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的組織管理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下設行政部、信息部、財務部、農村產權交易部、綜合交易部、風險控制部、市場拓展部等。
成都農交所自成立以來,完成了交易硬體設施建設,交易制度及規則,完善信息系統建設等工作。連接各區(市)縣農村產權交易分所,旨在搭建市、縣(區、市)、鄉三級農村產權流轉信息發布和組織交易的綜合型平台。全市三級農村產權交易機構實行 「六統一」的管理模式,即統一交易規則、統一交易鑒證、統一服務標准、統一交易監管、統一信息平台、統一誠信建設。逐步形成稅費一致、信息共享、統一的產權交易體系。
㈡ 川內有哪些交易所
上海文化產權交易所四川分中心
華爾產權交易所
四川省聯合產權交易所
紅廟子民營企業產權交易所
成都文化產權交易所
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地址:成都市高新區天泰路120號交易所大廈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
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地址:臨江西路1號錦江國際大廈7/8層
四川民營企產權交易中心
北京產權交易所西南辦事處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雙流分所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郫縣分所
成都市農村產權交易所大邑分所
成都市農村產權交易所金堂分所
四川民營企業產權交易中心
北京產權交易所黃金交易中心成都代表處
㈢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的業務范圍
作為轉讓方的農戶,並不需要繳納一分錢的服務費用,受讓方也只被收取交易服務成本費。目前,成都農交所的業務范圍包括: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村房屋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農業類知識產權等農村產權的交易;
(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騰出的集體建設用地掛鉤指標、占補平衡指標的交易; (三)資產處置等。
㈣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平台的制度與職責
2008年10月13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閉幕次日,全國首個農村產權交易所——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掛牌成立。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成都農交所)是經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依託成都聯合產權交易所成立的農村產權綜合性市場平台,堅持「以創新為手段、以市場為導向」的發展戰略,為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房屋產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村經濟組織股權等農村產權流轉和農業產業化項目投融資提供專業服務,以推動農村產權的合理流動,促進農村資本的有序流轉,優化農村資源配置。(http://www.p5w.net/news/cqxw/200812/t2068927.htm)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作為農村產權的綜合性交易市場平台,范圍涵蓋農村產權各種要素,主要包括: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房屋產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及農業科技應用和轉化、農業類知識產權、農村經濟組織權等,交易的形式有轉讓、出租、入股、抵押融資等,交易將通過電子競價、拍賣、招投標等方式產生。
都是復制粘貼的,請見諒。你可以試著上成都政務中心網站查詢一哈http://www.cheng.gov.cn/
㈤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的簡介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是全國首個綜合性農村產權交易市場。通過這個平台,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
、集體建設用地等可以通過市場原則實現有序流轉。
㈥ 四川有哪些產權交易所
上海文化產權交易所四川分中心
華爾產權交易所
四川省聯合產權交易所
紅廟子民營企業產權交易所
成都文化產權交易所
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地址:成都市高新區天泰路120號交易所大廈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
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地址:臨江西路1號錦江國際大廈7/8層
四川民營企產權交易中心
北京產權交易所西南辦事處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雙流分所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郫縣分所
成都市農村產權交易所大邑分所
成都市農村產權交易所金堂分所
四川民營企業產權交易中心
北京產權交易所黃金交易中心成都代表處
㈦ 求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的地址、網站、聯系方式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南延線天府大道高新孵化園12號樓南樓
電話:(86-28)8512-2068
傳真:(86-28)8512-2801
網址:http://www.cdraee.com/
㈧ 農村宅基地轉讓費用和手續
一、農村宅基地過戶流程是怎樣的
(一)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書;
4、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5、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二)《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故農民個人之間不能私下轉讓或過戶。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房屋過戶給您後,宅基地使用權也相應轉讓。您在申請房屋過戶手續時可同時辦理相應的宅基地過戶手續。因此宅基地其實是可以過戶的。當然過戶也是有一定條件限制的,各地的宅基地管理辦法也有一定的差別,辦理宅基地過戶的條件和手續也有所不同。根據國家宅基地管理的相關規定,宅基地辦理過戶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雙方應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即都是本村的村民;
2、雙方都應年滿18周歲;
3、受讓人名下無宅基地。
(三)辦理程序如下:
1、准備好相關過戶所需的申請材料;
2、 原宅基地和現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員會申請;
3、村委會向國土資源所申請;
4、國土資源所地籍調查,或國土局地籍調查,公示十五日;
5、由所報國土資源局進行辦理。
(四)辦理所需材料:
1、 個人申請;
2、 村委會證明及村委對現土地使用者的資格審查意見;
3、 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的復印件
4、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
5、權屬變更表
6、地籍調查表
另:宅基地登記根據不同的審批時間分類處理,不同的審批時間需要提供不同的登記材料,上述其他相關材料將根據宅基地使用權者當時審批的時間來確定,具體業務還需到所在地國土分局(所)進行咨詢、辦理。
二、農村宅基地過戶應繳納的費用
1、契稅:普通住宅:評估價*1.5%;非普通住宅:評估價*3%
2、個人收入調節稅:(評估價-原購入價)*20%
3、營業稅:住宅購入不滿兩年的:評估價*5.55%;非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評估價-原購入價)*5.55%;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免交。
4、房產交易費: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
5、印花稅:評估價*0.1%
6、房產證工本費:85元
7、土地證工本費:105元
8、交易評估費:評估價*0.3%
三、宅基地的糾紛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宅基地糾紛的解決辦法,主要有三種:
(1)協商解決
《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1款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據此規定,公民之間發生的宅基地糾紛,應當先通過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
(2)行政解決
《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該法還規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犯、賠償損失。
(3)司法解決
《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3款規定:」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這表明公民之間就土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發生的糾紛,只與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條和第53條的規定,先經過有關行政機關的處理,對於處理決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對於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被侵權人可以不經行政機關的處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㈨ 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的介紹
發展簡史2008年10月13日,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在成都高新區孵化園贏創動力園區隆重成立並揭牌。2009年12月29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組建方案>和<成都市引導和鼓勵農村產權入場交易暫行辦法>的通知》(成辦發[2009]75號),確定了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的組建方案、交易范圍、組織機構等。2010年7月7日,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注冊成立(對外掛牌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為按現代企業管理模式運營的綜合性產權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