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信託是干什麼的
什麼是信託?
30秒了解信託!
① 信託是銀行理財產品最主要的源頭;
② 銀行理財募集資金中,有2/3投向了信託;
③ 目前信託資產28萬億多,是我國第一大理財資產,所有集合信託都是100%兌付;
④ 信託大部分300萬起,收益期間是7-8%/年;
⑤ 很多銀行垂涎已久的信託牌照有百億就是拿不到;
⑥ 剛性兌付是信託公司、股東或者政府、掏錢兜底;
⑦ 信託是唯一可以橫跨貨幣、資本和實業三大投資領域的金融機構;
⑧ 全國僅68家信託公司,基本是央企、國企、地方政府背景,銀監會不會再新發牌照;
⑨ 信託資產具備破產、債務、稅收隔離功能,是全世界成功人士最喜歡的財產保護、財富傳承工具;
⑩ 信託在我國金融機構中,地位、規模僅次於銀行,甩開券商、保險、一大截;在西方發達國家,信託業遠比銀行業發達。
有任何關於信託的疑難困惑,都可以提問我或追問。
② 什麼是信託信託的概念是什麼
信託的定義,依照中國信託法第二條的規定,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簡而言之,信託為一種財產管理制度,是由財產所有人將財產移轉或設定於管理人,使管理人為一定之人之利益或目的,為管理或處分財產。
因此,信託定義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含義:
1、委託人信任受託人。委託人對受託人的信任,是信託關系成立的基礎。
2、委託人將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信託是一種以信託財產為中心的法律關系,信託財產是成立信託的第一要素,沒有特定的信託財產,信託就無法成立。所以,委託人在信託受託人的基礎上,必須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
3、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委託人將信託財產委託給受託人後,對信託財產沒有直接控制權,受託人完全以自己的名義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或者處分,不需要藉助於委託人、受益人的名義,這是信託的一個重要特徵。
4、受託人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託事務。正是因為受託人受到委託人的信任,一旦受託人接受信託,就應當忠誠、謹慎、盡職地處理信託事務,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即所謂的受人之託,忠人之事。對於違背這種信任的受託人,信託法規定了嚴格的責任。
③ 信託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