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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資經濟學 2021-06-17 16:24:20

信託財務投

發布時間: 2021-03-30 02:15:36

信託投資的投資程序

金融信託機構辦理信託投資的業務程序依次為項目的篩選、評估、談判、確立、執行和終止六個階段。 在初步篩選的基礎上,信託投資公司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對項目壽命期內的必備條件進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對投資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科學的評議、估算和預測,為投資決策提供依據,這個過程就是項目評估。在項目評估中要採用宏觀和微觀、定性和定量、技術和經濟、重點和一般、調查和預測相結合的辦法,對投資項目進行全面的系統的經濟技術論證,取得大量數據資料,進行多方面的計算和比較。信託投資項目的評估,主要包括以下幾個內容。
1)投資環境評估。項目的投資環境包括項目所處的地理環境、自然環境、經濟環境和社會環境等。
地理環境要求投資項目的地理位置優越,鐵路、公路、港口、機場等交通條件便利等;自然環境主要指地下水資源豐富,氣候適宜於投資項目生產;經濟環境主要指項目所在地處於經濟發展中心,經濟發達、工業基礎好、技術力量雄厚、資金來源渠道暢通等;社會環境主要指文化教育水平高、郵政、電訊業發達、國家對該地區發展有優厚條件政策,環境保護設施完備等內容。
2)產品市場評估。首先要預測項目籌命期內市場供求情況;其次從宏觀方面預測產品銷售情況;最後從微觀方面預測產品銷售,分析項目投產後,產品質量、性能、款式等方面有無較強的競爭能力,分析產品成本是否降低。
3)供應情況評估。第一步要對原材料的名稱、品種、規格、需要量及其供應來源、供應方式和運輸條件調查清楚。第二步是對投資項目的能源供應、如水、電、煤、氣等進行分析。
若能源供應無保證、就必須了解其原因和可能採取的措施,包括是否採取節能措施、能源供應部門對能源可能供應情況以及分析項目投產後能源供應保證程度。
4)工藝技術設備評估。對投資項目的工藝技術設備的評估著重對其先進適用性進行分析。生產工藝的先進適用,是指項目的生產工藝成熟可靠、與項目的生產條件、銷售條件相適應,特別是項目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跟得上,並且能節省投資、節約能源、還要有處理污染的工藝設施;機器設備的先進適用是指機器設備和生產工藝相配套、關鍵設備和輔助設備相配套、工人技能熟練。
5)財務效益評估。財務評估是以可行性研究報告為依據,用管理會計等方面的方法,從企業角度分析項目的財務效益,從而判斷項目在財務上是否可行。財務效益評價,首先看項目投產後正常年度能產生的利潤占總資的比例有多大,即通過投資收益率來考核投資的盈利能力;其次看投資回收期的長短;最後還要分析利潤凈現值和內部收益率。上述四個指標的計算在這里不再贅述。
綜合以上各方面的評估結果,金融信託機構的經辦人員對投資項目的必要性及在技術上、財務上和經濟上的可行性作出結論,肯定一種最優方案,寫出投資項目的評估報告。 項目的談判工作是在評估報告中提出的項目可行性意見的基礎上進行。通過投資各方的協商談判,不僅為簽訂合同做准備,而且還為投資公司的業務開展,投資各方相互了解,進行長期合作起到影響。項目談判的主要內容有:投資的方式、金額和期限。利潤的分配方法。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和管理方式。
金融信託公司與其他投資方進行談判時,要堅持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同時也要注意原則性與靈活性的適當結合。 項目的確立主要指簽訂合同。投資合同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投資各方必須依照執行。
根據國家的策法令和經濟合同法規,投資合同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十三點要點: 投資項目的名稱、法定地址; 投資項目的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 投資項目的經營內容、規模和方式; 投資備方的投資方式、投資額度、提供的合作條件、服務方式、投資構成和期限; 投資各方投資交付期限,逾期不交、欠交、轉讓的條款; 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及法人代表,董事會或聯合機構的組成; 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方式、管理機構設置、經營管理制度; 投資各方收益的分配方法; 投資各方對債務、虧損承擔的責任和履行職責的方式; 投資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勞動工資、勞動管理和勞動保險等事項;合同中止的條件、中止後債務清算和資產的處理;合同終止時的債務清算的財產處理; 違返合同的責任、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應該寫明的事項。 投資項目在以下情況下可實行終止: 投資期限屆滿,雙方無意延長期限,可撤出投資; 如經營虧損或一方不履行責任,或因不可抗拒等因素,使經營不能正常進行,可進行解散清理; 如合同規定允許投資股權轉讓,信託投資公司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轉讓股權。
除投資期限屆滿情況外,投資項目出現其他解散情況時,應由合資企業董事會提出解散申請書,報審批該企業設立時的審批機構批准後,方能解散。投資項目宣布解散時,董事會等有關管理機構應提交出企業的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的人選,報政府主管部門審核並監督清算。
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由投資各方選派或各方共同聘請、其任務是對投資項目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的清查。在這基礎上,編制投資項目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企業的財產作價和計算依據,從而制定清算方案,報董事會討論通過後執行。

⑵ 家族信託財務顧問一般流程

目前,國內家族信託設立的資金門檻通常是3000萬元至5000萬元人民幣。期限通常為十年至幾十年,比如外貿信託的家族信託期限是30年至50年;中信信託的家族信託期限為十年以上,北京銀行與北京信託推出的家業恆昌系列家族信託期限為5年至40年,其中第一期期限為20年。但考慮國內家族信託業務尚處於市場培育階段,且委託資產以貨幣型為主,為了搶占市場資源,從業機構當前推出的家族信託業務呈現資金門檻普惠化、信託期限短期化的特點。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其一是低門檻、規模化的標准化產品。中融信託推出「標准化」家族信託產品起點為1000萬元,期限為十年,具有門檻更低、期限更短的特點。長安信託與盈科律師事務所聯合推出「迷你」家族信託產品,主打低門檻、半定製化特徵,門檻設定為300萬元。半定製化指的是七成內容確定,三成內容可選。低門檻的標准化及半標准化產品的定位是作為定製化產品的起點,作為培育市場的基礎,吸引更廣泛的投資者。其二是以小撬大的保險金信託。信誠人壽與中信信託合作推出的「信誠『托富未來』終身壽險」以800萬的保費,撬動上千萬的保險金。

浦發銀行:

客戶營銷:①分行篩選、營銷有設立境內家族信託需求的私人銀行客戶。②分行搜集整理客戶基本需求信息後填寫《境內家族信託客戶需求簡表》,機構郵件報送總行。
項目可行性判斷:①總、分行確定項目工作小組成員。②分行與信託公司、客戶三方簽署《境內財富傳承財產信託保密協議》,總分行相關人員簽字。③分行開展內部盡調,並簽署《意向客戶初審表》,密封交付總行。分行可由客戶簽署《客戶基礎信息確認表》,作為盡調基礎材料之一。④總行私行部審核分行初審表,並依據信託公司客戶盡職調查結論及可行性判斷,確定項目可行性。⑤分行根據總行指示,與客戶及信託公司三方簽署《境內財富傳承財產信託合作意向書》。
擬定信託方案:總行牽頭與信託公司對接,由信託公司根據客戶需求為客戶設計個性化家族信託方案;分行協助總行協調客戶與信託公司就信託方案的溝通,最終方案由客戶與信託公司確定。
合同起草簽署:信託公司起草信託合同等,客戶與其協商確定並簽署;總行與信託公司、客戶三方簽署財務顧問合同等。
信託財產交付:客戶向信託公司交付信託財產,信託成立。
信託財產支付管理:信託存續期間,信託公司向受益人有計劃地支付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養老費等.
客戶維護與管理:信託存續期間,分行配合信託公司進行客戶維護和管理。
信託財產投資管理:信託公司作為投資管理人,將信託財產閑置資金以其名義投資管理;我行接受信託公司委託提供財務顧問建議等.
信息披露監督:信託公司定期向客戶提供管理報告;客戶可委託監察人監督信託公司
信託清算終止:信託終止,信託公司完成清算,剩餘信託財產向受益人分配。

⑶ 請問信託公司的投資類業務和融資類業務分別指的是什麼

1、融資類業務是把信託資金貸款給有資金需求的客戶,如房地產公司、工商企業等;

融資融券業務是指證券公司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入證券或出具證券供其賣出證券的業務。由融資融券業務產生的證券交易稱為融資融券交易。融資融券交易分為融資交易和融券交易兩類,客戶向證券公司借資金買證券叫融資交易,客戶向證券公司借證券賣出證券為融券交易。

2、投資類業務是指把信託資金投資於證券市場產品或股權。

投行業務是一類金融機構,根據投資銀行在線,國際投資銀行的業務包括:企業融資,收購兼並,財務顧問等業務。投行業務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在中國,投資銀行業務主要包括:證券承銷、證券交易、兼並收購、資金管理、項目融資、風險投資、信貸資產證券化等。

根本的區別在於:一類是債權,一類是股權。



(3)信託財務投擴展閱讀:

融資融券業務風險

1、融資融券業務對標的證券具有助漲助跌的作用。證券市場存在越漲越買、越跌越賣的特徵,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追漲殺跌現象。融資融券業務引入信用交易,投資者可以通過融資或者融券來進行操作,對標的證券具有助漲助跌的作用。

2、融資融券業務的推出使得證券交易更容易被操縱。融資融券業務通過引入信用交易而具有杠桿效應,使得投機資金操縱市場變得更加容易,易引起市場的巨幅波動,損害投資者利益。

3、融資融券業務可能會對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帶來一定威脅。融資融券交易是一種信用交易,實行保證金體系,這加劇了證券市場的動盪。

⑷ 會計 信託投資公司

一般要做以下這些:
1、負責信託項目的會計核算及會計報表的編制工作。
2、復核信託收益分配及信託財產清算方案。
3、完成與銀行之間資金收付、賬務核對等工作。
4、負責會計資料歸檔及保管工作。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財務工作。
一般要求有信託行業從業經歷,有會計師職稱、注冊會計師

⑸ 請簡明扼要告訴我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這些公司的業務、區別與聯系,謝謝

簡單直觀的解釋:
信託投資公司就是投資信託產品的公司,你把錢給他,他幫你投資市面上的信託產品。信託產品是什麼,比如一個房地產公司開發新項目需要錢,信託公司就替他發行這么一個信託產品,從你這種投資人這募集來錢,這些錢給這個房地產公司做項目,一年後項目返回來收益了,分配給投資人之前約定好的固定收益,比如年化8%。

財務公司就是替企業做賬的,比如今年營收多少,公司現在資產多少,寫在會計的那3張表上。這個就跟投資沒什麼關系了。

風險投資基金就是你作為投資人,把錢投到這個基金里,這個基金是由一大堆投資人的錢組成的。這個基金拿完了錢,就去投資到那些早期企業,就是比如剛注冊沒幾年,還沒形成市場規模的企業,比如滴滴打車。這種一般投資周期稍長,因為要等企業發展好了,大概起碼3-5年才會有收益,但是回報率高,比如30-300%。

創業投資基金跟上述風險投資基金差不多,就是基金投資的是更早期的企業,比如一個創業者剛有了團隊,需要資金來研發、製造自己的產品的這些雛形公司。那經過5-7年發展,回報率更高,但是風險更大。

所有這些投資都有風險,越早期的公司風險越大,當然剛才說的信託產品投資的公司不一定是早期的。

⑹ 財政信託投資什麼意思

財政投資又稱為財政投資性支出,大概意思是政府將財政資金用於國民經濟各部門進行投資,是財政支出中的重要部分。可以理解成財政投資的基礎。
財政信託投資指的是將財政資金進行增值有效的增值行為,可以理解成是增值行為。曾經有大量地方政府都推行過,不太成功。

⑺ 前五信託,信託財務部,說是做估值,要去嗎

可以的,信託公司盈利能力很強,效益好,年底獎金大把

⑻ 請問,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怎麼編制急待,叩謝了!

信託投資公司的財務報表主要是面向監管部門的,其中以銀監會的非現場監管報表為主,要求上報的報表共計21張,包括以下4部分:
(一)固有業務報表。涉及報表12張,分別為《資產負債項目統計表》G01、《各項資產減值損失准備情況表》G03、《利潤表》G04、《利潤分配表》、《資產質量五級分類情況表》G11、《流動性比例監測表》G22、《有價證券及投資情況表》G31、《資本充足率匯總表》G41、《表內加權風險資產計算表》G42、《表外加權風險資產計算表》G43、《長期股權投資風險情況表》和《債券託管及證券交易保證金存放情況表》。
(二)信託業務報表。涉及報表4張,分別為《信託項目資產負債匯總統計表》、《信託投資公司管理信託財產狀況統計表》、《信託項目到期情況統計表》、《信託投資公司關聯交易風險及客戶集中度情況表》。
(三)補充報表。涉及報表1張,即《異地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監測情況表》。
(四)機構基礎信息報表。涉及報表4張,分別是《信託投資公司基本情況年報表》、《信託投資公司股東情況年報表》、《信託投資公司控股子公司情況年報表》和《信託投資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情況年報表》。

對於以上的報表編制,需要財務、審計、風險、合規等多個部門協作才能完成,其中涉及的部分數據也需要跟具體的業務部門進行協調才能獲取。所以多數規模較大的信託投資公司會采購專業的信息系統來完成以上工作內容。規模較小的公司可以下載表樣後,用Excel進行編制。

⑼ 投資信託和信託投資有啥區別

基本上,兩者是一個意思

1、信託的定義: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信託投資公司)的信任,將其合法擁有的財產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概括地說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

2、信託的基本特徵:

(1)、信託是以信任為基礎,受託人應具有良好的信譽。
(2)、信託成立的前提是委託人要將自有財產委託給受託人。
(3)、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信託依法成立後,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運作的財產。
(4)、受託人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託事務。

3、信託法對信託的設立的規定:

(1)、設立信託,必須有合法的信託目的;
(2)、設立信託,必須有確定的信託財產,並且該信託財產必須是委託人合法所有的財產,包括合法的財產權利。
(3)、設立信託,信託文件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4)、設立信託的財產,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登記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信託登記。

4、信託投資公司信託業務的定義:

信託業務是指信託投資公司以收取報酬為目的,以受託人身份接受信託和處理信託事務的經營行為。

5、信託業務的范疇:

信託業務范疇含商事信託、民事信託、公益信託等領域。經央行批準的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經營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和其他財產信託等四大類信託業務。

6、信託當事人:

委託人:委託信託公司管理其自有財產的人。條件:財產合法擁有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受託人:是接受信託,按照信託合同的規定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的人。但能夠經營信託業務的受託人必須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的信託投資公司。

受益人:享受信託利益(信託受益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可以是委託人自己,也可以是他人。委託人與受益人為同一人的是自益信託,為不同人是他益信託。

7、信託財產的定義:

信託財產是指委託人通過信託行為,轉移給受託人並由受託人按照一定的信託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財產,以及經過管理、運用或處分後取得的財產收益。

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不得作為信託財產;法律、行政法規限制流通的財產,依法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可以作為信託財產。信託財產包括:資金、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財產權。

8、信託財產的獨立性:

(1)、信託財產與委託人的自有財產和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不受委託人和受託人財務狀況惡化,甚至破產的影響。
(2)、信託設立後,信託財產脫離委託人的控制,讓具有理財經驗的受託人進行管理,能有效保證其保值增值。
(3)、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信託財產,都歸入信託財產。
(4)、除法律規定的情況外,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

9、信託財產的管理:

(1)、受託人按照信託合同的約定,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為原則處理信託事務。
(2)、受託人將信託財產與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並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10、信託投資公司管理、運用信託財產的方式: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運用信託財產時,可以依照信託文件的約定,採取出租、出售、貸款、投資、同業拆放等方式進行。

11、資金信託的定義:

資金信託是一種以資金作為信託財產的信託管理模式,它通常是以資金在一定時期內獲取收益為信託目的。一般分為委託人指定用途和不指定用途兩種資金信託。信託結束時,信託財產通常以維持原樣或折算為現金的方式,返還給委託人。

資金信託包括單一資金信託(受託人接受單個委託人委託,單獨管理和運用信託資金的方式)和集合資金信託(受託人將兩個或兩個以上委託人的信託資金匯集起來,按照事先約定的方式運用和管理信託資金的信託方式)二種形式。

12、信託相關法規對信託投資公司接受委託人資金的要求:

信託公司接受的信託資金,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必須是委託人合法所有的資金;
(2)、單筆信託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5萬元;

13、信託資金發生損失的處理:

受託人(信託投資公司)依據信託文件的約定管理、運用信託資金導致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託財產承擔;

受託人(信託投資公司)違反信託目的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受益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有重大過失的,委託人(受益人)有權依照信託文件的規定解任受託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

14、信託收益和信託報酬的定義:

信託財產因受託人的管理和運作而產生的收益稱為信託收益。

受託人因管理和運作信託財產而獲取的報酬稱為信託報酬。

15、資金信託產品不能保底收益的原因:

信託業務的本質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作為受託人的信託公司必須嚴格按照信託文件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由此獲得的收益或者造成的損失,均由信託財產承擔。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2002年6月5日公布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信託投資公司經營信託業務,不得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

現在信託市場已經出現了達不到預期收益率,免收手續費的產品,表明信託公司對達到預期收益率的十足信心。

16、信託產品的媒介宣傳: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信託公司辦理資金信託業務時,不得通過報刊、電視、廣播和其他公共媒體進行營銷宣傳。

17、信託的預計收益的由來:

信託公司經事先周密測算後,得出信託項目預計收益,扣除相應各種費用,即為受益人獲得的預計收益。

依據《信託法》,除非信託公司與委託人簽有協議,否則超過預計的信託收益應為受益人所有。

18、如何看待信託投資的風險:

任何投資均有風險。風險同收益成正比,收益越高,風險越大。信託產品屬於中等收益,中等風險。信託項目不同,風險的來源、大小不同。

投資風險包括:政策、項目經營、不可抗力等風險。

信託公司擁有一套嚴密有效的風險防範機制,並對每一個信託計劃均設計有效規避風險的方案,使信託投資的風險降為最低。

19、信託公司經營虧損、倒閉對信託財產的影響:

信託公司經營虧損、倒閉,信託財產(委託人的資金)不受影響。

根據《信託法》規定信託公司需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信託財產不屬於信託公司的自有資產,不參與清算。信託公司如經營不善、倒閉、破產,信託財產應移交給其它公司,使得信託財產的管理連續有效。

20、信託資金的轉讓、變現:

一般情況下,信託資金不可以提前支取。

但根據合同約定:信託生效三個月後,委託人(受益人)可轉讓信託受益權。轉讓形式為轉讓人與受讓人共同到信託公司辦理轉讓手續,轉讓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轉讓人與受讓人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交納轉讓手續費。

21、信託資金及收益的領取:

信託合同終止後,信託公司將本金及收益一同劃至受益人在合同中指定的受益賬戶,受益人到銀行領取。

22、信託財產稅費的繳納:

(1)、收益人、受託人應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納稅。
(2)、信託計劃期限內所涉及的稅務問題應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辦理。

23、受託人(信託公司)在信託期間應盡的責任:

根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信託投資公司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4、受託人在信託業務中的義務和責任:

(1)、受託人應當遵守信託文件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 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受託人除依照合同約定取得報酬外,不得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受託人違反合同約定,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的,所得利益歸入信託財產。
(3)、受託人不得將信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受託人將信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的,必須恢復該信託財產的原狀;造成信託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受託人不得將其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進行交易或者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但信託合同另有規定或者經委託人或者受益人同意,並以公平的市場價格進行交易的除外。受託人違反規定,造成信託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受託人必須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並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6)、受託人必須保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完整記錄。受託人應當每年定期將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報告委託人和受益人。
(7)、受託人對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依法保密的義務。
(8)、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在未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未予賠償前,不得請求給付報酬。

25、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了解其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委託人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其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帳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
(2)、因設立信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信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調整該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
(3)、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該信託財產的受讓人明知是違反信託目的而接受該財產的,應當予以返還或者予以賠償。
(4)、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有重大過失的,委託人有權依照信託文件的規定解任受託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

26、受益人的權利:

受益人是在信託關系中享有信託財產利益的人。受益人有權放棄信託受益權。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

27、信託業務文件主要包括:

(1)、信託合同;
(2)、信託計劃書;
(3)、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28、信託合同的概念:

信託合同是由信託法律關系中作為信託關系當事人的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的設立、變更、終止信託和規定信託關系當事人(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協議。

29、信託合同需載明的事項:

(一)信託目的;
(二)委託人、受託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圍;
(四)信託財產的范圍、種類及狀況;
(五)受益人取得信託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項外,可以載明信託期限、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受託人的報酬、新受託人的選任方式、信託終止事由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