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託公司購買自己的信託產品 意味什麼
1、產品本身特點,比如中融的匯聚金,中融自有5億資金就在裡面保證信託項目本身的運行順利
2、就是前面大哥說的,看好項目本身
3、風控,保證投資者信心
4、促銷
5、其他
Ⅱ 購買信託產品有哪些渠道哪種安全些
錢是打進信託公司的募集賬戶,然後轉給融資方的。銀行代銷和三方代銷也是這個流程。他們碰不到這個錢。流程是一樣的沒有什麼差別。
唯一有問題的就是會不會打錯賬戶?會不會有人給你一個假的募集賬戶,讓你打錢進去。
所以真正要確認的是項目的真實性、合同的真實性。只要確認的這兩點。在哪買其實無所謂。
Ⅲ 購買信託產品有沒有什麼要求為何基本買的都是有錢人
信託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
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是在英國「尤斯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距今已有幾個世紀了。
但是,現代信託制度卻是19世紀初傳入美國後,在傳入美國後信託得到快速的發展壯大起來的。美國是目前信託制度最為健全,信託產品最為豐富、發展總量最大的國家。
我國的信託制度最早誕生於20世紀初,但在當時中國處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況下,信託業得以生存與發展的經濟基礎極其薄弱,信託業難以有所作為。
我國信託業的真正發展開始於改革開放,是改革開放的產物。1978年,改革初期,百廢待新,許多地區和部門對建設資金產生了極大的需求,為適應全社會對融資方式和資金需求多樣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國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經國務院批准同意誕生了。它的誕生標志著我國現代信託制度進入了新的紀元,也極大促進了我國信託行業的發展。
什麼是信託:
由於信託是一種法律行為,因此在採用不同法系的國家,其定義有較大的差別。歷史上出現過多種不同的信託定義,但時至今日,人們也沒有對信託的定義達成完全的共識。
我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於2001年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對信託的概念進行了完整的定義: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上述定義基本體現了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權利主體與利益主體相分離、責任有限性和信託管理連續性這幾個基本法理和觀念。
按資金來源方式分為:單一資金信託和集合信託
按合作主體分為:銀信合作,證信合作(陽光私募,結構化信託)等
按資金投向方式分為:政府融資平台項目(各類基建保障房等),工商企業管理類,地產類(商業、住宅),股權質押、股權投資(PE管理類),藝術收藏品,礦產等
按資金募集方式分為:私募和公募
按產品結構投向又分:單一(100萬起步),TOT(信託投向信託,起步30萬,50萬都有)
分類方式很多,不需要糾結,主要看投向的主體,風險越小產品越容易被市場接受,一般政府融資平台的項目都是納入財政預算的,相對來說風險最小,再其次是國企或者國企擔保的,再就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擔保,再次就是地產、收藏品、礦產等
信託不能只看收益,還要看抵押物等因素,綜合判定
Ⅳ 信託產品購買渠道都有哪些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信託產品購買渠道有以下幾種。
1、信託公司直銷,投資人直接跟信託公司簽合同,而且一般來說有實力的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產品在收益上面會比較有吸引力。不足之處就是產品的選擇上面比較單一,只能選擇這個信託公司的產品,而且也比較難做比較。
2、找銀行,信託公司經常跟銀行合作,而且很多的銀行產品也是直接對接的信託資產。在銀行買的話,好處就是銀行幫你篩選了一部分信託產品,而且銷售規模比較大。目前銀監會對這塊監管比較嚴格,在銀行看到的信託基本額度都是在300萬以上。不過這塊需要注意飛單的情況發生,要認准產品到底是銀行自己代銷的,還是客戶經理自己找來的。
3、找第三方的理財機構,這塊目前逐漸成為了信託代銷的主流,在這里的信託公司產品也比較全,可以更廣泛的進行產品的選擇,也可以方便用戶進行比較。而且,三方理財機構在信託產品的推薦上也可以做到相對中立,可以幫助客戶找到更合適的產品。
但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公司會以信託的名義推薦一些其他的資產,聲稱其收益更高更有保障。但其並不是信託產品,或許實際上是個有限合夥項目。
Ⅳ 購買信託產品有哪些注意事項
市面上購買的信託產品為集合資金信託,購買時注意以下問題:
1、渠道,目前銀行已經不能銷售信託,最好在信託直屬的機構認購。
2、發行方,關注發行方信託公司的背景實力,最好選取口碑較好,有國資背景的信託公司。
3、產品標的,關注其標的資產,經濟實力較好的地區的政信項目較好,地產項目最好選取前50強的。不要一味關注收益。
4、期限,最好選取1年期的,期限太長,無形增加未來不定性因素。
5、人員,專屬的理財專員很關鍵,其專業性可以起到很多的幫助,甚至是產品之外的。
補充:集合資金信託的購買一般為100萬起步,因此決策起來需要慎重。
Ⅵ 如何才能購買安全的信託產品
購買放心的信託產品可以從購買的產品風險值和產品的購買途徑來考慮。
首先,大家都知道,風險和收益是成正相關的,所以,收益越高,相對的風險也就越大,但是你如果是購買固定收益信託的話,你就可以不用擔心這些問題。
其次,從購買信託產品的途徑來講,可以有銀行、信託公司、還有證券公司,在這些地方購買的信託理財產品他們的實際風險都是一樣的,但是證券公司和銀行其他第三方理財,差不多都是作為代收機構,所以,在售賣產品的時候,會從中收取一定的費用,你的收益就意味著缺失了一部分,所以在購買方面,最好在信託公司進行購買,但是在購買前,需要了解該信託公司的實力還有氣產品的相關信息。
當然,信託的購買渠道還可以到信託公司購買和在網上購買,由於信託投資涉及的資金較高,雖然網路購買信託也是一種有保障的渠道,但是始終會認為有一定的鋒線性,所以,在購買時,需要看你自己的選擇性。
Ⅶ 信託產品怎麼買
信託購買流程大致如下:
1、選擇中意的信託產品,將資金打到制定的對公賬號(打款時一定要注意);
2、到信託公司簽訂合同,並准備好身份證、銀行卡、打款憑證(復印件);
3、合同簽訂後,一式兩份,一份留存,一份自己拿走,信託公司會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投資確認書寄到。
Ⅷ 信託與P2P的結合有哪些模式
目前信託與P2P的結合主要有三種模式
一是代銷模式:P2P平台僅負責銷售其中部分份額,充當投資顧問的角色,但是信託代銷機構方面,銀監會是有明確定義和限制的,從目前來說,絕大多數的P2P平台肯定不具備這個條件。」
二是質押模式:就是投資者A在信託公司B購買一份一百萬兩年期的信託產品,在信託產品到期9個月或一年需要用錢,而通過C平台將該信託計劃進行質押,融資一百萬,將信託的收益按一定折算轉讓給其他N多投資者。這里的轉讓形式是債權,而不是信託收益權,交易對手是信託投資者,而不是信託公司,所以不涉及監管紅線。但是不排除投資者變不良信託的接盤俠。
三是收益權拆分模式:是指100萬級別的信託計劃進行份額拆分,投資者可以投資P2P產品,間接持有一款尚未到期的信託產品份額。但是《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有規定單個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投資信託產品的人必須滿足一定的資產及收入條件。
所以為了規避這些法規,P2P平台和信託公司,發揮「創新精神」從而衍生出了:
第一種是「代持模式」: 即由一家持有私募基金牌照的資產管理機構(往往為P2P平台的關聯機構)作為單一出資體認購需要轉讓的信託產品份額,然後將其轉換成一款資產管理計劃,最後再以此包裝成互聯網金融產品在P2P平台銷售。
第二種為有限合夥模式:即信託公司旗下子公司與P2P機構合作發起一隻有限合夥制母基金(FOF),前者以GP身份參與基金管理,後者則將P2P產品投資款以LP身份完成出資,而這只FOF基金的投資標的則為信託產品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