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託公司有沒有到期信託不能及時兌付的情況
2001年新信託法公布以來,客戶這端還沒有出現過不能兌付的風險。項目出現風險信託公司會兜底,不然他的信譽業務就要受限。信託牌照和銀行牌照一樣現在很難批
什麼是信託公司?
信託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信託公司管理辦法》設立的主要經營
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由銀監會非銀司監管,最低注冊資金 3 億人民幣。目前國內有 62 家
信託公司,股東多數為地方政府和大型央企國企。信託公司有義務保證客戶本金和收益的投
資安全。
、信託公司的風險控制手段有哪些?
抵押、質押、擔保、強制公證等。信託公司會要求融資方將本公司的資產或股權質押或
抵押給信託公司,以保障投資者的收益,同時要求相關的公司或公司的責任人承擔擔保責任,
並且對借款合同、質押合同、擔保合同進行強制公證。幾種風險控制手段都是對投資者未來
的收益的保障。
、固定收益信託產品由誰監管?
固定收益信託產品由信託公司發起設立並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的。信託
公司由中國銀監會非銀司監管。信託業一法三規:《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信
托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和《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
㈡ 單一信託到期不兌付信託公司沒責任嗎
不能說沒責任,但是責任非常小
因為單一類信託,信託公司完全是通道作用,投資細節是投資者和項目方協定,約定收益和還款方式等,這中間信託公司是不參與,另外相比於集合類信託需要銀監會批准,單一類信託只需要報備即可
㈢ 請問,信託項目,如果融資現還不了款,那信託公司怎麼兌付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
國家信託計劃的發行與運作監管嚴格,有效的保護了投資人的利益。信託項目的財產具有獨立性,委託人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指由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按照委託人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將兩個以上(含兩個)委託人交付的資金進行集中管理、運用或處分的資金信託業務活動。
㈣ 信託到期不兌付怎麼辦
按照項目的風控拍賣抵押,拍賣質押,第三方責任方擔保方進行償還。
如果這些還不足以償還投資者的話,信託公司可以選擇用自己的資金進行墊付
㈤ 理財公司到期不還錢怎麼辦
理財公司不還錢很正常,去年爆雷一千多家了,今接著雷,人家就是把錢揮霍了,轉移了,頂多坐幾年牢,出來就是億萬富豪,中國法律不夠狠,讓這些人鑽空了。只能報案,然後等個3~5年,還你個百分之十左右。
㈥ 不歸還信託貸款會有什麼後果
信託貸款關系的本質其實是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系。因此,如果不歸還信託貸款,其直接後果是面臨違約。
如果違約,則信託債權人可以依據合同追究您違約責任。如果您不按規定還款,還可能面臨被起訴和被執行。
㈦ 信託公司出現問題 錢誰來賠
首先會處置抵押物,然後信託公司自由資金墊付,自身實力不足更換股東,最後第三方接盤
㈧ 信託公司倒閉和銀行倒閉,資產怎麼處理處理,方式有區別嗎
有區別。
1、處理方式不同。
銀行存款屬於銀行的一般資產,破產的話計入破產財產,儲戶只能作為一般債權人申報債權。
根據《信託法》規定信託公司需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信託財產不屬於信託公司的自有資產,不參與清算。信託公司如經營不善、倒閉、破產,信託財產應移交給其它公司,使得信託財產的管理連續有效。
2、破產程序不同。
商業銀行破產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公告、和解和整頓、破產宣告、清算、注銷登記和注銷公告等階段。
信託公司破產需要經過清收破產企業債權; 清算破產財產;組織破產財產拍賣;編制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分配破產財產; 代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企業注銷登記等。
3、賠付程序不同。
破產財產是商業銀行依法享有所有權的一切財產,是破產債務清償的物質來源和依靠。 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後,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信託公司倒閉以後,其託管的信託資金不受影響,其自有資產進入清算程序,優先支付拖欠的員工工資,國家稅費,然後償債,最後支付股東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