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託類產品的主要特點是什麼
信託目前在我們國家屬於比較畸形的理財產品,本質屬於質押類融資借貸,融資方提供質押類項目,信託公司、券商等提供發行通道,投資者提供資金對接項目。也就是影子銀行存在的另外一種方式。因為一般高收益肯定有高風險,但信託法及牌照等因素導致了這個有「特色」的理財產品。 信託項目對廣大客戶融資,拿房地產、礦產、股權等作為抵押,好的項目可能還有大的國有企業連帶擔保,或者有自有資金劣後。安全邊際高的信託融資利息不會太高。但高於同期銀行理財產品。 一般收益區間在7%-10%區間浮動,隨投資金額與期限不同而不同;風險:近期一些地產項目融資信託到期後兌付出現困難,信託會到一個集中兌付期,潮水退了會發現誰在裸游!現在分級類的信託產品(即有優先與劣後的分級,劣後資金保護優先份額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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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什麼是信託信託有什麼特點
1、貸款信託類
這種類型的信託產品,是數量最多的一種,貸款信託是指通過信託方式吸收資金用來發放貸款的信託方式。貸款作為一種傳統業務,業務流程相對簡單,風險控制方法比較成熟,所以信託公司在展業初期,選擇這種方式進入市場、樹立公司品牌也就順理成章了。
信託產品的投資種類
2、權益信託類
這一類型的信託產品,是通過對能帶來現金流的權益設置信託的方式來籌集資金,其突出優點就是實現了公司無形資產的變現,從而加快了權益擁有公司資金的周轉,實現了不同成長性資產的置換,有利於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資機會,迅速介入,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3、融資租賃信託
信託公司以設立信託計劃的方式募集信託資金,將其運用於融資租賃業務,通過嚴格專業化、流程化的管理,通過定期收取租金,實現信託收益,為社會投資人提供安全、穩定回報的理財回報。
4、不動產信託
土地與地上或地下的各種建築設施統稱為不動產。現行一般投入房地產開發類企業較多。
信託產品的特點
1、安全性高
信託項目都要盡職調查,信息披露客觀公正,風險管理方式明確清晰,還要銀監會審批才可以發行,信託項目的運作需要受《信託法》的約束,因此整體安全性比較高,自2001年《信託法》成立以來,信託的投資者都能按約收獲本息。
2、收益較高
前面幾年經濟形勢較好的時候,信託的投資者基本能夠收獲11%以上的年化收益,即使在近幾年經濟狀況不是非常好的情況下,2013年集合信託收益率也都普遍在8.5%-11.5%期間,收益率還是很高的,畢竟很多實體經濟的年化收益還不到9%。
3、門檻較高
信託的門檻較高,分100萬/300萬兩個檔次,300萬可以自由選擇產品,但是100萬的銀監會規定只能有50個名額。
4、 財產獨立
信託財產受法律保護,信託一經成立,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受託人、收益人的財產中分離出來,具有獨立性成為獨立運作的財產。信託財產不能被清算、償債和破產等。這是信託產品非常大的優勢。
5、投資方式靈活
信託可以橫跨貨幣、資本和實業市三大領域,可以股權、貸款等多種形式靈活運作,這是其他金融機構不能比擬的。信託制度上的優勢也是其這幾年迅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項目方為了更快速的獲取資金,也願意較高成本走信託管道的融資。
6、費用較低
一般無認購費,相關管理費、稅費在收益分配前扣除,不影響預期收益。
Ⅲ 下列屬於信託特點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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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的特點
(一)所有權與利益權相分離。即受託人享有信託財產的所有權,而受益人享有受託人經營信託財產所產生的利益。信託財產的所有權主體與收益權主體的分離,是信託的根本特質。受託人享有信託財產的所有權,它可以像真正的所有人一樣,管理和處分信託財產,其他人也都把受託人作為信託財產的權利主體和法律行為的當事人,與其從事各種交易行為。同時,受託人必須妥善經營信託財產,將所產生的利益在一定條件下包括本金交給受益人。我國將受益人的權利稱為「受益權」,其所享有的利益稱為「信託利益」。
(二)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信託一經有效成立,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而成為一獨立運作的財產。委託人一旦將財產交付信託,便喪失對該財產的所有權;受託人雖取得信託財產的所有權,但這僅是形式上、名義上的所有權,因為其不能享有信託利益;受益人固然享有受益權,但這主要是一種信託利益的請求權,在信託存續期間,其不得行使對信託財產的所有權。即便信託終止後,信託人也可通過信託條款將信託財產本金歸屬於自己或第三人。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信託財產與受託人(信託機構)的固有財產相區別。因此,受託人解散、被撤消或破產,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或破產的財產。
(2)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或收益人的其他財產相區別。受益人(可以是委託人自己)對信託財產的享有不因委託人破產或發生債務而失去,同時信託財產也不因受益人的債務而被處理掉。
(3)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或同一委託人的不同類別的信託財產相區別。這是為了保障每一個委託人的利益,不致使一委託人獲得不當之利而使其他委託人蒙受損失,保障同一委託人的不同類別的信託財產的利益,不致使一種信託財產受損失而危及他的其他信託財產。
(三) 有限責任。這主要體現兩方面:一是受託人以信託財產為限對受益人負有限清償責任,也就是說,信託財產有損失的,在信託終止時,只將剩餘財產交給受益人即可。但是,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管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受託人應當予以補償、賠償或恢復原狀。二是受託人因信託事務處理而對外發生的債務只以信託財產為限負有限清償責任,即債務人無權追溯受託人的其他財產。但受託人違背管理職責或者管理信託事務不當所負債務及所受到的損害,要以受託人的自有財產承擔。
(四) 信託管理的連續性。信託一經設立,信託人除事先保留撤消權外不得廢止、撤銷信託;受託人接受信託後,不得隨意辭任;信託的存續不因受託人一方的更迭而中斷。
Ⅳ 簡述金融信託的特徵
1、對受託人有特定的要求。受託者必須是符合法定條件並經審核批準的金融機構,但商業銀行依《商業銀行法》規定不得經營信託業務。未經批准,任何部門、單位不準經營金融信託業務,禁止個人經營金融信託業務。
2、金融信託是從單純保管、運用財產的信託發展而來的現中國金融信託與管理企業集團整體上市代信託,具有資金融通和財產管理的雙重職能。
3、金融信託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設立,並通過簽訂合同,明確信託各方的權利義務。
4、金融信託業務是一種他主經營行為,受託人對信託財產運用風險僅負有限責任。這種有限責任主要限定在受託人要對因違背信託目的而造成信託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
5、金融信託是金融機構以營利為目的而開辦的一項金融業務,因此,受託金融機構根據業務的性質,按照實績分紅的原則,依法取得一定的收益和報酬。
Ⅳ 簡述信託與信託制度的概念和性質,特點和
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范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信託是以信託財產為中心的法律關系,沒有信託財產,信託關系就喪失了存在的基礎,所以委託人在設立信託時必須將財產權轉移給受託人,這是信
托制度與其他財產制度的根本區別。
財產權是指以財產上的利益為標準的權利,除身份權、名譽權、姓名權之外,其他任何權利或可以用金錢來計算價值的財產權,如物權、債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都可以作為信託財產。
③信託關系中的三個當事人,以及受託人以自己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處分信託財產是信託的兩個重要特徵。
信託關系是多方的,有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這是信託的一個特徵。並且,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管理處分信託財產,這又是信託的另一個重要特徵。
這種信託關系體現了五重含義:一是委託人將財產委託給受託人後對信託財產就沒有了直接控制權;二是受託人完全是以自己的名義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處分;三是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必須按委託人的意願進行;四是這種意願是在信託合同中事先約定的,也是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的依據
Ⅵ 簡述信託財產的主要特性
1、轉讓性。信託的成立,以信託財產由信託人轉移給受託人為前提條件。因此,信託是一種為他人利益而轉移財產並加以管理的制度。信託財產作為其載體,具有下列特徵:
信託財產的首要特徵是轉讓性,即信託財產必須是為信託人獨立支配的可以轉讓的財產。
2、物上替代性。物上替代性是指任何信託財產在信託終了前,不論其物質形態如何變換,均屬於信託財產。
3、獨立性。信託財產最根本的特徵在於其獨立性。信託一旦有效設立,信託財產即從信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而成為一項獨立的財產。就信託人而言,其一旦將財產交付信託,即喪失對該財產的所有權,從而使信託財產完全獨立於信託人的自有財產。就受託人而言,其雖因信託而取得信託財產的所有權,但由於他並不能享有因行使信託財產所有權而帶來的信託利益,故其所承受的各種信託財產必須獨立於其自有財產。
Ⅶ 信託計劃的特點
信託計劃的特點
a)信託具有融通資金的性質
b)信託方式靈活,適應性強
c)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
d)信託收益穩定,且遠遠高於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息,是銀行定期存款的理想替代品
e) 國家信託計劃的發行與運作監管嚴格,有效的保護了投資人的利益
作為一種新型的投資理財品種,信託計劃將成為您投資組合之中中長期、低風險投資品種的最佳選擇。信託計劃,是指由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按照委託人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將兩個以上(含兩個)委託人交付的資金進行集中管理、運用或處分的資金信託業務活動。
Ⅷ 個人信託的特點
個人信託特點:
專業的信託財產管理。
信託財產的獨立性。
財產妥善存續管理。個人信託在實際運作上極富彈性,在符合法令的要求下,其目的、范圍或存續期間等均可依委託人的各別需要而制定,進而達到保存財產、避免浪費、執行遺囑、監護子女、照顧遺族等多樣
Ⅸ 信託基金的特點
⒈集合投資
⒉專家管理、專家操作
⒊組合投資、分散風險
⒋資產經營與資產保管相分離
⒌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⒍以純粹的投資為目的
⒎流動性強.