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麼查詢香港房地產信託基金的ffo
根據《銀行業條例》第 16 條的規定而獲發牌的銀 行;或 (b) 上述銀行的附屬信託公司;或 (c) 在香港境外成立而獲證監會接納的銀行業機構或 信託公司
㈡ 上市房地產信託基金有哪些
供參考:
五色土抵押基金:(年收益率10%—18%)五色土抵押公司擔任投資顧問,通過盡職調查風險評級,確定擬不動產抵押項目,然後募集投資人,投資人的資金直接交付給信託公司,形成不動產抵押信託基金,由信託公司向借款人發放不動產抵押貸款,信託公司將收取的本息向投資人轉付。這屬於五色土私募信託基金。
優先受益人:100萬以上,年收益率10%--12%;300萬以上,年收益率12%--15%;劣後受益人:1000萬以上,年收益率18% 。
㈢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與房地產信託有什麼區別
房地產基金是一種主要投資於房地產或房地產抵押有關公司發行的股票的投資基金。房地產信託,就是信託投資公司發揮專業理財優勢,通過實施信託計劃籌集資金。用於房地產開發項目,為委託人獲取一定的收益。
區別在於基金是投資於股票,相當於投資虛擬產業資本,實際是在資本市場上的的投資
而信託所做的是實業方面的開發,資金參與的可能是某個項目,並非是僅僅入股,可能會參與具體的事宜。
房地產信託是信託公司作為金融機構,從合格投資者處募集資金為符合條件的地產商融資,資金一般作為地產商的樓盤項目用資金。門檻一般是100萬人民幣,一般為固定期限12-24個月,合格投資者的收益一般固定設為預期年化7-13%。資金和收益按信託約定兌付。 可理解成信託公司作為融資平台對接資金方和項目融資方,介入的項目一般為前期,4證齊全後,一般只能做同公司同一個項目。一隻盤子較小,通常是6K萬-3億之間。目前國內做很多了。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又稱REITS,門檻一般是1000萬人民幣以上或者更高,期限比房地產信託長,有3-5年的,盤子一般比較大,幾十個億的都有。一般木有設固定預期收益率,通常設IRR。資金為大的地產投資機構,通過信託公司發行來投資各個地產項目的基金,可以投不同公司的N個項目。目前國內比較少還。
㈣ 太平洋國際聯合交易所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被香港證監會監管還有哪些約束條件需投資者留意
太平洋國際聯合交易所的投資者須留意,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可供派發的數額將根據基金所持有的房地產項目,因重新估值或轉手而帶來的盈虧作出調整。
香港證監會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主要監管機構,所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必須先得到證監會認可始能於證券市場上市。證監會認可的房地產基金受證監會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及聯交所發出的有關上市規則規限。
㈤ 求香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全文
http://doc.mbalib.com/view/.html
全文幾十頁,打不下呀。。。
㈥ 香港信託基金是什麼
Standard Group(標准集團)的投資者須留意,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可供派發的數額將根據基金所持有的房地產項目,因重新估值或轉手而帶來的盈虧作出調整。
㈦ 請問Standard Group(標准集團)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被香港證監會監管還有哪些約束條件需投資者留意
Standard Group(標准集團)的投資者須留意,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可供派發的數額將根據基金所持有的房地產項目,因重新估值或轉手而帶來的盈虧作出調整。
香港證監會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主要監管機構,所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必須先得到證監會認可始能於證券市場上市。證監會認可的房地產基金受證監會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及聯交所發出的有關上市規則規限。
㈧ 你知道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是什麼嗎
REITs就是房地產投資信託,是英文「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的縮寫(復數為REITs)。這種信託設計發源於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後來,亞洲部分國家(或地區)效仿了美國的這一信託設計,但在稱謂上略有差異。例如,日本和我國台灣地區稱其為「不動產投資信託」,我國香港地區稱其為「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而我國大陸稱其為「房地產投資信託」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不動產投資信託」的稱謂更加准確和貼切,理由是:第一,「Real Estate」在法律上就是「不動產」的意思,「房地產」的外延明顯小於「不動產」;第二,「Investment Trust」就是「投資信託」的意思,應該屬於商業信託的一種模式;第三,目前使用的「投資信託基金」實際上有同義反復之嫌,畢竟我國的契約型基金(也稱為信託型基金)應屬於信託之一種;第四,在房地產領域,我國大陸效仿我國香港地區的「專業話語」由來已久,「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這一稱謂與此同出一轍。雖然從用語准確貼切的角度講,使用「不動產投資信託」為最佳;但是,從尊重既成慣例的角度講,使用「房地產投資信託」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也未嘗不可。
美國的REITs是一種採取公司或者信託的組織形式,集合多個投資者的資金,收購並持有收益類房地產(例如公寓、購物中心、寫字樓、旅館和倉儲中心等)或者為房地產進行融資,並享受稅收優惠的投資機構。大部分REITs採取公司形式,其股票一般都在證券交易所或市場(紐約證券交易所、美國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證券交易市場)進行自由交易。根據REITs資金投資的對象不同,REITs可以分為抵押型REITs、權益型REITs和混合型REITs。REITs實際上是房地產證券化產品。其中抵押型REITs屬於房地產債權的證券化產品;權益型REITs屬於房地產權益的證券化產品。(來自c-reits.com)
不動產投資信託(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於1960年產生於美國,它依照商業信託原理設計,是指信託機構面向公眾公開發行或定向私募發行房地產投資信託受益憑證籌集資金,將其投向房地產項目、房地產相關權利或房地產證券等,投資所得利潤按比例分配給投資者。(詳見站內論文:不動產投資信託的全球化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