經濟」公司不一定就會比傳統企業更高。實際上,目前很多科技公司都是依託於實體經濟的,滿足人類基本需求的,只是模式比較新穎,所以出現泡沫的可能性不大。

王亞軍稱,這一波上市的互聯網公司與2000年的有本質的區別,2000年時,互聯網公司都是純互聯網的公司,但發展到現在,很多上市的互聯網公司都有一個本質的共同特點,就是這些公司解決的還是人類最基本的需求,互聯網只是一個平台,這些公司透過互聯網,來改變用戶的體驗和效率,同時也改變企業運營效率,所以這不存在泡沫的問題,因為人類背後最基本的需求是不會改變的。

「新經濟」公司對香港市場百利無害

王亞軍在接受第一財經獨家專訪時稱,香港市場需要與時俱進,修改一些規則來吸引「新經濟」公司赴港上市,在過去幾年,香港的IPO集資額連年達到全球最多,但這個數據的本質,實際上是受益於內地國企改革紛紛赴港上市的,而且國企到H股上市的體量也非常大,幫助了香港市場在IPO的集資總額上連年獲得「全球集資王」的稱號。

與此同時,內地的「新經濟」公司也在孕育發芽。王亞軍稱,這些「新經濟」公司將會給香港市場出一個難題,因為民企可以選擇上市地點,比如去美國,或者去A股,這些民企考慮上市地點的因素主要會是香港市場有什麼條件是具有吸引力的,除了香港離內地比較近,文化比較接近以外,是否還有其他因素可以吸引這些民企。

王亞軍稱,以「同股不同權」為例,對於某些大型科技公司,隨著企業的發展,不斷在融資,但創始人的股權卻不斷地被攤薄,而這些創始人又是核心人物,不能失去控制權,此次「同股不同權」改革針對的就是這類公司,因為如果沒有這個制度,這些公司都只會考慮美國市場。

有市場人士對第一財經稱,在2014年,阿里巴巴要赴港上市時,香港曾經因為「同股不同權」引發巨大爭議,當時很多市場人士不願意為了一家公司改變上市規則,但是目前,隨著越來越多的「新經濟」公司要赴港上市,港交所必須為一堆公司改變,否則將失去市場競爭力。

王亞軍稱,從明年開始,香港市場不僅要和海外市場競爭,還要面對內地市場的競爭,隨著A股上市排隊等候時間越來越短,一旦A股的上市等候期變成6個月,那麼香港市場的時間優勢就會變得很微弱,縱使香港市場有健全的法律體系,專業的從業人員,但能不能抓住這一波「新經濟」公司的上市浪潮,就會面臨很大挑戰。

盡管面臨多重挑戰,但是從市場的反應來看,目前香港市場已經開始變得有吸引力,李小加稱,很多「新經濟」公司對於香港的上市機制改革都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近期,港交所已經收到了越來越多「新經濟」公司有關赴港上市的查詢。有外資投行人士透露,目前多家投行排隊等待上市的公司數目,是過去幾年每年平均數的2倍以上,而且有很多「互聯網+」概念的公司。

王亞軍稱,明年會有很多科技類公司到香港上市,尤其是金融科技公司,上市數量可能會很多,因為金融科技股的本質是金融,在香港市場金融類股份是很受認可的。而且,目前很多金融科技股的創始人,都是國內發家的,這些人沒有很強的美股情節,而且從文化和理念上來說,他們更能接受香港市場,這也是明年對於香港新股可以期待的地方。

王亞軍預計,香港市場明年集資額有望達到400億至500億美元,是2009年以來的第二高,而且很多公司都是來自TMT行業。王亞軍稱,希望香港可以抓住機會,制定詳盡的計劃,看清楚未來,業界對於香港市場能否成為孕育科技巨頭的發源地抱有很大期望。

利民就好。

『肆』 我有個朋友在中國平安保險幹了有一年就升成了主管月薪有一兩萬是不是真的喔

首先你得要在平安裡面工作一年,你要知道干保險這份工作競爭壓力特別的大,而且前期開始特別難,你需要不斷的去通過親友各方面去跑單。接的保險多的話職稱一般升的比較快,職稱高的話工資肯定高啊。而且在平安工作的工資是不固定的,這取決於你的業務能力問題。有能力者自然會有薪金。

『伍』 富士康c次集團最高主管是誰

徐牧基。

富士康
富士康科技集團是台灣鴻海精密集團在大陸投資興辦的高新科技企業。1988年在深圳地區投資建廠,總裁郭台銘。在中國大陸從珠三角到長三角到環渤海、從西南到中南到東北建立了30餘個科技工業園區、在亞洲、美洲、歐洲等地擁有200餘家子公司和派駐機構、現擁有120餘萬員工及全球頂尖客戶群。
2014年12月12日,據國外媒體報道,富士康宣布,由於訂單不足,公司將於12月24日關閉公司在印度欽奈的工廠。該工廠的1700多名員工有可能面臨失業。
富士康科技集團(Foxconn Technology Group)是以台灣知名企業家郭台銘[1]所創辦的鴻海精密(台證所:2317,LSE:HHPD,NASDAQ:HNHPF)為核心所構成的企業集團,成立於1974年2月。專注於電子代工服務(EMS),旗下多家企業在台灣證券交易所、那斯達克、香港證券交易所或倫敦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富士康科技集團在郭台銘獨創的「eCMMS」(即「Electronic Component Mole Move and Service」的縮寫,意為「電子化-零元件、模組機光電垂直整合服務」)服務模式及嚴格的紀律與效率要求的領導下,提供客戶囊括共同設計(JDSM)、共同開發(JDVM)等,全球運籌及售後服務等等之全球最具競爭力的一次購足整體解決方案。透過購並等方式進行產業上下游垂直整合,建立起巨大的經濟規模,並以出色的產品品質、服務效率及實惠的價格創造出驚人的利潤,2005年超越新加坡的偉創力(Flextronic)成為世界上最大的EMS廠商。旗下各關系企業的製造領域涵蓋精密電氣連接器、電腦機殼及准系統、電腦系統與手機組裝、光通訊元件、消費性電子、液晶顯示設備、半導體設備等,營運據點遍及亞、歐、美三大洲,員工總數超過60萬人,2006年集團總市值超過2.25兆新台幣。

『陸』 統一集團高層管理人員都有誰

資料來源:統一企業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官網
(http://www.uni-president.com.cn/about-3.asp)
========================================================
執行董事

羅智先先生 59歲,本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羅先生亦擔任本公司大部分之全資附屬公司之董事及/或董事會董事長。羅先生於1998年9月加入本集團,負責本集團整體策略計劃及管理。彼於食品及飲料行業擁有逾30年之經驗。羅先生目前擔任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統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大統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及太子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副董事長,另擔任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及台灣證券櫃台買賣中心上櫃公司德記洋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彼亦為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企業」),為本公司主要股東(定義見香港法例第571章期貨及證券條例),董事長與統一企業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除外),(統稱「統一企業集團」)關聯企業旗下116間成員公司之董事。羅先生擁有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彼為統一企業創辦人高清願先生之女婿。

陳國煇先生 47歲,本集團之執行董事兼財務長。陳先生於2011年5月加入本集團。陳先生亦擔任本集團於中國之所有全資附屬公司之董事及/或監事。陳先生亦為蘇州工業園區華穗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民馥管理咨詢(上海)有限公司之監事,而本集團持有上述公司之50%權益。彼亦為黑龍江省完達山乳業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團擁有權益投資之公司)之董事。1997年11月至2011年4月期間,陳先生曾任職統一企業,並於財務管理方面擁有逾19年經驗。陳先生持有英國斯特萊斯克萊德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非執行董事

侯榮隆先生51歲,本公司非執行董事,侯先生於1993年2月加入統一企業集團,現為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企業」)總經理。侯先生歷任廣州統一企業有限公司分公司經理、珠海麒麟統一啤酒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銷售部長、北京統一飲品有限公司總經理及統一企業(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營銷企劃室總經理和人資總監。侯先生於食品飲料行業有逾23年經驗並持有中國北京清華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蘇崇銘先生58歲,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蘇先生於2007年8月加入本集團。彼於2000年8月加入統一企業集團,現為統一企業之副總經理、統一企業集團旗下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神隆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該等公司均為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蘇先生亦為統一企業集團旗下24間成員公司之董事。蘇先生於銀行及財務管理領域擁有逾30年經驗。於加入統一企業集團前,彼曾於花旗銀行台北分行擔任副總經理。蘇先生於1988年任日本東京西武百貨之財務專員,於1990年獲委任為東京Nortel NetworksAsia╱Pacific之高級專員。蘇先生持有愛荷華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聖德先生 61歲,於2007年8月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先生於銀行及金融業擁有逾32年經驗。彼現擔任卓毅資本有限公司之主席。彼亦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之獨立董事,以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台星科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在此之前,陳先生於2005年至2012年期間擔任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北亞及大中華地區)之總經理。陳先生於2005年擔任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現在被稱為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公司)總經理,並於2003年至2005年期間擔任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於2001年至2003年擔任花旗集團台灣法團業務地區主任及地區主管以及於1998年至2001年擔任花旗集團亞太金融市場區域主管。彼自於花旗銀行及花旗集團擔任之各類職位中獲得廣泛財務管理經驗,且因接待食品及飲料行業客戶而獲得該行業一般知識。陳先生持有密蘇里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及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學士學位。

陳志宏先生 56歲,於2015年12月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彼現為香港科技大學財務學系及管理學系兼職副教授。陳先生於2005年加入蘇黎世保險集團(「蘇黎世」)管理層,彼於2005年3月至2015年2月期間於蘇黎世亞太區擔任多項高級管理層職務,而彼於蘇黎世之最後職位為中國區主席。加入蘇黎世之前,陳志宏先生為羅賓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中國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以及羅賓咸永道北京分所主管合夥人。
陳志宏先生亦為九興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836);阿里巴巴影業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060);及中國民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45)之獨立非執行董事,該等公司均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非凡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股份代號:8032),該公司於聯交所創業板上市。由2005年至2014年1月,陳先生擔任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336,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非執行董事。陳志宏先生持有羅德島大學頒發的會計學理學碩士學位及強生威爾士大學頒發的會計學學士學位,並為美國執業會計師。

范仁達先生 55歲,於2007年8月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現為東源資本有限公司之主席兼董事總經理。彼亦為同方泰德國際科技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06)、利民實業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29)、上海實業城市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563)、人和商業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387)、天福(開曼)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868)、中信資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05)、國電科技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96)、國開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062)、香港資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882)、勒泰商業地產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2)、同方友友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868)及中國廣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811)之獨立非執行董事,該等公司均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彼持有美國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路嘉星先生 60歲,於2007年11月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彼現為China Enterprise Capital Limited董事。彼亦為中國服飾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46)主席及執行董事及味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538)獨立非執行董事,該等公司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路先生於2013年5月8日辭任中國釀酒集團有限公司主席兼非執行董事(現稱中國北大荒產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39)。路先生於商業領域擁有逾22年經驗並持有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數理經濟學與計量經濟學學士學位。

高級管理層

劉新華先生 45歲,本公司總經理。本集團的日常營運及董事會所指定策略及方針的實施乃委派本公司管理團隊負責,管理團隊由劉先生領導。劉先生曾任統一中投之營銷企劃室總經理兼戰略委員會總召集人。彼於食品及飲料行業具有22年策略營銷經驗。劉先生於1994年7月加入本集團,自此參與本集團行銷及經營企劃事務。彼於2006年11月至2008年8月期間,擔任成都統一企業食品有限公司之四川省食品銷售公司總經理。彼於2008年8月至2014年9月擔任統一中投食品事業群總經理。劉先生持有中國西南交通大學企業管理博士學位。

張伶先生 47歲,於1994年10月加入本集團,於1994年至2009年期間在本公司不同的子公司,如南昌統一企業有限公司、沈陽統一企業有限公司、武漢統一企業食品有限公司,擔任市場行銷管理工作。張先生於2010年1月擔任本集團食品事業本部品牌經理,於2014年10月聘任為本集團食品事業本部總經理,在食品工業領域超過21年工作經驗。張先生擁有華中科技大學漢口學院工學學士學位,在職期間曾接受各級行銷管理培訓課程。

趙念恩先生 39歲,於1999年4月加入本集團,於2000年3月至2006年10月歷任崑山統一企業食品有限公司推廣主管、業務主管、乳飲事業部主管,2006年10月起擔任本集團包裝水產品業務主管,於2014年10月起擔任本集團綜合飲料產品業務主管,於食品及飲料行業擁有逾17年經驗。趙先生持有上海海事大學經濟學學士學位。

魏志仲先生 47歲,於1999年加入統一企業台灣食品部,2003年加入本集團,至2010年曾任於食品群、綜合飲料事業群、果汁事業群品牌經理及投資企劃組經理,2010年擔任PL(Private Label)代工事業部新事業BU,2011年調任子公司上海統星食品貿易有限公司貿易總經理,2012年擔任貿易事業部總經理,2013年始為本集團果汁事業群總經理,於食品及飲料行業擁有逾22年經驗。魏先生畢業於美國賓州爵碩大學企管碩士。

陳瑞芬小姐 43歲,於2009年2月加入本集團附屬企業廣州統一企業有限公司,至2011年10月以前在集團附屬企業廣州統一企業有限公司及武漢統一企業食品有限公司從事市場行銷管理工作,2011年10月調任本集團茶事業本部擔任副總經理,並於2013年7月正式聘任為茶事業本部總經理。在加入本集團之前曾於美國惠氏葯廠台灣分公司、頂新國際集團及永豐余等集團任職市場行銷管理工作,累積有19年食品快消品相關經驗。2006年進入頂新國際集團旗下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開始大陸工作,至今有10年大陸工作經驗。陳小姐持有台灣台北醫學大學保健營養學系及台灣國立中興大學EMBA上海班碩士學位。

陳國煇先生 47歲,本集團之執行董事兼財務長。陳先生於2001年5月加入本集團。陳先生亦擔任本集團於中國之所有全資附屬公司之董事及或監事。陳先生亦為蘇州工業園區華穗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民馥管理咨詢(上海)有限公司之監事,以及煙台統利飲料工業有限公司之董事,而本集團持有上述公司之50%權益。彼亦為黑龍江省完達山乳業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團擁有權益投資之公司)之董事。1997年11月至2011年4月期間,陳先生曾任職統一企業,並於財務管理方面擁有逾19年經驗。陳先生持有英國斯特萊斯克萊德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彭家輝先生 45歲,本公司之公司秘書。彭先生自2008年2月至2014年4月期間曾任職於本公司,並於2014年9月起再次加入。彭先生為智盛企業服務有限公司之董事,彭先生擁有23年財務管理及公司秘書專業的工作經驗。彭先生持有香港理工大學公司管治碩士學位、工商管理(會計學)學士學位,並為香港特許秘書工會和英國特許秘書及管理人員工會的會員。

『柒』 總裁 總經理 首席執行官 有什麼區別 根據港交所的規定上市公司董事長不能和哪一職位同人

董事長職務: 負責決策公司的發展戰略方向,公司投資決策,負責任命董事會成員,組織董事會工作,審批利潤分配方案,決定任命總裁;根據上市公司規定董事長不能和總裁為同一人。 總裁(總經理)職務:(大公司叫總裁、小公司叫總經理) 負責擬定公司的發展戰略方向的方案,管理公司財務、人事行政等工作,審批財務文件、人事薪酬文件、固定資產投資文件、較大的新項目立項等重要文件; 首席執行官(也可稱:執行總裁、或CEO)職務: 負責公司日常運作,包括銷售、拓展市場、技術開發、采購與生產製造、產品質量、成本控制等管理工作,審批以上工作的相應文件。 追問: 那總裁和首席執行官關系如何 回答: 總裁和首席執行官關系如何大部門單位總裁和首席執行官就是同一人。如果不是同一人,總裁比首席執行官職位高,首席執行官負責經營事務工作,總裁掌控財務、人事。 補充: 答了這么多,你還不採納。

『捌』 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的內地投資者應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於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規定,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H股公司應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提出申請,由中國結算向H股公司提供內地個人投資者名冊,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由中國結算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個人投資者在國外已繳納的預提稅,可持有效扣稅憑證到中國結算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稅收抵免。對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按照上述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玖』 CEO交易所是那個地區 交易所啊

香港的。因為他是亞洲國際數字資產集團,公司注冊地址在香港,所以是香港地區的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