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監護信託和子女保障信託的異同點分別是什麼
子女保障信託是指由信託委託人(即父母、長輩或子女本人)和信託受託人(即信託機構)簽訂信託合同,委託人將財產(一般為金錢)轉入受託人信託賬戶,由受託人依約管理運用。透過信託機構專業管理及信託規劃的功能,定期或不定期給付信託財產予受益人(子女),作為其養護、教育及創業之用,以確保其未來生活。
監護信託是指利用信託方式,由信託機構對某類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的行為。其最大特點是,信託機構對人的責任重於對物的責任。有兩種人需要監護,即未成年人和禁治產人,相應的監護信託也有未成年人監護信託和禁治產人監護信託。
❷ 子女教育信託和教育儲蓄的不同點
目的都是為了子女教育存錢。
其實只是方式不一樣,但是目的是相同的。子女教育信託能夠讓你更有計劃性。強制性。
比如說你做了一個信託,然後按照約定要每年存進信託賬戶多少錢。才能滿足到時候你子女未來的教育支出,能夠讓你更加有計劃。
教育儲蓄那就沒信託公司的強制監督。這樣就會導致你在中間過程中沒有強制去執行。
❸ 信託的術語釋義
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范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信託責任是指受託人對委託人/受益人負有的嚴格按委託人意願(而不是自己的)管理財產的責任。信託責任是在信託關系成立,受託人就負有信託責任,不得使自己的利益與其責任相沖突,不得以受託人的地位謀取利益,也不得因此所獲得利益除非委託人同意。
信託責任是指受託人對轉移資產且不參與管理的人所承擔的責任。具體表現在監護人對立遺囑人,公司管理人對公司股東,管理人股東對非管理人股東,資產管理公司或信託公司對投資者都負有信託責任。信託責任是將受託人和受託資產載體,與轉移資產人及/或其指定的受益人聯系在一起的紐帶。
信託責任這個詞語用得比較多的是在上市公司和國有企業中,套用上面的概念,以上市公司為例,信託的三方分別為股東/企業管理層/股東,信託責任是指企業管理層要全心全意為股東利益而運作企業資產的責任。 信託主體包括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
① 委託人是信託關系的創設者,他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委託人提供信託財產,確定誰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權。指定受託人、並有權監督受託人實施信託。
② 受託人承擔著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的責任。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必須恪盡職守、履約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必須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託文件的法律規定管理好信託財產的義務。
在我國受託人是特指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成立的信託投資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
③ 受益人是在信託中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兒。公益信託的受益人則是社會公眾。 信託客體主要是指信託財產。
① 信託財產的范圍:
信託財產是指受託人承諾信託而取得的財產;受託人因管理、運用、處分該財產而取得的信託利益,也屬於信託財產。信託財產的具體范圍我國沒有具體規定,但必須是委託人自有的、可轉讓的合法財產。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不能作為信託財產;法律法規限制流通的財產須依法經有關主管院批准後,可作為信託財產。
② 信託財產的特殊性:
信託財產的特殊性主要表現為獨立性,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未建立信託的其他財產相區別。
建立信託後,委託人死亡或依法被解散,依法被撤消,或被宣告破產時,當委託人是唯一受益人時,信託終止,信託財產作為其遺產或清算財產;當委託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託存續,信託財產不作為其遺產或清算財產。
B.信託財產與受託人固有財產相區別。
受託人必須將信託財產與固有財產區別管理,分別記賬,不得將其歸入自己的固有財產。
C.信託財產獨立於受益人的自有財產:
受益人雖然對信託財產享有受益權,但這只是一種利益請求權,在信託存續期內,受益人並不享有信託財產的所有權。
③ 信託財產的物上代位性:
在信託期內,由於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信託財產的形態可能發生變化。如信託財產設立之時是不動產,後來賣掉變成資金,然後以資金買成債券,再把債券變成現金,呈現多種形態,但它仍是信託財產,其性質不發生變化。
④ 信託財產的隔離保護功能:
可以說,信託財產形成的風險隔離機制和破產隔離制度,在盤活不良資產、優化資源配置中,信託具有永恆的市場,具有銀行、保險等機構無法與之比擬的優勢。
⑤ 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以及例外:
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因此,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的一般債權人是不能追及信託財產的,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是一般原則。
❹ 信託的名詞解釋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4)子女信託名詞解釋擴展閱讀
原始的信託行為發源於數千年前古埃及的「遺囑託孤」。信託最早的文字記載是公元前2548年古埃及人寫的遺囑,其中指定其妻繼承財產,其子為受益人,並為其子指定了監護人。
從法律的角度講,信託源於羅馬法「信託遺贈」制度。《羅馬法》中規定:在按遺囑劃分財產時,可以把遺囑直接授予繼承人,若繼承人無力或無權承受時,可以按信託遺贈制度,把財產委託或轉讓給第三者處理。古羅馬的「信託遺贈」已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信託概念,並且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確定。
從操作的層面上說,現代信託起源於英國的「尤斯制」。
英國在封建時代,人們普遍信奉宗教,按照當時的基督教義,信徒「活著要多捐獻,死後才可以升入天堂」。這使得教會的土地不斷增多。
❺ 子女教育信託產品有哪些特點
教育信託產品的特點
小編為您解析教育信託的特點:
1、分年贈與財產,並可以合法節稅。
2、長輩生前事先規劃,身後無後顧之憂。
3、財產受信託法保障,產權獨立避免惡意侵佔。
4、受託金融機構需遵守各項法規,客戶權益有保障。
5、信託機構具備專業資產管理能力,定期提供報告。
❻ 請問什麼叫信託
信託受益人是指因其擁有信託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享受信託財產經過管理或處理後的收益權利所取得收益的主體或個人。
希望採納
❼ 什麼是家庭信託基金
家族信託是一種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代為管理、處置家庭財產的財產管理方式,以實現富人的財富規劃及傳承目標,最早出現在長達25年經濟繁榮期,被稱為美國第二個鍍金年代。家族信託是資產的所有權與收益權相分離。
富人一旦把資產委託給信託公司打理,該資產的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離婚分家產、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債,這筆錢都將獨立存在,不受影響。 家族信託能夠更好地幫助高凈值人群規劃「財富傳承」,也逐漸被中國富豪認可。
(7)子女信託名詞解釋擴展閱讀:
信託基金的四個風險如下:
1、保本風險
保本風險的本金發生虧損的概率很低,但本金發生虧損的幾率也並非完全沒有,信託計劃並不承諾保本。當證券市場劇烈下跌,來不及止損平倉時,就可能發生凈值虧損沖破「緩沖墊」的情形,這時優先委託人的本金就虧損了。
2、利率風險
一般國內現行利率一年調整一次,一年期的信託基金,一般不會產生利率風險。2年期以上的信託基金需要看資金運用簽訂的合同條款情況。從信託資金的運用方式來看,貸款運用的信託基金一般會與借款人約定貸款利率隨央行一塊調整,從而規避利率風險,而股權投資回購方式運用的信託基金,視其與被投資方在利率變動方面的約定確定是否能規避利率風險。
3、信用風險
風 險的大小決定投資者的本金能否順利收回,預計收益能否順利實現,因而也是投資人最為關注的風險因素。基礎設施類要好於房地產投資和其他項目類型,而運用於大企業集團的信託要好於運用於一般公司的信託,抵押、擔保充分的信託要好於一般的信用型的信託。
4、流動性風險
現有的信託產品只能以合同形式轉讓,不具備成型的轉讓市場,風險與股票、債券、基金等品種流動性風險相對比較大。不過,信託公司在設計信託產品時已經對該風險給予了充分的收益補償。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家庭信託
網路-信託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