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哪些信託公司可投呢
可投的信託公司如下:
2018年初評中斬獲A類的公司包括,百瑞信託、華能信託、華潤信託、江蘇信託、交銀信託、民生信託、平安信託、廈門信託、山東信託、上海信託、外貿信託、五礦信託、興業信託、粵財信託、中航信託、中融信託、中鐵信託、中信信託、中原信託、重慶信託及紫金信託等21家。
2018年信託公司行業評級結果定為B類的公司包括但不限於,光大信託、國聯信託、國元信託、湖南信託、華澳信託、建信信託、雲南信託、中江信託等等。
所謂信託公司行業評級,是中國信託業協會從行業角度對信託公司做出的綜合評價,由協會自行組織,每年評一次,信託公司會被劃分為A、B、C三個等級。
2015年末,《信託公司行業評級指引(試行)》(下稱《指引》)下發,將信託公司劃分為:A(85分(含)~100分)、B(70分(含)~85分)、C(70分以下)三級。
『貳』 信託業算什麼系統的
信託業經過多年高速增長,已成為我國投融資體系中舉足輕重的金融部門。我們認為,今天的信託業應該擺脫過去單純對資產規模、市場份額與經營業績的追求,而將目光集中於自身良性生態系統的構建上。結合信託業自身的特點,一個完整的信託業生態系統應包括以下因素。
首先,宏觀經濟形勢構成了信託業的生態環境,信託業未來的生存方式既取決於當前的宏觀形勢,又取決於未來的發展趨勢。其次,信託業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通過認清自身的發展驅動力與制動力,做出符合行業演變規律與生態環境變化的戰略選擇。最後,監管環境確定了信託業生態系統中的生存法則,好的監管環境既應促進個體向正確的方向演變,也應形成生態系統內的自然選擇機制。
(一)宏觀生態環境發生重要變化
1、中國經濟「新常態」
「新常態」更多意味著我國經濟增長的方式的調整而非趨勢的改變。在經濟增長層面注重發掘新的增長點,尤其是增加創新成果的轉化率,提高創新驅動在經濟增長中的作用。而結構調整的要點一是產業結構,體現為傳統產業由於過度投資導致的產能過剩,而戰略型新興產業亟需加大投資力度從而增強對經濟的支撐作用。二是產品結構,現有的產品供給同質化嚴重,未來產品的差異化供給尤其是可以「創造需求的供給」將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2、貨幣政策適應性調整
與「新常態」下的經濟政策相適應,未來我國將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與松緊適度的貨幣政策。積極的財政政策主要應用在基礎設施建設與新興戰略產業的投資,從而強化對於新的經濟增長點的支持。貨幣政策由「穩健」變為「松緊適度」,說明未來將繼續以「定向寬松」為主旋律,同時也存在著「降息」、「降准」的可能性,從而緩釋經濟下行壓力、平滑經濟增長趨勢。
3、全面推進經濟領域改革
以信託人的眼光看,「新常態」下的經濟改革首先是政府投資體制改革,通過推行PPP模式,引入社會資本,使得投資行為更加透明化、市場化。
其次是區域經濟改革,包括「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與長三角經濟帶等區域經濟規劃,加強區域互聯互通與「多規合一」,促進規模效應與協同發展。
再次是國企改革,混合所有制、企業並購、打破行業壟斷、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將是改革的主旋律。
最後是「三農經濟」,將建立現代化的農業發展方式、完善農產品(12.00, -0.01, -0.08%)價格形成機制、提高農民收入水平、繼續完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三農」。
(二)信託業「新常態」具有三大特點
1、信託業資產規模增速放緩
信託業高增速、低不良是基於經濟景氣周期的特殊表現。最新數據表明,信託業即將告別超高速增長轉而進入正常增長,甚至在某些年份低速增長或下滑。如果宏觀經濟政策不做大的調整,加上新的信託監管政策出台,未來五年增速放緩是大概率事件。根據我們與波士頓咨詢研究的結果,未來五年信託資產規模年均增長率有可能放緩至11-18%(不考慮設立信託業保障基金的影響)。
2、利率市場化深入,資產管理競爭加劇
隨著利率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存貸款利率向市場真實水平靠攏,銀行未來在投資端將會放開更多許可權。券商、基金、保險等過去與信託業不存在直接競爭關系的金融部門,可以通過資產管理計劃或子公司等方式與信託業形成正面競爭。
可以預見,在技術含量較低的如通道類業務領域,信託業原有的份額將被逐漸蠶食,並更多的陷入到低效的價格戰之中。即使是在信託業具備技術優勢的領域,也避免不了越來越激烈的競爭局面,信託業原本所從事的是風險與收益適中的業務領域,由於銀行、券商、基金和保險等機構的介入,形勢也將日趨緊張,部分信託公司將被迫向更高風險的領域移動,從而造成了潛在違約率上升。
3、破解「剛性兌付」,帶動信託業的無風險收益率理性回歸
無論是從經濟基本面、信託業發展周期與市場競爭態勢上分析,可以確定未來信託業風險事件將較以往更加常態化,從而逐漸改變信託產品的「剛性兌付」屬性,帶動信託業的無風險收益率理性回歸。這對於信託業來講,在短期將會形成轉型陣痛,在長期則是刮骨療傷式的長效發展機制。
長期以來在「剛性兌付」與「預期收益率」的束縛下,信託產品在營銷方面存在缺陷,信託公司沒有足夠的動力做精確的風險揭示,投資者也沒有足夠的動力充分了解產品的風險屬性,從而養成了一大批風險—收益觀念嚴重扭曲的「合格投資者」,而投資者是信託業生態系統的土壤,當土壤惡化時,生態系統內的個體是不可能健康成長的。盡管風險事件將常態化,但是長遠來看卻利於行業可持續發展。違約現象的出現是信託業正常的「新陳代謝」與「自我更新」。
(三)信託業的生存法則
監管制度就是信託業的「生存法則」。信託業區別於其他金融行業的發展特點,在於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之間更高效的互相促進、互相影響。從信託業歷史上數次重要轉折來看,每一次的清理整頓,均伴隨著對信託制度與信託本源更透徹的理解並使得信託業發展邁上新台階。因此,信託業作為富有高度靈活性與生命力的金融業態所依賴的發展基礎,除了一般的構成要素如資本、人力、市場的供給外,還有一個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制度供給」。
1、《信託法》修訂
從信託業誕生日起,信託制度便處於不斷完善的過程中,也正因為如此信託業可以在合理的制度基礎之上維持過去近十年的快速增長。然而在經濟新常態、金融體制變革加快與行業間競爭加劇的情形下,《信託法》修訂亟需提上日程。
在《信託法》修訂方面,應著重於完善信託產品登記制度、稅收制度、交易平台、跨境外匯信託、公益信託、民事信託等,這些基本制度無論是在資產管理與財富管理方面均是重要的法律基礎,否則如家族信託、公益信託等信託業尚未開發的藍海就不可能真正駛入,影響信託業的進一步發展。
2、設立信託業保障基金
2014年12月19日,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及保障基金管理公司成立,這是信託行業的一個重大事件。設立保障基金會略微加大行業運行成本。但是與成本相比,最重要的是穩定建立在風險識別基礎上的投資者信心,對金融機構而言,信心遠比黃金更珍貴。
與此同時,作為未來監管布局的重要協同組成部分,監管當局正在研究推出《信託登記管理辦法》、《信託公司信託業務盡職指引》、《信託公司監管評級與分類監管指引》,並擬調整信託公司凈資本計算標准,通過全方位、立體化的監管「組合拳」,以期全面提升行業抗風險能力並建立信託業的長效發展機制,反映出監管當局對行業制度供給和「基礎設施」的高度重視,雖然會帶來一些前期啟動成本,但卻是基業常青的重要保障。
3、恢復信託公司的固有資產投資許可權
恢復信託公司固有資產投資權符合邏輯,有現實需要。隨著社會投資者理財願望的增加,將會催生更多的資產管理與財富管理需求,信託業的規模增長與風險處置也需要有強大的資本實力作為支撐。如果僅依賴股東增資維持資產規模增長,則需要股東具備持續的增資意願與能力,形成了信託公司發展過程中的「增資悖論」,無形中增添了障礙。
信託資產中包括債權、股權等多種資產,允許交易對手以股權質押,就意味著要做好實現質權的准備,也就意味著信託公司要有股權管理能力繼而要有投資運營能力。因此,信託公司固有資產不得從事投資活動本身也是一個悖論,有必要恢復信託公司的固有資產投資許可權。
4、監管評級的角色轉變
很多人在不同時期都呼籲過,信託監管要從機構監管逐步向功能監管轉型。從構建信託業生態系統的角度來說,監管思路應以功能監管為導向,更多關注合規性審查與投資者保護等基礎領域,減少對系統內個體行為的細節干預。
同時,監管環境的調整應充分考慮各信託公司的層次性特點,通過差異化的監管引導體系,確定不同層次信託公司的發展方向,防止實力不足的信託公司盲目從事創新業務導致行業風險的出現,這種差異化引導體系的基礎是信託業監管評級體系的建立。
為建立更適合轉型期的監管評級體系,需對傳統的監管評級標准做出調整。在關鍵指標的選擇上,應弱化規模相關指標的作用,而將與公司的主動管理能力及內生發展潛力有高度相關性的指標賦予更多的權重,如資產質量、資產結構、公司成長性、創新業務等。同時,為了加強監管評級對信託公司的約束作用,評級應直接與經營許可關聯。通過以上措施引導信託公司向正確的轉型路徑發展,而不是一味地追求規模擴張與短期效益。
『叄』 中國評級機構都有哪些
中國評級機構都有中誠信,大公國際,上海遠東資信評估,聯合資信,上海新世紀。具體介紹如下:
1、中誠信。起初叫中煤信託, 成立於1995年11月,2010年10月完成增資擴股,注冊資本金增加到24億元人民幣, 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
2、大公國際。大公國際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於2000-03-28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武艷,公司經營范圍包括項目投資。
3、上海遠東資信評估。1988年3月,我國第一家獨立於銀行系統的社會專業信用評級機構上海遠東資信評估公司率先成立,該公司由上海社會科學院投資組建。
4、聯合資信。是目前中國唯一一家國有控股的信用評級機構,是市場公認的最專業的信用評級機構之一。
5、深圳南方鵬元。是在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政府金融發展服務辦公室的大力支持下,由鵬元徵信有限公司投資成立。
評級機構的主要工作就是評估風險,從而決定債券發行人是否能向投資人償付所承諾的本金和利息。
『肆』 中國哪些信託公司是A類,哪些是B類,哪位大神有信託公司分類,請賜教,感謝,在線等
2018年初評中斬獲A類的公司包括,百瑞信託、華能信託、華潤信託、江蘇信託、交銀信託、民生信託、平安信託、廈門信託、山東信託、上海信託、外貿信託、五礦信託、興業信託、粵財信託、中航信託、中融信託、中鐵信託、中信信託、中原信託、重慶信託及紫金信託等21家。
2018年信託公司行業評級結果定為B類的公司包括但不限於,光大信託、國聯信託、國元信託、湖南信託、華澳信託、建信信託、雲南信託、中江信託等等。
所謂信託公司行業評級,是中國信託業協會從行業角度對信託公司做出的綜合評價,由協會自行組織,每年評一次,信託公司會被劃分為A、B、C三個等級。
2015年末,《信託公司行業評級指引(試行)》(下稱《指引》)下發,將信託公司劃分為:A(85分(含)~100分)、B(70分(含)~85分)、C(70分以下)三級。
(4)中國信託業協會評級擴展閱讀:
信託公司營銷信託產品,應當堅持「了解產品」和「了解客戶」的經營理念,遵循風險匹配原則、審慎合規原則,加強信託產品、營銷行為合法性、合規性審查管理,加強信託產品風險等級評定,在有效評估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需求的基礎上;
向投資者銷售與其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信託產品,不得誤導投資者,不得通過對信託產品進行拆分等方式,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低於產品風險等級的投資者銷售信託產品,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信託公司應當加強投資者教育,不斷提高投資者的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意識,向投資者傳遞「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念。
信託公司向自然人委託人首次推介信託產品或與其簽署信託文件之前,應當告知投資者如實提供身份證明文件,要求其填寫包括調查問卷、風險揭示書等形式的書面文件或在身份認證後通過法律認可的電子形式等方式;
評估其風險承擔能力,並要求其在信託文件中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承諾信託財產來源的合法性。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信託業協會-新聞中心
『伍』 銀監辦發[2016]25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解決當前群眾關切問題的指導意見
銀監辦發〔2016〕25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其他會管金融機構,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信託業協會:
為認真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升金融消費者信心,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實現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持續健康發展,有效治理當前存款糾紛、私售「飛單」、誤導銷售、違規收費等問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1號)要求,現就加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健全體制機制,及時跟進銀行業消費者對銀行服務的各項訴求和關切
(一)加強制度建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監管要求,對現有的制度體系開展有針對性的、系統的梳理和完善。要根據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政策和基本原則,盡快建立起目標清晰、架構合理、分工科學、便於操作的管理制度體系,使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求在相關經營管理環節中都能體現為切實可行的業務管理標准。
(二)健全組織體系。開辦個人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董(理)事會下設立專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並定期向董(理)事會提交有關報告,確保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納入公司治理、企業文化建設和經營發展戰略中。同時,應在法人機構層面設立專職部門,負責組織推動本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落實人員配備和經費預算,並保證其開展相關工作的獨立性、權威性和專業能力。在確保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有效開展的前提下,個人業務規模較小的外資銀行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以結合實際採取相應的組織形式。
(三)完善工作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提供金融產品或服務的各個業務環節全面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各項監管要求。要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納入到綜合經營績效考核評價體系,配以合理考核權重,有效引導各級機構和從業人員嚴格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各項要求,確保政策落地。要完善內部監督制約和考核評價機制,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要求落實不力的分支機構和相關業務條線進行嚴肅問責。
(四)改進投訴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認識到消費者投訴對於改進經營管理、提升服務質量的重要意義。要改變單純壓降投訴數量的簡單管理模式,注重源頭治理,暢通投訴渠道,規范投訴處理流程,切實承擔起投訴處置的主體責任。高管層應定期分析消費者投訴處理反映出的各類問題,確保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有效投訴管理體系,依法維護消費者的求償權。
二、規范經營行為,不斷提高服務標准和水平
(一)加強產品信息披露。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產品名稱不得使用帶有誘惑性、誤導性或易引發爭議的語言。產品宣傳材料應真實、全面地反映產品的主要特性,嚴禁誇大收益率或隱瞞重要風險信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產品信息查詢平台,收錄全部在售及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基本信息,對存續期內金融產品的風險信息變動情況進行及時提示,並嚴格區分自有產品和代銷產品,供消費者查詢。凡未在信息查詢平台上收錄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通過電子渠道銷售的,也應遵守監管部門關於產品銷售的規定和流程管理要求。
(二)落實產品銷售透明原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引導消費者充分認識金融產品及其差異,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金融產品風險評估及分級管理制度。售前開展消費者風險偏好、風險認知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試,確保將合適的產品和服務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妥善留存消費者已明確知曉產品重要屬性和風險信息的相關證據,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三)實施產品銷售專區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網點專門區域銷售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專區應有明顯標識,並在顯著位置以醒目字體提醒消費者通過網站、查詢平台或其他媒介了解產品相關信息,並進行風險提示。專區銷售人員應當具有理財和代銷業務相應資格,除本機構本行銷售人員外,禁止其他任何人員在營業場所開展任何形式的營銷活動。銷售專區內應公示咨詢舉報電話,便於消費者確認產品屬性及相關信息,舉報違規銷售、私售產品等行為。
(四)實施專區產品銷售「雙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2016年底前完成銷售專區內電子監控系統的安裝配備工作,實現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要完整客觀地記錄營銷推介、相關風險和關鍵信息提示、消費者確認和反饋等重點銷售環節。錄像中應可明確辨別銀行員工和消費者面部特徵,錄音應可明確辨識員工和消費者語言表述。錄音錄像資料至少應保留到產品到期兌付後6個月,發生糾紛的要保留到糾紛最終解決後。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錄音錄像錄制和保存的管控,確保錄音錄像的錄制和保存不受人為干預或操縱。錄制過程中應保護消費者隱私,注重消費者體驗,嚴格防控錄音錄像信息泄露風險,並確保錄音錄像資料可隨時精準檢索和調閱,以有效維護消費者財產安全權和依法求償權。部分確有實施困難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分步實施。
(五)強化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各個環節加強消費者信息保護,未經消費者授權,不得向第三方機構或個人提供消費者的姓名、證件類型及證件號碼、電話號碼、通信地址及其他敏感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不得以各種形式向其推送各類服務和產品信息,保障消費者信息安全權。
(六)規范服務收費行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服務收費相關辦法和監管規定,通過完善業務流程、改進業務系統功能以及加強前台工作人員培訓等措施,保證在向消費者提供服務前,事先告知收費與否及各個服務環節的計費標准(包括減免優惠政策)和收費金額,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七)嚴格執行授信業務管理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員工在辦理個人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時,應保證各項條件公正透明,嚴格履行告知義務並尊重消費者自願選擇。受理申請後,在做好申請人身份識別和審核工作的同時,應堅持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不斷提高業務辦理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最大限度地公開工作流程,誠實履行各項合同義務,公平對待消費者。嚴禁虛假承諾、捆綁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八)提升代銷業務規范化管理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嚴格代銷業務范圍,完善代銷業務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合作機構和產品准入管理,認真落實各項銷售環節監管要求,做好風險隔離,保障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九)加強員工行為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深入開展教育培訓,倡導誠信服務,樹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經營理念。全面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內部控制和防範操作風險的各類規章制度,結合新的要求,完善和細化業務流程及員工行為標准,嚴格員工行為管控,杜絕銀行員工利用從業身份及藉助銀行營業場所私售「飛單」、從事非法集資以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動。要加大員工異常行為排查力度,高度關注員工參與「掮客」交易、頻繁劃轉大額資金等現象,及時發現潛在的風險隱患,防止各類外部風險向銀行業傳染。同時還應大力倡導誠信舉報,鼓勵員工堅決抵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全面保障消費者財產安全權。
(十)主動提升服務消費者的意識和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在業務開展過程中,要認真檢視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在此基礎上完善和細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制度及流程。在關繫到消費者重大權益的問題上,要在認真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積極通過事先與消費者約定的各類信息提示渠道和方式,主動告知相關信息,提倡人性化地對待消費者。
(十一)加強對特殊消費者群體的關愛和保護。特殊消費者群體權益保護是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本內容之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提高認識,在不斷完善金融服務過程中充分考慮農民工、殘障人士、下崗失業者、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相關權益。應通過實行相關費用優惠減免、根據其消費特點和風險偏好開發金融產品、針對其行為特點設計人性化的服務流程、加大相關服務配套設施投入、提高服務特殊消費者群體的應急處理能力等措施,提供必要便利,滿足其合理金融需求,創造適宜的金融服務環境,有效維護特殊消費者群體的公平交易權和受尊重權。
三、強化監管引領,有效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踐行為民服務宗旨
(一)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各級監管機構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承擔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主體責任,貫徹落實消費者投訴「首問負責制」,及時化解各類糾紛、矛盾。特別是要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基層單位投訴處理工作的系統管理和指導,按照「先機構、後監管」的工作流程,妥善處理消費者與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的各類業務糾紛。同時,各級監管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消費者投訴過程中銀行業金融機構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性質認定及違規處理工作。要不斷總結前期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仲裁機制試點工作相關經驗,積極探索設立具有獨立性和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引導消費者通過第三方調解機構化解矛盾糾紛,實現糾紛解決途徑的多元化。
(二)聯動市場准入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與市場准入有機結合起來,發揮市場准入的導向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對於有開辦理財產品銷售業務和代銷產品業務資質的擬設網點,應在准入審批環節嚴格考察其銷售專區及專區產品銷售「雙錄」等監管要求落實情況。
(三)強化日常行為監管。要把消費者權益保護納入日常監管內容,通過輿情監測、消費者投訴分析等渠道,抓住銀行業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將有關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方面的監管要求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非現場監管體系。要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監管要求的情況,組織開展專項現場檢查或結合其他現場檢查項目開展檢查,2016年重點檢查產品銷售錄音錄像及個人信息保護制度落實情況、以及誤導銷售、私售「飛單」、信用卡違規等違規經營行為,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評價,推動相關監管要求落實到位。對工作組織部署不力、推進效果不明顯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銀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組織各會員單位提升服務水平,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四)完善工作考核評價。持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機制,不斷充實健全考核評價要素和指標,進一步細化考核評價標准,提高考評指標的實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將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障消費者基本權益、回應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熱點難點問題的工作開展情況及效果納入年度考核評價內容。逐步推動將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考核評價結果與監管評級體系及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及其他日常監管手段有機融合,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結果的約束作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切實提升工作成效。
(五)加大違規處罰力度。要強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監管問責,對各類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加大依法打擊力度。充分利用行政處罰和各種強制措施手段,依法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責任,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規范經營行為。
四、加大宣教力度,逐步增強銀行業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一)明確主體責任。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承擔起主體責任,向社會公眾普及金融知識。要強化組織保障和後勤保障,安排專門的宣傳教育工作經費。在積極參加監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各項宣傳教育活動的同時,還要充分動員全體員工,利用營業網點和各種網路資源優勢,擴大日常宣傳效果。
(二)加強組織推進。各級監管機構要有效整合行業協會等方面的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統籌安排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時間、頻次,避免工作交叉和資源浪費。組織和動員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等多種途徑,充分利用現代傳媒方式,積極提升銀行業消費者金融知識素養。同時,要積極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形成合力,擴大金融知識教育活動的覆蓋面,推動金融知識普及工作納入到國民教育體系。
(三)突出宣教重點。各級監管機構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不斷增強敏感性,提升宣傳教育的時效性。針對當前多發的存款糾紛、私售「飛單」、信用卡還款糾紛、儲戶個人信息泄露、非法攬儲等突出問題,靈活調整和安排宣傳內容,增強廣大消費者識別非法金融業務、非法金融活動和防範不法侵害的能力,有效促進金融市場和諧健康發展。
非銀行金融機構參照本意見執行。
『陸』 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是央企嗎
12月19日,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信託保障基金公司」)在2014中國信託業年會上宣布成立。中國銀監會黨委副書記、副主席周慕冰向信託保障基金公司許志超頒發了金融許可證。
信託保障基金公司是經國務院同意,由銀監會批准成立並負責監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由中國信託業協會聯合13家信託公司共同出資設立,目前已經中國銀監會正式批准開業。信託保障基金公司的創立大會和第一次股東會議已於12月16日在京召開。
信託保障基金公司作為保障基金的管理人,負責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並經營監管部門批準的金融業務。信託保障基金公司以管理保障基金為主要職責,不追求利潤最大化,以化解和處置信託業風險為主要任務和目標。
信託保障基金公司接受銀監會的日常監管,包括市場准入、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等規范全面的持續監管。同時,保障基金公司經營的各項業務均需要符合資本充足率和流動性比率等核心監管指標的要求。
信託保障基金公司按照《公司法》建立和完善現代公司治理結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層各司其職,規范運作;按照中國銀監會頒布的《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和公司章程建立規范的業務和管理制度以及風險防控體系,確保公司穩健運行。
會議還宣布了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首屆理事會的構成及職責。基金理事會根據《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按照市場化原則由中國信託業協會組織產生。11名理事人選由各信託公司推薦,經全國68家信託公司選舉產生。基金理事會作為保障基金的決策機構,負責審議和決策保障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的重大事項。
設立專門的信託保障基金公司,建立一支熟悉信託業市場、能監測信託業風險的專業隊伍作為基金管理人,通過市場化運作,可以有效提升保障基金處置風險能力,更好地承擔化解和處置信託業風險的重要任務,從而提振投資者對行業的信心,促進信託行業的發展。同時,這種機制設計也是對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定以及安全網制度安排的改革創新和積極探索。
財政部、人民銀行、北京市、銀監會等有關部委相關負責人出席會議。銀監會各有關部門、各銀監局,信託公司的代表參加會議。
【較早前報道】
構築行業安全網 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發布
保障基金主要由信託業市場參與者共同籌集,為用於化解和處置信託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互助資金。信託公司和通過信託項目獲得資金的融資者,是該互助性保障基金的利益相關者。
銀監會財政部發布《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
為建立信託行業市場化風險處置機制,保護信託當事人合法權益,有效防範信託業風險,促進信託業持續健康發展,近日,銀監會與財政部共同制訂並發布《信託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
14家信託公司注資120億設立保障基金 尚存爭議點
一些實力強的公司希望提高占股比例,爭奪話語權。但相關人士指出,保障基金應是政策性、公益性的,不能由股權大小來判定主導地位,應有監管層出面當好裁判員。目前關於信託保障基金的徵求意見稿還有許多內容值得商榷,進行救助的方式和風險標准也尚不明朗。比如,是否變相抬高投資方、融資方成本,是否需要引入信託公司評級制度等都還有待考量。
央企系信託成信託保障基金股東「大頭」
近日,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信託業保障基金」)股東名單及注冊資本被媒體曝光,實際資本金共計120億元,高於原先擬定的100億元。其中中融、平安、重慶和中信信託各出資15億元;中誠、中航信託各出資10億元;上海國際、中海、華寶、五礦、華能、中鐵、英大以及昆侖信託各出資5億元。
『柒』 怎樣比較信託公司和信託產品的好壞
信託公司和產品有評級嗎?
信託公司有評級,每年中國信託業協會都會對信託公司做一個A類、B類、C類的排名。
信託產品有風險等級(R1、R2、R3、R4和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等級類似,信託產品多數為R3),但是沒有評級。
會暴雷嗎?
信託會暴雷。投資都有風險。沒有風險那不叫投資。2020年包商銀行都能變成蒙商銀行。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信託產品作為一種投資產品,自然也會爆雷。
有具體指標判斷嗎?
對於信託公司來說,A類、B類、C類的評級,都有一系列的標准。
評級內容包括信託公司資本實力(Capital Strength)、風險管理能力(Risk Management)、增值能力(Incremental Value)、社會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四個方面,簡稱「短劍」(CRIS)體系。
資本實力:主要評價信託公司凈資本充足程度及其與業務風險的匹配程度,旨在引導信託公司優化資本結構,合理控制業務發展,確保固有資本充足並保持必要的流動性。
風險管理能力:主要評價信託公司信託業務的風險處置情況,以及固有信用風險資產不良情況,旨在引導信託公司強化「賣者盡責」的經營理念,提升風險管控能力,建立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有效防範和化解風險。
增值能力:主要評價信託公司作為專業受託機構對資產的管理能力,旨在引導信託公司通過提高資產運營效率、提供專業化服務,優化收入和成本結構、重視信託主業發展、提升客戶滿意度,不斷增強市場核心競爭力。
社會責任:主要評價信託公司作為社會經濟組織對國家和社會的和諧發展、公共利益實現、自然環境保護和資源科學利用,以及對利益相關方所應承擔的責任,旨在引導信託公司與經濟社會的良性互動,樹立良好社會形象,實現行業可持續發展。
《指引》本著簡單易行的思路,將信託公司劃分為A(85[含]-100分)、B(70[含]-85分)、C(70分以下)三級。
資本實力板塊(28分):包含凈資本(9分)、凈資本/風險資本(13分)、凈資本/加權信託風險項目規模(6分);
風險管理能力板塊(36分):包含信託項目正常清算率(16分)、信託項目風險化解率(10分)、固有信用風險資產不良率(10分);
增值能力板塊(26分):包含凈資產收益率(7分)、信託業務收入佔比(6分)、營業費用收入比(6分)、人均信託凈收益(7分);
社會責任板塊(10分):該指標主要針對社會價值貢獻度(10分)。
但是這個評級排名都沒對外公布過。要想了解各家信託公司評級,只能等信託公司自己在官網官宣。但是這有個問題,得了A的信託公司可以宣傳一波,得了B和C的信託公司那就不好意思宣傳了。還有些得了A的信託公司,也不一定會在官網官宣,因為這類信託公司呢網路建設不一定好,但是它業務做得好。
這個排名有用嗎?有用,但是這不能成為評價一家公司的核心指標。因為現實中就有去年得了A,今年全暴雷的信託公司。
關於爆雷的問題太大。而且原因很多,需要單一產品單一分析原因,不好展開。需要明確的是,你需要一位盡職的投資顧問,需要一位除了了解他自家產品之外,還要對行業里另外67家信託公司的產品有一定了解的投資顧問。
『捌』 信託行業有評級嗎民生信託是什麼級別的
中國民生信託有限公司收到《中國信託業協會關於信託公司2019年度行業評級結果的通知》,民生信託獲評A級信託公司,這是公司連續第四年獲得信託公司行業最高評級。
『玖』 哈爾濱中融信託好么
看一個信託公司好不好,可以從以下幾點來看:
1、信託業協會評級。信託業協會每年都會對中國68家信託公司進行評級(分為A級和B級)。中融信託屬於A級、
2、管理的資產規模。中融信託在15年的年報中顯示所管理的資產規模達到了78oo億人民幣。實屬前列。
3、注冊資本金。中融信託注冊資本金60億。在68家中屬於前列。
綜合來看。中融信託在信託業排名靠前。
『拾』 目前國內五大全牌照信用評級機構是哪些
1.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有限公司:
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有限公司是經財政部批准由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以資本金投資控股的全國性、專業化信用評級機構。公司先後獲批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發改委三個國家政府部門認定的證券市場及銀行間債券市場兩大債券市場國內全部債務工具類信用評級資質,以及各地人民銀行批準的信貸市場評級資質。公司注冊資本1.25億元人民幣,在全國各地設立了26家分公司,並全資控股一家專業數據公司-北京東方金誠數據咨詢有限公司,是中國境內經營資本實力最雄厚的信用評級機構之一,是五家機構中唯一的國有控股評級公司,實際控制人為財政部。
2.中誠信:
分為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公司和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共同具有國家發改委、證監會和人民銀行的資質。作為中國本土評級事業的開拓者,中國誠信(中誠信國際前身)自1992年成立以來,一直引領著我國信用評級行業的發展,創新開發了數十項信用評級業務,包括企業債券評級、短期融資券評級、中期票據評級、可轉換債券評級、信貸企業評級、保險公司評級、信託產品評級、貨幣市場基金評級、資產證券化評級、公司治理評級等。近年來中誠信國際在信用評級業務方面完成了數項開創性評級業務和技術,新的評級業務和技術創新極大推動了中國評級市場的發展,提高了中國信用評級業的技術水平.中誠信國際是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認可的企業債券評級機構;也是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銀行間債券市場信用評級機構。
3.聯合:
分為聯合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和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共同具有國家發改委、證監會和人民銀行的資質。聯合資信總部設在北京,注冊資本3000萬元。股東為聯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和惠譽信用評級有限公司,前者是一家國有控股的全國性專業化信用信息服務機構,後者是一家全球知名的國際信用評級機構。
4.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
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簡稱「大公」)是中國信用評級與風險分析研究的專業機構,是面向全球的中國信用信息與決策解決方案的主要服務商。1994年經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經貿委批准成立。作為中國信用評級行業和市場最具影響的創建者,大公具有中國政府特許經營的全部資質,是中國認可為所有發行債券的企業進行信用等級評估的權威機構。
5.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
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1]是專業從事債券評級、企業資信評估、企業徵信、財產徵信、企業信用管理咨詢等信用服務的中介機構。公司成立於1992年7月,主要股東有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上海財經大學、申能(集團)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