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遺產繼承法怎麼規定交稅問題的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我國現在還未徵收遺產稅,所以單純的遺產繼承是不需要交稅的,但在繼承期間,例如房產過戶、車輛過戶其他有價證券的交易等等,大多是都需要繳納契稅、增值稅等稅費的,建議詳情咨詢當地稅務局,以其回復為准。
『貳』 遺囑後房產要交稅嗎
一、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下同)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二、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稅:(一)離婚財產分割;(二)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三)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劉挽瀾律師註:憑此免除了營業... 房產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把被繼承人所遺的房產轉歸繼承人的行為。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系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一、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 繼承分兩種,一種是法定繼承,另一種是遺囑繼承。說的遺囑繼承,首先要確定遺囑有效性。到拿著有效遺囑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再到房產權過戶。其中交納的費用有:公證處交納公證費、房產局交工本費,但不交稅的。閱讀全文>>繼承房產是否要交稅 混合遺產稅制,就是先對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就被繼承人所留遺產總價值扣除債務、喪葬費用等項目後的凈值課征一道總遺產稅,稅後遺產分配給各繼承人時,再對各繼承人就其獲得的繼承份額課征一道繼承稅,即將總遺產稅制和分遺產稅制綜合起來。在遺產處理程序上表現為「先稅後分再稅」。混合遺產稅制兼具了總遺產稅制和分遺產稅制二者的優點,但由於該稅制將一種稅收分為兩道程序加以課征,因而稅制十分復雜,徵收成本最高,且易造成重復征稅,不符合稅收效率原則。採用混合遺產稅制的國家有義大利、加拿大、伊朗等。 相關法律知識: 第三十五條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可以根據本法的原則,結合當地民族財產繼承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的或者補充的規定。自治區的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自治州、自治縣的規定,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閱讀全文>>
『叄』 繼承遺產要交稅嗎
父母辛苦一輩子所攢的財產,其實都是為了下一代生活質量變好。當父母過世以後,財產自然是要歸子女。那麼,繼承父母財產要不要交稅呢?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遺產作為繼承權的客體,它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所有財產和相關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目前我國沒有規矩繳納遺產稅,但是繼承不動產,需要按照標准繳納契稅。房產繼承需要進行公證,是要收公證費的,按繼承面積的2%收取。我國沒有遺產稅,所以不用交這個稅;房屋要過戶,所以要交契稅1%-3%1、契稅:如果是法定繼承,則無需繳納契稅;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繼承的,要全額繳納契稅(3%)2、印花稅:個人繼承房屋過程中所立書據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稅目計算繳納印花稅,稅率萬分之五;個人取得房地產權證按5元/件繳納印花稅。注意:(房屋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參照同期房屋的市場價格核定。) 如果日後要出售,直系親屬之間繼承房屋,如果滿五年並且是唯一住房,免徵個人所得稅;如果不滿足前述條件,按照差額徵收個人所得稅。(交易額與購房原值的差額*20%)。另外如果不足5年出售還需要交納營業稅(5.65%)。 *滿五年的計算起點是父母購買房屋的時間。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第一條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
『肆』 信託遺產避稅
個人信託是指委託人(指自然人)基於財產規劃的目的,將其財產權移轉予受託人(信託機構),使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的本旨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的行為。不少高資產凈值的客戶已經試圖通過這種方式來規劃自己的財產。
雖然國內很早就出現「試水」遺囑信託的說法,但是尚未聽說任何實例。專業研究人員介紹說,國內相關法律不健全及信託公司綜合資產管理能力較弱,使得我國遺囑信託「先天不足」。就目前情況來看,許多高額壽險保單頻頻出現,更多的富人更願意通過購買高額人壽保險,將受益人指定為其兒女,該筆財富既可合理避稅又能避免遺產紛爭。
信託本來就有財產轉移和傳承的功能,但是在國內「監管部門擔心信託可能成為黑錢洗白的渠道,因此只允許信託資金在同一個賬戶中出入,使得父母購買的信託產品收益無法進入兒女的資金賬戶,給產品設計造成困難。」
遺產里除了錢,還包含了不動產等很多資產形式,如果要做遺產信託,要求信託公司必須具有綜合的資產管理能力,可是大部分信託公司只具有投融資的能力。而國內的整體信用體系和法律體系也不是很健全,導致該業務「一直處於萌芽階段」。
我國徵收遺產稅的話題已經爭論了數年之久,雖然目前還未正式徵收,但也只是時間問題。專業理財人士介紹,雖然在我國遺囑信託「欲投無門」,但按照我國現行法律,保險金所得也可以達到「免稅」的效果。子女作為保險金受益人,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而現在許多父母買房子直接掛在子女名下,也是將來規避遺產稅的方式之一。
『伍』 繼承遺產需要交稅嗎,交多少
我國沒有遺產稅,因此繼承遺產並不需要交稅,但是如果繼承的遺產是房屋時,因為房屋要過戶,所以需要繳納契稅,約在1%至3%,但如果是通過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的房產,那契稅是免徵的。
『陸』 繼承父母遺囑的房產需要交稅嗎
正常過戶給子女,肯定是要交稅,看子女是否有資格購房,首套的話,90平米以下,契稅1%,非首套的話契稅3%;要是做贈與的話,要有公證費;
產繼承法律規定是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把被繼承人所遺的房產轉歸繼承人的行為。它是房地產轉讓中的一種方式。但這種轉讓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權或房屋所有權的轉移行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關系。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系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 一、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 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二、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 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 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 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三、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 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 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 行產權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後,如果生前立有遺囑,或是曾經與某一社會組織或個人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先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沒有遺囑或協議的,則按法定繼承處理。 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順序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順序。《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 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於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 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對於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繼承人的繼承權可以因繼承人的下列行為而喪失: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房產的繼承和分割與其他財產不同,房產雖然可以分割但這種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間房屋分成許多份。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由繼承人共同繼承,作為共有的房產。如一定要分割時,可以採用作 價分割的方法。房地產繼承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法定繼承,即死者生前沒有交待或立下遺囑,因此繼承的順序以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另一種是遺囑繼承,即死者在生前留有明確的意願和指示,指示把自己的遺產死後留給什麼人繼承。 1.房產繼承時如何申請產權轉移登記? 房產繼承時申請所有權轉移應提交下列文件:①申請書;②繼承人身份證伯;③原房地產權證;④被繼承人死亡證明;⑤繼承證明文件及公證書。 2.分割房屋遺產,採取何種方式為宜? 房屋遺產分割不同於其他財產的分割,因為房屋是不動產,不能隨意移動,或因繼承人人數較多不易分割,或因房屋遺產本身的結構也難以分割等,如果強行分開、割斷,可能損害房屋的效用,以致造成生產無法正常使用,或給生活帶來不便。 因此,如果分割房屋遺產在客觀上可行,且不損害房屋的效用,不影響生產、生活, 可以分割處理。對於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法處理: 1、折價補償方法。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房屋作價標准可以由繼承人自行協商確定,或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估標准,並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合理評定。 2、共有方法。各繼承人也可以商定遺產房屋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在房屋遺產分割中,應盡量採取折價補償的方法,共有的方法並沒有徹底解決糾紛,應視為對第一種方法的補充,如折價一方因經濟能力負擔不起折價款時,採取共有方法,也可減少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